★天国之薨(洪秀全的恶梦)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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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国之薨(24)
        王作新是紫荆山石人村人,与其堂兄王大作都有秀才的功名,颇有田产,冯云山初到紫荆山教书传教时,曾与有往来。当洪秀全、冯云山大张旗鼓捣毁神像后,王作新率领一些人捕捉了冯云山,但被拜上帝教教徒卢六等夺回。王作新先后以“邪教”罪名,将拜上帝教控之于江口巡检司和桂平县,其向桂平县的呈控书上说:
    “道光二十七年十二月,桂平县紫荆山生员王大作等,为结盟借拜上帝妖书,践踏社稷神明,乞恩严拿究办事。缘曾玉珍窝接妖匪至家教习,业经两载,迷惑乡民,结盟聚会,约有数千人。要从西番旧遗诏书,不从清朝法律,胆敢将左右两水(紫荆山内水分左右)社稷神明践踏,香炉破碎。某等闻此异事,邀集乡民耆老四处观查,委实不差。至十一月二十一日,齐集乡民,捉获妖匪冯云山同至庙中,交保正曾祖光领下解官。讵料被妖匪党曾亚孙,卢六等抢去。冤屈无伸,只得联名禀叩,伏乞严拿正办,俾神明泄愤,士民安居,则沾恩无既。”
        当时王作新所代表的是当地的土著势力,向企图“客家变地主”的拜上帝教发动反攻,拜上帝教抢回了被王作新拘捕的冯云山,使双方发生了短促的暴力冲突。王作新于是向县衙门呈诉,请求支持。奇怪的是桂平知县王烈的态度,却不是像某些教科书上所说的那样,是什么官绅勾结镇压农民起义,反而严厉地驳斥了王作新。从曾任桂平知县李孟群著的《鹤唳篇》中,可知县衙当时的批示是:
        “阅呈,殊属昏谬!该生等身列胶庠,应知条教。如果事有实迹,则当密为呈禀,何得辄以争踏社坛之故,捏饰大题架控,是否挟嫌滋累,亟应彻底根究。候即严提两造人证质讯,确情办理,以遏刁风而肃功令。”
    桂平知县之所以采取这一态度,一方面是由于洪秀全、冯云山虽然以打毁偶像的激烈行动来动员和积聚力量,但终究只是在宣传拜上帝的范围内行动,即所谓宣传“西番旧遗诏书”,而对于拜上帝,当时清朝政府根据外国教士的要求,已经明令弛禁。至于所控的“不从清朝法律”,并未能举出确实证据;另一方面,当时清朝官场腐败颟顸,官吏只顾搜刮,其他一切都以敷衍放任为主,宁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愿辖境内发生重大事故,所以桂平知县不愿王作新多事。桂平知县要“严提两造人证质讯”,于是江口巡检司(警署)于十二月二十七日差传冯云山、卢六到案解县。
        冯云山也先后向江口巡检司和桂平县提出了申诉:
        “具诉童生冯云山,系广东广州府花县民籍,为遵旨敬天,不犯不法,乞究索诈诬控事……一切上帝当拜,古今大典,观广东礼拜堂悬挂两广大宪(总督)奏章并皇上准行御批移文可查。二十四年冬,某到紫荆山探表兄卢六,次年设教高坑冲,又次年设馆曾玉珍家,又次年复馆。只因遵旨教人敬天,不意被人诬控。某谨将唐虞三代书句开列,伏乞鉴察”(以圣人教诲证明自己宣传拜上帝的合法性)。
    冯云山避开了打毁偶像之事,着重从合法的宗教宣传方面进行了巧妙的辩护。王作新起获缴官的“冯云山抄书一本”,知县认为“内有耶稣二字,系西洋天主教书”,“尚无违悖字句”冯云山已被解送到县,但原告王作新却屡传不到,这是由于在“拜上帝教”已有相当的势力,而知县又不支持他的情况下,只好外出躲避,不敢出庭。
    不久,卢六在羁押中病故,冯云山乃于道光二十八年四月二十八日(1848年5月30日)向浔州府控诉:“为恃衿横嚼架题寻害,号宪严牌饬县提讯以雪无辜事。”浔州知府顾元凯批示:“冯云山因何讦讼送解到县,桂平县立查案讯明,分别究释具报,慎匆稽延滋累。”这对于冯云山是有利的。继任桂平知县的贾柱判定冯云山“并无为匪不法”情事,以无业游荡之名将冯云山押解回广东花县原籍,但冯云山却在途中说服了两名解差加入上帝教,一起回到了紫荆山。
    当冯云山被羁押时,拜上帝教弟兄曾捐款集资营救,称为“科炭”(雪中送炭之义)。捐款者都登记在册,后来太平天国定都南京后追叙“科炭”之功,对捐款者都予升官。当时发起“科炭”的,是被王作新控为冯云山窝主的曾玉珍弟兄和做过讼师的黄玉昆,他们用这笔钱在衙门上下打点,当然会对案件的了结发生大作用。
    冯云山事件前后约经半年多,使拜上帝教遭受了一些损失,如得力的骨干分子卢六就在羁押中被折磨致死,但总的说来,在这一事件中拜上帝教并未遭到严重挫败。事后王大作诗《忧时感事抒怀》中写道,王氏弟兄在事件后“三载仳离居蔑定”,即3年不敢在家乡居住,显然是害怕拜上帝教寻仇报复,而当冯云山在解送回籍途中脱归紫荆山后,也无人再敢向他挑衅或再向官府报告,这说明了拜上帝教的势力已相当强大,压倒了王作新。从拜上帝教内部来说,当事件发生时,会众起先出力抢脱,后来又纷纷捐款营救,冯云山脱归紫荆山,会众“十分欢喜,即杀牛宰马,献祭上帝,以谢天恩”。
        然而,令洪秀全万想不到的是,正是由于自己急功近利的行为,而引起的另一个严重后果。  天国之薨(25)

        洪秀全于道光二十七年(1847)十一月初旬,在闹事后由曾玉景陪同去贵县赐谷村,大约在获悉事件发生后回到紫荆山。当时,清政府应法国要求开放天主教传的禁令,已在道光二十四年十一月初五日,由两广总督耆英奏准宣布,道光二十五年十二月二十日,又经耆英奏准,明降谕旨晓谕弛禁,广东礼拜堂只有在此以后,才可能悬挂弛禁的文件,而冯云山的行踪,据他自己的呈诉书和《太平天日》,《太平天国运动记》等文献,从1844年春自广东来广西后,几年间都在广西,从未回过广东,不可能见到广州礼拜堂悬挂的准许传教的政府文书,而新从广州罗孝全教堂来的洪秀全却一定已经见到,所以冯云山的呈诉书,应该是洪秀全从贵县赶回紫荆山后两人共同写的。
    冯云山在被押期间,洪秀全于1848年(道光二十八年)3月初离开紫荆山,于3月下旬到了广州,拟向两广总督耆英申诉营救冯云山事,因为耆英是传教弛禁的经办人,洪秀全期望耆英给予帮助,但耆英已离粤内调,于是没有结果。
    冯云山在遣送回籍途中脱归紫荆山的日期未见记载,推测总在道光二十八年(1848)六七月间。得知洪秀全为营救他而去广东官府投诉,冯云山随后也去了广东,同正从广东返回广西的洪秀全在途中发生顶撞,于是洪秀全又从紫荆山回到广东,二人又于十月在花县见面。其时他们为什么要仆仆风尘来往于两广?因为拜上帝教内发生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怪事——有人假托“天父天兄下凡”作秀。
        上帝降附在杨秀清身上、并由代上帝传言之事,发生在戊申年(道光二十八年,1848)三月。太平天国后来的文献多次提到这件事,并规定三月初三日为“爷降节”,此时冯云山在桂平被押,洪秀全为营救冯云山正在广州,不久冯云山脱归紫荆山,洪秀全因营救不成也回到紫荆山,当然都知道此事。这是一件大事,是拜上帝教前所未遇的,对于太平天国宗教运动来说,此事至关重要,有人竟想到利用紫荆山区盛行“降僮”即民间巫婆神棍跳神(神灵附体)这种最原始的巫术伎俩来煽动民变!好鬼马(广东人谓机灵)啊!是认同还是揭露?相信洪、冯二人当时一定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
    洪秀全会利用的,别人当然也会利用。拜上帝教本来是以拜上帝、除偶像为基本信条的。洪秀全、冯云山在早期宣传中强调上帝是独一真神,反对其他一切神怪。除洪秀全吹嘘自己在丁酉年(1837)病中见到上帝,并授命他在凡间宣传福音这一幻觉故事以外,一切人神交通、人鬼交通的传统迷信都在排斥之列。洪秀全在1845年写的《原道救世歌》就以“巫觋”为第5种不正,斥之为邪术惑众,但从1847年夏,洪秀全第2次到广西后,情况有了变化。为了政治上的目的,他们便有意地利用了这种迷信,打毁甘王庙后发生的神灵在童子身上附体,要当地人不得伤害洪、冯,就已经属于这种情况。
        杨秀清,原名杨嗣龙,他之所以要改名,大概是同为“天父”的亲儿子在凡间的肉身,洪秀全名为“秀全”,他自然就应名为“秀清”。关于杨秀清假上帝附体传言之事,传统讲法是认为起了巩固拜上帝教的作用,认为当时拜上帝教由于受到地主王作新的打击,冯云山被押,会众陷于动摇紊乱的危机,杨秀清乃假托上帝下凡传言,拜上帝教才得以团结和稳定。                此说不符合史实。
    首先,王作新的活动并未造成对拜上帝教的大威胁。府县衙门并不支持王家,结案是对王家不利的。同时,就本地实力而论,王作新固然是一大势力,洪冯二人的窝主曾玉珍也是族大人众的有身家者,而且拜上帝教又是一个有组织有势力的团体,王作新虽然有力量捕人,拜上帝教也敢于把人抢回,势力并不稍弱,所以在这场斗争中,拜上帝教虽遇到了困难,但仍能有力地进行活动:“在此期中,广西各兄弟自愿筹集数百串钱以救冯、卢二教友,并入禀其所传之真理声辩,附呈所信之十诫,以求县官秉公审查。”由于这种种情况,教科书上所谓拜上帝教由于王作新的打击,而陷于瓦解动摇的危机云云,是没有事实根据的。
        关于这件事,洪仁玕在《太平天国运动记》中说:
        “秀全与云山既回到紫荆山,会众兄弟热烈欢迎。此时二人闻悉当其回粤时,拜上帝教中屡有奇事发生,因而在兄弟中发生出纠纷及有分裂之像。缘当众人下跪祈祷时,忽有人跌在地上不省人事,全身出汗,在此昏迷情状之下,其人似乎有神附体,口出劝诫或责骂或预说未来之事,其言常是模糊,听不清楚,或则是韵语。”
        关于杨秀清等的附体传言,洪仁玕说:
        “杨本为极贫穷之人,但其入会则非常热心及诚恳。在会中,彼忽生哑病,两月内不能言语,会众均觉奇异,以为是不祥之兆,但后来复能言语,嗣后有神附体传言,比别人为多。每次代天父上帝传言时,严厉肃穆,责人之罪恶,常指个人而宣传其丑行。彼又劝人为善及预言未来,或号令人应如何做法,其言辞大概留极深刻之印象于会众。萧朝贵则以耶稣之名传言,而其言则比秀清之言较为和蔼。黄氏有族人出言反对耶稣教训,且引人离道,此人即被逐出拜上帝教,其言即被定为假的,为魔鬼附身而说的。”
        严重的问题在于,当时不是个别人,而是不少人在“做秀”,直到林凤祥北征陷入绝境时,军中还有个姓李的火夫冒充天兄下凡,被林奉若神明,好衣好食供养起来,只是在听信此人之言而多次吃亏后,才一刀砍了他的头。
        杨、萧二人之所以取得成功,只不过是由于他们的“演技”最佳。以杨秀清为例,为了使人们确实相信“天父”真的附在他身上,试问有谁能做到在两个多月即六七十天时间里,乞丐般趴在路边的沟渠里,蒙头垢面,口鼻流涕,胡言乱语,抓屎而食?这种装神弄鬼的忍性,即使在21世纪的今日,也会有大把人相信他是鬼上身(包括白天装乞丐晚上住酒店者)。
        根据以上的记载,我们可以认为,如果说当时拜上帝教有危机的话,那主要不是由于地主王作新等的进攻,而是来自内部,是由于内部出现了杨秀清、萧朝贵,黄姓或其他一些人,大搞神灵附体,纷纷假借“皇上帝”七大姨八大爷的名义(皇上帝既然生了耶苏、洪、杨、萧、冯、韦、石等一大窝子女,亲戚关系一定相当复杂)发号施令,因而在上帝教内部产生了严重的分裂。可以说,这种迷信行为从一开始就不但不是巩固拜上帝教的手段,而且是导致拜上帝教分裂的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