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国之薨(洪秀全的恶梦)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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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国之薨(13)
第三章、末代圣人

        一般认为,若百五十年前没有太平天国农民运动的发生,就不会有湘军、淮军和曾国藩、李鸿章们的崛起,作为太平天国政权的“克星”,曾国藩们的出现至关重要,但当年太平军兴,咸丰皇帝首先想到派去镇压的人选并不是曾国藩(此人是个文官),甚至不是其后丧师辱国的军机大臣赛尚阿(蒙古八旗人士),而是远在边陲的林公则徐,惜乎其时林公垂垂老矣,且疾病缠身,未几即死在赴任途中。
        耐人寻味的是,清季“同治中兴”的三大名臣,也就是太平天国政权的三大克星(胡林翼、曾国藩、左中棠)都不是带兵出身的读书人,他们到前线与太平军流血死拼,手持的不过是朝廷一纸委任状,最后却能靠地方武装势力(团练)直上青云,乃至门下督抚半天下(包括本人),实有赖于清末朝廷的军事制度,已经走向腐朽。
  清朝自道光末年太平天国起事,清廷命将出自多门。将帅以绿营不可用,都各募“勇营”以作战。一省所募动辄数万,而东南7省所招募者更多,常不下数十万众,其中以曾国藩创立的湘军与源自湘军的淮军(李鸿章部)为最著名,这些人的军队都是自招自练,不属国家管辖,兵部所辖唯旧日的绿营,故中央兵权已下移于将帅,而为将帅者,复多膺任疆寄,他们除了手握兵权饷权外,复有民事之责,实际上已经成为割据地方的土皇帝。
  中国近代社会这种分崩割据的局面,实见于民国初年,而其形成则已见光绪季世,即曾文正公去世之后。康有为在《中国今官制大弊宜改》一文中说:
   夫立国之道,兵食为先,而财政兵政,皆散在各省。如何筹饷,如何练兵,如何开制造局,如何开军械局,如何开银行,如何铸钱币,一皆听各省督抚之各自为谋……故江宁创自强军,湖北有恺字营,直隶因袁军之旧,而增军政司之万人……故庚子之祸,征兵勤王,而观望不前,多寡不一。微论当八国之强敌,而此十八小国之援师,素无统驭,勇怯不一,枪械异式,何以为战乎?
  从康氏所述,可知光绪之世,中央威令已经不行于地方,各省疆吏都各手握兵权饷权,各自为谋,国家每遇大事,虽一兵一卒一饷一糈,反不得不拱手而待之督抚,而为督抚者,则往往观望不前,视严旨若空文。康氏以18小国来喻18行省,是为确当。在这种局面之下,以之来抗拒外敌,自不免一败涂地,但以之抗拒中央,挟朝廷则有余。所以辛亥革命军兴,袁世凯得以北洋军力挟逼清廷退位,便是这种局面的结果。
  民国初,袁氏当国时,曾有中央集权的想法,裁各省都督,企图收回兵权于中央,而不逐,作为中华民国大总统,权力是受到许多限制的,必得要亲自做皇帝,这就是袁氏父子终于要冒天下大不韪,而帝制自为的良苦居心所在。
  袁氏当时想做的,不过是历史上所有封建帝王、例如以“杯酒释兵权”的宋太祖赵匡胤想要做的。然而赵氏可以因此而成为一代明君,而袁氏却成为千古罪人,历史的机遇,往往是因人而异的。
  这个分崩割据局面的形成,起于“军权私有”,而“军权私有”的兴起,则始于太平天国军兴,其间经过若干演变,成为光绪季世的督抚,再进而成为民国后的割据军阀。但是,何以咸丰以前,清代兵权都归于中央,未闻有“军权私有”的事?何以咸丰以后,中央无法收回兵权,兵权不得不下移于将帅,而造成了“军权私有”的局面?
  要论咸丰后“军权私有”的起源,应先略论清代在咸丰前军队的状况。
  咸丰前的军队有八旗与绿营。八旗部队初本为旗主所私有。八旗各有旗主,各置官属,各有统属,为并立不相下的体制。清太祖努尔哈赤制定国体,曾明示后人以八旗旗主联合为治的大训。清太宗皇太极本为旗主之一,嗣位后,深感此制不便,逐渐废置,而后定于一尊。至清世祖顺治时,乘摄政王多尔衮之丧,一举而扫除强藩,大权悉归皇室。于是天子自将三旗,叫做上三旗,其余分属诸王贝勒的五旗,叫做下五旗。自后旗主的势力已减削无余,各旗原有的固山额真改名都统,为天子任命的旗主,而不是宗藩世及的旗主。宗藩受封于旗,令其养尊处优,旗的行政则为天子之吏所掌握。亲贵虽或领兵,所指挥者非自主的本旗,而是朝廷的部队;所有八旗将士,都归朝廷所用,成为皇家即国家的军队,此种制度,从老百姓的立场说,乃是天下得以安定的基本保证。
  至于绿营,则是国家的常规部队,额兵共64万人,其数约3倍于八旗,全国分为71镇,以驻守列郡汛地。绿营之制,其军队直辖于兵部。《大清会典》说:“凡绿旗(绿营以绿旗为号令)兵在京则统于巡捕营。十有八省则统于督标、抚标、提标、镇标、军标、河标、漕标,而以达于部。标分其治于协、于营、于汛,以慎巡守,备征调。”其将则由部补选:“凡直省武职副将以上,列名具疏请补。参将以下,按月升选。”其兵则有定额,分为马兵、战兵、守兵,各注于册,以报于兵部;有籍,曰兵籍,与民籍、商籍、灶籍同著于户部。凡额兵的考拔,都取自有兵籍的兵家,“骑兵拔于步战兵,步战兵拔于守兵,守兵拔于余丁。无余丁,乃募于民。”
  所以,在绿营制度下,将由补选,兵守世业,兵非弁之所自招,弁非将之亲信,而国家之于将弁,将、备、千、把,本有常职,节节相生,易于钤束;国家之于兵士,著于兵籍,尺籍伍符,按户可稽。故全国兵权,都归于中央。
  明白了这个情况,可知咸丰前,清帝既手握八旗为皇家的禁卫军,而常规部队绿营又直隶于中央,在这样的一个中央集权的情况下,军队自不致为将所私有。所以清圣祖康熙末年,诸子争立各不相下,到清世宗雍正即位,其弟允禵虽任抚远大将军,统率大军出征西宁,闻诏不敢不归京师;年羹尧手握重兵,功高震主,驻军西陲,也不敢造反,束身归吏,身死囹圄;其后如乾隆朝诛张广泗、柴大纪时,因兵不为将所私有,故将不能拥兵以抗朝命,遏必隆刀到时,只得各自乖乖献上头来。
        清季“军权私有”的兴起,乃在八旗绿营武力皆不可用、而以新兴的湘军制度取而代替之后。八旗入据中国后,以征服者的地位,踞养尊处优,使他们逐渐的消磨了新兴民族的锐气。到三藩起事时,八旗的战斗力已远逊于入关的时候。康熙帝平定三藩,实出自汉人赵良栋、蔡毓荣等效忠清朝者之力。其后平定准部、回疆、金川,虽都是八旗绿营并用,但军队的战斗力毕竟以绿营为主,所以乾隆四十六年(1781)有增兵之举,实有见于八旗不可用,而不得不增加绿营兵额,以应付他日非常的事变。
  但绿营到了嘉庆、道光年间,暮气日深,积弊日重,将弁则熏染官习,兵卒则骄顽疲弱,也不可恃。嘉庆初元,川、楚白莲教起义之役,前后10年,朝廷耗去饷银二万万两,后来还是一半靠着乡兵(团练)的力量,才得平定;道光年鸦片战争之役,虽以全国兵力布防沿海要塞,英国人一个开花炮弹,就已使绿营变成“绿蝇”,结果还得与英国人签定南京城下耻辱之盟。
  到了道光三十年十二月初十日(1851年1月11日),太平天国在广西浔州府金田村起义。这时广西额兵25000,土兵14000,三四万大军,兵数不算少,便已无法应付。到太平天国势盛,清廷复羽檄交驰,纷纷征调外兵,一时各省绿营云集广西。
  绿营制度,其征调成法,被调者辄令绿营将官营出数十人,多者二百人,共成千人。用本辖营弁统率,绾以提督、总兵,而隶属于专征的钦差大臣,所以3000人的军队,将士各不相习(不认识)。及到前敌,各省行伍,鹅行鸭步,杂糅并进,将与将不相习;鸡一嘴鸭一嘴,兵与兵不相知,将与将不相和,胜则相妒,败不相救。加以这时任钦差大臣的,前为李星沅,李星沅与广西巡抚周天爵不和;继李任钦差的为赛尚阿,赛尚阿也与广西提督向荣时相龃龉。钦差疆帅既不能和衷共济,号令歧出,偏裨更各分畛域,故虽拥兵千万,等于无兵。而太平天国方面,则以新兴的朝气,万众一心,乘绿营疲惫之后,一败向荣于平南官村而占永安,再败赛尚阿于永安古束口而围桂林,于是长驱北出,经两湖,出长江,其时清廷防湖防江的绿营闻风先溃,而钦差大臣赛尚阿、徐广缙、向荣诸人先后所统的大营军队,常落在敌后,成衔尾欢送之势,太平天国遂得以疾风扫落叶般,不过两年时间,就席卷东南,占领南京。
  这时候,便兴起了以曾国藩为首、以读书人为中坚力量组织起来的湘军系统。
  然则湘勇制度代替了绿营制度之后,何以竟变成“军权私有”?
        曾国藩因见绿营积弊深重,乃起而创立湘军,弃世业的行伍,而用自招的农民以为兵,舍补选的将弁,而延乡党亲信的儒生以为将,其制以营为单位,一营500人;营分4哨,统以营官;营官上辖以统领;统领所辖,自两营迄十营数十营不等,视其材的大小而有不同。统领径隶大帅,故营哨官所辖有定数,统领所辖无定数,民国时各地方军阀都称“大帅”,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大帅者,乃一军之主。帅欲立军,拣统领一人或若干人,各檄募若干营,统领各自拣营官,营官拣哨官,以次而下,所以一营里面,弁勇视营哨,营哨官视统领,统领视大帅,如指臂相联,甚至大帅欲更易统领,则必须并将其全军遣撤,而令新统领自拣营官如前制,或即其地募其人,分别汰留,另行编伍,否则,随便派个人“空降”去担任领导,手下没有人会买账。
        在湘军制度下,营伍各为其统领所私有。因为行湘军的制度,兵皆弁所自招,弁皆将的亲信,故兵士但知有营哨官,营哨官但知有统领,非其所统,即不能相沿袭。史说:“湘军之可贵者,各有宗派,故上下相亲。”又说:“从湘军之制,则上下相维,将卒亲睦,各护其长。其将死,其军散,其将存,其军完”,说明湘军之所以成为将所私有,实由于其制度所使然。所以当年曾国藩虽然自裁湘军二三十万众,也只能暂缓军阀割据局面的出现,已经无力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军权私有”发展趋势。同时也说明曾国荃围攻南京3年,太平军方面固然情势惨烈,老湘军也是尸横遍地,危城将破未破之日,连李鸿章率淮军的洋枪队,也只敢远远观战,而不敢上前争功。而城破之日,曾国荃即率湘军大肆屠城,其时就算曾国藩在场,恐怕亦不能制止。    清季军权私有的形成,还在于各省自筹饷的制度。其时朝廷被迫放权,令各军“就地筹饷”的方法,是助成这种凶险局面最重要的原因。
  绿营发饷制度,凡直省标营兵饷,皆由标营册送布政使司,申请督抚、咨户部拨给,所以绿营兵士,著籍为兵,各守世业,既不是将帅所招来,而所吃的粮饷,又是由国家直发,自不致对将帅发生私人的感念,湘军则不然。湘军之起,初借民间捐输以供军需,其后奉命出征,粮饷本应由户部筹拨,而清廷内帑困竭,往往以空文指拨,久之,空无可指,诸将帅也知其无益,乃各自为计,募捐输、设厘卡(地方关税)以自收自养,继则各专其饷,将帅视地方财税若私有,如胡林翼巡抚湖北,破承平旧制,另设归其个人直辖的湖北总粮台,无论何项进款,都归粮台征收,无论何项开支,多饬粮台批发,藩司不得过问,国家命官职同虚设。
        又如,曾国藩初督两江时,函嘱江西巡抚毓科说:“银项应奏应题者,须倍加慎重,以少奏为是。或挈列敝衔先行寄稿函商定妥,再行拜发。或称江浙向以全力供给向帅和帅(向帅为向荣,和帅为和春)大营,今江西以全力供曾某大营云云,或可少免于大内之驳诘。”曾国藩自专江西饷权,乃是事实。将帅各自专饷,难免发生争斗。同治初,江西巡抚沈葆桢与两江总督曾国藩争饷养兵事,两人各严词抗疏争辩,朝廷也无如两人何,只好两边调解,两边都不敢开罪,将帅的专擅饷权,由此可见。
  筹饷的权既为将帅所专擅,故兵士的粮饷出自将帅,而不由朝廷。兵士眼见他们的粮饷是将帅苦心筹措来的、与人争抢来的,甚至是跪求而来的,兵士们肚子饿不饿,身上冷不冷,只有自己的将帅知道,也只有自己的上司才会关心他们,他们如何能不把将帅视同父兄?将帅又如何能不将士兵视同子侄?
  曾国藩的徒孙袁世凯在天津小站练兵时,常常亲临给士兵发饷的现场,逐个逐个核对该发的数目,任何人不会多给一个铜板,也不少给一个铜板,舞弊营私在他的部队是绝对不允许的,所以,若逢晨操开始,营官如果向士兵们喝问:“弟兄们,咱吃谁的饭呀?”
  “袁宫保!”
  “穿谁的衣呀?”
  “袁宫保!!”
  史又说,清朝嘉庆年间,白莲教造反时,有个四川绿营提督(相当于后世的军区司令)叫七十五,因粮饷无着,将军和士兵同样在前线天天血腥厮杀,还要捞水中浮萍度日,割野狗皮为衣,后来七十五被朝廷革退,此后就再没有任何人能指得动他的部队。
  兵士既为将所私有,故将亦遂各私其兵,即把手下的兵勇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视为命根。湘军是这样,出自湘军系统的淮军也是这样,而且其他各省以湘军制度编制的勇营也无不是这样。例如,咸丰九年,曾国藩奉命援皖,以所部单弱,奏请调回萧启江军。萧启江也是湘军将领,初为本罗泽南部将,从曾国藩创湘军,后独将一军往援江西,归刘长佑节制。   
    咸丰七年,刘长佑以病归(告假),萧启江复率所部暂从曾国藩。后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攻湖南,曾国藩命萧回援湖南。时刘长佑在湖南方督军救宝庆,萧启江至,再隶刘长佑部下。刘长佑援桂,率萧启江军同往,至是,曾国藩奏请调回萧启江军,刘长佑却不允,曾国藩两次请旨严饬,刘长佑也两次奏请坚拒,曾国藩无可奈何。
  到咸丰十年,左宗棠初出帮办曾国藩军务时,又拟奏调刘长佑部下蒋益澧军以为助,曾国藩曾写信给左宗棠追论前事说:“芗泉(芗泉为蒋益澧字)之能来与否,全视乎荫渠(荫渠为刘长佑字)中丞之坚留与否。阁下与荫渠为道义金石之交,如能屡函商定,然后以一片奏定,乃为妥善。否则谕旨俞允,而荫公不许,仍属无益,去年奏调萧军,几成嫌隙,可为鉴也。”
  后来,左宗棠从曾国藩教,先与刘长佑讲交情,以所谓“道义金石之交”的关系来感动刘长佑,刘长佑才允许蒋益澧率军来助左宗棠。
        由此可见,大帅视所部,竟若私有,讲私交,或可相让;若无交谊,虽请旨严饬,睬你都傻!
  又如同治元年,曾国藩截留李鸿章新招军九营守无为庐江,以保皖北。这时李鸿章方新任江苏巡抚,初练淮军于上海,欲大立功绩,乃向曾国藩索回此军。曾国藩因一时无他军接防,复信与弟子李鸿章,恳求说:“张树声等五营,本不应久留此间,吴长庆本营在沪,疏长庚并非营官,勉强截留,深恐有乖尊意。”
  又说:“忠逆(指太平天国忠王李秀成)现在金陵,而对王、章王(对王为洪春元、章王为林绍璋)诸酋志在北岸甚坚,看来今冬明春上海必无异常之警,故仍望阁下敛兵自守,不必遽勤远略,遽拓土疆。其张树声、吴长庆等九营应如何陆续抽调赴沪,敬求卓裁,酌度为老乡谋,为鄙人谋。上游事势稍松,决不久留片刻。”
  后来李鸿章还是追索,甚至飞檄相讨。曾国藩乃放九营赴沪,并写信向李鸿章道歉说:
  “鄙人多年在外,屡经挫败,故常有无礼之葸,过计之忧,伏希亮鉴!”
  刘长佑出自江忠源一系的“楚军”,不是曾国藩湘军的嫡系,他对曾国藩的奏请调回萧启江军,坚不放行,还有可说,至于李鸿章之于曾国藩,有师生之谊,出自曾国藩幕府,其军并且是遵曾国藩的指示和规划所创立,而李鸿章对曾国藩截留己军,当利害关头时,还不免于飞檄相索,李鸿章对其恩师的态度尚且如此,对其他人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