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政府行政需讲道理(南方都市报 2008-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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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政府行政需讲道理   2008-04-27 09:33:13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据《财经》报道,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近日下发一纸《紧急通知》,停止各类形式户外商业广告设置的审批,包括到期续批,即便是“已经通过审批但目前尚处于施工阶段的”,也要“立即暂停施工”。这一红头文件在当地户外广告行业引发恐慌。如果政府严格执行这一规定,上海的户外广告行业就将彻底瘫痪。广告公司无法履行已经签订的合同,也必将引发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复杂纠纷。

  奇怪的是,对于这样一项对一个行业产生致命影响的规定,政府却没有给出任何令人信服的理由。《通知》中关于停止审批的决定,仅模糊表示了一句“接上级紧急通知”。但上级又是因为什么理由而作出紧急通知的,《通知》并未透露。[起因]

  目前,行业内外只能推测,这则《通知》下发的缘由,可能与奥运会临近及上海将要举行的世博会有关。也有人推测,此举似与近年来违章违规户外广告不断增加有关。就在《财经》披露上海户外广告行业于4月25日进行对策商讨会,有从业者也表示将向政府表达不满之情之后,有关部门昨日通过媒体公布了对几个月前上海市两会上代表就本市户外广告的规范提出的整顿建议的回复。至于政府的《紧急通知》与这些建议之间有什么关系,外界不得而知。[缘由]

  确实,政府有权对民众所从事之各种可能产生较为广泛而可见的外部性的活动进行监管。但是,法治的、负责任的政府的监管需具备某种条件,从制度层面上看,政府的监管权力必须是法律明确授予的,包括监管的范围、监管的方式、程序,不得有任何逾越。若法律无事先的明文授权,则政府就无权监管。[观点]

  具体到单项监管活动来说,政府的监管除了合乎法律程序之外,还需要提出合乎情理之理据。其实,这两者原是一体之两面。法律的最终依据正是一个“理”字,人类从野蛮演进到文明的标志,就是从依恃强力到依靠讲道理,由此道理逐渐积累而形成了法律规则,它的基本精神是要求民众之间发生关系的时候应当讲道理,比如,在做生意的时候签合同,在法庭上进行辩论。

  而正是为了较有效地做到这一点,人们设立了政府。就其实质而言,政府就是人们花钱请来的一个中人,由它主持人们通过讲道理的方式处理各种事务、解决纠纷。这里当然隐含着政府本身也讲道理的预设。不论是古人所设想的德治,还是形成于西方的法治,都是为了做到这一点,将讲道理的道德和法律义务加之于政府,要求政府与民众打交道的时候得讲道理,而不能依靠政府的强力,将不合情理的要求强加于民众。[理由]

  但是,不受制约的权力往往会导致对权力的迷信,所以,在中国,经常出现政府不讲道理的事情。这种不讲道理首先表现为政府的法规、红头文件本身有悖正常的情理,而显著地对部分民众不公正,这最集中地体现在关于征地、拆迁的法规中。这种不讲道理也表现为行政的傲慢,也即某些管制可能是必要的,但政府却不屑于与当事人沟通,甚至不屑于将管制的理由充分地宣示于相关当事人,只是以命令的方式向民众强加服从的义务。[现象]

  民众是讲道理的,但政府不讲出令人信服的道理,民众当然就无从理解政府措施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诚如上海市户外广告行业内人士所说:如果政府要整顿,户外广告行业一定会予以配合;如果是根据奥运会、世博会场馆需要,在部分区域内实施特殊管理政策,行业内也能理解。但是,政府什么理由也不说,就仓促地实行一刀切政策。

  如此看似高效的行政措施,必会欲速而不达。行政远不只是发文件那样简单,今日的民众也不是一纸文件就能吓退的。利害相关的民众为了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必然会寻找各种可能的救济措施。这种救济可能循体制内的渠道进行,如果政府为了面子而堵塞这方面的渠道,民众就可能寻找体制外的渠道。至于舆论的反应也是可以预料的,政府必将处于被批评、被抨击的位置。政府的傲慢大大提高了行政的成本,包括有形的与无形的。[危害]

  在文明社会,政府行使权力的道德前提是政府必须讲道理。权力须以理性为依据,政府在实施具体监管、管制活动时负有举证的责任,向当事人、向公众说明令人信服的管制理由。这有助于民众理解政府的措施,即便部分民众蒙受损失,也不会有太强烈的抵触情绪。[结论]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spqy/200804270013.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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