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首先是公共责任(南方都市报 200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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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首先是公共责任
日期:[2008年10月2日]  版次:[AA02]  版名:[评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28  条
三鹿毒奶事件之后,党政体系迅速问责,自上而下已有多名官员去职,其中包括原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原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市长冀纯堂等重要官员。另一方面,奶祸持续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的最新检测显示,除婴幼儿奶粉和液态奶之外,20家奶制品企业的普通奶粉和其它配方奶粉同样受三聚氰胺污染,而三鹿依旧“拔得头筹”,最高含量达到令人瞠目的每公斤6196毫克。
 
风暴中心的石家庄当地政府,在度过短暂的危机震荡之后,于前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首次以官方名义向广大患儿及家长深表歉意,承认对事件发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风暴中心终于传来官方道歉,各界自然愿闻其详。但不得不说,这是毒奶事件以来最令人窝心的道歉。
 
这份由当地政府发言人代行的官方道歉,是石家庄地方政府首度自陈其事。然而,细察之下,公众难获真诚道歉的心意,却只有受人轻慢的忧愤。这样说,不是对民意得寸进尺的渲染,也非鼓励社会受害情绪的再发作,而是从石家庄市政府的道歉声明里,一字一句所读出的公众不被尊重。
 
毒奶事件中,一个骇人听闻的环节,是三鹿集团和当地政府联手瞒报。经事故调查组查明,自2007年12月起,三鹿集团就陆续接到婴儿患病投诉,后确定是产品中含有三聚氰胺。但迟至今年8月2日,三鹿集团才向当地政府报告。而当地政府接到报告后,隐瞒直至9月9日才向河北省政府报告三鹿问题奶粉。三鹿瞒报8个月,石家庄市政府晚报38天,是奶祸之害一发难收的首问之责。
 
然而,这“不可推卸的责任”,在石市政府的道歉中简述如下,“一是政治上敏感性差,站位不高,只是就事论事,就请示说请示,看待三鹿集团反映的问题;其二,认识不到位,后果估计不足,对事故危害缺乏前瞻性分析;其三,对企业考虑信任支持的多,对带来的负面影响考虑不周。特别是由于信息迟报,贻误了上级机关处理问题的最佳时机。”
 
经此提纲挈领,所谓“不可推卸的责任”,竟然只剩下敏感性差的政治责任、后果估计不足的认识责任、信息迟报累及上级的贻误责任。至于循私舞弊的法纪责任、渎职失职的行政责任、戕害民生的法律责任,甚至知错认错的道义责任,都一并隐晦在了这陈词滥调的话语之中。以沉痛道歉之名,行开脱塞责之实。民众虽有不智,见识这般的“深深歉意”,又何其哀痛,何其愤懑。
 
更加言不由衷之处在于,一份通过公众媒体发布的官方道歉,自然是面向社会公众自承过错。然而,政治敏感性差,认识不到位之类,姑且不说是套话大话,仅以道歉对象来说,公众既不掌握政治敏感的权威标准,也不是判断认识是否到位的党政权威,又如何接受这样深切的检讨?所谓“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这里完全不是公众所应接受的那种为公众所授、替公众负责的政府责任。
 
地方政府公开道歉却找不出公众的位置,这是令人难过的体制现实。即便这其中充斥着当地政府向上负责的忐忑,意欲改过的决心,甚至是上意难违的谦卑,却都不及公众的集体失落来得强烈。在权为民所授的现代政治图景中,公众何至于在一地政府眼中沦落至此?连道歉亦这般心不在焉,这无疑已是一个深层难题。
 
而这难题中所潜藏的逻辑,也就是三鹿毒奶之祸所以夸张至此的发生逻辑。只有政治忠诚,没有公众利益,只对上级负责,不向公众负责,官员道歉因此成为了公众难以承受之重。原本以为,问责风暴过后的当地政府,至少在道义形式上能直面公众,认识到这番风波背后最大的辜负,仍在于公众所托付的公共责任与执政使命,但我们却没能看到这种真正的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里没有公共责任,除了失望与忧愤,公众还要准备迎接下一次的深表歉意。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8-10/02/content_5883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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