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公共财政监督得力,政府采购才能阳光(南方都市报 200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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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公共财政监督得力,政府采购才能阳光

类别:时事评论  作者:南都社论  浏览量:752  发布时间:2009-11-04 00:00 编辑此文
版次:AA02 版名:社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报低价却未能中标的格力空调状告广州市财政局,目前法院尚未作出判决,具体案情也有待进一步披露。不过,人们对政府采购的一系列新旧记忆因为这起“废标门”再次被勾连起来。重庆“脆脆床”才是几天前的事情;2007年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窝案”,相信许多市民都还清楚记得……政府采购的丑闻并不新鲜,这证明政府采购机制及其背后的监管出现了问题。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的全过程都受到约束:首先,要严格执行预算,但政府采购中心往往挂靠财政局,管采难以分离;其次,采购过程要依法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程序;最后,政府采购信息应在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实现“阳光采购”。也就是说,政府采购的约束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其一是行政监管的力量,控制预算、强制信息公开;其二是来自采购程序中引入的市场力量,寄希望于企业之间的彼此竞争和彼此监督来保障政府采购的效率。不过,由于管采不分,采购中心作为挂靠事业单位反倒很容易成为行政权力延伸牟利的工具。在现实层面,行政力量未必能够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约束,反而使得政府采购背后的利益纠葛更加复杂。因此,相对更加可靠的约束力应该来自竞争市场的力量。

    虽然对政府采购丑闻并不陌生,但人们很少听说参与招标的企业对招标过程表示不满。格力根据对招标程序的质疑向上一级政府反复提请行政复议,随后又将政府部门告上法庭,这要算是开启先例。这背后的道理也非常简单,用格力律师的话讲,“企业在竞标中吃了亏,因为怕得罪政府,很少有人打官司”。全国人大代表、格力总裁董明珠在2007年两会上就曾严厉批评政府采购现状。这一次格力与有关部门死磕,应该并非只为这一单不足2000万的标的,而也志在揭露目前有关部门采购背后的不合理现象,以及建设一个对政府更有约束力、对企业更加公平、对纳税人更为有利的政府采购程序及其监管机制。

    根据本报记者调查,采购方、专家、代理机构、公关公司(中间人)已经形成了一个以财政系统为纽带的利益衍生体。这个衍生体的作用就是,由公关公司出面完成相关“贿赂”,以便采购方能够顺利走完法定招标程序,同时能够根据自己的意愿而不是公平竞争的结果来选择供应方。也就是说,这个利益链条像病毒一样入侵“招标”程序,使之沦为走过场,丧失意义。这个利益衍生体已经发育得相当成熟,“招投标公关成了不少公关公司的主要业务”。可以想见,有相当比例的有关部门采购招标程序被这个病毒侵蚀,不时爆出一些采购丑闻也就不足为奇了。

    背后利益衍生体浮出水面,最容易受到攻击的自然是中间人及专家,但其实他们并非这个链条的关键环节——— 是财政部门与采购单位管采不分的机制,为这一利益衍生体提供了生存空间;是财政系统内部以行政力量牟利的动机,催生出这样的中间机构和傀儡专家。也就是说,管采不分的事实,不仅导致有关部门采购在预算控制、事后监管以及信息公开方面全部失效,同时也使引入的市场力量遭遇扭曲和虚化。

    事实上,广东、北京等地都已经在名义上实行“管采分离”,也就是将原来的采购中心分为财政部门内部的采购管理办公室和招投标中心内设的政府采购业务办理机构。这种形式上的分离并不能改变财政部门全权控制政府采购的状况,而事实上管采还是一家,也就是只有采没有管。

    有鉴于此,如何监管政府采购的问题,也就是如何监管政府花钱的问题。这正是广州最近讨论的热点。此前,人们一直呼吁账本公开,前些天广州市财政局就在全国一片叫好声中公开了账本,之后就有人看出了机关幼儿园的问题,经由媒体热炒成为一时话题——— 但查账本的热度很快就降下去了,不再有新的账目纰漏被曝光。看来,光是账目公开本身确实不足以达成监督效果。这是因为:一方面,普通民众缺乏专业知识,也没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只凭一时热情不可能将其中所有的问题查出;另一方面,普通民众甚至社会机构查出账目问题,也只能借助媒体之力来向有关部门施加舆论压力,而舆论压力作用有限且难以持久。根本的解决之道,是将体制内原本的监督机构和体制外的民意力量连接起来,对包括财政部门在内的行政系统形成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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