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令周公子明保尹三事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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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王克殷殺紂後不滿二年故去,《史記•封禪書》言:“天下未寧而崩”。武王死後,政局尚未穩定,形勢發生變化。《金縢》:“武王既喪,管叔及群弟乃流言於國曰:‘公將不利于孺子⑴’。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無以告我先王。’周公居東二年,則罪人斯得。”《墨子•耕柱》:“古者周公旦非關(管)叔,辭三公東處於商奄。人皆謂之狂,後世稱其德,揚其名,至今不息。且翟聞之:爲義非避毀就譽,去之苟道,受狂何傷。”《尚書大傳》:“武王死,成王幼,管、蔡疑周公而流言。奄君、蒲姑謂祿父曰:‘武王既死矣,成王尚幼矣,周公見疑矣,此百世之時也,請舉事。’”龖案:當時之事當以《竹書紀年》及《尚書·金滕》等書爲正,詳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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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葬,设道赍之奠,分祷五祀。(杜子春云:“赍当为粢。道中祭也。汉仪每街路辄祭。”玄谓赍犹送也。送道之奠,谓遣奠也。分其牲体以祭五祀,告王去此宫中,不复反,故兴祭祀也。王七祀,五者,司命、大厉,平生出入不以告。○赍,音咨。遣,弃战反。)
[疏]“及葬”至“五祀”○释曰:赍,送也。“送道之奠”,谓将葬,於祖庙之庭设大遣奠。遣,送死者,故谓之送道之奠,因分此奠以告五祀,言王去此宫中也。○注“杜子”至“以告”○释曰:子春云,读“赍”为“粢”,粢谓黍稷以为道中祭也,引汉法为证。後郑不从者,按《既夕礼》祖庙之庭,礼道中无祭法。“玄谓赍犹送也,送道之奠,谓遣奠也”者,按《既夕礼》,祖庙之庭,厥明设大遣奠,包牲取下体是也。云“分其牲体以祭五祀,告王去此宫中,不复反”者,言分牲体者,包牲而取其下体,下体之外,分之为五处祭也。云“王七祀”者,《祭法》文。云“司命、大厉,平生出入不以告”者,按《月令》,春祀户,夏祀灶,季夏祀中ニ,秋则祀门,冬则祀行。此并是人之以所由从之处,非直四时合祭,所以出入亦宜告之。按《祭法》,王七祀之中有司命、大厉,此经五祀与《月令》同,《月令》不祭司命及大厉之等,此不祭则可知。《既夕》,士礼,亦云“分祷五祀”者,郑注云“博求之”。依《祭法》,士二祀。
大师,掌衅祈号祝。(司农云:“衅谓衅鼓也。《春秋传》曰:君以军行,祓社衅鼓,祝奉以从。”)
[疏]“大师”至“号祝”○释曰:云“掌衅”者,据大师氏之文而言耳,则惟为以血衅鼓。“祈号也”者,将出军祷祈之礼,皆小祝号以读祝辞,盖所以令将军祈而请之也。此皆小事,故大师用小祝以读祝耳。○注“郑司”至“以从”○释曰:引“《春秋传》曰”者,定四年祝佗辞。引之者,证军师有衅鼓之事。所引之辞者,将以登军师有必取威於天下,欲使敌人畏之也。所以必有征伐四方之事,故须用血以衅於,鼓故有衅鼓之事。
有寇戎之事,则保郊,祀于社。(故书“祀”或作“衤┆”。司农云:“谓保守郊祭诸祀及社,无令寇侵犯之。”杜子春读“礻┆”为“祀”。书亦或为“祀”。玄谓保祀互文,郊社皆守而祀之,弥灾兵。○礻┆,音祀。令,力呈反,下“令可”同。)
[疏]注“故书”至“灾兵”○释曰:先郑云“谓保守郊祭诸祀及社”者,先郑之义,经之祀,谓祀神,故云祭诸祀及社。後郑不从者,以其经祀为诸祀,祀与社文,此不见祭事,故祀於社,其为一事解之。“玄谓保祀互文”者,郊言保守,亦祀。社言祀,亦保守。故云郊社皆守而祀之。云“弥灾兵”者,经言有寇戎之事,则亦是灾兵,故引《小祝》“弥灾兵”而解之。
凡外内小祭祀、小丧纪、小会同、小军旅,掌事焉。
[疏]“凡外”至“事焉”○释曰:“外内小祭祀”者,按《小司徒》“小祭祀奉牛牲”,郑注云:“小祭祀,王玄冕所祭。”按《司服》“群小祀用玄冕”,郑注云:“小祭祀谓林泽四方百物。”是外小祭祀也。其内小祀,谓宫中七祀之等。“小丧纪”者,王后以下之丧。“小会同”,谓诸侯遣臣来,王使卿大夫与之行会同之礼。“小军旅”者,王不自行,遣卿大夫征伐。“掌事”者,此数事皆小祝专掌其事也。
●卷二十六
丧祝掌大丧劝防之事。(郑司农云:“劝防,引柩也。”杜子春云:“防当为披。”玄谓劝犹倡帅前引者,防谓执披备倾戏。○披,彼寄反,下同。倡,昌亮反。戏,音亏。)
[疏]注“郑司”至“倾戏”○释曰:先郑云“劝防,引柩”,後郑不从者,但引者,天子千人执六引,在柩车前。防,谓披,在柩车傍,备倾亏。二者别,司农共为一,故不从。子春云“防当为披”,义无所取,故不从。“玄谓劝犹倡帅前引”者,即下经御柩,一也。谓执纛居柩路前,却行,左右车脚有高下,则以纛诏告执披者,使持制之,不至倾亏。倡,先也,故云倡帅前引者。云“防谓执披备倾亏”者,按《夏官·司士》作六军之执披,故以执披解防,恐柩车倾侧,故云备倾亏。此经劝防,因言所掌事及其行事,下文“及朝,御柩”是也。
及辟,令启。(郑司农云:“辟,谓除涂椁也。令启,谓丧祝主命役人开之也。《檀弓》曰:‘天子之殡也,涂龙盾以椁,加斧于椁上,毕涂屋,天子之礼也。’”○,才官反。盾,敕伦反。)
[疏]注“郑司”至“礼也”○释曰:先郑云“辟谓除涂椁也”者,天子七月而葬,七日殡,殡时以椁,涂其棺,及至葬时,故命役人开之。引“《檀弓》曰天子之殡也,涂龙盾以椁”者,天子诸侯殡,用盾车。天子画辕为龙,先置龙盾於西阶之上。又置四重棺於盾车之中。大敛於阼阶讫,奉尸入棺,加盖,乃置熬於棺傍。乃於椁赞其四面,与棺平。乃加斧於棺上,以覆棺,上更加之以椁材。乃毕涂之,如四面ニ屋。故云“涂龙盾以椁,加斧於椁上,毕涂屋,天子之礼”也。加斧於椁上者,按《擅弓》云:“布幕,卫绡幕、鲁布幕”,诸侯法绡幕,天子礼剌以黼文,谓之斧者,形如大斧文。言上者,加斧讫,乃赞涂其上,故言加斧於椁上。http://bbs.xilu.com/cgi-bin/bbs/view?forum=wave99&message=10631
《周礼注疏》 (25-28)/四十二卷 (汉)郑玄 注 (唐)贾公彦 疏
王令周公子明保尹三事四方  。东方未明。《洛诰》说“朕复子明辟”,就是周公恢复成王的君位。
子明:朕复子明辟。分祷五祀.大师掌衅祈号祝.。有寇戎之事,则保郊,祀于社。
令彝铭文中明保卿事寮及“舍三事令”,是以卿事寮当是三有事的僚属。相对的,史官由于常在王左右而渐变为王的私僚属,内史名称,即由此而来。卿事察当为汉代所谓“府中”的工作人员,而太史寮(实即内史)则是“宫中”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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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占卜又称为“易”,《管子.山权数》去:“易者,所以守凶吉成败也。”《礼记.祭义》云:
昔者,圣人建阴阳天地之情,立以为易。易抱龟南面,天子抱冕北面,虽有明知之心,必进断其志焉,示不敢专,以尊天也,善则称人,过则称己,教不伐以尊贤也。
说明“易”不仅指“筮”,卜也称易,“易抱龟南面”是卜人。又如《史记.礼书》云:“能虑勿易。”以易为占,由此可知上引卜辞中的“彝”,都是指占卜。
陕西扶风强家一号西周墓出土《尹吉簋》铭文:
唯王征月初吉,辰在壬寅。尸伯夷于西宫,益贝十朋。敢对扬王休,用乍尹宝簋,子子孙孙永宝用。
“夷”,当指占卜。同样事例又见于《周敦盖》铭文:
唯王三月初吉癸卯,  叔[夷]于西宫,益贝十朋。用乍宝簋。
西周时代的《史懋壶》铭文云:“亲命史懋筮,咸。”筮,或释为“算”。杨树达云:路筮,见于《汉书.张禹传》:“择日齐露蓍,正衣冠,筮毕。”服注:“易蓍于星宿之下,明日乃用,言得天气也。”--------------------------------------------------------------------
从文献金文资料看来,西周中央政权有两大系统,即卿事寮和太史察.金文中的"卿事",就是文献中的"卿士".《说文》云:"士,事也."
两者都称为寮,说明是当时的两大官署.《令彝》铭云:"王令(命)周公子明保,尹三事四方,受卿事(士)寮",并且细举其目云:"明公朝至于
成周,■(出)令:舍三事令,■(及)卿事寮,■诸尹,■里君,■百工,■诸侯:侯,甸,男,舍四方令."这就说明,周公子明保即伯禽曾经主管
"三事四方",授给卿事察.所谓"三事",就是指王畿以内的三大政事;所谓"四方",就是指王畿以外的四方诸侯的政务."三事"之称,亦见于
《尚书 立政》和《诗经 小雅 雨无正》等篇.《雨无正》说:"三事大夫,莫肯夙夜;邦君诸侯,莫肯朝夕."胡承珙认为:"三事大大"就是《尚
书 立政》所说的"作三事","任人谓任事之官,唯夫谓平法之官,牧谓养民之官","三事大夫疑为在内卿大夫之总称,对下邦君句,为在外诸侯
之统称"(《毛诗后笺》卷十九),颇是.《令彝》铭中的"诸尹,里君,百工",当即王畿以内官员的总称,就是"三事大夫".诸尹相当于"任人"
或"常任".里君相当于"牧"或"常伯",只是百工泛指各种官吏,和《立政》所谓"准人"稍有出入.《雨无正》所说的"三事大夫",是指王畿以
内统治的官吏,即《尚书 酒诰》中的"内服";所说的"邦君诸侯",是指王畿以外统治四方的诸侯,即《酒诰》中的"外服".《令彝》铭的"■
者(诸)侯:侯,田(甸),男,舍四方令",杨树达云:"文本当云:舍四方令,■诸侯,侯,田,男,而文却倒言之,致文字错综,不相配称,令
人迷惘"④,他认为是倒装句,应读为四方令发布到四方的诸侯,包括侯,甸,男在内.这又与《雨无正》中的"邦君诸侯"相当.由此可见,卿事寮
不仅主管王畿以内的"三事",所属有"三事大夫",而且还掌管王畿以外"四方"的政事.《左传》定公四年说:"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就是
管理四方诸侯.卿事寮的长官,早期是太保和太师,中期以后主要是太师,
其属官主要是"三有司",即司马,司土(徒),司工(空).据古籍载,司徒是掌土地徒役的官;司马是掌军赋的官;司空是掌建筑工程等的官.三
司之外有司寇,是掌刑狱警察等事的官,地位较低.又有"师氏","亚旅","虎巨",是掌军旅的官.有"趣马"①,是掌马的官,"膳夫",是掌王
食和出纳王命的官."古代兵刑不分,卿事寮的长官,无论太师或太保都掌握军政大权,所以召公和周公都曾出征过
.  http://dlib.mfounder.com/Books/172/ts172019.pdf  中国通史 第03卷 上古时代 白寿彝
卿事机构的职能,是辖制王国的政务系统。《令彝铭》:“惟八月,辰才甲申,王令周公子明保,尹三事四方,受卿事寮。丁亥,令 告于周公宫。 公令:出同卿事寮。惟十月吉癸未,明公朝至于成周。出令,舍三事令: 卿事寮、 诸尹、 里君、 百工; 诸侯:侯、田、男,舍四方令。 ”这段铭文记录了周公明的身分(保)、受命的日期(八月甲申)、辖理的机构(卿事寮)、权能(尹三事、四方)。周公明受命之后,不久就到成周赴任,向官署下达了指令。所谓“三事”,一般认为是司徒、司马、司空(或谓任人、准夫、牧),这里是泛指诸尹、里君、百工等朝内百官;所谓“四方”,铭文中明确提到侯、甸、男,实际上指邦外的诸侯国家。根据张亚初、刘雨的研究,卿事机构的僚属很多,层层辖制, 达几十种[22]。
http://www.confucius2000.com/confucian/rujiao/yzzdyzj4z.htm 《殷周政治与宗教》第四章 殷周时代的政治权力与宗教权力
写照一时传诵千古——《诗经·齐风·东方未明》赏析
东方未明,颠倒衣裳。颠之倒之,自公召之。东方未晞,颠倒裳衣。倒之颠之,自公令之。折柳樊圃,狂夫瞿瞿。不能辰夜,不夙则莫。
《东方未明》选自《诗经·齐风》。是周代在齐国京都地区(今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广为流传的一首民歌,它描写了在奴隶主的残酷剥削和压榨下,奴隶们被强迫服苦役的痛苦生活,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的残暴,诉说了奴隶们受压榨的痛苦,反映了奴隶阶级的怨恨和反抗心声。
全诗分三章,每章四句,共十二句四十八字组成。前两章以琅琅上口的语言形式,反复咏唱,下面试作翻译:
东方漆黑天未亮,颠颠倒倒穿衣裳。倒倒颠颠穿衣裳,公爷召唤催得慌。
东方曚昽没放亮,颠颠倒倒穿衣裳。倒倒颠颠穿衣裳,公爷命令催得慌。
作者向人们描绘了这样一种情景:东方还没有透出一丝光亮,夜里仍是一片漆黑。突然从奴隶主那里又传来了讨厌的吆呼声,召呼命令那些尚在睡梦中的奴隶们马上起来去干活。严厉、急促的呵斥,逼得奴隶们摸着黑穿衣裳,弄得上下衣服颠倒,错乱不堪。他们拖着没有消除疲劳的身体,开始了又一天繁重的苦役劳动。末一章,则像特写镜头一样,勾画出一幅奴隶们在监工的严密监视下苦苦挣扎的活生生的画面:
砍折柳条编篱圃,监工吹胡又瞪眼。不分清晨和黑夜,起早贪黑苦役难!
作者选取了一个普通的劳动场景,把奴隶们的悲惨生活集中而又概括地展示给读者。从而使人们如临其境,仿佛看到饱经风霜的奴隶们艰难地砍折来一捆又一捆的柳树枝条,给那大片的菜园编上篱笆围墙。而奴隶主的监工走狗,却盛气凌人,吹胡子瞪眼,整天恶狠狠地监视着奴隶们干活,致使奴隶们没有一点儿喘息的机会。他们像牛马一样,不分白天黑夜地被奴隶主奴役驱使,过着非人的痛苦生活。作者以情纬文,直抒胸臆,感情激越地表达了奴隶们对奴隶社会徭役制度的强烈的不满情绪。这首诗在一定程度上真实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现实生活,使读者犹如身临其境,感受到奴隶们心底隐藏着一种压抑已久而行将喷发的愤怒。正因为作者是从奴隶的身世遭际出发,抒发对于现实的愤懑,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因此对统治阶级确实有一种活生生的鞭辟入里的揭露和批判作用,使读者产生感情上的共鸣。
需要说明的是,据《毛诗序》解释:“《东方未明》,刺无节也。朝廷兴居无节,号令不时,挈壶氏不能掌其职焉。”《郑笺》则说:“挈壶氏失漏刻之节,东方未明而以为明,故群臣促遽,颠倒衣裳。”一直到南宋的朱熹也认为,《东方未明》是“诗人刺其君兴居无节,号令不时”(《诗集传》),终没有跳出汉儒的窠臼。一切从封建诗教出发,所以解诗就难免瞎子断匾、盲人说象。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研究的深入,如今人们对《东方未明》的认识和评估,已经真正贴近了当时社会的现实,准确把握了作者的赋诗真谛。
《齐风·东方未明》在结构形式和艺术手法上也很有特点。其一,《东方未明》为乐歌,在结构上回环复沓。第一章和第二章中有些句子只换了一个或几个字。例如“东方未明”与“东方未晞”、“颠倒衣裳”与“颠倒裳衣”、“颠之倒之”与“倒之颠之”、“自公召之”与“自公令之”。这种回复重叠,规律中有变化,严格中有自由,既是歌唱时的和声,也是表述意思的层层递进和对内涵的强化作用。过去虽然也有人认为这类诗“如此重复言之,有何意味?”(《随园诗话》)但就作诗而言,重词叠句与反复咏唱是为着尽情抒发情感的需要,这在《诗经》其他诗作中和后世民歌中也经常运用。这样有利于突出事物特征,渲染环境气氛,增强音乐效果,给人留下深刻难忘的印象;同时,也便于记忆与传诵。其二,诗人善于通过细节的描绘来反映生活。例如“颠倒衣裳”的细节描写,便运用得真实巧妙,写出了奴隶们在公爷的吆呼催促下摸黑穿衣裳的不堪处境。前两章的“颠倒”二字,还会令人自然联想到末一章“风”(早上)与“莫”(即“幕”,晚上)的“颠倒”。衣裳的错乱,黑(夜)白(天)的颠倒,正说明了社会现实的不合理。既意在言中,又寄意言外,可谓一语双关。“折柳樊圃”和“狂夫瞿瞿”,也是两个典型的细节描绘,寥寥八个字,就把奴隶们艰辛的苦役和监工走狗的凶恶嘴脸和盘托出,一泻无余。这些描绘都切合环境和人物身份,读来仿佛见其人,闻其声,神态态毕现,栩栩如生,颇有真实感。其三,语言通俗易懂,读之琅琅上口。例如“东方”、“未明”、“颠倒”、“倒颠”、“狂夫”、“不能”等词汇,都是人们常用的口头语言,用在诗中,质朴自然,恰如其分。这些词语历经了三千余年的风雨,仍然葆有无限的生命力,至今保存在人们的口头与书面用语之中。此外,全诗以四言句为形式,每句两个音拍,二二的节奏。前两章排列工整,键行和押韵有规律;第三章则起伏有致,跌宕变化。这种不拘一格的韵律节奏,也体现了当时劳动人民口头歌谣创作的艺术特点。
总之,通俗易懂的语言,与开门见山、起势突兀、观点鲜明的写作手法,以及四言诗既铿锵和谐而又富于变化的节奏韵律相融合,使《东方未明》这首齐地民歌情感鲜明,气势贯通,语浅意深,使人们读后有一种凝重深沉的历史感受。它不仅是写照一时的民间佳作,也是传育千古的历史名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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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周统治了整个黄河流域,乃建侯卫,营成周,制礼作乐,七年天下大定而后还政成王。《洛诰》说“朕复子明辟”,就是周公恢复成王的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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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说“明保”(徐鸿修 《文史哲》200106,求实创新 博大精深——杨向奎先生治学的开拓进取精神 )
《令彝》是西周初年的一件重要铜器,铭文中有“王命周公子明保尹三事四方”句。“明保”究系何人,这是周初历史上的一个关键问题。王国维先生以为是周公,可惜未作论证;郭沫若先生认为是周公的儿子伯禽,由《令彝》“周公子明保”文已自明;还有人以为是周公的另一个儿子君陈。三说相比,杨先生赞同王国维先生说。他指出,依通常的理解“周公子明保”自当解释为“周公的儿子明保”,但如此解释却会遇到难以克服的困难:
(1)“鲁公伯禽别号明公明保之说为历来所未前闻”,这一点郭沫若先生已经觉察;
(2)《尚书·洛诰》明指“明保”是周公;
(3)伯禽居鲁而没有如《令彝》所说居洛“尹三事四方”,《左传》定公四年已说得很清楚;
(4)如果“明保”是伯禽,他和周公的父子关系天下皆知,说“明保”毋须缀以周公之子的定语,在铭文中也无此例;
(5)周初铜器《王令明公尊》上言“王令明公遣三族伐东国”,下文言在此役中“鲁侯有猷功”,可见明公和鲁侯是二人,如果说明公就是伯禽,何以一器中两个名称歧出?这些不可解的矛盾,说明“周公子明保”不能按“子”为“儿子”的通常意义去理解,而应将子明连读。
“子明”即周公之字,周公名旦,《说文》:“旦,明也”,正好名字相应。“保”是子明的尊称,这和周公曾经为师保有关。《令彝》中的明保受命“尹三事四方”,总揽内外诸政,其权极大,也只有“相王室以尹天下”的周公可以当之。不会是同时父子两尹天下。至于以“明保”为君陈,可以不作考虑,因为这毫无根据。《令彝》下文又说,明保受王命就职
之后曾“舍三事令”、“舍四方令”,即对“三事”、“四方”下了两道命令。“三事令”应当就是《尚书·立政》的本文,“四方令”就是《多方》的本文。如此理解,西周初年一些重要史事及相关年代就会得到合理
的解释[3]。杨先生的考释,不但为王国维的明保即周公说补上了有力的论证,而且将《令彝》与《立政》《多方》打通,这是前人从未言及的新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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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保与鬼主,天君,神守随想  吴 锐http://www.360doc.com/showWeb/0/0/633085.aspx
首先我想强调,单是从《唐故米国大首领米公墓志铭》开头说"公讳萨宝",看出"大首领"可以和"萨宝"划等号.这里的"萨宝"公认等于"萨保"."萨保"是译音,以"保"名官,来源甚古.中国传统文献和西周青铜器常见人名"保",从古至今都被认为是召公的专称,实际上我们可以举出几件青铜器反驳这一成见.例如西周早期铜器《令彝》原文有"王令周公子明保尹三事四方"一句话,这里的"明保"郭沫若先生猜测是周公的儿子伯禽,因为毫无旁证,信者很少.现在的研究者则猜测是周公另一个儿子君陈,其实也没有可信的根据.而且与《尚书·洛诰》"王若曰:公明保,予冲子"对照,光是语气都不协调.《洛诰》这句话如果翻成白话可以是这样:"(周王)这样说:‘公明保‘,我这个年轻人……",对"明保"完全是恭恭敬敬的.我主张 "明保"只能如杨向奎先生所解:"明保"就是周公本人.杨先生此说颇受讥笑,我以为墨家的信徒尊称墨子为"子墨子",周公是西周的总设计师,为什么不能被称为"子明保"
杨先生认为周公名"旦","明保"之"明"正好照应"旦"字,我则以为"明保"等于《诗经》里的"灵保",意义等于"神保".
西周以少胜多,险胜商朝,立国不久就遇到东方诸国的反抗,要不是周公东征,采取铁腕的手段,西周像秦朝那样暴兴暴灭也未可知,周公确实是西周"神圣的保护者"(神保)!周朝257年的基业与周公确有莫大的干系.
我由此想到青铜器铭文"皇天尹太保"真的如学术界众口一词指召公吗 "皇天尹太保"的称呼未尝不可以照应"明保"的称呼.总之,召公称"保"没有问题,但不意味着别的贵族不能称"保".  http://www.360doc.com/showWeb/0/0/633085.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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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是谁?周公旦 周公周初政治家。名旦。为周文王之子,周武王之弟。因采邑在周(今陕西宝鸡东北),称为周公。
文王死后二年,周公佐武王东伐殷至孟津。四年,他和太公望、召公奭佐武王灭殷杀纣,三分商王畿地。封纣子武庚于邶以续殷祀,封文王子管叔于鄘、蔡叔于卫,防范之。名义上合称三监,以监殷民。
克殷二年后武王重病,遗命周公继位。但周公告天请代武王死,告天策文藏于金膝箱内。武王死后,“天下闻武王崩而扳”。周公为应付危难,立武王年幼之子诵为周成王,又自己执政称王,以致引起内部争权斗争。管、蔡也乘机散布流言,引起成王对周公的怀疑。最后成王开金膝箱,看见策文,周公才获得信任。于是管、蔡勾结武庚起兵反周。
武庚利用时机,联络东、奄、薄姑、徐戎、淮夷、熊(祝融)、盈(赢)诸族共图复国,声势远比新起而内部分裂的周强大。周公和召公“内弭父兄,外抚诸侯”,经过三年东征,平定了三监叛乱。《逸周书·作滩》说武庚北奔,管叔自杀,蔡叔被囚;周公征服熊、盈之族十七国,俘维(淮夷之族)九邑。《孟子·膝文公》则说其灭国五十。地居河汾之东的唐也起事策应武庚的叛乱,后为周公诛灭。这次战事是武王灭殷后周公为彻底征服殷族及其同盟作出的最大功绩,周王朝的统治由此奠定下来。
周公于第四年回到宗周即采取两方面政策:一是分治殷民,一是分封诸侯。《荀子·儒效》说周公“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大抵姬、姜两族进占已开化膏腴或要冲之地,殷及其联盟各族则被赶至落后偏僻地区,造成了周初的一次民族大迁移。
为实现武王遗志,周公又于执政五年以大量殷遗民营洛邑,建东都成周,至七年告成。他请成王到新都举行首次祀典,并开始亲政,成王则请他留守洛邑。此后周公归政成王,自己留守成周,与留在宗周的召公形成”分陕而治”的局面,自陕(指陕原,即陕陌,今河南陕县西南)以东广大疆域都归周公治理,三年之后,周公老于丰,成王任命其子明保到成周负责“三事四方”。周公遗言死后愿归葬成周,但成王尊其功,留葬于宗周附近毕地与文王墓相邻。
《尚书大传》说:“周公摄政,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四年建侯卫,五年营成周,六年制礼作乐,七年致政成王。”除了把制礼作乐叙在六年有失牵强外,其余大抵是正确的。所谓制礼作乐,是指周公在整个执政期间对有关各种典章制度及文化教育诸方面的建树。《左传》文公十八年说“先君周公制周礼”,说明周公的制礼工作在历史上很有名。
我来告诉你:周公(?-约前1095)姓姬,周武王之弟,亦称叔旦。因以周地(今陕西岐山北)为其封地,胡称周公,是西周初期的著名政治家、思想家。 辅佐武王灭商。武王死后继承王位的成王年幼,由叔父旦摄政。平定管蔡与武庚叛乱,营建洛邑作为东都。相传他制礼乐,建立典 章制度,主张“明德慎罚”。所封采邑在周,称为周公。 今岐山县北有周公庙风景名胜区,相传是周公退位后生活居住的地方。 殷周交替之际,周公辅助周武王伐纣灭商。建周次年,武王即逝,周成王年幼,由周公摄政。他立殷纣王之子武庚于殷,令其弟管叔、蔡叔监国。管叔、蔡叔和霍叔等人不服,造谣说周公“将不利于孺子”。当武王病重之时,周公尝祝祷祝,愿以身相代,祝文藏于金滕匮中。后成王因天灾震恐,发金滕之匮,发现祝文,乃大感悟,亲迎周公归。管叔、蔡叔和霍叔勾结武庚及东方夷族叛周,周公奉成王命出师东征,“降辟三叔”,伐诛武庚,营建东都洛邑(今河南洛阳),作《大诰》,收殷遗民。在摄政期间,周公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比较重要的如:广封诸侯,先后封了宋、卫、鲁、齐、燕等七十一个诸侯国,“封建诸侯”有效地巩固了西周的统治;制礼作乐,依据周朝的特点对殷礼进行损益,完善了各种典章制度,这些典章制度后来被称作“周礼”或“周公之典”,对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周公接受了夏、商两代灭亡的教训,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政治思想:既主张有“天命”的存在,但又反复强调“惟命不于常”,不能听命是从;“敬德”思想,强调统治者必须修明德行,“以德配天”,不能够贪图]享乐,“无康好逸豫”,要知“稼穑之艰难”;“保民”思想,认识到“民心无常,惟惠之怀”,要取得民心,就要施行德政;“明德慎罚”,在提倡“敬德”的同时又主张“敬明乃罚”,要有一定的强硬手段人微言轻辅助,但用刑罚需谨慎。周公的思想言论,基本集中在《尚书》的《大诰》、《康诰》、《酒诰》、《多士》、《无逸》、《多方》诸篇中,这些思想是后来儒家主张“德治”的主要理论依据之一。 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对周公极为敬仰。孔子曾说:人“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论语·泰伯》)称赞周公曰:“周公成文、武之德,追王大王、王季,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礼”;“周公,其达孝矣乎!”(《礼记·中庸》)孔子在其年老体衰之时,甚至慨叹道:“其矣吾衰矣!久矣吾不复 --周公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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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初“伐東夷”年代考無第二次
----“王姜”爲武王的后妃邑姜、“伯懋父”爲齊太公呂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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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幼琦先生在《西周的年代問題》[size=7.5pt]([size=7.5pt]載朱鳳瀚,張榮明編《西周諸王年代研究》[size=7.5pt])言:[size=10.5pt]
銅器的學術價值,在於它的銘辭;能不能化彜銘爲史料,是評判斷代和年代正確與否的標准之一。五十年來,還沒有哪一家的斷代體系或年代體系,能夠用同一王世的若幹彜銘,綜合地論述一兩件西周的佚史,表明它們都還未得到史學的實踐的證明。
【內容提要】
[size=10.5pt]周初“伐東夷”無第二次,“王姜”、“伯懋父”其人是學術界不定已久之問題。“伐東夷”在成王初年,而第二次在康王、昭王之世的流行說法中,有被視作定論的趨勢。本文通過對周初史事其相關銘文的綜合考察,結合陳夢家、郭沫若及唐蘭等諸家說,認為二次“伐東夷”在昭、康之世的說法存在諸多矛盾純屬猜測,唯有在成王初年無第二次說可從《尚書》、《逸周書》、《左傳》、《竹書紀年》、《史記》及相關青銅器銘文的內在聯繫中得到認證,而且與王姜[size=10.5pt]([size=10.5pt]邑姜[size=10.5pt])[size=10.5pt]、周公、大保 ]召公 ]、伯懋父[  ]齊太公呂望[ ]、康侯[ ]康叔[size=10.5pt])[size=10.5pt]、明保[size=10.5pt]([size=10.5pt]伯禽[size=10.5pt])[size=10.5pt]等人在周初的活動史實相一致,當為歷史的真實記錄。[size=10.5pt]
【關鍵字】
[size=10.5pt]王姜[size=10.5pt]([size=10.5pt]邑姜[size=10.5pt])/[size=10.5pt]伯懋父[size=10.5pt]([size=10.5pt]大公呂望[size=10.5pt])/[size=10.5pt]成王時期[size=10.5pt]/[size=10.5pt]《小臣[size=10.5pt] [size=10.5pt]簋》等[size=10.5pt]
武王克殷殺紂後不滿二年故去,《史記•封禪書》言:“天下未寧而崩”。武王死後,政局尚未穩定,形勢發生變化。《金縢》:“武王既喪,管叔及群弟乃流言於國曰:‘公將不利于孺子⑴’。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無以告我先王。’周公居東二年,則罪人斯得。”《墨子•耕柱》:“古者周公旦非關(管)叔,辭三公東處於商奄。人皆謂之狂,後世稱其德,揚其名,至今不息。且翟聞之:爲義非避毀就譽,去之苟道,受狂何傷。”《尚書大傳》:“武王死,成王幼,管、蔡疑周公而流言。奄君、蒲姑謂祿父曰:‘武王既死矣,成王尚幼矣,周公見疑矣,此百世之時也,請舉事。’”龖案:當時之事當以《竹書紀年》及《尚書·金滕》等書爲正,詳見下:[size=10.5pt]
(文章全文詳見附件)
說明:鄙之拙文曾貼在別的網站上過,但由於鄙個人愚電腦操作水平有限,文中相關圖表、圖版、附件一起貼不上去,造成文章很亂。且個人實屬業餘水平研究,文字表述能力有限。今見此網可上傳如此大的附件,是以把全文貼此,請網上的朋友們多多斧正,不吝指導。讓我們把先秦史、青銅銘文斷代研究的工作做得更好!!!
周初伐東夷年代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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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实创新 博大精深——杨向奎先生治学的开拓进取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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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鸿修 (中国经济史论坛于2003-7-18 17:26:25发布)  阅读254次
【内容提要】作为史学界蜚声中外的著名学者,杨向奎先生继承和发扬了前辈学者的优良传统,并运用新方法
,发掘新史料,开拓新领域,由史学而经学、小学,由实学而哲学,由哲学而理论物理,均有卓越贡献。仅就
史学成就而言,他的治学具有如下特色:一、由信奉“层累地造成的古史”说到接触马克思主义,并以之为指
导而形成科学方法论;二、尊重前贤而又不迷信权威,为《左传》、《周礼》洗冤以使之免于湮没,并主持发
掘整理了孔府档案资料,丰富和开拓了史料建设;三、熟练地运用以考古资料和文献资料来互相印证的“两重
证据法”,取得高水平的成果,并根据亲历凉山彝族考察进而掌握了以文化人类学资料印证古代史的“三重证
据法”。求实创新的不懈探索,博大精深的学术成果,使杨向奎先生巍巍然成为一代史学大家。
【关 键 词】杨向奎/《左传》/《周礼》/两重证据法/三重证据法
【正 文】
中图分类号:K224.06;K225.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11-4721(2001)02-0005-06
杨向奎先生是我国史学界蜚声中外的著名学者。几十年来,他继承和发扬前辈学者求实创新的优良传统,
多方面吸收历代学术著作中的精华,在学术研究中不断开辟新领域,运用新方法,发掘新史料。由史学而经学
、小学,由实学而哲学,由哲学而理论物理,在各个领域都作出了超越前人的贡献,巍巍然成为大家。对杨先
生留下的丰厚学术遗产作出全面评价,这不是浅学如我者力所能及的事。我只能如管中窥豹,仅就先生治学的
开拓进取精神谈几点粗浅的认识,以此作为对这位当代学界巨子的纪念。
一、由信奉“层累地造成的古史”说到接触马克思主义
杨先生的学术生涯,是由师从顾颉刚先生开始的。他早年最负盛名的著作,当推1936年1月与顾先生合作的
《三皇考》。这篇煌煌数十万言的大文,对“三皇”说从提出到定型的演变过程进行了透彻的考辨,可算是以
“层累地造成的古史”说整理古代传说的一篇杰作。杨先生后来被人目为“顾派”,与这篇文章有很大的关系
。然而,杨先生本人却从不以“顾派”自许,也并不以掌握了古史辨派的研究方法而固步自封,而是追求更进
步的历史观,在1936年留学日本期间“接触”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杨先生接触马克思主义以后的情况,童书业
师在他的一篇回忆录中曾作过这样的记述:“当抗日战争爆发稍前,杨向奎先生从日本留学回来(杨先生开始
与我认识,在我到北京后),他告诉我日本史学界和中国留学界对于马列主义史学研究的热烈,使我很受感动
,把我埋在脑海深处的陈独秀经济史观的影响引发了出来,我开始想用‘唯物史观’来研究历史了。我替顾先
生写的春秋史讲义附录中提出经济是历史的重心,政治文化受经济社会决定的看法,后来又把这个看法写在我
的《春秋史》里。”童先生为杨先生的介绍所感动,“开始想用唯物史观来研究历史”;杨先生则更进一步,
在他1943年写出的《两汉经学与政治》一书中表现出用唯物史观研究历史的实际尝试。这部著作的内容可分为
两部分,前一部分论述以“主运”为基本精神的五行相生说是思孟学派按先秦诸子和《左传》、《国语》、《
洪范》等五行说的“往旧”而倡,它最早滥觞于殷代的五方观念,非如顾颉刚先生《五德终始说下的政治和历
史》所说是刘歆一派的伪造。邹衍原来是儒家,他的五行系统也应是相生而不是相胜,但他又主张相胜,这是
他由儒家走向变节儒家双重人格的表现。其原因是,邹衍最初本来“以儒术干世主”;宣传所谓“仁义节俭,
君臣上下六亲之施”的论调,结果不被人重视,于是改变了主意而倡相胜说,以惑当时六国的君主,非如顾先
生所说他最初即主张五行相胜。后一部分转向较详细地论述汉武帝和董仲舒的思想交流,并由此揭示出公羊学
派的发展变化。他指出,《公羊》政治理论的基本要点是“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
要求。秦始皇时的统一,实现了新兴地主阶级的要求,也部分地实现了公羊学派的思想。不过,秦始皇并不重
用公羊学派而是重用法家。实现了公羊学派的理想而又重用了公羊学派,是汉武帝时代的事。武帝时公羊学派
的代表人物是董仲舒,他的思想渊源可以分作两方面:一方面是思孟学派,从此他引来了五行说,这是他讲“
天人之学”的根据,与此相联的还有他继承正统派儒家维护宗法统治的礼说和“则天法古”的思想;另一方面
是荀子学派,这是同于公羊的历史学派。从荀子那里,他引来了重“分”的礼说和正名思想,并且把荀子的性
恶论改造为王者性善而万民性恶的理论;从公羊那里,他继承了大一统和改制主张。但他的改制只是一种徙居
处、更称号、改正朔、易服色,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变化,比法家的变法倒退了一大步,也比《公羊传》的改制
倒退了一步。他的历史哲学也不同于《公羊传》的历史哲学。本来法家具有进步的历史观,公羊派的三世说接
近法家,董仲舒的三统说承袭了公羊派但又倒退了一步。前期公羊派本来适应新兴地主阶级要求而接近法家,
到汉武帝时代,地主阶级政权已经巩固,董氏的公羊学派也就倒退了一步而接近儒家。正统派儒家有宗教色彩
,董仲舒进一步发展了它。杨先生的精辟分析,不仅理清了董仲舒的思想渊源和先秦法家经公羊到董仲舒的学
术演变脉络,而且以地主阶级地位的变化和地主阶级政权的巩固来解释这种演变的深层原因。在我们看来,这
就是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法,是运用唯物史观研究学术思想史的可贵实践。这种实践,反映了杨先生在研究
历史的根本指导思想上不断追求进步的精神。正是由于较早地接触了马克思主义,杨先生才能在20世纪50年代
初的古史分期问题讨论中得风气之先,带动了他周围的一些老先生转变了学术思想,使山东大学历史系和《文
史哲》成为当时最活跃的学术园地之一。嗣后在中国古代社会和思想史研究中,杨先生运用唯物史观愈来愈熟
练,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他后来总结自己一生治学的经验时说:“我始终认为,历史学是社会科学中的基础科
学。因为它是探讨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而物理学是自然科学中的基础科学,因为它是探讨自然发展规律的科
学……但无论学习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必须有哲学基础,我所说的哲学基础,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
主义。研究社会科学,一定要研究历史唯物主义。”这些富于哲理的话,是他一生追求科学方法论的结晶之言

二、为《左传》、《周礼》洗冤和发掘孔府档案
杨先生是一位脚踏实地求真求是的学者,他继承了乾嘉学派“无征不信”的优良传统,非常重视史料在史
学研究中的作用,强调“历史学家必须根据史料来研究历史,首先要占有充足的史料,没有史料的史学家就等
于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为了扩大占有史料的范围,他对历代学者考辩古籍的成果进行审慎的抉择,一方面吸
收其中可靠的辨伪成果,另一方面又对因失于主观武断而造成的错案予以大胆的否定。为《左传》和《周礼》
洗冤,就是他“辨真”工作的一个范例。
《左传》是一部以《春秋》为纲的编年体史书,它的学术价值,汉代桓谭曾作过中肯的评述:“左氏传之
于经,犹衣之表里相待而成。经而无传,使圣人闭门思之十年,不能知也。”可是晚清今文学家出于门户之见
,对它却极力贬低。刘逢禄说,《左传》本名《左氏春秋》,原是一部独立的书,不是《春秋》的传,是刘歆
拿他来比附经文,割裂拼凑而成的。康有为说,《左氏春秋》的书名也是假的,刘歆以前只有《国语》,没有
《左氏春秋》,刘歆从《国语》中割裂出一部分,加上他伪造的凡例、书法、君子曰等等,凑成了《左传》。
这些论断尽管没有得到学术界的公认,可是由于顾颉刚先生的表彰推崇,对青年初学却仍有很大的迷惑力。杨
先生读中学时听到一位很有学问的老师说:“在经学问题上,今文学派说《左传》是一部假书”,当时心中便
产生了很大的疑惑,萌生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想法。杨先生晚年曾说有两句话影响了他的一生,其中一句就是“
《左传》是一部假书”,因为这句话激发了他终生不衰的研究欲。考上北京大学后,他继续追根究底。于1932
在他和几位同学合办的学术刊物《史学论丛》发表了《略论〈左传〉五十凡》。1936年,他又发表了《论〈左
传〉的性质及其与〈国语〉的关系》一文(分上下两篇),上篇从《左传》书法及解经语、《左传》凡例、君
子曰和《左传》古文等方面论述了《左传》的性质,证明《左传》书法及缘经立说之语46条,均散见于《国策
》、《礼记》、《史记》、《说苑》等西汉或稍前之书籍。《左传》之书法、凡例等自《左传》撰述之初,即
与各国策书之记事合编为《左氏春秋》,非出后人之窜加者。《左传》古本虽与《经》别行,但其书实为传“
经”之作。下篇从《左传》与《国语》的不同论述两书的关系。首先论《左传》与《国语》体裁不同,二书同
载一事,多为《左传》传其动态而国语记其言谈,各有偏重。其次论西汉以前两书之名称不同,先秦史籍引《
左传》作“《春秋》之记”或“《春秋》之志”,于《国语》则仅名之曰“记”。最后指出《国语》之文法、
体例等皆与《左传》不同。故二者决非一书之割裂。上下两篇的考证结合起来,较同时代其他诸先生关于《左
传》、《国语》非一书的论证更加全面而深入,足以推翻《左传》为伪书的错案。
与《左传》相比,对《周礼》一书的考辨则更为困难一些。《周礼》属古文经,本来就是今文家排斥的对
象,再加上从西汉末王莽对它大加表彰,并仿照其中的井田实行了王田制,以及禁止奴隶买卖后,这部书也由
于王莽的坏名声而受到更加猛烈的抨击。不仅今文学派、疑古学派的史学家把它看作是王莽、刘歆的伪造,是
不值一钱的假古董,就是一般史学工作者对它也是心存疑虑,不敢或不愿引用。对此,杨先生并没有采取简单
的“服从多数”的态度,而是对《周礼》所反映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学术思想进行了全面的研究,认为《
周礼》的作者在经济基础上顽固地维护领主封建制的社会,但在政治体制上却附合新兴地主阶级实行中央君主
集权、以严刑峻法治国的要求,这种矛盾正是社会过渡时期容易产生的现象。再从学术思想看,《周礼》中有
两种历法通行,是春秋战国时的特色。在祀典中,既有昊天上帝的祭祀,又有五帝的祭祀,说明当时还不能以
一族宗神作为全国的上帝。在五行学的系统中,它近于《管子》而时代稍前。这一切全说明它不是战国晚期的
作品,而可能是战国中叶左右出于齐国有儒家气息的法家之手的著作。不仅如此,杨先生还针对莽歆伪造说提
出反证,指出王莽本人对《周礼》还有许多误解,其中最为显著的是“三孤卿”问题、“大合乐”问题、“五
等爵”问题,以及“屋粟”问题、“夫布”问题。这些问题,王莽本人都没有搞清楚,因此他的措施和《周礼
》皆有出入。假如《周礼》是王莽等人的伪造,他们自己居然有不懂的地方,这岂不是不可解释的矛盾[1]?这
些反证一针见血,不容置辩,与正面证据结合起来,足以为《周礼》洗冤。
杨先生为《周礼》翻了案,连带着也肯定了经学史上的另一部巨著——孙诒让《周礼正义》的学术价值。
《周礼正义》是清人注释经书中的最优秀作品,其中凡是涉及古代典章的考证,都是先明训诂,再引先秦文献
的有关记载,并列举历代学者(主要是清代学者)的考辨,最后作出断案。书中搜集资料之丰富,考证之精审
,断案之高明,都堪称前无古人,可以当作关于古代典章制度的资料与研究成果大全来使用。对于这部大书,
杨先生曾多次向青年后学郑重推荐。对孙诒让,他也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称他为乾嘉学派的最后一位大师。《
周礼正义》的价值与《周礼》为真书是连在一起的,假如《周礼》是莽歆伪造,为它作疏又有何价值?所以,
我们今天敢于放心地利用《周礼正义》的考据成果,首先应该归功于杨先生对《周礼》的考辨。
杨先生不仅重视传世文献,而且善于发掘长期遭冷落的文书、档案资料。这方面最突出的工作是20世纪60
年代他两次进孔府“探宝”。
山东曲阜孔府是孔子嫡裔世代居住的贵族府第。在长达千余年的封建社会里,它既不为统治阶级内部的政
治风暴所摇撼,也不随封建王朝的更替而沉浮,政治和经济地位十分稳固。这在中国封建社会的世袭贵族中是
非常罕见的。也正因此,孔府内存留了一大批文书、档案,是非常难得的历史资料。杨先生以其治学的敏感,
很早便意识到它的价值。1961年春天,他从北京专程前往曲阜,对孔府档案进行了初步研究,搜集到不少珍贵
资料,成为他在《中国古代社会与古代思想研究》一书中论证中国史事的重要依据。在这部论著中,杨先生对
孔府这个明清时代贵族地主的典型从九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论析,其中关于孔府田产与佃户的分析尤为精彩。
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他指出:“孔府档案充分地表明,贵族地主在政治和经济上的垄断和跋扈,显示了封建
地主统治的稳固性和落后性,同时也阻碍了原始积累过程的发展,也就影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这一论
断,是明清经济史研究中的一个创见。
1963年7月,杨先生受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公派,带领历史所7位同志再进孔府,与曲阜师范学院历
史系十余位经过挑选的同学一道对孔府档案进行选编。在开始工作前,杨先生规定了以下几条选录原则:明代
档案全抄,鸦片战争前的清代档案重点选抄,鸦片战争以后的清代档案适当选抄,民国时的档案不要。刚开始
工作时,杨先生亲自到库房中选取,又对各种类型的档案拟了一些题目,要求大家照此工作。由于在业务上全
面负责,杨先生的工作量很大,晚上有时要工作到深夜。经过一个多月的抄录和两个多月的整理,4353件共计
五六百万字的孔府档案终于精选出来了。然后,杨先生指导大家在每篇中都用标点符号断句,篇前加新拟的标
题,篇后附有原标题和卷数。明代档案分量较少,单列一部分;清代档案为主,分作孔氏宗族、圣贤后裔、公
府组织与职掌、公府田产、租税、集市、商业高利贷、刑讼、抗租与抗差斗争、农民起义与反抗活动等。这40
00余件精选出来的档案在被搁置十余年后,终于在1979年再度重见天日,经有关单位组成的编写组在原稿基础
上进行修改和审定后,取名为《曲阜孔府档案史料选编》交付出版。全书分三编,500多万字,合计24册,于1
985年出齐。书前刊有杨先生写的《导言》,《导言》中说:“从对孔府的概略介绍中,可以看出它涉及到中国
封建社会历史的许多方面。因此,可以肯定地说,广大史学工作者利用国内仅有、世界上也不多见的孔府档案
资料,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进行深入研究,一定能够做出若干新的概括,把中国封建社
会史的研究向前推进一步。杨先生这一充满信心的预言,充分说明了整理孔府档案的重要意义;他所预言的美
好前景,一定会有后人出来而实现。
为《左传》和《周礼》洗冤,是为了挽救因错案而有湮没危险的史料;整理孔府档案,则是发掘新史料。
这两方面的工作与努力掌握其他文献相结合,反映了杨先生在掌握史料方面的开拓进取精神,这是他在学术领
域内取得卓越成就的又一重要原因。
三、从“两重证据法”到“三重证据法”
20世纪初,王国维先生冲破今、古文两派宗师康有为、章太炎垄断着的国学界,利用出土的甲骨证商史,
用金文证周史,创立了以考古资料和文献资料互相印证的“双重证据法”,在中国古代史的研究上作出了卓越
的贡献。从此以后,凡是稍具科学头脑的古史学家无不把双重证据法奉为治学的利器。然而,信奉归信奉,真
正熟练地运用这一方法就不是那么简单了。所以,我们在当代学术史上有时会看到这样两种情况:有的学者对
甲骨文很熟悉,但对古代文献的掌握却未能达到广博而贯通的程度,所以他们对甲骨文的考释往往使人产生似
是而非的感觉,他们根据自己对甲骨文的理解而构筑的商代典章制度体系也显得基础薄弱,不甚可靠;反之,
有的学者对文献较为熟悉,但对甲骨文、金文却缺乏独立的研究,因而对已往的研究成果也缺乏独立的判断力
,往往把前人已经推翻的误说当成珍奇,或者从甲骨、金文中找出一两条孤证便大加发挥,使人哭笑不得。杨
先生则不然。他是一位在文献和甲骨文、金文两方面都有很深造诣的学者,治学方法也深得乾嘉学派的三昧,
并在此基础上接受了实证史学和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所以,他运用两重证据法考释古文字和研究古史也显得得
心应手,取得高水平的成果。以下姑举几例加以说明:
1.释“不玄冥”
商王武丁卜辞的习惯用语中有“附图{图}”三字,这是甲骨文发现以来聚讼数十年没有解决的问题。正如
闻一多先生所说:“释者八九家,聚讼数十载,众说纷纭,事同射覆,不幸而皆未中也。”杨先生根据这三个
字在卜甲上的位置,首先断定它们不是记述贞卜内容而是说明龟兆的文字。然后考释字形字义,认为附图{图}
字虽有多种解释,然而应释为“玄”,原有幽暗微小之意,可转为昏黑之义。附图{图}字,应释作“附图{图}
”,读为“冥”。“玄冥”,即昏暗模糊之意。“不玄冥”即指兆璺之不昏暗,不模糊。再证之《国语·楚语
上》武丁“作书”中的话“若药不瞑眩,厥疾不瘳”,正好与武丁卜辞的用法相合[2]。这一解释,证据确切可
靠,武丁卜辞与武丁“作书”的妙合尤其令人信服,使几十年来未能解开的谜团涣然冰释,因而得到甲骨文权
威专家郭沫若的高度赞誉。郭先生1958年再版《殷契萃编》时曾在眉批上特作引述,并称许为“其说至确”。
2.释“玄鼋”
金文图形文字有附图{图}二字。前者郭沫若先生释为“天鼋”,谓天鼋即轩辕。《周语下》“我姬氏出自
天鼋”,犹言出自黄帝。对后者,郭先生未作解释,其他各家亦皆无说。杨先生赞同“天鼋即轩辕”的解释,
并以此为基础进而考释第二字,认为附图{图}像龙蛇盘物形,甲骨文玄字作附图{图}也是盘蛇形,与S形相比有
极相似处。附图{图}形与鼋字相当,上下合起来即“玄鼋”,它是夏族系统的族徽,同于天鼋,夏姓姒,右旁
“以”字篆文作附图{图},亦像盘蛇形。杨先生释出玄鼋二字,对于解释华夏族的来源以及夏族与黄帝、姬周
的关系都很有助益。虽然尚未得到学术界的公认,但迄今为止还没有更好的说法出来代替它。
3.说“明保”
《令彝》是西周初年的一件重要铜器,铭文中有“王命周公子明保尹三事四方”句。“明保”究系何人,
这是周初历史上的一个关键问题。王国维先生以为是周公,可惜未作论证;郭沫若先生认为是周公的儿子伯禽
,由《令彝》“周公子明保”文已自明;还有人以为是周公的另一个儿子君陈。三说相比,杨先生赞同王国维
先生说。他指出,依通常的理解“周公子明保”自当解释为“周公的儿子明保”,但如此解释却会遇到难以克
服的困难:(1)“鲁公伯禽别号明公明保之说为历来所未前闻”,这一点郭沫若先生已经觉察;(2)《尚书·洛
诰》明指“明保”是周公;(3)伯禽居鲁而没有如《令彝》所说居洛“尹三事四方”,《左传》定公四年已说得
很清楚;(4)如果“明保”是伯禽,他和周公的父子关系天下皆知,说“明保”毋须缀以周公之子的定语,在铭
文中也无此例;(5)周初铜器《王令明公尊》上言“王令明公遣三族伐东国”,下文言在此役中“鲁侯有猷功”
,可见明公和鲁侯是二人,如果说明公就是伯禽,何以一器中两个名称歧出?这些不可解的矛盾,说明“周公
子明保”不能按“子”为“儿子”的通常意义去理解,而应将子明连读。“子明”即周公之字,周公名旦,《
说文》:“旦,明也”,正好名字相应。“保”是子明的尊称,这和周公曾经为师保有关。《令彝》中的明保
受命“尹三事四方”,总揽内外诸政,其权极大,也只有“相王室以尹天下”的周公可以当之。不会是同时父
子两尹天下。至于以“明保”为君陈,可以不作考虑,因为这毫无根据。《令彝》下文又说,明保受王命就职
之后曾“舍三事令”、“舍四方令”,即对“三事”、“四方”下了两道命令。“三事令”应当就是《尚书·
立政》的本文,“四方令”就是《多方》的本文。如此理解,西周初年一些重要史事及相关年代就会得到合理
的解释[3]。杨先生的考释,不但为王国维的明保即周公说补上了有力的论证,而且将《令彝》与《立政》《多
方》打通,这是前人从未言及的新发现。
4.说“天亡右王”
周武王时的铜器《天亡毁》有“王祀于天室降天亡又王”句,郭沫若先生1930年曾释“又”为“尤”,断
句为“王祀于天室降,天亡尤王”,第二年在关键问题“天亡尤王”的解释上改变了看法:“‘天亡又王’句
余曩读为‘天无尤王’,意终难安,今改从刘心源说。刘云,天亡据文义决是作器者名……为天姓亡名。‘又
王’读‘佑王’,谓助祭也。”郭老的改释,朝正确解释此铭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但没有指出“天亡”是谁。
而且于“天室降”断句会引起冬部“降”字与下文韵句阳部“王”、“方”、“上”等字是否可通韵的问题。
丁山、唐兰先生断句为“祀于天室,降天,亡尤”,于省吾先生断为“祀于天室,降,天亡尤”,虽皆可消除
“降”与冬之通韵与否的问题,但对于金铭之理解,更加玄妙难稽。与以上各家不同,杨先生认为铭文应断为
“王祀于天室,降天亡右王”,“降天亡”即下文的“天降亡”,意为上天赐予的“亡”。这位“右王”的天
亡是宗周初年的一位伟大人物,“右”即《左传》襄公二十二年“管、蔡为戮,周公右王”之“右”,意谓保
佑。周公是成王的叔父,是当时“尹天下”的人,他右成王是可以理解的。那么右武王者是谁?就是太公望。
在当时遍觅宗周之大老,除太公望外,没有其他人可以具有如同周公右成王那样的崇高品位。《说文》:“望
……从亡,附图{图}省声”,是望字从“亡”字得来,而古文字又“天”、“太”不分,可见“天亡”即太公
望在文字学上也有根据[4]。杨先生的新解,有助于解决《天亡殷》释读中的矛盾,不失为启人神智的佳说。
除上举四例外,杨先生还著有考释古文字的论文多篇,都是具有创意的著作,表现了他掌握两重证据的深
厚功力。
不仅如此,杨先生在研究古代史过程中还十分注意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并由此进而掌握了以文化人类学
资料印证古代史的“三重证据法”。
早在1951年,杨先生便试图以西周春秋时期齐国的历史来说明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他认为,至
少在齐桓公的时候,齐国已是一个封建国家,但保存着原始氏族制度。对于统治者内部来说,也还保存着奴隶
制度,这种情形在中原诸国是很少见的。这就是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如果忽视了这种不平衡性,仅仅掌握了
某一地区的某一种材料,就来笼统地说明各国的社会性质,那是无法解决问题的[5]。从地区的不平衡很容易联
系到民族间的不平衡。所以,杨先生在1956年参加凉山彝族地区的民俗调查后,便很自然地掌握了以民族志资
料印证古史的方法。例如,彝族地区普遍流行着一种传说:彝族祖先有兄弟二人,当他们分家时,哥哥分得了
财产,而弟弟娶了一个美妇人,结果后来弟弟这一支贫困了,被哥哥那一支所奴役,弟弟的子孙世代变成奴隶
阶级了。杨先生认为,这个传说可能是有根据的,对印证部落内部分化导致了奴隶产生的说法很有帮助。当然
,内部分化也不排斥俘虏为奴,彝族奴隶就有许多是从外族掳来的。但是,从彝族地区奴隶社会顽强排斥封建
统治者通过土司制度向彝族输送来的封建制度、土司制度没有发展起来的事实看,应该说“凡是没有内部的原
因、没有内部的阶级分化,仅是外因不可能引起内部的根本变化”。又如,彝族地区存在着婚姻上的“转房”
制度。丈夫死后,妻子必须转嫁给丈夫家族的一人,或者上转,比如公公;或者下转,比如前妻之子;或者旁
转,比如弟弟。当时杨先生在考察中亲自遇到过这种现象,所以印象很深。在20世纪70年代,他曾嘱刘炎同志
把这种事实记下来发表。几乎与此同时,顾颉刚先生也注意到这种事实,认为《左传》所说的“烝”“报”与他在抗战时期听得川北方面流行的“大转房”制度相似,“烝”,女的嫁给晚辈,
在晚辈来说是“烝”;报,旁转曰报。杨先生认为,以汉族和彝族作比较,时间相差2000多年,
而婚姻制度相同,且这种相同的婚俗在汉代匈奴、唐代回纥以及金朝时期都曾经存在过。由此可以说明,运用
这种历史发展不平衡的记载,以后证前,这第三证,在考据历史事实方面是更有说服力的。
两重证据法和三重证据法,都是与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相契合的具体研究方法。杨先生由掌
握两重证据法进而掌握三重证据法,表现了他在史学领域内力求将哲学的普遍真理与具体的实证研究法结合起
来的不懈进取精神,这是他取得卓越成就的第三个原因。
以上,我们从三个方面简略地介绍了杨先生治学的开拓进取精神。这里应该强调的是,杨先生的开拓进取
并非有什么神秘方便的诀窍,而是他进行艰苦劳动自然达到的境界。史学界不少人都知道,杨先生在青壮年时
期有十几年时间曾坚持每天坚持工作十几个小时,孜孜不倦地研读和写作,给他的同事和学生留下了深刻的印
象。直至前几年,某著名学者还曾向自己的研究生有声有色地讲述杨先生的这一段经历,以之作为他们效法的
榜样。即使到了耄耋之年,杨先生仍然经常在凌晨两、三点钟便起床工作,到早晨六、七点别人起床时,他已
经工作四五个小时了。所以,即使白天受到各种杂务的干扰,他每天也至少能保证四五个小时的高效劳动。如
此勤奋努力,自然熟能生巧。正如杨先生自己所说:“近些年来,经常有人要我谈治学的方法和经验。我认为
,没有什么方法或经验,如果有的话,那只是两个字——用功,或者说努力。”杨先生确实毕生都在用功,用
功地读,用功地写。他已写出的论著,不知有多少知识储备做后盾,所以我们读来总感到有一种沉甸甸的分量
。如今能够写出这样论著的人已经不多见了,为了前辈的优良传统不致中断,让我们以杨先生的遗言——“用
功”、“努力”共勉吧。
【参考文献】
[1]杨向奎.《周礼》的内容分析及其成书时代〔J〕.山东大学学报,1954,(4).
[2]杨向奎.释“不玄冥”〔J〕.历史研究,1955,(1).
[3]杨向奎.《令彝》考释中的几个问题〔J〕.历史研究,1959,(4).
[4]杨向奎.太公望与“天亡殷”〔J〕.东岳论丛,1996,(2).
[5]杨向奎.从周礼推论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J〕.文史哲,1951,(3).
收稿日期:2000-12-20
附记:本文所引杨先生的论述,除文中附注注明出处者外,多摘引自杨先生口述、李尚英同志整理之《杨
向奎学述》一书,特作说明并向李尚英同志致谢。
【作者简介】徐鸿修(1936- ),男,山东烟台人,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长期从事中国古代史研究。
山东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出处:《文史哲》200106
斗鸡台墓地出土青铜器与周公家族问题的思考       ——兼谈何尊原始出土地
上世纪二十年代,军阀党玉琨在宝鸡斗鸡台戴家沟大肆盗掘古墓葬,出土了包括西周早期的青铜重器在内的千余件珍宝,这批青铜器大多已流失国外。在国家社科院考古研究所王世民先生和北京故宫博物院唐福年先生的帮助下,我们得到了已故的陈梦家先生、唐兰先生以及刘安国先生保存的这批青铜器的笔记和照片,经过对这批资料整理,我们发现:⑴从这批器物的用途上看,如夔纹铜禁虽然上无铭文,但这种器只有周王室才能享用,足见其意义非同小可。从铭文上看,如周公东征方鼎,鲁侯熙鬲非常明确的表明其与周公家族有关,而文献却记载周公生于岐周,死于丰都,归葬于毕原。还有何尊铭文所反映的时间和内容也与周公有直接的关系(本文将何尊也纳入斗鸡台戴家湾墓地出土器物群中进行综合研究),但其出土地却不在斗鸡台。从古文献记载看,秦文公徙都汧渭之会后把这里称作“昔周邑”,说明这里在西周时的地位。如此等等的诸多重大问题,十多年来一直呈现在我们的脑际,萦绕心头多年的疑团屡不能解。2003年底,北大的徐天进教授带学生在周公庙搞调查时发现了西周甲骨文,接着又在岐山周公庙一带钻探出了高规格的西周贵族墓葬群,这不但引起了国内外学术界的广泛关注,而且已经意识到先前这个领域里的许多研究成果需要重新审视。受此启迪,封存于案头多年的斗鸡台西周墓地的资料又重新翻了出来,心头的疑虑不得不再次提出,以祈教于方家。
一、斗鸡台墓地出土的与周公有关系之铜器
1、关于周公东征方鼎铭文的思考
《方鼎》,又名丰白鼎,陈梦家先生关于党玉琨盗掘斗鸡台墓地的资料记录中称其为周公东征方鼎,1927年出土后不久便流入美国,现藏美国旧金山亚洲艺术馆。周公东征方鼎最早著录于《金文历朔疏证》一书,书中记作“凤翔秦文公墓出土”。陈梦家在《西周铜器断代》一文中又记作党玉琨在凤翔西40里之灵山盗掘出土。《金文分域编》又以为宝鸡出土。根据陈梦家先生的笔记,笔者又作了深入调查,确实证为宝鸡斗鸡台戴家沟十五号大墓出土。共出的还有鼎6件、簋2件、尊1件,1件、卣1件、爵1件,此外,还有玉器多件。这座墓有墓道,而且墓壁上还有壁画,这在周墓中实属罕见。②
周公东征方鼎上面有铭文35字。铭曰:“隹周公邘征伐东夷。丰白、薄古,咸。公归薦于周庙。戊辰饮秦饮,公赏贝百朋,用乍尊彝”。记述了周公东征征服东土四国获胜回归后在周庙进行的祭祀活动。周公获胜回归后为什么来这里(戴家湾)祭祀,并给以赏赐?和周公是什么关系?铭文中之“周庙”在何处?
周公是武王的弟弟。曾辅佐武王伐纣灭商,是周王朝的开国功臣。武王死后,成王年幼,由周公摄政。此时,管叔、蔡叔叛周,招诱夷狄,勾结纣子武庚发动叛乱,迫使周公不得不第二次东征克商,这次战争是一次艰苦的持久战,他以长子伯禽为主帅,历经三、四年时间才获得了胜利。回归后在周庙举行祭祀。这段历史背景是清楚的,但铭文中的周庙是否就在这里值得深思。
庙是西周昭穆礼制的体现。王对其臣属赏赐册封一类的活动均需在祖庙内进行。“周庙”可作为周先公先王庙之总称。
西周时期,宗周、周与成周三地均有周先公先王之宗庙。③一般的说,周先公——后稷之庙统称为周庙,或大庙、宗庙、大室、太室。这些周庙恐怕不能与周之大庙一语而论,也并非绝在一地。因此,凡文献和铜器铭文中之“周庙”具体所指应当视情况而定。
虽不能说《方鼎》出土在斗鸡台,斗鸡台就有周庙,但斗鸡台如此高规格的贵族墓地,大宗数量的青铜器,以及《史记·秦本纪》中的“昔周邑”之记载,不得不使我们对此画一个大大的问号。这些周初的青铜器,大多是礼器,是用作祭祀的,这些祭祀活动的场所就是庙。“禁”这种器物纯粹就是庙堂里的祭器,它不可能用在别的地方。如《方鼎》的铭文就明确指出祭祀的地点就是周庙,《何尊》铭文亦明确指出王给何训话的场所就在京室(周庙)。但是,何尊的铭文与《召诰》中的时间衔接形成先后,可以肯定铭文中的京室(周庙)就在宗周。但《方鼎》中的周庙就不那么明确,但也不排除《方鼎》的出土地斗鸡台就有周庙,因为这里是“昔周邑”,还有周初的高规格的贵族墓地。
《方鼎》中的是何人?青铜器铭文中有两个,吴镇烽先生说一个是西周初期的,就是《方鼎》中的,一个是西周晚期厉王时的人。这两个似乎没有什么联系。陈梦家先生认为《方鼎》铭中的与《盨》中的是一个人,《盨》中的“叔邦父,盖即康叔封”,“周公征服东土四国之后,即使其弟康叔封移镇其地……。”“又为叔邦父之子”。由此可知,周公东征方鼎中的是周公旦的侄儿。
《2、关于《鲁侯熙鬲》问题的思考
鲁是周公旦的封国,在今山东泰山之阳,都曲阜。周公旦留佐武王,由其子伯禽就封。鲁侯熙是伯禽的儿子。鲁侯熙鬲是斗鸡台的另一件与周公有紧密联系的铜器。这件鬲在保存的这批资料中仅有铭文拓片,没有器形照片及尺寸。后来经和现存于美国波士顿美术博物馆的《鲁侯熙鬲》铭文相对照,完全可以重合,证明二者实属同一器之铭。这说明这件鬲就是斗鸡台《鲁侯熙鬲》拓片的器主则无疑。
《鲁侯熙鬲》是鲁侯熙为鲁公——即其父伯禽所作的祭器。根据马午樵的记录,王光永先生推断《鲁侯熙鬲》应出在斗鸡台墓地第十六号墓。这座墓是六鼎三簋的等级,共出土青铜重礼器38件和部分玉器。根据杨紫梁的记录资料,此墓似为七鼎四簋。据其他当事人记忆,这座墓室最大,还有墓道,对出土的铜桌子(禁)印象很深。王光永先生将这座墓推断为鲁侯熙之墓。④
3、关于铜禁问题的思考
青铜禁是斗鸡台出土文物中最有影响的器物之一。禁为承酒器之器座,这种器物在已出土的商周青铜器群中未曾见到过,因此,它在宝鸡戴家湾一出土,很快就受到了国内外学术界的普遍重视。国内著名考古学家、中国考古学的前躯马衡先生在北京大学讲学时指出,戴家湾的青铜禁发现以前,人们不认识这种器物,足见这件禁发现之非常意义。北京故宫博物院的研究员李先登亲临戴家湾进行实地考察,并撰文对此进行了研究。日本学者梅原末治先生1933年就写出了《柉禁の考古学的考察》的研究文章,1959年又写出了《陕西省宝鸡县出土の第二の柉禁》一文刊登在《东方学纪要》上。德国人谬拉也对此进行了研究,这些研究成果在国际上有着广泛的影响。这种器形庞大,制作精美,纹饰华丽的青铜禁自1901年以来在宝鸡戴家湾屡屡出土,不得不使人们对宝鸡戴家湾刮目相看。
截止目前,见于著录的禁仅有六件,西周时期的四件全都出土在斗鸡台。禁首次发现是清光绪二十七年被斗鸡台戴家湾村一农民挖出,先被端方收藏,后流入美国。再就是党玉琨1927年在斗鸡台盗宝时出土的三件,这三件禁形状相同,唯大小有别,最大者长140、宽70、高60厘米。其中两件出在第十六号墓中。从我们调查中可知,当时挖宝的当事人中,大多对禁印象很深,他们把其称为“铜桌子”。这三件中的最小者被时任陕西省主席的宋哲元从党手中掠去后,曾流入日本人之手,解放后被天津博物馆收藏,成为国内唯一的一件西周铜禁。⑤
在青铜器本身就是权力和地位象征的商周时代,这种庞大的青铜禁恐怕不是一般的贵族所能使用的,只有王室才能用,因此在考古发掘中极为罕见。而斗鸡台十六号一个墓就出土两件,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深思。
4、关于何尊问题的再思考
何尊底部有铭文122字,记述了武王克商后向天祭告以及营建洛邑成周的重大事件,这在学术上已无争论。这件器物是成王五年的器也是绝大多数的看法。
但是因铭文末句“公”字前尚缺一字,此公到底是那一位公?尚有不同看法。唐兰先生断其应是虢公,⑥理由是宝鸡当时是虢的封地。马承源先生认为“何的父考公氏就是被祭的□公,曾跟随文王,是王室宗族,成王说他有勋劳于天,应该参加过克商的战争。”但这个“公到底是谁并未说出。”⑦
我们认为,此公当与辅佐成王营建洛邑之周公有关。这是因为,其一,铭文中明确指出,何的父亲是辅佐周文王的旧臣,这些旧臣中许多当是武王的兄弟辈,如周公、召公、毕公等。但是,戴家湾墓地已出土的青铜器多在西周早期,和周公的时代背景联系最为紧密。其二,铭文中涉及的主要是西周初年营建东都洛邑的重大事件,这里须要强调的是,周公是营建洛邑的组织者和执行者,因此,何尊就与周公联系的非常紧密了。其三,根据陈恩林和郭守信先生的考证,《何尊》铭文所载是“成王应周公之请将往洛邑而未成行前的事”⑧。也就是说,周公请成王去成周视察的前日或几天,带何去拜见成王,并让成王在宗周的周庙(京室)里,给何进行了训戒。这和《史记·鲁周公世家》中所体现出的周公辅政成王的一贯思想相一致。其四,时代背景、铭文内容、给何的训诰内容与周公辅政的历史背景一致。因此,何尊铭文中的“公”当是周公比较符合情理。如此说来,何当是周公的儿子,这也和成王对何的训词相一致。
但这里有一个问题,文献明确记载伯禽是周公的长子,明保当是周公次子。当然我们在探讨这一问题时也发现,史料和考古资料对周公之子的考证比较混乱,有的说君陈(就是明保)是周公次子,有的还说邢是周公长子。何除何尊铭文外,再无何的记载,这点确须进一步探讨。
另外,何尊和周公东征方鼎不但在出土地点上相关联,而且都是成王时周庙里的重要祭器。何尊铭文中的周庙(京室)位置当在宗周,即丰镐,这点很清楚,我们只需考虑的是它后来又怎么到了斗鸡台。而周公东征方鼎中的周庙在何处?我们尚不清楚。但是它们最终都到了斗鸡台墓地却是肯定的。
和斗鸡台出土的其它铜器比较,何尊的造型不是出类拔萃的,其重要的价值在其铭文。它所反映的事件与时间和周公联系之紧是绝无仅有的,和周公东征方鼎的文化背景如出一辙。也就是说,在探讨这个问题时,我们是把何尊的出土地当作戴家湾来考虑的。
欲说清此问题,我们首先必须对何尊的原始出土地作一反正。 何尊是1963年在贾村镇陈湖家后院的断崖上发现的,发现后并没在意,就放在了自家的阁楼上,1965年才拿到宝鸡出卖给废品收购门市部,后被宝鸡博物馆佟太放发现收回博物馆。1976年在北京展出时发现其铭文,其价值才真正体现了出来。因此我们曾对其出土地的问题反复进行过实地调查,结果在《中国文物报》上刊登过。当时我们对何尊这样重要的文物独个出土在陈家后院感到比较蹊跷,因为那里并没有发现其它周文化遗迹,但还没有和党玉琨在斗鸡台盗宝进行紧密联系。后来通过对斗鸡台出土文物的综合观察,引起了我们对何尊出土地的怀疑。何尊是否就是斗鸡台墓地的?
从地域上看,斗鸡台处贾村原的南沿,为贾村原之阳坡。贾村镇在斗鸡台正北,距斗鸡台五公里,在历史地理概念上是同属一个文化区域;从党玉琨当年盗掘斗鸡台墓葬的背景来看,盗掘用时长达6个月,日上民工有时达千人,这些民工主要来自斗鸡台周围二三十里范围内的村庄,部分来自岐山和凤翔县。这中间,尽管党玉琨当时防范措施十分严密,但这样大的盗掘场面,难免所挖出的文物被挖宝的民工私下藏匿。事实上,所盗出的文物确曾被民工偷走过。在这种情况下,何尊完全有可能最先出自斗鸡台墓地,被贾村镇挖宝的民工偷回后埋藏,1963年被挖出。否则,这样一件重要器物,怎么会出在一个既不是墓葬,又不象窖藏,且又不是什么遗址的地方。我们和陈湖谈及这个问题时,他先是不语,后来才说道:前几年村上曾有类似的传言,如说这不是从他们家挖出的,是他老四从宁夏国民党军队的一位军医手里弄到并带回家的等等。说到这里,他深沉的说是他老四从后院挖出是事实。但对我们的推测,因其父辈已经去世多年,他们对此也说不清。不过参加挖宝的老人认为这种推断很有可能。因为挖宝时间那样长,党拐子虽然看守的很紧,但那样大的场面,几个看管不可能一直盯在一个地方,加上那里地形又多沟壑和断垅,趁监工头不在场时,把挖出的宝物转移,再择机拿回家完全有条件。如是这样,这件国宝幸亏被当时的挖宝群众转移才得以保护,从这个意义上讲,挖宝的群众在不知不觉中为保护这件国宝立下了汗马功劳。否则,它将和其它宝物一样的命运,如今不知落入何方!为此,我们认为,何尊应当出在斗鸡台墓地比较符合情理。
二、斗鸡台墓地与周公之关系的蠡测
周公在西周初年的历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西周铜器铭文中所反映的周公名称和事迹本来就很少,就目前我们所知,仅只有《禽簋》、《小臣单觯》、《令彝》、《方鼎》、《荣簋》和《史墙盘》六件。《史墙盘》虽出土在《周原》,但那是西周中期恭王时器,铭中在赞颂穆王以前诸王业绩时提到了周公,主要内容与周公关系不大。除此之外,没有一件是出土在“周原”的,既是对“周原”的范围需要重新界定,也无一件是出土在岐山之周公庙附近。相比之下,不仅《周公东征方鼎》出土在斗鸡台之戴家沟墓地,而且《鲁侯熙鬲》也出土在斗鸡台。鲁侯熙为周公之孙,伯禽之子,袭爵鲁侯;《禽簋》的器主为伯禽,伯禽是周公之长子;《令彝》的器主据陈梦家和郭沫若都考证为周公之次子君陈。⑨如此看来,《方鼎》、《鲁侯熙鬲》《禽簋》《令彝》四件铭文的历史背景不但完全一致,而且时间相连,家族关系十分清楚。这四件铜器有两件可以肯定的出土在斗鸡台墓地,一件相传出土在洛阳马坡,一件为传世品,不能排除其就出在斗鸡台。这样一个家族不同时期、不同辈分的铜器出在一个墓地,很难用巧合去解释。这不能不使我们对斗鸡台墓地与周公之关系作一深思。 最近,北大和省考古所在周公庙附近调查时,在庙前村一灰坑中发现了一批甲骨,其中有几片上刻有“周公”二字,虽然还不能说此“周公”就是周公旦,但这次调查中发现的周墓之规格和时代特征,这个“周公”恐怕非周公旦莫属了。这个发现也许能解开斗鸡台墓地之迷。 周公生于岐,死于丰,归葬于毕原。这似乎都与斗鸡台没有多大关系,但问题恐怕就出在这里。
《史记·鲁周公世家》说“周公……及七年后还政于成王,初成王少时病,周公乃自擶其蚤沈之河,以祝于身曰:‘王少,未有识,奸神命者乃旦也’。亦藏其策于府。成王病有瘳。及成王用事,人或谮周公,周公奔楚。成王发府,见周公祷书,乃泣,反周公。”从这里可以看出,周公还政后,有人诬告周公,周公只得逃到楚地。《尚书大传》记述周公还政三年后死于丰。《史记·鲁周公世家》又载 “周公在丰,病将没,……曰:‘必葬我成周,以明我不敢离成王’。周公既卒,成王亦让,葬周公于毕原”。这些史料中涉及三个问题,一是周公还政后逃到了楚地;二是周公还政三年后病危在丰,临终前留下遗言,把自己葬在成周;三是周公死后,成王心怀谦让,葬周公于毕原。有资料说丰就是镐京,有资料说丰就是指“周公奔楚”后所去的伯禽的封地,即《方鼎》铭中所述的“丰白”这个地方。根据《竹书纪年》成王十年记载,“周文公出居于丰”,这个丰如果是宗周之丰,周公为什么要出而居之?夏含夷先生认为周公若真的死在宗周,他要求葬已于成周“以明我不敢离成王”似乎不合情理。⑩显然,这些史载貌似清楚,实际上并非清楚。周公恐怕不是死在宗周。   弄清“丰”关系着周公之死地和葬地。而“丰”地与“周公奔楚”是否密不可分?我们在这里还不可能把这个问题一下说清楚,但已有的观点我们也不完全赞同。
“周公奔楚”的楚在什么地方?这和《史记·吴太伯世家》中说的“太伯之奔荆蛮,自号句吴” 的“楚”可能有关系。西周时,楚和荆经常连用,楚就是荆,荆就是楚,所以《吴太伯世家·索隐》说“荆者,楚之旧号”说得相当明白。尹盛平先生认为太伯之奔荆蛮是说的今日之宝鸡市区之吴山一带⑾。我们认为这个观点打破了传统的思维模式,符合西周早期的历史背景,比较容易解释史料和考古中的问题。如此说来,周公还政奔楚后也是到了宝鸡一带,因为其先祖太伯早年曾奔到了这里,宝鸡一带是周王室的一支进入关中以后最早建立的根据地。这样斗鸡台墓地出土的与周公有关的青铜器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但是,如果说“丰”和“周公奔楚”应该一致,这个丰显然不在宝鸡。然而,说丰是指《方鼎》铭文中伯禽的封地之山东丰白,恐怕也有点附会。齐和鲁都是周公东征后分封的,但范围不一样。丰伯当在今日山东之营丘一带,属于齐国的封地,而今之曲阜一带才是鲁侯伯禽的封地。显然,周公的死地依旧是一个悬案。
周公遗言死后葬于成周,《史记·鲁周公世家》中说成王将其葬在了毕原。这个问题就更加扑朔迷离。从目前的西周考古来看,周原至今没有发掘出高规格的周墓,也没有出土与周公有关的铜器。不仅如此,综观周原已出土之青铜器,时代多在西周中晚期,这在时间背景上和周公相去甚远,且有铭文者绝大部分不是姬姓。与此相反,斗鸡台墓地出土青铜器的时代多在商末周初,这在时间上和周公相一致;《方鼎》、《鲁侯熙鬲》就是与周公有关的器物,《何尊》铭文涉及的时间不但和周公关系紧密,而且所述事件就是周公;铜禁虽没有铭文,但它是王室祭器。斗鸡台墓地出土青铜器千余件,其中有可靠记载的180多件(组)中的许多鼎、簋、尊、提梁卣、方彝、觥、觯、垒等时代之早,器形之大,造型之精美,是周原地区无法比拟的,也不是一般的贵族所能享用的。
斗鸡台墓地虽不是科学发掘,且出土器物绝大部分流失国外,这是令人十分遗憾的事。但我们从调查中得知,党玉琨原来就是干古董这一行的,盗掘中又从西安顾请了一些董行的作技术指导,如解放后曾在陕西省博物馆工作的郑郁文就是其中之一,当时的器物名称都是他们定的,后来我们调查中发现除铜禁定名不准外,其它大都没有什么错误,这非一般的文物常识所能作到的。担任记录的马午樵,杨紫梁的原始记录材料准确性有限,虽然不能作为考古证据,但有一定的借鉴作用。根据马的记录,十五号墓和十六号墓分别是六鼎二簋和六鼎三簋;杨的记录说十六号墓是七鼎四簋。马说《方鼎》出在十六号墓。这两座墓都带有墓道,墓室很大。由于资料的准确性有限,我们不敢断言,但是,斗鸡台墓地出土如此数量和高等级的青铜器和带有墓道的规格,且又和周公联系之紧密,如若不是周公或其家族又能是谁呢?
三、其它几个需要探讨的问题
1、斗鸡台墓地出土青铜器上千件,时代多在西周初期,少量为商末,在学术界影响较大。这个墓地属于贵族墓地似乎没有多大争论。有学者认为它是夨国墓地,我们认为问题并非这样简单。问题是,夨的问题本身聚讼不休,斗鸡台墓地的主人自然也就很难说清。除非是赞同夨就是吴,夨国就是吴国,夨是姬姓,否则这个地区的相关文化研究就可能发生冲突。⑿
2、《史记》中说这里是“昔周邑”。但这是西周谁之邑城?不得而知。从地望上讲,最有可能是夨。虽然夨国和吴国的问题尚在聚讼之中。但是,“太伯奔荆蛮”和“周公奔楚”的历史背景在这个问题的争论中应当引起重视,“昔周邑”恐怕与这些问题有关。
3、学界把何尊铭文中的“中国”当作国地的中央来理解,殆指现在的中原地区。但是,把何尊的出土地、夨(虞)仲戈的出土地和《史记·吴太伯世家》中五次提到的“中国之虞”一并研究,恐怕上述理解不一定准确。这个“中国”当与太伯奔吴有关,与武王追封吴侯有关,与学界聚讼不休的夨国、吴国有关,具体地点当是何尊出土的地方——斗鸡台及其附近。否则,“中国”之含义、太伯奔吴之历史与器物之出土地不好统一。
4、斗鸡台有周庙的问题不能排除。特别是王才能使用的庙堂器物“禁”的屡屡出土,有可能说明这里有与之“周邑”和贵族墓地相适应的周庙。  注释:
⑴高次若、刘明科:《党玉琨宝鸡斗鸡台盗宝始末》,《中国文物报》,1990年8月连载。
②④王光永:《陕西宝鸡戴家湾出土商周青铜器调查报告》,《考古与文物》,1991年1期。
③曲英杰:《周都王庙考》,《西周史论文集》,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6月。
⑤李先登:《西周夔纹铜禁出土情况与流传经历》,《考古与文物》,1982年6期。
⑥唐兰:《何尊铭文解释》,《文物》,1976年1期。
⑦马承源:《何尊铭文初释》,《文物》,1976年1期;《何尊铭文和周初史实》,王国维学术研究论集(一)。
⑧陈恩林、郭守信:《关于西周有无周公纪年的问题》,《西周史论文集》,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6月。
⑨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第88页,《考古学报》第十册,科学出版社。 ⑩夏含夷:《周公居东新说兼论“召诰”、“君奭”著作背景和意义》,《西周史论文集》,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6月。
⑾尹盛平:《西周史征》,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10月。 ⑿注:本文作者之一高次若同志曾在《先秦都邑陈仓城及秦文公宁公葬地刍论》一文中提出:斗鸡台墓地可能是《史记》中所说的西山陵区,这个墓地出土的西周早期青铜器则是平王东迁以后秦人“收周余民”时拿来“昔周邑里”的东西而用之。礼县秦公大墓发现后,有学者推测秦文公墓可能在那里。但她仍认为秦西山陵区可能在贾村原区,不排除原来对斗鸡台墓地的推测。
(此文最先刊登在<宝鸡社会科学>2006年1期和三秦出版社出版的<宝鸡考古撷萃>一书,后发现武汉大学简帛论坛、国学论坛等转载)
风水古今谈
都城选址,靠风水?有科学?
2005年11月09日
陶世龙
主张风水是科学的李书有先生说:“我国历代王朝皆重视都城的选址、营造。如古都长安、洛阳、南京、北京等,都经由‘风水大师’的选址营造。”于希贤先生更说“我想问问那些说风水是迷信的人,在西方建筑理念传入中国前,中国的哪一座城市,哪一个村庄,哪一个城镇不是靠风水选址?”报纸上多次重复他们的这几句简短谈话,遗憾的是没见到他们拿出事实材料作为证据。
也有一点,李书有先生说:“周王朝建立之初,成王欲营造东都洛邑,就派召公先去‘相宅’,后由周公前往营造。”这个例子,早些年于希贤先生也引用过,还配有一幅《太保相宅图》,太保带领着几个人在现场勘察,一个架子上放着罗盘。
先说图。《太保相宅图》首先为李约瑟发现引用,后被中外的风水研究者多次使用。李约瑟在引用时注明,采自《钦定书经图说》,指出:“使用罗盘的事被绘入周代文字的插图中,当然是一种年代学上的错误。”可是在台湾《大地地理杂志》(1990年5月号)和英文《中国日报》(1992年4月29日)发表这幅图时,李约瑟的注释没有了,给人以风水在那时就已大行其道的印象。
再查事。在《尚书·周书·洛诰》中有记载,周公拜手稽首曰:“朕复子明辟。王如弗敢及天基命定命,予乃胤保大相东土,其基作民明辟。予惟乙卯,朝至于洛师。我卜河朔黎水,我乃卜涧水东,鏶水西,惟洛食;我又卜鏶水东,亦惟洛食。伻来以图及献卜。”不到一百字,是先选出三个候选地,再用占卜确定建城的位置,这三个候选地是怎样勘察的,根本没有提。
所幸约15年前,我在北京图书馆(现为国家图书馆)查到了《钦定书经图说》,原来是光绪二十六年二月孙家鼐等奉慈禧太后之命,为初学者编的图解读本,光绪三十一年用连史纸石印发给各学堂。这怎能作为周人用风水选城址的证据呢!
另一古都长安的建设,是西汉初年从公元前202年到公元前190年建成,那时没有风水一说,其前身堪舆的地位也不高,究竟如何用风水选址也不得而知。不过有一点很明确,长安成为汉的都城绝不是风水师的作用,而是一个姓娄名敬的人向刘邦进言,得到张良支持而确定的,因为刘邦和他的许多开国元勋是今天江苏西北部的人,都愿意定都洛阳,离家乡近。是娄敬分析当时中国的政治、军事和经济形势,说服刘邦定都长安。
再如北京、南京建为都城,或有风水因素掺杂其中,但首先还是取决于政治、军事和经济因素。说起来,倒是“南京的风水好”有些掌故,孙权在这里建都,有人认为此地“象天之所命,宜为都邑”。不过此人并非风水师,而是一个有战略眼光的大臣张紘。即使有风水师参与王朝的都城选址及营造,也不能证明风水之说中具有科学,因为他们参与的目的和提出的措施都是为了保持“王气”不衰,而以天命为王朝兴替的依据,恰恰是迷信。
杭州也曾是中国的一个古都,唐末大乱,钱鏐割据浙江苏南一带,将杭州(那时叫临安)建为首府,有术士对钱鏐说,如把西湖填掉用来盖新的都城,你的国家将长久存在,如像现在这样将就旧城扩建,你的国家只能存在不到一百年。钱鏐当时回答:“岂有千年而有天下无真主乎?有国百年,吾所愿也。”没有听术士的话,这才保住了西湖。即便在当时,这位术士的填湖兴邦之说,也不是什么风水箴言,而是一场劳民伤财的灾难,更不要说用现代的眼光看是多么破坏环境了。
按风水之说,南京和北京都是风水宝地,但北京自忽必烈建为元的首都,仅九十多年,其末代皇帝就被赶到沙漠里去了;继为明朝,其末代皇帝吊死在城里的景山;再后是清朝末代皇帝下台,还没有子嗣;这里的风水是好是坏?至于南京,更不用多说。“王濬楼船下益州,金陵王气黯然收。千寻铁锁沉江底,一片降幡出石头。”风水师或许将此解释为:气数已尽。但“锺山依旧在,长江照样流”,从地质学的意义上讲,南京的自然环境没有根本的变化,“王气”却说有就有说没就没,这样的风水说有科学么?
(下期:荒诞的“龙脉”说)
《班簋》考续
李义海
(信阳师范学院,河南 信阳 464000)
摘要:该文通过对班簋铭辞释读的语言学审视,发现“遣令”的“遣”不是前人所说的人 名而是个表“舍”“施”义的动词;“惟乍昭考爽谥曰大政”的“乍”应破读为“则”、训 为“效法”,“爽谥曰大政”为名词“考”的后置定语。
关键词:班簋;铭文;考续
中图分类号:K87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508(2004)01-0041- 04
班簋,原为清廷内府所藏,其图像与铭文载于《西清图鉴》,但铭文与严可均 《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的录文不尽相同,以致学人无法判定孰是孰非。幸而北京市 文物管理处于1972年6月拣选到残器,经精心复原,才使得这件珍贵文物在历尽沧桑之后终 于重放光华。
经过十余家的考证,虽然该器的制作年代可定为周穆王时期,作器者“班”即《穆天子传》 中的毛班,但其铭文却因诸家研治目的存乎“明史”,以致只着眼于重点字词和语句的诠释 ,而导致句读与释读方面的诸端遗憾。
为此,笔者请从该器全铭的角度,运用语言学的方法,就其三二语句,颜为《考续》。其是 非得失,敬请方家同好雅正。
为了便于分析,今谨将释文依其行款●录于下,同时将相关文字附于彩色插页四之上。
唯八月初吉,才(在)宗周,甲戌,
王令毛白(伯)更虢城公服,屏
王立(位),乍(作)四方极,秉繁、蜀、巢
令。易(赐)●勒。咸。王令毛公以
邦冢君、土(徒)御、●人伐东或(国)
猾戎。咸。王令吴白(伯)曰:“以乃
师左比毛父。”王令吕白(伯)曰:
“以乃师右比毛父。”遣令曰:
“以乃族从父征。”茁城卫父
身,三年静(靖)东或(国),亡(无)不成尤,
天畏否畀屯陟。公告厥吏(事)
于上:“唯民亡茁(拙)才(在)彝,昧天
令,故亡。允才(哉)显!唯苟(敬)德,亡(毋)
攸违。”班拜稽首,曰:“乌乎(呜呼)!丕
丕极皇公,受京宗懿,育
文王王姒圣孙,升于大服,广
成厥工(功),文王孙亡(无)弗怀井(型),
亡(无)克竞厥剌(烈)。班非敢印(抑),唯
乍邵考爽谥曰大政。子子孙
多世其宝用。”
一、“遣令”解
“遣”,原篆作●,诸家均隶作“●”,视作人名用字。
虽然在上述观点上诸家持论相同,但这个“遣”究竟是谁,却迄今尚无定论。现将笔者所见 的三宗意见检讨如次:
第一种说法以为即本句“令”的受事对象。按:由本句“曰”之宾语“以乃族从父征”和下 句的“茁城卫父身”以及下文“班拜稽首”“班非敢印”,知本句的受事对象是本器的制作 者“班”。此说之误,郭沫若先生早已指出,不待多言。
第二种说法据《孟簋》“孟曰:朕文考●毛公、遣仲,无忝,毛公锡朕文考臣自厥工”,
以为即《孟簋》中的“遣仲”。
今按:设若该说不误,据本器铭“以乃族从父征”可知作器者班为“遣仲”之子,亦即“遣 仲”即“毛公”。
依据青铜器所载人名,知“遣仲”当以“遣”为姓若氏。其例如次:
1“房季”(《房季鼎》,载《考古》1984年第6期。凡二器,均有此名。又同出尚有《房 季盘》一具)
2“曾仲游父”(《曾仲游父豆》、《曾仲游父方壶》,载《文物》1972年第2期)
3“●叔”(《●叔鼎》《●叔壶》《●叔戈》,载《考古》1982年第2期)
4“考叔●父”(《考叔●父》,载《文物》1972年第3期)
5“番仲”(《番仲戈》,载《文物》1982年第4期、《江汉考古》1982年第1期)
6“黄季”(《黄季鼎》,载《文物》1973年第5期)
7“楚季苟”(《楚季苟盘》,载《三代吉金文存》17·10·3)
8“赵孟”(《禺邗王壶》,载《河南吉金图志●稿》20、《商周彝器通考》442·42,《 殷周青铜器通论》57·1)
9“龚叔”(《颂壶》,载《贞松堂集古遗文》)
这种以姓氏字置于排行字之前的例证,在先秦文献中亦屡见不鲜,如“蔡仲”“管叔”“蔡 叔” “霍叔”(《书·蔡仲之命》)与“祭仲”(《左传·隐公元年》)即其例。
本器铭之“毛白”“毛公”,姬姓。器铭“受京宗懿,育文王王姒圣孙”即其明证。这一 点,《左传·僖公二十四年》亦有明确记载:
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管、蔡、●、霍、鲁、卫、毛、聃、郜、雍 、曹、滕、毕、原、酆、郇,文王之昭也……
其后,被封在“毛”地的子裔便以其封地“毛”为氏,正如《通志·氏族·以邑为氏》所言 之“周文王之子毛伯明之所封,世为周卿士,食采于毛,子孙因以为氏”相合。
显而易见,“遣仲”不是“毛白”“毛公”。
因此,“遣”不是“遣仲”。
第三种说法以为“遣”是向班施令的人。今按:这一看法,在学术界已经成为被视为甚为公 允的见解。笔者初以为良是,继而又颇不以为然,盖不得已云尔。
通过对第二种看法的分析,我们知道,如果“遣”为人名,则为班的父亲毛白(亦即毛公) 。这种看法,从文理上讲,自然无懈可击,但却不符合情理。因为在有周代殷之后,宗法礼 制的确立,使“避讳”成为一种行为规范。在这种情况下,班自然不会、也不可能直言其父 毛公之名“遣”。
通过上面的分析,笔者以为,本铭中的“遣”,无论如何,都不能是个名词,更不会是人名 。
“遣”的词性,只能依金文辞例与前贤故训而定。
西周昭王时器《令彝》《令尊》和《令簋》言:
惟十月月吉癸未,明公朝至于成
周,茁令舍三事令:暨卿事寮、暨诸
尹、暨里君、暨百工、暨诸侯、侯、
甸、男:舍四方令。
今按:这里的“舍三事令”“舍四方令”是两个述宾短语,其中的“舍”为动词,“令”是 名词,“三事”“四方”是宾语“令”的定语。这两个述宾短语,都可以简化为“舍令”。
《说文》:“遣,纵也。从●、●声。”“送,遣也。”“纵,缓也。一曰舍也。”故知“ 遣”有送、舍之意。
因此,《班簋》铭中的“遣令”,就是《令彝》《令尊》《令簋》铭中的“舍令”。
因之,本铭中的“遣”一定是个动词。
此外,笔者还以为,该动词所记录的行为,是毛公所施行的。因为下文明言颁布命令的内容 是“以乃族从父征”——正因为如此,班才会在平定东国的战斗中“茁城卫父身”。也正是 因为上下文意至为明畅,本句的施事主语“毛公”才为本铭所省略。
正是因为本句的“毛公”被省略,才导致释者视“令”“曰”为动词而以“遣”为人名。
二、“惟乍邵考爽谥曰大政”解
本句是诸家聚讼的又一所在。郭沫若先生在《班簋的再发现》一文中以近乎肯定的口气谓“ 爽”通作“●”,并解“谥”为名号,认为“号曰‘大政’乃祭器之名号。” 李学勤 先生则于《班簋续考》中训“爽”为明,解“曰”为于,并据《左传·成公六年》、《左传 ·襄公二九年》、《左传·昭公七年》杨伯峻先生于“大政”注及《邾君》《梁其》铭 之“大政”,谓本铭之“大政”为执政大臣,进而解本句为“作昭考明谥于大政”,以为“ 句意是说班请于大政,为其父作谥。”
今按:郭沫若先生读“爽”为“●”之误致为明显:●为鼎属,与簋迥异,且周金文无簋器 自名 为“●”者。李学勤先生训“大政”为执政大臣,堪称石破天惊的一语喝破,诚不可易;训 为“明”的“爽”也是不易之言,只是在句意中没有体现出来。
本句中的“乍”,拙见以为,不应训为制。
在甲骨金文中,表制、作义的“乍”,可分为两种类型:
第一,主语(亦可省略)亲自“乍”某种业绩、事情抑或指令别人(多省略)“乍”某事。 如:《大盂鼎》“在武王,嗣文乍邦。”《殷契粹编》597片“丁酉贞:王乍三师——右、 中、左?”《铁云藏龟》220·3片“王乍邑,帝若?”《金璋所藏甲骨卜辞》611片“乍大 邑于唐土?”《殷契卜辞》192片“其乍此邑?”即其例。
第二,主语指令工匠(一般均省略)为某人(或自己)“乍”某一器具。如《侯氏簋》“侯 氏乍孟姬尊簋,其万年永宝。”《吴王光鉴》“吴王光择其吉金,玄矿白矿,以乍叔姬寺吁 宗彝荐鉴。”《蔡侯申盘》“蔡侯申……乍大孟姬媵彝盘。”《养伯受》“养伯受……乍 其元妹叔嬴为心媵●●。”《夫差剑》“攻吴王夫差自乍其元用。”《光剑》“攻吴王光自 作用剑,以当勇人。”即其证。
按:前揭例与本铭“乍邵考爽谥曰大政”语例不合,不当依之释“乍”为“为……制谥”。此其一;其次,如《续考》所言,结合前引诸例,可知《续考》的意思是“班在执政大臣处 为其父作谥”,可见毛公之谥号由其子班所作。然而,这与《续考》所言“依照礼制,诸侯 卒,世子赴告于周王,王遣大夫会葬而谥之;卿大夫死,其子也要请谥于君,都不能私自作谥。《周礼·太史》载太史‘小丧赐谥’,包括三公诸侯。卿大夫之丧,则由小史‘赐谥读诔’”不合。因为《续考》说得致为明 白:谥是赐的!这个“乍”字,依鄙见,当读为“则”。其音,一如《天亡簋》“丕显王乍省,丕肆王乍赓 ”和《尚书·多方》“惟圣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圣。”在本句,为动词,其义为“以……为则”,一如《诗经·鹿鸣》“君子是则是效”《礼记·曲礼》“必则古昔”《易经·系辞 》“圣人则之。”
本句的“谥”,确如郭沫若先生所言,其义为“号”若“称”。今谨附骥郭说,而补其言曰 :就语义关系而言,“谥”有被动意味,尤以位于释说性词语之后为显,如《史记·司马相 如列传·喻巴蜀文檄》:“身死无名,谥为至愚,耻及父母,为天下笑。”《文选·洞箫赋 》:“幸得谥为洞箫兮,蒙圣主之渥恩。”即其明证。
本句的“爽”,李学勤先生训为明,良是。窃以为该形容词与“邵(昭)”同义,从行文上 讲,虽然在形式上与“邵(昭)”远隔但其语义关系则明显地势若藕断;从语法上看,它是 名词“考”的后置定语,这种定语后置的语法现象,在语言学界是一个人所共知的客观存在 ,其例恕不征引。
综上所述,笔者以为“惟乍邵考爽谥曰大政”,应当解作:以被称为执政大臣的英明的父 亲为榜样。
参考文献:
[1]郭沫若.班簋的再发现[J].文物,1972.
[2]李学勤.班簋续考[J].古文字研究(第十三辑)[C].北京:中华书局,1986.
[3]郑樵.通志[M].北京:中华书局,1987.
收稿日期:2003-06-24
作者简介:李义海(1968—),河南睢县人,信阳师院中文系讲师,文学硕士。
略论西周铭文的记时方式
叶正渤
(徐州师范大学中丈系,江苏徐州221009)
【关锹词」西周铭文;记时方式;月相词语;辰在某某
〔摘要〕研究西周青钥器铭丈的记时方式,对正确理解铭文乃至更有效地利用铭文深入研究西周历史
文化,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西周铭丈的记时方式,初期沿用殷商的表达方式,初期以后.有了重大改进,开始
出现用月相词语记时的表达方式.总体上来锐,西周铭丈的记时方式分为两大类:一是王年(或无)+月十曰
干支十叙事式,二是王年+月+月相+干支(或无)+叙事式.此外,还有用"辰在某某"帮助记时的.
〔中图分类号1 K87}G04〔文献标识码I A[文章编号〕1007-6425(2000)03-0044-05
西周青铜器铭文具有书史的性质,是研究西
周历史文化最宝贵最可靠的资料.为了有效地利
用这些宝贵的资料,弄清铭文的记时方式,对正确
理解铭文至关重要.西周铭文的记时方式,从发展
的观点来看,可分为西周早期和西周中期以后两
个阶段.
一,西周早期
西周早期,主要指武王至穆王约八九十年的
时间.武王克商,建立西周王权统治,还未及政权
巩固便去世.留下幼子诵,继承王位,这就是成王.
成王年幼,由其叔父周公旦代行王事,史称"摄
政".周公在摄政期问,平定了东方殷商遗民的叛
乱,西周政权得到了巩固,于是,才腾出手来进行
各项制度的改革.《尚书大传》:"周公摄政,一年救
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四年建侯卫,五年营成
周,六年制礼作乐,七年致政成王.‘,《史记 周本
纪》:"成工自奄归,在宗周,作《多方》.既黝殷命,
袭淮夷,归在丰,作《周官》.兴礼作乐,度制于是
改,而民和睦,颂声兴."《逸周书 明堂》:"明堂
者,明诸侯之尊卑也.故周公建焉,而明诸侯于明
堂之位,制礼作乐,颁度量而天下大服,万国各致
其方贿,七年致政于成王."此类"度制"的改革,必
然也涉及铭文的记时体例等相关的方面.
周文王时的铜器,至今尚未见到.周武王时的
铜器,确知的有两件,一是传世的大丰篮(又名联
签),一是1976年3月出土的利篮.这两件铜器都
有铭文.根据铭文记载,当是武王克商后不久所铸
之器.但铭文仅用干支记曰,没有王年,也没有月
份.如利篮铭文"武王征商,唯甲子朝卜大丰笠铭
文"乙亥,王有大礼,王同三方……丁丑,王飨大
宜."周公时的王奠新邑鼎铭的记时也是这样的.
铭文云:"癸卯,王来奠新邑.‘,说明此时的记事铭
文尚未形成完整的记时格式.
不过,据《逸周书 世俘》和古文《尚书 武
成》等文献的记载来看,武王于殷正二月甲子曰克
殷后的次月似乎就改革了历法,始用周正了.就是
说,《世俘》和《武成》中所记的一月二月,用的是殷
正;而四月,则用的是周正,实际上相当于殷正三
月.这大概就是《逸周书 周月》所说的"夏数得
天,百王所同.其在商汤,用师于夏,除民之灾,顺
天革命,改正朔,变服殊号,一文一质,示不相沿,
以建丑之月为正,易民之视,若天时大变,亦一代
之事.亦越我周王,致伐于商,改正异械,以垂三
统.至于敬授民时,巡狩祭享,犹自夏焉,是谓周
月,以纪于政"的情况吧.
尽管武王于克商之次月有改正朔的可能,但
成王初期铭文的记时方式仍沿用殷商时的成式,
例如何尊铭文;"惟王初迁宅于成周,复察武王礼,
福自天,在四月丙戌,王浩宗小子于京室 一惟
[收稿a期〕2000-03-15
「作者简介〕叶正渤(1948-),男,江苏响水人,徐州师范大学中文系副教授.
万方数据万方数据
王五祀."
这种记时格式与殷商晚期的记时格式基本一
致.又如康王时的大孟鼎铭:"惟九月,王在宗周,
令孟…尸惟王廿又三祀.""盂鼎铭:"惟八月既
望,辰在甲申,昧爽,三左三右,多君人服,格周庙
…惟王廿又五祀."陈梦家曾对殷商晚期的记
时方式作了概括.他说:"大别之为两类:
(甲)记事干支记曰一才某月一惟王某祀一
祀季
(乙)卜辞干支记曰一才某月一惟王某祀
所不同者,记事刻辞常常在某祀以后记‘乡
曰‘‘〔协)曰‘‘羽曰‘等‘祀季‘之名,卜辞亦偶有记
之者如‘惟王祀乡曰‘‘惟王十祀乡‘;以上的记时
法,是以干支记曰为开始,以年祀为终结.n[]](PE38)
但是,成康时铭文的记时方式,在继承殷商记
事方式的同时,显然也有改进.其主要区别在于出
现了用月相词语记时的表达方式,这是殷商晚期
铭文所没有的.同时,周初铭文中改革掉殷商铭文
中所谓的"祀季"那些词语.如保自铭文,学术界认
为是周初成王时所铸之器.铭文曰:"乙卯,工令保
及殷东国五侯,诞贩六品.蔑历于保,赐宾.用作
文父癸宗宝奠彝o于四方,会王大祀,佑于周.在
二月既望."这篇铭文中首次出现"既望"这一月相
名词.前举小盂鼎铭文中也有"既望"这个月相词
语.成王时的贤篮铭文:"唯九月初吉庚午,公叔初
见于卫,贤从."这里又出现了"初吉"这个月相词
语.西周青铜器铭文中,经常出现四个月相词语,
它们是"初吉","既生霸","既望","既死霸".关于
西周金文中的月相词语问题,20世纪自从王国维
在《生霸死霸考》中提出"四分一月"说以后,遂成
为金文研究中的一个焦点,学术界至今未取得一
致的看法.因此,不是三言两语能说得清的,笔者
已专门撰文对20世纪以来的西周金文月相词语
研究进行了总结回顾.基本的观点是:月相是客观
的连续存在;而月相词语则是人类对特定时点所
形成的特定月相的描述,因此,西周金文中的月相
词语是定点的,指月中固定而又明确的一天.
在西周康王时的铜器铭文中,出现了"既生
霸"和"既死霸"两个月相名词.例如:
作册大鼎铭:"公来铸抓成王异鼎.惟三月既
生霸己丑,公赏作册大白马,大扬皇天尹大保
(休),用作祖丁宝奠彝.鸟册."
宪鼎铭:"惟九月既生霸辛酉,在燕.侯赐宪贝
金,扬侯休,用作召伯父辛宝奠彝.宪万年子子孙
孙宝光用.大保."
作册矢令篮铭:"惟王于伐楚伯,在炎.惟九月
既死霸丁丑,作册头令奠宜于王姜.姜赏令贝十
朋,臣十家,赢百人."(唐兰断为昭王时器)
大抵上,西周初年成王时.历法和记时铭文的
体例处于变革的初期,一方面沿用了晚殷的记时
成式,另一方面又有所革新.在成康时期的铭文
中,除了出现用月相词语记时外(这是与晚殷不同
的),还没有出现在记时铭文中强调王年的,也即
铭文开头没有用"惟王某年"的格式.在昭王后期
的铭文中才出现用"惟王某年"的记时格式.
小结一下西周早期铭文的记时方式,可以概
括为:
1.初期沿用晚殷时所形成的记时格式:月+
曰干支+记事+惟王某祀;
2开始出现用月相词语记时的格式:月+月
相+曰干支+记事+惟王某祀;
3.简式:惟某月十曰干支+叙事;或:曰干支
+叙事式.
在西周早期,虽然出现了用刀相词语记时的
格式,但月相词语之后尚需用干支.以表明该月相
所指的是哪一个具体的曰期.这也许是因为刚开
始实行用月相记时的制度,人们还不太熟悉,所以
月相词语后一般不省一「支.另外,西周初期的记事
铭文,大多铭文之后不记"惟王某祀",我们不妨称
之为简式吧.如成王时的卿方鼎铭:"惟四月,在成
周,丙戌.王在京宗,赏贝."
又如息伯卤铭:"惟王八月,息伯赐贝于姜,用
作父乙宝莫彝."
唐兰定此器为昭王时器,并释"伯"前一字为
,a[2](P282)笔者以为,"伯‘,前一字当是"息"字的初
文.《说文解字》:"息,喘也."喘气要用鼻子,所以
从自,自,鼻也;从八,象气出之形.此字正从自从
八,此处是人名用字.铭文月份后连千支都没有.
二,西周中期及以后
上文业已言及,到西周昭王以后,在铭文的开
头开始用"惟王某年"的格式记时.这种格式,可以
看作是西周初期于铭文末"惟王某祀"格式的改
革,且用"年"字代替"祀"字.例如作册Ro铭:"惟
十又九年,王在(斥),王姜令作册嗽安夷伯,夷伯
宾釜贝布,扬工姜休,用作文考(曰)癸宝奠彝."铭
中的"惟十又九年",就是"惟王十又九年"的意思.
西周中期以后,铜器铭文的记时方式分为两
大类.第一,用月相名词;第二,不用月相名词.现
分别讨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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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月相名词记时的格式又可分为三小
类一是月相词语后书干支,即:
1.王年+月份一{月相十干支十叙事式.有时
也可以不书王年.例如:
元年师兑笼:唯元年五月初吉甲寅,王在周,
格康庙即位,同中右师兑人门立中廷.
师遮篮:唯王三祀四月既生霸辛酉,王在周.
客新宫.
休盘:唯廿年正月既望甲戌,王在周康宫.旦,
王格大室,即位.益公右走马休人门.
颂鼎:唯三年五月既死捅甲戌,王在周康邵
宫.旦,王格大室,即位.宰弘右诵人门立中廷.
以上是王年,月份,月相,干支四者俱全的记
时方式.以下是不记王年的,各举一例.
格伯篮四:唯正月初吉癸已,王在成周,格伯
取良马乘于丫朋生.
作册大鼎:唯三月既生霸己丑,公赏作册大白
马.
小臣传卤:唯五月既望甲子,王在劳京,令师
田父殷成周年.
兢篮:唯六月既死霸壬申,白通父蔑御史兢
历,赏金.
二是月相词语后用"辰在某某",铭文前一般
不书王年.即:
2.佳某月+月相十辰在+干支+叙事式.
善鼎:唯十又二月初吉.辰在丁亥,王在宗周,
工格大师公宫.("辰在"用于"初吉"之后共4例)
弩 add唯王四月既告霸,辰在丁酉.井叔在异.
为事.("既音霸"即"既生霸")
豆闭篮:唯王二月既青霸,辰在戊寅,王格于
师戏大室.("辰在"用于"既生霸"或"既告霸"之后
共3例)
庚赢卤:唯王十月既望,辰在己丑,王格于庚
赢宫.望蔑庚赢历.("辰在"用于"既望"之后共3
例)
吕鼎:唯五月既死霸,辰在壬戌,王宅大室,吕
(侍)于大室.〔.‘辰在"用于"既死霸"之后只有1
例)
三是月相词语后不书干支,直接叙事.这种形
式更表明月相同语是月中确定的一曰.即:
3.月份十月相+叙事式.例如:
格伯篮:唯三月初吉,格伯作晋姬宝篮.
有些在叙事后又有干支和再叙事.则该干支
是表示另外一天,不是干支前月相所逢的干支曰.
以往,不少人以为月相与该干支是同一曰,那是错
误的看法月相和叙事后边的干支应是两曰.即:
月份十月相+叙事+千支+再叙事式.如
静篆:惟六月初吉,王在势京.丁卯,王令静司
射,学宫小子及服及小臣夷仆学射.
班篮:惟八月初吉,在宗周.甲戌,王令毛伯更
狱城公服.
应侯见工钟:惟正二月初吉.王归自成周,应
侯见工遣王于周.辛未,王格于康.
在西周铭文中,"初吉"后不书干支直接叙事
的,约有三十几例.
七年趁曹鼎:唯七年十月既生霸,王在周般
宫.旦,王格大室,井伯人,右趁曹立中廷北向.
公姑扁:惟十又二月既生霸,子中渔(因)池,
天君蔑公女吉扁,
"既望"和"既死霸"这两个月相词语后,一般
不省干支.月相之后有用"辰在"加干支的.已如前
述.这种在月相词语之后省去干支直接叙事的方
式,正证明月相词语是定点的,指月中确定的也即
月相达到某种状态的那一天.如果月相词语不是
定点的,那么就不明确后文所记的事是某月中的
哪一夭.西周铭文的这种记时方式,与传世文献中
的记时方式是完全相同的.例如,《尚书.召浩》
"惟二月既望,越六曰乙未,王朝步自周,则自于
丰."
如果"既望"不是指月中固定的一天,那么"越
六曰乙未"就无从算起.
《逸周书 世俘》:"越若来二月既死魄,越五
曰甲子,朝至接于商,则咸刘商王封."(咸刘,灭
也.)"既死魄,,即铭文中的"既死栽;,可见其也是
指月中固定的一天,否则,"越五曰甲子"同样无从
算起.类似的句子还有:
《尚书 康浩》:"惟三月哉生魄,周公初基作
大邑于东洛."
《尚书 顾命》:"惟四月哉生魄,王不铎.甲
子,王乃A;+1水."
"哉生魄"不见于西周铭文,恐是"初生霸"的
意思.就其用法而言,显然也是指月中固定之一曰
的.否则,时间概念同样不明确.
以上是用月相词语记时的几种方式.据不完
全统计,铜器铭文中,用月相词语记时的约在四
百件以上.其中,"初吉"约出现300余例,"既生
靳"出现59例,"既望"出现29例,"既死霸"出现
26例.当然,极个别特殊的例子也有,但没有超出
大的格式范围.如令方彝和尊铭文:"惟八月,辰在
甲申,……惟十月,月吉癸未……"铭文中出现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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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吉"这一词语记时,但仍是置之于"月份十干
支"的格式范围内的.除了以上用月相词语记时而
外,就是不用月相词语记时的.这是由于:一个月
中,特定月相之曰毕竟只有几天,其他的曰子人们
也要处理事务,所以,其他的!i子就不用月相词语
记时了,而只用干支记时.如果西周金文中的月相
词语是各指七,八夭的时问,则每一天都必然包含
在某个特定的月相之内,那么铭文中就都应该用
月相词语才对.可是事实并不是这样,这正说明月
相词语是定点的,而不是四分的.笔者以前盲从别
人的说法是错的,[3](P-现特予以纠正.
这样,西周记事铭文的绝大多数都是不用月
相词语的,也就是本节开头所说的第二种格式.
(二)不用月相词语的记时格式.其记时顺序
与第一种用月相词语的相同,只是不用月相词语
而已.基本格式是"王年+月份+干支+记事".如
果细分,也可以分为三小类.
1,王年于月份+干支十记事式.例如:
段篮:唯王十又四祀十又一月丁卯,王贞毕
登.
乖伯篡:唯王九年九月甲寅,王命益公征眉
敖.益公至,告.
作为这种基本格式的变例有二,或不书王年,
或不书干支.例如:
师西篮:惟王元年正月,王在昊,格吴太庙,公
族鸿厘人,右师酉立中廷.
2,月份+干支+记事式.例如:
师族鼎:唯三月丁卯,师族众仆不从王征于方
雷,使其友弘以告于白撇父.
小臣宅篮:唯五月壬辰,同公在丰,令宅使白
悉父.
不书干支或只书干支不书月份的,例如:
扬作旅鼎:唯十月.事于口伯于成周.
在西周中后期铭文中,不书干支或只书干支
不书月份的比较少见,不似周初那么多.且这样的
铭文也比较短小,大概是些文化较落后的侯伯贵
族所铸的器,因为人名多为冷僻字.
3月份一卜辰在+千支十叙事式.这种格式的
只有一例在月份前书王年的,那就是孝王时的标
准器师(载)鼎.铭文曰:"唯王八祀正月,辰在丁
卯,王曰:师(载),汝克(尽)乃身,臣联皇考穆王."
其余l3例月份前皆不书王年.
刺鼎:唯五月王在(初),辰在丁卯,王济,用
牲于大室,牛帝邵王,刺御.
驹尊:唯王十又二月,辰在甲申,王初执驹于
斤.
这种在月份或月相词语后加"辰在某某"的记
时方式,在西周初期就已出现.
商尊(自):唯五月,辰在丁亥,帝后赏庚姬贝
形朋,拭兹廿守,商用作文辟曰丁宝奠彝.
此器张闻玉认为是殷商帝辛(封)时器,有人
认为是西周成王时器.[fl(NB)"商"是人名).又如:
作册矢令彝,尊:唯八月,辰在甲申,王令周公
子明保尹三吏四方,受卿事寮.
宜侯矢篡:唯四月,辰在丁未,王省Sly成王伐
商图.
关于"辰在某某"的含义,我们将在后文讨论.
以上是西周中期以后记事铭文的记时格式.小结
一下,西周中期以后,铭文记时方式以:
(一)王年十月份+月相+干支式,(二)王年
+月份+干支式,两种为基本格式,其余是简式.
当然,西周记事铭文中,还有不少只叙事而不
记时的,其中也不乏洋洋大观者,如史墙盘,禹鼎,
番匆生A(盖),宗周钟和毛公鼎等.
不过,也有特例的.如蔡篮铭开头只记"唯元
年既望丁亥,土在9i居.旦,王格庙,即位."没有
月份记载.这个"既望1一亥‘,是属于哪个月的呢 大
概是铸器时漏写了,或者是时隔长久忘记了月份,
故铸器时不书在这种情况下,要想知道该器属于
哪个王世元年某月,只有根据铭文中透露出来的
其他信息.如果根据月相词语所指的千支,将其与
西周历谱相对照,看符合哪个月的历朔,那么就可
确定为某王元年某月的器.其实,具体做起来并没
有这么简单容易.这是因为不确定的因素太多了:
(1)西周具体的王年至今仍未取得一致的看法;
(2)已问世的几种历谱或历表,其绝对年代(指换
算成公元罕年)的历朔各人的编排不完全相同,有
的甚至相差很大;(3)干支六十曰一循环,而月干
支又有三十一年的天文学上的波动和七十六年的
一复(四分历).所以具体操作起来并不那么简单
容易.笔者曾就本铭的历曰查阅了几个人的说法,
核对了三份西周历谱,都不合,可见其难.联系元
年师旋篮:"唯王元年四月既生霸,王在14居.甲
寅,王格庙,即位"进行推算(因为两铭中都记"佳
王元年,王在域居",因此两器所记可能为同王同
年事),元年四月既生霸之后有甲寅,既生霸为月
之初九,则四月甲寅上距丁亥共为28天,既望是
十四.则三月甲戌朔,四月甲辰朔,甲寅是十一,则
某月既望丁亥可能是三月,既望为十四,符合定点
月相.根据晋侯苏钟铭文,既生霸确是初九,既望
47
万方数据
为十四〔或十五).
三,关于"辰在某某"的含义
就一般意义的"辰‘,来说,早在春秋时就有多
种解释.《左传 昭公七年》:"公曰:‘多语寡人辰
而莫同,何谓辰‘ "就是明证.至于"辰在"之"辰"
的意义,董作宾在《周金文中生霸死霸考》中解释
说:"金文中常见辰在某千支,多指曰辰.;Csl}rao
美国汉学家倪德卫认为《左传 襄公二十七
年》的"辰在申‘,之"辰",系指(包含)太阳以东约十
五度的一点,在一年中循黄道圆周东移."‘辰‘是
以太阳为中心的三十度天弧空间,以一天一度的
速度循黄道东移(理论如此,肉眼无法于夜间看
到):任何在‘辰‘之内的星都无法于夜间看到";
"‘辰在某某‘的标明曰期方式……正是表示太阳
位于‘节气‘."[‘〕‘P‘,,,他还认为唐孔颖达注《左传
.襄公二十七年V.辰在申‘,时说"辰在"是"表示北
斗之柄正指向该曰或该月干支的‘曰位‘或‘月
位‘,亦即该曰或该月在黄道上所占的位置;而北
斗之柄的指向,自然(由)太阳的位置而定."
张闻玉认为,金文中"辰在某某"之"辰"即朔
曰,并引《左传 昭公七年丫曰月之会是谓辰,故
以配曰‘,为证.云:"曰月之会,正是朔曰,故以辰配
曰.如果用历术推演铜器历曰,足证‘辰‘为朔曰无
疑o 11173左传 昭公七年》的"曰月之会是谓辰,故
以配曰,,,杜注"谓以子丑配甲乙.‘谈正义》曰:‘旧
月之会谓之辰者,辰,时也.言曰月聚会有时也."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云:"此辰似又指从子至亥之
十二支";于"故以配曰"下注曰:"曰即自甲至癸之
十干.自殷商以来即以甲子,乙丑六十干支纪曰,
春秋犹然."Cal M -)所以,笔者亦以为,《左传》"曰
月之会是谓辰"是指曰月交会,故历法以之为朔
曰,即汉代曰序法的初一;但"故以配曰",则如杜
注杨说,指以十二地支配十天干,也即北斗之柄所
指的曰位.前者是一种天文现象,后者则是一种人
为规定;前者是本,后者是道,本立而道生,也即后
者是前者的应用.因此,董作宾释"辰"为‘旧辰"是
对的.至于铭文中有些"辰在某某"是朔曰,那可能
是一种巧合.依张闻玉的说法,"辰"与"初吉","既
死霸‘,一样,都是指朔曰,为何西周近三百年而铭
文中之"辰在某某"何其之少呢 (笔者共辑得25
例,含商尊.)限于篇幅,谨申论至此.
西周中期以后所形成的记时格式影响是深远
的,它成为我国后来书史的一种固定的范式.顾炎
武曾指出:"自《春秋》以下,记载之文必以曰系月,
以月系时,以时系年,此史家之常法也.‘侧当然,
西周铭文的记时方式到春秋时也略有改变D春
秋时一般不用月相词语记时,(2)出现用表示时
(季节)的词语记时.但时间概念总的顺序仍是从
大到小的:王年+时+月+曰〔干支)式.在正史
中,一般仍用千支纪曰,不采用曰序法记时的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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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
Brief Discussion About the Way of Time-Recording
in the Inscriptions of Western Zhou Dynasty
YE Zhcng-bo
(Chinese Dapar:,ne.u, Xazhw Normal Universay, Xuxhoa 2幻009. China)
Key Words: the inscription of Western Zhou Dynasty; the way of time-recording
Abstract; There are tens of thousand of inscriptions carved on bronze wares of Western Zhou Dynasty. To some degree,
these inscriptions can be regarded as historical records. So it is very important to discuss the way of time-recording in the
inscriptions and summarize its regularity. At the same time, it has utmost significance in helping us understand these
inscriptions correctly, and even in studying the history and culture of Western Zhou Dynasty deeply by making use of them
effectively.[贵任编辑:古敬恒〕
万方数据万方数据
●卷五(五之一)
◎齐鸡鸣诂训传第八(陆曰:齐者,太师吕望所封之国也。其地少昊爽鸠氏之墟,在《禹贡》青州岱岭之阴,氵维淄之野,都营丘之侧。《礼记》云:“太公封於营丘。”是也。)齐谱(齐者,古少之世,爽鸠氏之墟。○正义曰:昭二十年《左传》云:“齐侯饮酒乐。公曰:‘古而无死,其乐如何!’”晏子对曰:“昔爽鸠氏始居此地,季蒯因之,有逢伯陵因之,薄姑氏因之,而後太公因之。古若无死,爽鸠氏之乐,非君之所原也。”以爽鸠始居齐地,故云“爽鸠氏之墟”,举其始居者,略季、薄姑之时不言之也。又昭十七年《左传》“郯子曰:‘我高祖少挚之立也,凤鸟至,故纪於鸟,为鸟师而鸟名。祝鸠氏,司徒也。爽鸠氏,司寇也。’”杜预云:“爽鸠,鹰也,鸷,故为司寇,主盗贼。”以此知爽鸠氏当少之世,少以鸟名官,其言爽鸠,犹周之司寇,故爽鸠是其官耳。其人之名氏则未闻也。○周武王伐纣,封太师吕望於齐,是谓齐太公。地方百里,都营丘。○正义曰:《齐世家》云:“太公望吕尚者,东海上人也。其先祖世为四岳,佐禹平水土,甚有功。於虞、夏之际封於吕,或封於申,姓姜氏。尚,其後苗裔也。从其封姓,故曰吕尚。西伯猎,遇太公於渭之阳,与语,大悦,曰:‘自吾先君太公曰“当有圣人周,周兴”,子真是耶?吾太公望子久矣。’故号之曰‘太公望’,载与俱归,而立为大师。文王崩,武王伐纣,师尚父谋计居多。於是武王平商而王天下,封师尚父於齐都营丘。”是武王封太公都营丘之事也。“太公封地,方百里”者,郑约而知之,以《王制》云:“公、侯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有五等之爵,则非殷制,其言千七百七十三国,又非夏制,是武王时也,故注云:“周武王初定天下,更立五等之爵,增以子、男,而犹因殷之地。”是武王之时,大国百里。太公以元勋明知,太公封齐,为大国百里,可知也。水所营绕,故曰营丘。《释丘》云:“水出其左营丘。”孙炎曰“今齐之营丘,淄水过其南及东”,是也。以丘临水谓之临淄,与营丘一地也,故《汉书·地理志》云:“齐郡临淄县,师尚父所封也。”应劭曰:“齐献公自营丘徙此。”臣瓒按:“临淄即营丘也。今齐之城内有丘,即营丘也。”如瓒之言,临淄、营丘即是一地。应劭言献公自营丘徙临淄,是劭之谬也。当云自薄姑徙临淄耳。《齐世家》云:“哀公之弟胡公始徙都薄姑。而周夷王之时,哀公之同母少弟山杀胡公而立,是为献公,因徙薄姑都,治临淄。”据此,则齐唯胡公一世居薄姑耳,以後复都临淄也。《民》云:“仲山甫徂齐。”传曰:“古者,诸侯逼隘,则王者迁其邑而定其居,盖去薄姑迁於临淄。”以为宣王之时始迁临淄,与《世家》异者,《史记》之文,事多疏略。夷王之时,哀公弟山杀胡公而自立,後九年而卒。自武公九年,厉王之奔,上距胡公之所杀为十八年,而《本纪》云厉王三十七年出奔,计十九年,不及夷王之末,则迁说自违也。如此,则所言献公之迁临淄,未可信也。毛公在马迁之前,其言当有准据,故不与马迁同也。
周公致太平,敷定九畿,复夏禹之旧制。○正义曰:《皋陶谟》云:“弼成五服,至于五千。”《禹贡》:“五百里甸服,百里赋纳总,二百里纳钅至,三百里纳秸服,四百里纳粟,五百里纳米。五百里侯服,百里采,二百里男邦,三百里诸侯。五百里绥服,三百里揆文教,二百里奋武卫。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蛮,二百里流。”分此五服者,尧之旧制也。五服距面至二千五百里,四面相距,而其方五千里。禹既敷土,广而弼之,故为残数居其间。今以弼成而至於五千里,四面相距乃万里焉。《大司马职》曰:“乃以九畿之籍,施邦国之政,职方千里曰国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蕃畿。”注云:“畿,犹限也。自王城以外五千里为疆,有分限者九。”则四面相距,其方万里。此周公致太平制礼所定,故云敷定,言其复夏禹之旧制。弼成五服,实是尧时,以夏禹所定,故云禹制也。王者相因,礼有损益,虽名前後变易,而疆域则同,故《禹贡》注云:“甸服此周为王畿,其弼当侯服,在千里之内。侯服为甸服,其弼当男服,在二千里之内。绥服於周为采服,其弼当卫服,在三千里之内。要服於周为蛮服,其弼当夷服,在四千里之内。荒服於周为镇服,其弼当蕃服,在五千里之内。”王者礼法相变,周服禹制,故郑解禹事而已。《周礼》拟之。成王用周公之法,制广大邦国之境,而齐受上公之地,更方五百里。其封域东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无棣。正义曰:按《大司徒职》制诸侯之封疆,公五百里。齐虽侯爵,以大功而作太师,当与上公地等,故知取上公地也。其“东至于海”以下,僖四年《左传》管仲之言也。成王周公封,东至海,南至穆陵。齐虽侯爵,以大功同上公封也。且齐武王时,地方百里,未得薄姑。至周公、成王时,薄姑氏与四国作乱,成王灭之,以封师尚父。是齐於成王之世,乃得薄姑之地。若然,临淄、薄姑非一邑也。齐之所封,在於临淄,而晏子云“薄姑因之”者,以齐之封疆并得薄姑之地,举其国境所及,明共处齐地。薄姑者,是诸侯之号,其人居齐地,因号其所居之地为薄姑氏。後与四国作乱,谓管、蔡、商、奄,则奄外更有薄姑,非奄君之名。而《尚书传》云“奄君薄姑”,故注云:“或疑为薄姑齐地,非奄君名也。”○在《禹贡》青州岱山之阴,潍淄之野。○正义曰:《禹贡》云:“海、岱惟青州。”注云:“州界自海西至岱。”又曰:“潍、淄其道。”注云:“潍、淄,两水名。”《地理志》云:“潍水出今琅耶箕屋山。淄水出泰山莱芜县源山。”然则青州在海、岱之间,潍、淄即青州之水也。又《地理志》云:“临淄,海岱之间一都会也。”桓十六年《公羊传》曰:“卫朔越在岱阴齐。”居山之阴也,都临淄。《禹贡》潍、淄共文,明其相近,故云“潍、淄之野”。其子丁公嗣位于王官。○正义曰:昭十二年《左传》楚灵王曰:“昔我先王熊绎与吕、王孙牟、燮父、禽父并事康王。”又《顾命》云:“命仲桓、南宫毛,俾爰齐侯吕汲,以二千戈,虎贲百人,逆子钊于南门之外。”成王之崩,职掌虎贲,又事康王,明为王官也。但未知何官耳。以太公为王官之伯,丁公又在王朝,故云“嗣位”,谓嗣王官之位耳,不必嗣为太师也。孔安国《顾命》注云:“汲为天子虎贲氏。”谓当时为之耳,亦未终于此官也。
後五世,哀公政衰,荒淫怠慢,纪侯谮之於周懿王,使烹焉。齐人变风始作。○正义曰:《齐世家》云:“太公卒,子丁公汲立。卒,子乙公得立。卒,子癸公慈母立。卒,子哀公不辰立。”是为五世,至哀公也。庄四年《公羊传》:“齐哀公烹於周,纪侯谮之。”《世家》亦云:“纪侯谮之,周烹哀公。”二文皆言周烹之耳,不言懿王也。徐广以为周夷王烹之。郑知是懿王者,以《世家》既言“烹哀公”,乃云“而立其弟静,是为胡公。当周夷王时,哀公之同母少弟山杀胡公而自立,是为献公”。言夷王之时,山杀胡公,则胡公之立在夷王前矣。受谮烹人,则是衰ウ之主。夷王上有孝王,《书传》之文不言孝王者有大罪于国。《周本纪》云:“懿王立,王室遂衰。”自懿王为始,明懿王受谮烹矣。且《本纪》称“懿王之时,诗人作刺”。得不以懿王之时,《鸡鸣》诗作,而言懿王时乎?是以知烹之者,懿王也。然则胡公以懿王时立,历孝王至夷王之时而被杀,以王世不长,而齐君寿考,故得一君当三王也。《谥法》曰:“保民耆艾曰胡。”则知胡公为君,历年久矣。以此益明非是夷王烹哀公也。《世家》又云:“献公卒,子武公寿立。卒,子厉公无忌立。卒,子文公赤立。卒,子成公说立。卒,子庄公购立。卒,子公禄父立。卒,太子诸立,是为襄公。”此其君世之次也。《诗·鸡鸣序》云:“刺哀公荒淫怠慢。”《还序》云:“刺哀公好田猎。”则皆哀公诗也。《著》、《东方之日》、《东方未明》三篇皆云刺,而不举号谥,则举上明下,亦为哀公诗矣。《南山》、《甫田》、《卢令》、《载驱》四篇皆云“刺襄公”,则襄公诗也。《弊笱》刺文姜,《猗嗟》刺鲁庄公,皆由襄公淫妹而作,亦襄公诗也。故郑於左方中,皆以此而知也。自哀公至於襄公,其间有八世,皆无诗。孙毓以为:“哀公荒淫留色,怠慢朝政,晏起内朝,群臣所患,故作《鸡鸣》之歌。虫飞月光之辞,安能侵夜失节之漏而当早兴乎?如此何怠慢之有也?何憎之戒也?自哀至襄,其间八世,未审此诗指刺何公耳。”斯不然矣。子夏亲承圣旨,齐之君世,号谥未亡,若有别责馀君,作叙无容不悉,何得阙其所刺,不斥言乎?夫人留色,《鸡鸣》作歌,刺哀公怠慢,非性然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夫人不能警,戒切以月光之歌,挈壶氏废其所掌,责以颠倒之咏,各随所失,作诗刺之,故曰:“不能晨夜,不夙则暮。”昭暂若此,复何所疑。且《衡门》“诱僖公,愿而无立志”,则悫愿之人未必耽淫於色。而《东门之池》刺其君之淫昏,斯非一人而行反者乎?况此前後不同,所失各异,何独怪之耳!案襄二十九年《左传》:“鲁为季札歌《齐》,曰:‘美哉!’”此诗皆云刺,彼云“美哉”者,以《鸡鸣》有思贤妃之事,《东方未明》虽刺无节,尚能促遽自警,诗人怀其旧俗,故有箴规,故季札美其声,非谓诗内皆是美事。)《鸡鸣》,思贤妃也。哀公荒淫怠慢,故陈贤妃贞女夙夜警戒相成之道焉。(○妃,芳非反。慢,武谏反。警,居领反,本又作“敬”,音同。)
[疏]“《鸡鸣》三章,章四句”至“道焉”。○正义曰:作《鸡鸣》诗者,思贤妃也。所以思之者,以哀公荒淫女色,怠慢朝政。此由内无贤妃以相警戒故也。君子见其如此,故作此诗,陈古之贤妃贞女,夙夜警戒於去,以相成益之道焉。二章章,首上二句陈夫妇可起之礼,下二句述诸侯夫人之言,卒章皆陈夫人之辞。以哀公荒淫,无夫人兴戒,君子使不留色怠慢,故陈人君早朝,戒君子使不惰於政事,皆是与夫相警相成之事也。云荒淫者,谓废其政事,淫於女色,由淫而荒,故言荒淫也。贤妃即贞女也,论其配夫则为贤妃,指其行事则为贞女,所从言之异耳。相成者,以夫妻为耦,义在交益,妻能成夫,则妻亦成矣,故以相成言之。《车[B144]》思得贤女,乃思得其人以配王。此思贤妃,直思其相成之道,不言思得其人,作者之意异也。
鸡既鸣矣,朝既盈矣。(鸡鸣而夫人作,朝盈而君作。笺云:鸡鸣朝盈,夫人也,君也,可以起之常礼。○朝,直遥反,注下皆同。)匪鸡则鸣,苍蝇之声。(苍蝇之声,有似远鸡之鸣。笺云:夫人以蝇声为鸡鸣,则起早於常礼,敬也。○蝇,馀仍反。)
[疏]“《鸡鸣》,思贤妃也”至“苍蝇之声”。○正义曰:以哀公荒淫怠慢,无贤妃之助,故陈贤妃贞女警戒其夫之辞。言古之夫人与君寝宿,至於将旦之时,乃言曰:“鸡既为鸣声矣,朝上既以盈满矣。”言鸡鸣,道己可起之节,言朝盈,道君可起之节。己以鸡鸣而起,欲令君以朝盈而起也。作者又言:夫人言鸡既鸣矣之时,非是鸡实则鸣,乃是苍蝇之声耳。夫人以蝇声为鸡鸣,闻其声而即起,是早於常礼,恭敬过度。而哀公好色淹留,夫人不戒令起,故刺之。○传“鸡鸣”至“君作”。○正义曰:解夫人言此二句之意,以鸡鸣而夫人可起,朝盈而君可起。二者是夫人与君可以起之常礼,故言之以戒君也。若然,鸡鸣而夫人已起,於朝盈之时,夫人不在君所,而得言朝盈以戒君者,以鸡鸣之後未几而朝盈,朝盈与鸡鸣时节相将,以鸡既鸣,知朝将盈,故夫人於鸡鸣之时并云朝盈耳,非是知朝盈之後,复来告君也。朝盈,谓群臣辨色始入,满於朝上。○笺“夫人”至“礼敬”。○正义曰:常礼以鸡实鸣而起,今夫人之在君所,心常惊惧,恒恐伤晚,故以蝇声为鸡鸣,则起早於常礼,是夫人之敬也。《书传》说夫人御於君所之礼云:“太师奏鸡鸣於阶下,夫人鸣玉佩於房中,告去。”则鸡鸣以告,当待太师告之。然此夫人自听鸡鸣者,彼言告御之正法,有司当以时告君,此说夫人相警戒,不必待告方起,故自听之也。上句鸡鸣、朝盈并言之,此经不重述朝盈者,欲见夫人之敬,止须述谬听鸡鸣耳,不须重述朝盈也。何则?夫人以鸡鸣而知朝盈,朝盈非谬听,不假言之。○东方明矣,朝既昌矣。(东方明,则夫人纟丽笄而朝,朝已昌盛,则君听朝。笺云:东方明,朝既昌,亦夫人也,君也,可以朝之常礼。君日出而视朝。○纟丽,色蟹反,何霜绮反。)匪东方则明,月出之光。(见月出之光,以为东方明。笺云:夫人以月光为东方明,则朝亦敬也。)
[疏]“东方”至“之光”。○正义曰:上言夫人早起,此又言其早朝。夫人言:东方既已明矣,朝上既已盛矣。言东方已明,道己可朝之节。言朝既昌矣,道君可朝之节。己以东方明而朝,欲令君以朝昌盛而朝也。作者又言:夫人言东方明矣之时,非是东方则实已明,乃是月出之光耳。夫人以月出之光为东方明,见其明而即朝,是早於常礼,恭敬过度。今哀公怠慢晚朝,而夫人不戒,故刺之。○传“东方”至“听朝”。○正义曰:此经二句,亦陈夫人之辞。东方明,故夫人朝君。朝既昌,君可听朝。上章夫人因己以鸡鸣而起,即言朝盈以戒君。此夫人因起以东方明时朝君,即言朝既昌以戒君,故亦并言此二句也。《士昏礼》注:“纟丽,纟舀发。纟丽广充幅,长六尺。笄,今时簪。”传言夫人纟丽笄而朝,首服纟丽笄以朝君。案《礼·特牲馈食》及《士昏礼》皆云“纟丽笄绡衣”,注云:“绡,绮属。”此衣染之以黑,其缯本名曰绡,则首服纟丽笄,必以绡衣配之。此以纟丽笄朝君,则当身服绡衣也。《天官·内司服》郑注差次服之所用,鞠衣,黄桑之所服;展衣,以礼见王及宾客之服;礻彖衣,御於王之服。又《追师》:“掌王后之首服,为副编次。”注云:“副,所以覆首,服之以从王祭祀。编,编列发为之,服之以告桑。次,次第发长短为之,服之以见王。王后之燕居,亦纟丽笄而已。凡诸侯夫人於其国,衣服与王后。”同如郑此,言则夫人以礼见君,当服展衣,御於君,当复礻彖衣,皆首服次,燕居乃服纟丽笄耳。此传言纟丽笄而朝者,展衣以见君,礻彖衣以御君。郑以《周礼》六服差次所用,为此说耳,非有经典明文。《列女传》:“鲁师氏之母齐姜戒其女云:‘平旦纟丽笄而朝,则有君臣之严。’”庄二十四年《公羊传》何休注,其言与《列女传》亦同。然则古之《书传》,有言夫人纟丽笄而朝君者,毛当有所依据而言,未必与郑同也。或以为夫人纟丽笄而朝,谓听治内政。案《列女传》称“纟丽笄而朝,则有君臣之严”,谓朝於夫,非自听朝也。此传亦云“纟丽笄而朝”,文与彼同,安得听内政乎?宫内之政,盖应寡耳。君於外政,尚日出而朝,夫人何当先君之朝而听内政?且东方始明,君时初起,众妾皆当朝君,夫人有何可治?而以东方既明便即听之?传又言“朝已昌盛,则君听朝”。於君言“听朝”,夫人言“而朝”,足知纟丽笄而朝君矣。上章言“朝既盈矣”,谓朝已有人,君可以起。此言“朝既昌矣”,谓盛於盈时,群臣毕集,故君可以听朝。朝昌,谓日出时也,故笺云“君日出而视朝”,《玉藻》文。
虫飞薨薨,甘与子同梦。(古之夫人配其君子,亦不忘其敬。笺云:虫飞薨薨,东方且明之时,我犹乐与子卧而同梦,言亲爱之无已。○薨,呼弘反。妃音配,本亦作“配”。乐音岳,又五教反。)会且归矣,无庶予子憎。(会,会於朝也。卿大夫朝会於君朝听政,夕归治其家事。无庶予子憎,无见恶於夫人。笺云:庶,众也。虫飞薨薨,所以当起者,卿大夫朝者且罢归故也。无使众臣以我故憎恶於子,戒之也。○且,七也反,沈子馀反。朝会,此一朝如字,音张遥反。恶,乌路反,下同。於夫音符,或依字读者,非。)
[疏]“虫飞”至“子憎”。○正义曰:上言欲君早起,此又述其欲早起之意。夫人告君云:东方欲明,虫飞薨薨之时,我甘乐与君卧而同梦。心非原欲早起也,所以必欲令君早起朝者,以卿大夫会聚我君之朝,且欲得早罢归矣。无使众臣以我之故,於子之身加憎恶也。子谓君也。君若与我同卧,不早听朝,则事不速讫,罢朝必晚,众臣憎君,是由我故,故欲令君早起,无使见恶於夫人。刺今不能然。今定本作“与子憎”,据郑云“我”,我是予之训,则作“与”者非也。○传“古之”至“其敬”。○正义曰:以恭敬之事施於疏远,其於至亲可以无敬。夫人乐与同梦,相亲之甚,犹尚早起早朝,虽亲不敢忘敬,故云“古之夫人配其君子,情虽至亲,亦不忘敬”。刺今夫人得与君子相配,则忘敬晚兴也。以亲而犹敬,故言亦,亦疏远也。○笺“虫飞”至“无已”。○正义曰:《大戴礼》“羽虫三百六十,凤凰为之长”,则鸟亦称虫。此虫飞薨薨,未必唯小虫也。以将晓而飞,是东方且欲明之时,即上鸡鸣时也。○传“会会”至“夫人”。○正义曰:言会言归,则是会於朝,归於家,故知谓卿大夫於朝旦之时会於君朝听政,於夕晚之时归治其家事。成十二年《左传》曰:“世之治也,百官承事朝而不夕。”是於夕而不治公事,故归治家事也。云“无见恶於夫人”,夫人谓卿大夫。卿大夫欲早罢归,不得早罢,则憎恶君,是见恶於卿大夫也。○笺云“庶,众”。○正义曰:《释诂》文。
《鸡鸣》三章,章四句。
《还》,刺荒也。哀公好田猎,从禽兽而无厌。国人化之,遂成风俗,习於田猎谓之贤,闲於驰逐谓之好焉。(荒,谓政事废乱。○还音旋,《韩诗》作“旋”。旋,好貌。好,呼报反。厌,於艳反,又於占反,本或作“餍”,音同,止也。好,蒿缟反。)
[疏]“《还》三章,章四句”至“好焉”。○正义曰:作《还》诗者,刺荒也。所以刺之者,以哀公好田猎,从逐禽兽而无厌。是在上既好,下亦化之,遂成其国之风俗。其有惯习於田猎之事者,则谓之为贤;闲於驰逐之事者,则谓之为好。君上以善田猎为贤、好,则下民皆慕之,政事荒废,化之使然,故作此诗以刺之。经三章,皆士大夫相答之辞,是遂成风俗,谓之贤、好之事。
子之还兮,遭我乎┡之兮。(还,便捷之貌。┡,山名。笺云:子也,我也,皆士大夫也,俱出田猎而相遭也。○┡,乃刀反,《说文》云:“┡山,在齐。”崔《集注》本作“农”。“便捷”,本亦作“便旋”。)并驱从两肩兮,揖我谓我儇兮。(从,逐也。兽三岁曰肩。儇,利也。笺云:并,亻并也。子也,我也,并驱而逐禽兽。子则揖耦我,谓我儇,誉之也。誉之者,以报前言还也。○驱,本又作“丘”,曲具反,注下同。肩如字,《说文》云“三岁豕,肩相及者”。本亦作“<豕开>”,音同,又音牵。揖,一入反。儇,许全反,《韩诗》作“卷”,音权,好貌。并,步顶反,下文同。誉音馀,下同。)
司夜鼎考释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不详]
《殷周金文集成》2108著录一件所谓“门鼎”,旧著录中似乎未见,20世纪50年代始入藏于上海博物馆。鼎盖有刻款文字,笔画细浅,《集成》铭文的拓本照片效果极差,因此未能引起学者的注意。2003年12月,笔者适在华东师范大学开会,有机会前往上海博物馆目验原器,审视铭文,兹特为考释如次。
三蹄足圆鼎,扁鼓腹,圜底。鼎壁素面,上腹部饰凸弦纹一周。双立耳,外撇。有盖,盖上有三个环状形钮。这类鼎普遍流行于东周时代中原地区,“由于鼎腹由深变浅,从而影响腿部由高变矮”(注:高明:《中原地区东周时代青铜礼器研究》,《考古与文物》1981年第3期。)。考虑该鼎形制腹部偏下,蹄足较矮,应属战国中晚期之际。与该鼎相似者,可参考中山王铁足大鼎(《文物》1979年第1期第25页图30)、十四叶鼎(《文物》1980年第9期图版贰1)、廿八年平安君鼎(《文物》1980年第9期图版叁3)、同出南室铜鼎(《文物》1980年第9期第23页图17)等。
该鼎铭文明显呈现晋系文字风格,几乎每字皆可与晋系文字比照:
附图
总之,从器型特点和文字风格两方面综合分析,该鼎属于战国晚期晋系铜器,具体国别则有待进一步研究。
鼎盖铭文6字,其中合文(“之宅”)1字。第四字与第五字之间被盖钮分割为两段,参照《殷周金文集成释文》第160页的隶定,其行款应是:
申腋
之宅
“申”,可读“辰”。《说文》“@①,古文chén@②”(十四下四)。《礼记·缁衣》“君chén@②曰”,释文“chén@②本亦作古@①字”。可见“@①”与“chén@②”为一字。而“chén@②”与“振”可以通假。例如:《吕氏春秋·慎人》“振振殷殷”,《文选·曲水诗序》注引“振振”作“chén@②chén@②”。是其佐证。
“申”,又可读“司”。“申”,审纽三等,古归透纽,属舌音(注:黄侃:《音略》,《黄侃论学杂著》,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72页。)。“司”,心纽。然而从“司”得声之“嗣”(二字古文字通用)则属邪纽,与舌音近(注:钱玄同:《古音无邪纽证》,《东北大学季刊》1927年第2期。)。然则“申”、“司”为准双声,典籍往往可以通假。例如:《庄子·大宗师》“申徒狄”,释文“申徒狄,崔本作司徒狄”;《史记·留侯世家》“以良为韩申徒”,集解引徐广曰“即司徒耳,但语音讹转,故字亦随改”;《汉书·张良传》“申”作“司”。均其佐证。
综上音理和通假例证分析,本铭“申腋”,既可读“辰夜”,也可读“司夜”。
“辰夜”见《诗·齐风·东方未明》“折柳樊圃,狂夫瞿瞿。不能辰夜,不夙则莫”。传:“柳,柔脆之木。樊,藩也。圃,菜园也。折柳以为樊园,无益于禁矣。瞿瞿,无守之貌。古者有挈壶氏,以水火分日夜,以告时于朝。”“辰,时。夙,早。莫,晚也。”笺:“挈壶氏,掌漏刻者。”
“辰夜”之“辰”,异文甚多。马瑞辰曰:“按,《广雅·释言》时,伺也。伺、候同义。伺即司也……不能辰夜,即不能伺夜也。《说文》候,司望也。伺,候望也。伺古止作司。辰与晨通。《周语》农祥晨,正谓以房星为农事之候也。《说文》辱字注云,辰者,农之时也。故房星为辰田候也。《庄子·齐物论》见卵而求时夜。《释文》引崔注云,时夜,司夜。《淮南子·说山训》作见卵而求晨夜。此正训时伺之证。又《论语》晨门亦谓候门,汉时所谓城门候也。义与《诗》辰夜正同。”(注: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卷九,中华书局四库备要本,第6页。)王先谦曰:“司夜之官,不能举职,以致君之视朝不早则晚。”(注: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383页。)按,马氏分析“司”、“伺”、“时”、“辰”、“晨”的音变,以及其义训,相当精审。
在“辰夜”诸多异文之中,“司夜”最为常见。《尸子》卷下:“鸡司夜,狸执鼠,日烛人,此皆不令自全。”《韩非子·扬权》:“使鸡司夜,令狸执鼠,皆用其能。”有鉴于此,本文称此鼎为“司夜鼎”。当然,鼎铭“司夜”仍是职官之名,相当“挈壶氏”。《周礼·夏官·挈壶氏》:“挈壶氏掌挈壶以令军井,挈辔以令舍,挈畚以令粮。凡军事,县壶以序聚橐。凡丧,县壶以代哭者。皆以水火守之,分以日夜。及冬,则以火爨鼎水而沸之,而沃之。”
“之宅”为合文,其右下有合文符号。
“申腋之宅”,可读“司夜之宅”,即掌管时辰职官的居所。
”,应读“鬼”。“@③”之异文作“裹”。参《汉书·外戚传》“裹诚秉忠”,注“裹,古@③字”。玄应《一切经音义》“@③孕”作:“裹孕”。《隶释》三公山碑“咸裹人心”,洪适曰“裹即@③字”。本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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