缌麻·丧葬/风俗辞典|风俗,民俗,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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缌麻  旧时丧俗中,缌麻是五服中最轻的一种丧服。此种丧服以细熟麻布制作,较小功服更为精细。缌(sī音丝),细麻布。“谓之缌者,治其缕细如丝也。”(《仪礼·丧服》郑玄注)。
  《仪礼·丧服》曰:“缌麻,三月者”,即服期三个月。缌麻服丧的范围十分广泛,主要用于疏远的亲属和亲戚。其具体服用对象,按《仪礼·丧服》载,主要包括:“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昆弟;庶孙之妇,从祖姑、姊妹适人者,报;外孙,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士为庶母,贵臣、贵妾;乳母,从祖昆弟之子,曾孙,父之姑,从母昆弟,甥,婿,妻之父母,姑之子,舅,舅之子;夫之诸父母,报;君母之昆弟;为父之从父昆弟之妻。”
  缌麻之俗,自周代以后,历代沿袭,只是具体服用对象各代有所调整和变化。例如:舅在周代服缌麻,而唐代贞观十四年改与从母同服小功;舅服甥周制缌麻,唐贞观年间亦改为小功。唐·杜佑《通典》载:“大唐开元二十三年,制曰:‘朕以为亲姨舅既服小功五月,则舅母于舅有三年之服,是受我而厚,以服制情,则舅母之服不得全降于舅也,宜服缌麻’。”据清·吴荣光《吾学录初编》考证,为曾祖兄弟,为祖从兄弟,为父再从兄弟,古今皆服缌麻,而为其妻也服缌麻,是唐代增加的。为再从兄弟之子服缌麻,古今同。为兄弟之孙女适人者,为再从兄弟之女在室者服缌麻,皆唐制。为兄弟之曾孙,为从兄弟之孙服缌麻,皆宋制。为兄弟之曾孙女在室者服缌麻,皆明代所增加。其他调整和变化的尚多。由此可见,与功服一样,缌麻服丧的范围本来很广,随着后世的演变,其情况愈加复杂。
  由于缌麻是五服中最轻的一种,所以其礼节和禁忌较前几种服制要宽。据《礼记·丧大记》和《礼记·闲传》规定:缌麻之服,初终,“壹不食再不食可也。比葬,食内饮酒,不与人乐。”哭时,“哀容可也”;平时“请见人可也”;和人接触,“议而不及乐”;就寝,“床可也”;“既殡而从政”。
  缌麻有时也表示亲属关系,此种习俗,古小说中常可窥及。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的《薛慰娘》叙述了这样一件事:儒生丰玉桂,贫无生业,一次病卧坟旁,梦中遇一老翁将女慰娘许配。醒来回村,“村人见之皆惊,谓其已死道旁数日矣。’村人怕他再死,没敢留他。“村有秀才与同姓,闻之,趋诘家世,盖生缌服叔也,喜导至家,饵治之,数日寻愈。”这里的缌服叔,即远房叔,为五服中的疏远亲属。缌服,即缌麻服。《金瓶梅》第七十六回《春梅姐娇撒西门庆,书童儿哭躲温葵轩》中,对缌麻之俗,亦有述及:那日西门庆家中叫了四个唱的,在月娘屋唱曲。正唱着,西门庆从衙里回来。月娘问起他办案的情况,西门庆谈起上午办的一起丈母娘养女婿的奸情案。说:“今日取了供招,都一日送过去了。这一到东平府,奸妻之母系缌麻之亲,两个都是绞罪。”(来源:中国风俗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