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晓亮:“阶梯电价”怎能成为“变相涨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1:29:26
据有关媒体报道:国家发改委已出台电价阶梯式改革指导方案,并且已进入公示并征求意见阶段,公民可以通过发邮件或者登陆国家发改委网站留言等多种渠道表达自己的看法。这次阶梯电价改革如此重视舆论和民意,草民不胜欢喜和感激,尽管就像选代表时投票、计票并不公开很难体现民意支持率一样,这次广泛征询百姓意见,能否做到像湖南卫视选超男、超女一样的科学和严谨,草民不敢有太多奢望。最起码国家发改委还算是表现出若干所谓尊重民意的样子,真诚与否,大家可以拭目以待。在一个执政党的利益、国家利益和老百姓利益高度一致的国家里,似乎谁也没有理由去怀疑发改委意见所蕴含的巨大诚意。然而发改委的大人老爷们所谓诚意的真诚有几成,仍然值得商榷。
首先,从发改委预定的两套电价改革方案里,不论是哪一种,笔者分明嗅到了增长电价的味道。即使在最基本的合理度数以内,广大居民得到的最大实惠似乎仍然是不涨价,一旦超出若干度数,就会有不同程度的价格上涨。当然,实施阶梯电价并非发改委首创,据说也是和国际接轨的表现,可以最大程度地规范居民合理用电。我觉得奇怪的是,发改委的领导为什么在制定方案的时候只考虑用高电价限制居民过度消费,而不是通过用低电价来引导居民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电力消费呢?这样的做法,就难免会让人觉得发改委不过是借实行阶梯电价的机会提高电价,增加垄断收入而已。笔者认为,发改委在制定电价阶梯的时候为何不设置一个最低级的电量门槛,哪怕是50度30度。每户每月消费的电量在此基数一下就可以享受比现在电价还要低的价格优惠。消费电量越多者,电价越高,那为什么不可以使消费电价越少的弱势居民承受更多的电价优惠呢?真正做到有涨有落的电价确定机制,才能避免恶意涨价的嫌疑。有朋友会说,你真有意思,你一个月能用多少电?顶多多交几块钱罢了,干嘛还这么喋喋不休呢?国家不是说基本电价稳定三年不变吗?我不以为然,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不因为其程度的高低而改变其性质。哪怕多交一分钱都政府都有必要给民众有一个合理的说明。
其次,通过规范电费单价来引导居民合理消费据说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实行的方法。然而要知道,我国的电力供给并不是市场化的行为,而是一种高度垄断的模式。以下仅提供齐鲁晚报的一篇文章的数据:“根据全国工商联研究室主任陈永杰的研究,德国千度电价占人均国民收入的比例为0.62%,美国的这一比例为0.24%,相比之下,中国则为2.49%。因此,‘从相对价格来看,中国的电价是德国的4倍多,是美国的10倍左右。’换句话说,因为国家对于电力的垄断,我们的居民付出了非常昂贵的用电代价。现有的阶梯电价改革策略最终会使得居民用电成本在垄断价格的基础上进一步上涨。”在高度垄断缺乏相关清晰透明的电力成本核算机制的情况下,任何一种变相涨价,都有足够理由引来民众的抵制和质疑。通过实施阶梯电价的方式,来达到所谓“应对能源价格高涨、抑制能源不合理消耗目的”本身就是很值得怀疑的做法。况且在成本运行核算严格保密的情况下,在一个电表抄字员年薪达到十万的国家里,谁能保障电价改革后所增加的收入完全用在所谓“公共服务领域”呢?
再次,如果政府真正有诚意建设节能减排,绿色低碳环保型。社会的话,其实可以做的事情很多。比方说通过税收等手段鼓励企业节能减排,鼓励相关环保节能技术在各行业的应用等等,并不一定把目光老是集中在居民用电的价格上,与民争利。就像个人所得税一样,本来应该成为调节高收入阶层过高收入,用这部分钱发展改善低收入阶层社会保障的事业上,但是现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大头都是什么人,想必诸君自是心知肚明。最后,电价不是不可以涨,只要政府给民众一个足够合理的理由。根本没必要通过遮遮掩掩的方式来达到变相涨价的目的。
作者: 2010-10-11 21:17:25 发表于:博客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