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与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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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与流氓(2006-06-05 14:36:56)   分类:老梁的牢骚话 理性缺席而任由一股沸腾的血液去主宰的青春是可怕的青春,它不仅自伤,而且伤人。特别是当“一种盲目去崇拜另一种盲目”的时候,就更显现出它的可怕。所谓“老大--马崽”式的构架在文明社会里是一种盲目的、没落的想象,而“江湖”则早已消失在机器的轰鸣中,用青春的盲目去追逐它们,深渊就在眼前。

                                                 老大与流氓


    今年三月上旬,我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主持两会报道时注意到,有一位来自浙江的人大代表提交了一份《关于青少年语言规范的问题》的提案,文中言及由网络语言、课本语言、外来语以及港台腔共同构成的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现代青少年语境,并对流氓黑话侵蚀青少年思维的现象表示深切的忧虑。当然,与三农问题、教育问题、东中西部协调发展等大提案相比,这只是个微观的小问题,该提案也因此淹没在宏观的讨论中。
    但是,这篇提案却引起了我的思考,在当今有关篮球乃至体育的报道中,可以说不健康的流氓腔比比皆是,而且完全与美国NBA式的语言无关,大半是港台黑帮警匪片的尸居余气。打开网络,翻开报纸,篮球版这样的标题常常在你眼前刺眼地晃动,“他是某某的马崽”,“某某是我的老大”,“她是某某的马子”,“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等等。无论是报道NBA还是CBA,充满匪气的流氓腔竟然成了描摹球场关系甚至展示作者文笔的扮酷手段,随着体育记者的日ツ昵峄,该现象愈演愈烈。《钱江晚报》有个长年采访CBA的美女记者王晓露,在新浪体育里有专栏,常常在文章前附上新近玉照,但文字比诸相貌却粗劣了不少,“我出来混时,你还是三好学生呢!”之类流里流气的油腔滑调时有出现,似乎作者还想展示自己美丽之外的野性,可惜这样的野性档次太低,令人生厌,蛊惑仔是永远上不了台盘的。
    在中国所有的新闻记者中,体育记者的素质是最低的,但报道中流氓腔的出现却不是低素质的一种必然,而是有其强大的市场诉求。当今社会,发展的高效与高速令传统的东西大规模地丧失了思维公信力,而与此同时,新生的自成系统的时代思维体系还没有确立,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国人面对嬗变的现实,难免产生焦虑、易怒、急躁等失衡心态,过份敏感而又忍耐力下降,处在青春期的孩子们往往是其中表象最激烈的代表,他们更容易接受一些直观、刺激的补充,港台黑帮片中的某些东西恰恰能直接满足他们躁动而又虚荣的心理,尤其是暴力的渲染,最能发泄青春期过剩的精力与冲动,而“老大、马崽、马子”等词汇,无时不刻地抚慰着潜藏的征服欲。他们是篮球报道的主要受众,向他们倾斜而以流氓腔充斥版面,是体育记者一种低能的媚俗。
    “青春”在我们这里一直是作为绝对正面的东西被歌颂和赞美着,但是,青春拥有巨大创造力的同时也拥有巨大的破坏力,正如米兰·昆德拉所说:“人世间凡属于上帝的一切也可以属于魔鬼。”他认为青春是可怕的,它是由穿着高筒靴和化妆服的孩子在上面踩踏的一个舞台。他们在舞台上做作地说着他们记熟的话,说着他们的狂热地相信一知半解的话。历史也是一个可怕的东西:它经常为青春提供一个游乐场,一大群狂热的孩子,他们假装的激情和幼稚的姿态会突然真的变成一个灾难的现实。同时,昆德拉也承认应把“青春”的“罪恶仅仅看成是期待着长大的烦躁不安”,这是可以理解的,如同柙中的猛兽,不能用血腥来刺激它的残暴与贪婪。
    谁不爱自己的青春?谁能否认青春的价值?只是我觉得,青春是天使,但有时也是魔鬼。理性缺席而任由一股沸腾的血液去主宰的青春是可怕的青春,它不仅自伤,而且伤人。特别是当“一种盲目去崇拜另一种盲目”的时候,就更显现出它的可怕。所谓“老大--马崽”式的构架在文明社会里是一种盲目的、没落的想象,而“江湖”则早已消失在机器的轰鸣中,用青春的盲目去追逐它们,深渊就在眼前。
    一个巴掌拍不响,中国篮球的现实状况也为流氓语境提供了丰厚的土壤。与NBA相类,CBA每支球队也有一个“更衣室老大”式的人物,他是队中当仁不让的领袖,球技出众、年长资深,这些与NBA的“老大”没什么两样。但是,CBA的老大对球队的影响远远大于NBA的老大,这不仅包括场内还有场外,不仅有正面影响还有负面影响,说穿了,CBA的老大乃队中一霸,他甚至可以左右教练乃至俱乐部上层,在队里更是说一不二,稍有不满便颐指气使,谁也奈何他不得。对于球员来说,好一点的老大能帮他们长技术、争利益,是“保护型”的老大;坏一点的老大则排斥异己甚至为虎作怅帮上欺下而谋私利,这是“掠夺型”老大。胡卫东、孙军、巩晓彬、李晓勇等国手,都是各自俱乐部的老大,混迹CBA多年,臧否不一。前不久,深圳足球队队员因俱乐部欠薪而集体罢练,独老大李玮峰一人训练而媚上,这样的事情,CBA诸老大还没人做得出来,这也是中国足球远远烂过中国篮球礼崩乐坏的一大明证。
    如果把“保护型”老大比做绅士的话,“掠夺型”老大便是地地道道的流氓。我在分析这一现象时想起了几年前深入东北、西北农村对三农问题的研究,中国贫困乡村的现状与CBA某些俱乐部看起来风马牛不相及,其实两者在绅士与流氓的更替中有着惊人的相似。
    古代中国是由皇权和绅权共同建构庞大的国家机器。特别是明清以降,绅士阶级不断壮大和膨胀。在县以下的广袤空间里,绅士们发挥著政府所无法发挥的作用,制定并实施著大大小小的乡规民约。在1905年科举制度取消之前,他们是农村社会的真正统治者。他们不是官僚,却一呼百应、左右一方。绅士阶级占有知识和财富,他们大多拥有高低不等的功名。儒家文化的熏陶,使他们有著强烈的文化向心力。但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阶层的剧烈分化,使绅士阶级很快就跟专制帝国一起进入了历史垃圾堆。他们留下了一个巨大的权力真空,这块权力真空由谁来填补呢?绅士之后,流氓适时地添补上来。
    由分化走向消亡,是绅士集团在近代中国社会发展中的必然命运。科举制消亡以后,农村精英向城市的大量流失造成了乡村士绅质量的蜕化,豪强、恶霸、痞子一类流氓人物开始占据底层权力的中心。同时,政府也努力加快这一变化的过程,企图通过对绅士阶层的排斥和对流氓阶层的扶持完成权力向乡村渗透。民国以后,中国农村社会矛盾十分尖锐,社会关系急剧恶化,社会骚动变乱迭起,一个直接的原因就是乡村权力的蜕化。同样是乡规民约,但是实施的人却由绅士换成了流氓。
    中国近现代化过程中,国家权力如何实现对下层的控制一直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国家在打击绅士的同时,在农村寻找新的合作者。谁是新的合作者呢?是昔日的边缘人,即流氓阶层。美国学者杜赞奇在他的名著《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一书中精辟地阐述了这个问题。他提出乡村统治中的“经纪模型”。官僚政府统治乡村,需要“经纪人”(即“中介人”)。绅士阶层属于“保护型经纪”,他们代表著社区的利益,并保护自己的社区免遭国家政权的侵犯。该经纪同社区的关系比较密切,社区有点类似于“乡村共同体”。而杜赞奇通过对民国以来乡村中流氓当权的社会现实的分析,得出“掠夺型经纪”的概念。获得权力的流氓们,是国家与乡民之间的“总包税人”。他们对待乡民是贪婪的、掠夺的。乡规民约的主体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在国民党和共产党政权整肃乡村的政策中,都有一个使用频率极高的词“土豪劣绅”。把绅士阶层定义为“劣”,完全否定他们的进步意义,从而树立起新的权威,即乡村流氓阶层。流氓与绅士相比,既没有文化的素养,也缺乏远大的理念,他们追求的东西只有一个——赤裸裸的利益。他们对乡村的伤害比绅士要大许多倍。绅士当权的时代,农村对农民而言当然绝非天堂;但是流氓当权的时代,农村对农民而言绝对是地狱。
    时至今日,乡村权力依然执掌在流氓手中。有两个例子可以说明这个问题。一个是前两年发生的禹作敏案件,一个是卢跃刚《大国寡民》所报导的王氏父子案件。前者发生在天津大邱庄,是中国北方沿海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禹作敏在社区中俨然是一方帝王,一手遮天。不可否认,他本人能力很强,也具有某些现代经济观念,但他骨子里仍然是流氓,不是流氓又怎么能够草菅人命呢?他身上挂的党委书记、公司总经理、派出所所长等职务掩盖不了他流氓的实质。后者发生在陕西礼泉县烽火村,是中国内地经济最落后的地方之一。王保京、王农业父子先后在烽火村当权长达40年之久,荼毒乡民,为害一方,运用权力,操纵法律,是中国农村具有典型意义的“流氓当家”。他们甚至能够动用种种力量,使陕西省内的新华书店里看不到一本揭露他们真面目的《大国寡民》。从这两个事例可以看出,从沿海发达地区到内地不发达地区的农村社会,流氓当权的现象具有广谱性。不管是政府颁布的法律,还是乡规民约,都是他们手头压迫乡民的杀手□而已。法律和乡规民约对他们自身来说是无效的,而在压榨村民的时候却十分有效。
    回避中国当下农村中“流氓当权”的问题,对农村的研究就会变得像一张白纸一样苍白。无论是西方的现代法律,还是中国本土的乡规民约,如果掌握在流氓们的手上,它们两者是毫无区别的。今年两会期间,代表们为取消农业税而欢欣鼓舞,却少有人提及整治“后农业税时代”的当权流氓,我不明白,他们是听不到流氓压迫下的广大农民痛苦的呻吟呢,还是在政治功利下的又一次集体失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