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讨论录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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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讨论录二十五

(2009-03-29 10:37:10)转载 标签:

杂谈

                             二十五

确实,我们之间有着根本的分歧。
     你认为道德只适应个体的人,而我则认为在社会中任何一个个人都不是纯个人的人,而是社会关系的人,因而对道德的本质应从社会关系中寻求,而不是从所谓的个人自由中寻求。
      你举了个例子:“你和你的一个战友快要渴死了,而这时你们俩身边只有一个苹果可以仅供一个人活下去。那么我要问一句:是否具有你将这个苹果自己不吃而让给战友的这种可能性呢?回答无疑是肯定的。 ”并认为,这就是“自由”的绝对意义上的含义。同时也是道德法则的应用基础”。那么我问你,我可以自由地选择把苹果给战友吃;也可以自由地选择把苹果给自己吃,也可以自由地选择自己不吃也不给战友吃。在这三者情况下,我都显现了我的绝对自由,请问这里究竟有没有道德和不道德的区分呢?或则说在这三种情况下,我的绝对自由的选择都是符合道德法则的呢?!都是非常道德的呢?!此外,你可以绝对自由选择地把苹果给战友吃,而你的战友也可以绝对自由选择地把苹果给你吃,于是,为了道德的绝对自由本质,你坚决不肯,你的战友也坚决的不肯,那么,你是否会因未让你的战友的自由选择实现而陷于不道德呢?或者说,你的战友是否会因你的自由选择实现不了而陷于不道德呢?!如果以上什么都不是,那你所说的道德又有何心灵的和实在的意义呢?!
      还有,关于老虎的问题,在佛教中有个非常著名的故事,说有一位王子,也就是佛祖无数前生中的一个,为了拯救即将饿死的老虎和她的虎仔,发了大慈悲,从石崖上跳下舍身饲虎。这位王子的舍身饲虎是他的绝对自由的选择,在佛教中亦被视为美德。请问,在老虎和你的纯粹的个人绝对自由关系中,你应以打死老虎为道德呢?还是以宁可被老虎吃掉为道德呢?
      再讲一个老掉牙的故事,一个女孩问她的情人,如果我和你母亲一起掉进河里,只能救起一人,你是救我呢还是救你的母亲?假设你面对了这种情况,我不知你的个人的绝对自由的道德应用基础在这种纯粹的个人关系中是如何来显现和回答女孩的。
      你说:“接下来可以分析一下几个例子。由于只有武松是一个“个体”的例子,所以只就这个例子多说两句。分两种情况,一,如果武松在打死老虎之前的出发点如下:如果我不反抗,任凭老虎将我吃掉,那么我将这个判断扩大到全体人类是个什么情况,那样的话,就是说,每个人在遇到野兽时都不能反抗,任其将自己咬死,从而。人类将灭绝和消失,这是背理的,因为在目前知道的情况下,人是世界中最可宝贵的,相反由于我的准则将使人类灭绝,则是荒谬的,因此我应该反抗而不能坐以待毙。由此出发点作为动机就是符合道德法则的。这跟为民除害和动物保护根本没有任何联系。当然,我是假设武松有时间思考这些或先前已经有了这些成熟的想法。情况紧急,来不及思考,而是由于本能或条件反射杀死老虎和道德法则也没有任何联系。二,现在假设武松要去滥捕滥杀野生动物,并且同时想到:我现在滥捕滥杀野生动物,那我也可以将此判断应用于全体人类。那么全人类都可以去滥捕滥杀野生动物。但是所有的野生动物都被杀光后生物链将被破坏,进而人的生存环境将被破坏,从而人将灭绝,这是背理的,所以不能滥捕滥杀野生动物。武松由此放弃捕杀就是符合道德法则,否则就是违背道德法则。”
      请问,在这两种情况下,你都想到了全体人类,想到了人的生存环境,并以此为道德的评判标准,那么你的道德还是以你的个人的绝对自由为应用基础吗?或者说只是适应个人吗?!你所谓的个人难道不是社会关系的人?其实,你的这两种情况的说明正好说明了,我们要从人的社会责任和公众舆论,从社会关系中寻求道德的本质,而不是从个人的绝对自由和纯粹的个人关系中去寻求道德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