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期·广州旧闻篇] 把汽车叫“市虎”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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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31 09:59:03   来源:南方都市报
把汽车叫“市虎”的年代
80年前,道路初开,公交车屡屡碾人,市民畏之如虎
历史精神
80年前,如果我坐在广州公交车上……
1926年,奔驰汽车厂和戴姆勒汽车厂合并,成立了戴姆勒-奔驰汽车公司,后来这家汽车公司成为世界十大汽车公司之一,今天,奔驰和麦当劳、微软这些名词一样,在中国人生活中有独特的地位。
同样是1926年,汽车也已出现在广州人的生活中,当时的广州大概有汽车100多辆,却没有一辆有“奔驰”的理想。这些车模样怪怪的,有私家汽车,更多是公共汽车,公共汽车大部分都是由欧美的残旧汽车改装成的、车厢很大,在沙石路上摇摇摆摆,那时的广州人,似乎对出现在生活中的所有汽车,都没有什么好印象。
1927年的《广州民国日报》上有一篇题为《企汽车》的文章,嘲讽那些站在汽车上的人,“人见春水行船,如坐天上,不知船中人支撑之苦,我见人坐汽车,十分写意,不知人企得腿酸。所谓苦中寻乐者是也。”
这是最平常的心态,大部分人走路、搭马车或者人力车的时候,看到汽车上的人,就有点这样的感觉。
其实乘公共汽车并不贵,乘公共汽车比坐人力车还要便宜呢,而且拥挤,不安全,所以汽车在广州一出现,就比较低调,一副任人评说的模样,在这个城市艰难地推进着。
广州人直接把汽车叫做“市虎”,因为它既不安全,又带来了与传统文明相抵触的风气,广州的街上跑的是旧汽车,但汽车的品质天生就是张扬。所以,在当时的广州人看来,汽车伤人,是人的错,但更多是汽车的错;抢劫案多了,怪在汽车上面;有人在车厢内吐痰,怪在汽车上面;攀比之风日盛、妇女有了住洋房坐汽车的愿望,怪在汽车上面;人力车车夫的收入少了,当然更是怪在汽车上面,手车夫工会甚至专门申请减少公共汽车站。
没看到任何为汽车的出现欢欣鼓舞的文字,原来广州也曾经有这样的时候,当新的事物出现,大家并没有表现出一个见过世面的城市应该表现出的惊喜模样,反而是推三阻四,一脸的看不惯。
看不惯归看不惯,马路一天比一天宽,留出人行道,装了路灯,虽然未必是一件好事,但想想八十年前这么反感汽车的城市,今天已经被汽车占领了。
所谓以史为鉴,不只是大人物的事,小人物也会影响历史,至少小人物也曾经是历史的一部分,如果我们坐在1926年的广州的一辆“加拿大”上,我们也会仿佛衣锦还乡般,也会一边抓紧钱包,一边擦着皮鞋;如果我们走在1926年的广州的街道上,我们也会对着疾驰而过的汽车露出一丝冷笑:坐在汽车上很神气吗,瞧那个挤啊,瞧后面的灰啊,吸了可对肺不好!
这一点都不好笑,历史就教会了我们一件事,永远不要笑,你笑的人,就是昨天的自己。
□ 张丹萍

上世纪20年代,常发生汽车伤人事件,广州市民认为汽车是城市里的无牙老虎。

①广州人把车票叫做车“飞”,把收票的人叫收飞仔。常见到的情形是公共汽车超载,收飞仔高呼口号,“够额了,搭第二辆了”,嘴上这么说,实际上仍旧忙着招呼客人。

②汽车伤人,多因警示不灵,当时有人建议汽车应该安装气管一条,里面贮满清水,如遇危险情况,打开气管开关,如同水枪般,向行人发射清水,以示提醒。

③公交车初开之时,路人随叫随停。有市民建议,应设立公交停靠站,让人们排队上车,不必一拥而上。

④老年人搭车问题突出,经常发生老年人争上公共汽车被人踹下的新闻。
漫画 乌有作坊
旧时趣闻
有市民建议汽车装个水枪
汽车伤人如何解决,当时市民想了很多办法。比如有人提议公共汽车应该设汽车站,而不是随叫随停,这样可以避免一见车来,大家奔走上车。
市民建议车辆在夜间行驶一定要开尾灯,因为尾灯可以照亮车牌,如果不开尾灯,应该以“非违章即匪”论。
此外也有人建议雇请司机,要找那些年龄合适,心态平和而且不酗酒的人。
也有人建议请司机要请一些有身家的人,原因是所谓“英雄气短,儿女情长”,驾车人士是专业人士,算是英雄,非得有身家,才显示出儿女情长,开车是不会意气用事的,出交通事故的几率较少。
汽车伤人,多因警示不灵,即使是汽笛鸣响,对耳目不灵的人恐怕也没有效果,所以也有人建议汽车应该安装气管一条,里面贮满清水,气管就安置在汽笛旁边,如果遇到危险的情况,可以打开气管的开关,如同水枪般,向行人发射清水。提出这个建议的人,也担心司机有了这样的水枪,可能会时尚恶作剧,向行人乱射水,但“一法立,一弊生”,他认为这个建议还是利大于弊。
看这位读者的态度,似乎不像是开玩笑,可见当时汽车之患,已让广州人大伤脑筋,连这样的办法都想出来了。
□ 链接
1907年,广州开辟的一条从东关首约至沙河桥的东沙马路,开通之初路上几乎没有汽车,只有马车、手车(人力车)行走其间。1923年,商人蒋寿石从加拿大购入15辆8座汽车,首创了广州公共汽车,时人叫公共汽车为“加拿大”。
有了汽车,交通事故随之而来。1928年,广州汽车失事为206次,伤262人,死7人。1930年,汽车失事次数为360次,伤412人,死15人,死伤人数翻了一番,当年全市发起“安全运动”。

旧闻回眸
“野蛮公交”是近年广州流行起来的一个词,实际上,80年前,广州市民就把公交车看做“野蛮”“吃人的”老虎。当时,广州市道路初开,公交车初设,交通法则未明,屡屡出现公交车伤人事件。
公路初开 汽车猛于虎
综合1927年《广州民国日报》报道 上世纪20年代,广州不宽且不够平坦的沙石街道上,跑起了公共汽车,当时广州人对汽车的心态真是复杂:城市街道因汽车出现不断拓宽,然而也因汽车的出现,“马路如虎口,勿在当中走”,安全也变得重要起来。一个没有汽车的城市不可想像,而一个城市刚刚出现汽车时的窘态,虽然并不遥远,似乎也同样不可想象。
汽车是广州“三虎”之一
从《广州民国日报》的报道上可以了解到,当时汽车不叫汽车,广州市民更愿意把它叫“市虎”。据说当时广州有“三虎”,一曰“市虎”,一曰“烟虎”,一曰“疫虎”。公共汽车作为现代工业的产物,居然与鸦片烟、瘟疫相提并论,可见当时广州市民对汽车的态度。当时市政部门提出“马路如虎口,勿在当中走”、“马路最危险,行人需检点”的口号,提醒市民注意安全。
“市虎”伤人屡见不鲜
“市虎伤人”的新闻屡见不鲜,原因多是“行人走避不及”,显然,这和当时人们的公共交通安全意识有关。1927年2月春节期间,有工人列队游行,欢度节日,游行队伍中还有舞狮,好不热闹,当游行队伍行至商团公所旧址前时,“一辆公共汽车从后面突来,其快如飞”,轧伤一工人,当时工友非常愤怒,差点群殴司机,把一起交通事故演化成暴力事件。翻阅《广州民国日报》,发现报上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市虎伤人”、“市虎又伤人”、“市虎伤老妇人”这样的新闻标题。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市虎”安全成了当时备受争议的话题。而问题最严重的地方是长堤,长堤车多人多,经常出现汽车碾人惨案。“长堤老虎”已成为当时的专有名词。
“开车抢劫”连累汽车
汽车除了伤人,还带来不少治安问题。比如经常有人在乘车时钱包被偷,也有人眼镜被碰掉,至于衣服沾油墨或者被弄皱的事情,更是经常有。有读者投诉报社,总结“大荷包、近视佬及白夏布长衫的搭客,需要检点”,提醒这些人搭车要慎重。
自汽车出现后,借助汽车行劫的大有人在。1926年,吉祥路有一个米店被劫,而劫匪在得手后乘汽车扬长而去。除此之外,当年也有人意图乘坐汽车,闯进政府办事机关,虽然企图没得逞,但也引起了政府部门的警觉。这些事件,也引发讨论。
旧闻延伸
80年前,汽车为何让人讨厌
汽车和城市生活是匹配的,然而刚出现汽车的广州,却似乎对汽车并不欢迎,普通市民看车不顺眼,看搭车的人不顺意,自己搭车也不顺心,这其中的情绪不免偏激,却也反映了建立与有汽车的生活相匹配的社会文明的强烈愿望。
有车人士 态度骄奢
据1926年2月1日《广州民国日报》文章《广州市的汽车》 汽车本来是交通工具,但广州最初的汽车,却用来作为奢侈生活的象征。有自己的车的人都是官员或者富家子弟,乘车的人往往“穿红着绿”招摇过市,只为兜风取乐。有的还请几个拿着驳壳枪的士兵站在汽车两旁,威风凛凛,他们总是开着车在马路上慢慢悠悠,来来去去,有时候又风驰电掣,行人若不当心,就会成为车下之鬼。
普通市民最恨这些车横行无忌,所以在市虎之外,民间对这类“私家车”又有“老虎蟹”之说。
乘车人 “晒其有嘢”
据1927年8月10日《广州民国日报》文章《加拿大旺台》 汽车公司的生意为什么那么红火呢?当时有读者分析“除了物美价廉、功效迅速之外”,汽车有“兼人之量”,男女同座,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当时的马路不平,汽车摇摇摆摆,乘客时有碰撞,而某些人就可借此机会“揩油抹粉”。
另外,当时的公共汽车随时可以停车,所以有乘客半路追车,一跃而上,半路下车,也是一跃而下,有人故意利用这个机会“大显身手”。另外穿高级皮鞋,贵重西装的人来搭乘公共汽车,“晒其有嘢”,甚至“骄其左右”,好似衣锦还乡般,也令人生厌。
等车人 太过辛苦
据1927年11月1日《广州民国日报》文章《搭电车最危险 乘客需检点》 有市民反映曾经在第八甫等电车到永汉路,本来可以搭乘广安汽车,可是汽车驶过时,举高双手,十之九得到没位的答复。眼巴巴,徒然行了一个又一个举手礼,颇不值得,最后还是搭手车去了。回时从禺山市搭车,可能是起点站,本来以为有位,但仍旧是人多位少。据说有人连等几班车都没座位,相当懊恼。
有车阶层 行为不端
据1927年广州民国日报《惠福路之汽车》 有市民写文章反映,每天下班开车从惠福路回家,经常可以看到一辆黑色的摩多卡(MOTOR CAR)停于道左。其旁有小楼,非常简陋,考虑到楼里居住的人似乎不像是能够拥有这样的“特殊阶级用品”的人,所以特别惊讶。后来了解到,原来这座小楼是一个官员“外妇之居”,这位官员特意选择这样一处简陋居所,本来想避人耳目,金屋藏娇,但车暴露了行踪。
作者把这位官员的心态描写得清清楚楚,每天扮成出门应酬来到这里,半夜始归。
这篇文章发表在当时报纸的副刊版,作者根据自己的观察,未做调查研究,真实情况也未必如此,估计有车阶层的生活备受关注,所以才有这样的猜想。
警察 执法不公
据1926年2月1日《广州民国日报》,文章《猛人的汽车》 有作者来稿记录了这样一件事,在双门底,一辆手扶人力车(当时称手车)搭了一位老人,被一辆汽车碰到,人力车被撞坏,老人提的鸡蛋和一个酱坛都被打碎了,人力车夫找到执勤的警察,希望能够解决纠纷,请汽车司机赔偿自己的损失,否则没办法交车,但警察似乎对人力车夫理也不理,反而一味偏袒汽车司机。
同样是副刊文章,可能和事实未必完全相符,但当时市民认为开汽车的一般是特权阶层的想法由此可见一斑。
旧时世相
公交车、收飞仔、乘客、路人,自从广州市出现了营业性公交车,围绕着运送和搭车、服务和被服务,衍生出一幅众生百态图。循着旧报,我们依稀可以找回老广州人搭车生活的片段。
收飞仔 敷衍检查
当时广州人把车票叫做车“飞”,收票的人自然就是“收飞仔”。当时公共汽车,生意特别旺,每辆车一到站,总会鸣喇叭一声,《广州民国日报》登载“搭客如闻冲锋之号,拼命争先,大有一登车门,经济十倍之势”。而汽车东家,顾财不顾命,明明超载,却仍旧揽客,收飞仔往往左手插腰,右手伸开,高呼口号,“够额了,搭第二辆了”,嘴上这么说,实际上仍旧忙着招呼客人,高呼“够额了”其实也是为了敷衍警察。
时尚乘客 我的“密丝”在上面
公共汽车设立之初,车少人多,且载客量不固定,乘客常为了挤上车“眼光光、气咳咳、一额汗,满身虚”,女士尤其狼狈,经常是大好的“鹌鹑之装”变成“飞篷之首”,有时手挽的银包,也不翼而飞。
当时有市民在报纸上描述自己的乘车经历:在十一甫搭乘公共汽车,冲锋两次才得以上车。搭车时见一对时尚男女,因其中女子比较纤弱,所以男子先立于车前,准备登车,为女友开路,恰好有人在后,“欲亲香泽”,想对他女友行不轨,用双手将车门旁边的铜柱紧抱,这时落在后面的女子就被夹在其间,裹卷上车,颇有几分自得,却不知后面有人意图轻薄,而她男友却没能上车。卖票的说,车上人已满了,这位男士着急地说,不差我一个吧,我已经有一位“密丝在上面”。收飞仔不理他,于是女士只好下车。
第二辆车来,男士上得,女士又落在下面,又是一番呼喊,两个人最后还是乘人力车,旁边的人就说,收飞仔是“电灯胆,过身唔过气”,载多一孖“油炸枪”又何妨呢?
老弱人 搭车抢不过年轻人
80年前,老弱人等搭车问题颇为突出。当时公交车上没有“请为老弱病残孕妇让座”的字样。一位老者在报纸上撰文自述曾因搭车被人踢倒在马路上、几乎要被送入医院治疗的事。而在汽车伤人新闻中“因老人走避不及”是常见的说法。
更糟糕的是,当时的人力手扶车大加价,老人“落伍之老朽,不复做有钱人”不能搭乘,只能坐“一角子的停停车”,且人力手扶车把乘客跌下来,也是每天都有的事。只能搭停停车,但停停车又不能“让老朽一席,以保其天命”。搭车斗争,不论年纪,老年人总是争不过年轻人。所以当时有位市民深表无奈,建议说,市中有垃圾车,专人推,车又不是很重,人见掩鼻而过,不如让老年人搭垃圾车好了。
路人 以戏弄汽车为乐
“市虎之威,谈虎色变”,但“捋虎须,批虎颊”的行为,却似乎让人感觉大为解恨。有市民在报纸上写文章提道,“一天,一市虎驰至,一小儿奔于前,两手逆而推其前轮,幸而汽车及时刹车,否则就会伤人”,在作者看来,小孩子举动幼稚纯真,“犹可恕也”。
至于“有些少年,市虎在前,骑单车在后尾随,前后左右,戏弄汽车,汽车恐伤人,不得不避之”,本来是危险的行为,但在普通市民看来,似乎让汽车大露窘态很是开心,这篇文章的题目就是“单车戏虎”,似乎把汽车当成了敌人。
运猪车 开发汽车新功能
汽车的功能有哪些,当时报上文章公认的第一条就是出风头,汽车不是用来搭乘,方便交通,而是为了兜风,“昂昂然于马路冲风,作了沿途娱乐的一种附属物”。接下来就是作为巡查工具,先是派广告传单,很快又成了“有枪阶级的检查工具”,然后才是载客运货。
有车的人慢慢也开发出汽车的新功用,比如当时汽车已经用来在喜庆之时,装饰鲜花,可做新婚夫妇的临时居室。
用途天天大变,甚至用来运猪,猪叫声和汽车的声音相映成趣,也是城市一景。
本版撰文:本报记者 张丹萍
本专题由本报与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合作编写。
感谢中山大学图书馆提供馆藏报纸。
责任编辑:杨拂玄 何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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