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洪门致公堂与“黄花岗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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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洪门致公堂与“黄花岗起义”

一九一一年孙中山与温哥华洪门会员摄于士丹利公园。

1984年,致公党中央有关领导访问大汉公报报社。
●吴豪德

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成立后,发动了一次又一次的反清武装起义。在多次的起义中,都曾得到海外华侨和洪门致公堂人士在财力、人力等方面的大力支持。1910年11月13日,孙中山在马来亚的槟榔屿主持召开同盟会骨干和东南各省代表秘密会议,认真总结了过去起义失败的经验教训,分析了当时的形势,指出:“内地革命风潮亦已普及,军心民心皆同归向”,海外“革命风潮已盛,华侨之思想已开”,鼓励与会同志“鼓其勇气,乘此良机,重谋大举”。会议经过讨论,统一了思想。决定在广州再次举行武装起义。孙中山坚决表示:“将尽倾吾党人才物力以赴之”,“吾党无论如何险阻,破釜沉舟,成败利纯,实在此一举” 。他号召海内外同志“欲各尽所能,以相有济。内地同志舍命,海外同志出财”,并“望美洲各埠同志各尽义务,惟力是视”,速筹足十万元以作起义经费。会后,同盟会领导人孙中山、黄兴、胡汉民等分赴南洋和美洲各华埠募集款项。

1911年1月19日,孙中山由槟榔屿途经欧洲抵达美国纽约,随即转赴旧金山。2月初,由此地出发赴加拿大,从此开始了孙中山在加拿大进行的为期七十多天的革命宣传和募捐活动。这期间,他走访了加拿大五个省的十几个大小华埠,最初于2月6日由西雅图抵达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华侨习惯称“卑诗省”)的温哥华(云哥华),受到当地致公堂大佬陈文锡、徐昌平等人的热情接待。
孙中山逗留温哥华期间,利用一切机会向华侨和洪门人士宣传革命思想,号召筹款支援祖国革命。“连日在公堂及戏院演说,听者二三千人,虽大雨淋漓,亦极踊跃”,甚至“保皇党徒及中立各派来听者亦踵趾相接” 。为了支持祖国的革命事业, 温哥华致公堂昆仲经商议,专门成立了“洪门筹饷局”(对外名为国民救济局),公推刘儒坤为局长,岑发深为副局长,马延远为司库(亦是维多利亚致公堂大佬),陈文锡为监督(亦是温哥华致公堂大佬),陈榛如为中文秘书,黄希纯为西文秘书,办事处设在《大汉公报》(温哥华洪门致公堂机关报)内。
“洪门筹饷局”成立后,加拿大各地的洪门致公堂组织人士和爱国华侨,纷纷以各种形式捐款助饷,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抵押致公堂的楼宇,变卖致公堂的产业,华侨和洪门致公堂人士的个人捐款等。当时,维多利亚(域多利)致公堂曾召开全体大会,洪门昆仲们群情激昂,一致同意将致公堂的一座楼宇连同地皮,抵押给该省的产业有限公司,折合港币三万元,捐输筹饷局,作为起义经费。此慷慨举动“是为旅美华侨破天荒之举。其他致公堂会员闻之,咸为振奋”。
在维多利亚洪门致公堂昆仲变产支援革命的爱国行动的影响和推动下,各华埠洪门致公堂组织纷纷效法响应,捐款助饷,温哥华、多伦多(度朗多)、蒙特利尔 (满地可)的洪门致公堂,亦通过抵押楼宇、变卖资产等,捐款近四万元港币。其他华埠的致公堂虽未变产抵押,仍从洪门致公堂昆仲中募集了不少款项。当时,在洪门致公堂的带动下,广大华侨也积极投入募捐运动,形成一股捐款支援革命事业的高潮。从普通的华工到殷实的侨商,都纷纷解囊,少者五元、十元、几十元,多者上百元,乃至千元,如维多利亚的侨商林礼斌、黄宣霖、朱文伯等捐饷港币四千元。 在短短的时间里,加拿大洪门致公堂就募集了七万多元的款项,全部电汇至香港筹饷总局。
据统计,黄花岗一役,筹饷总局共收到海外各地华侨的义捐,总计为十五万七千二百十三元,其中美洲为九万元,占全部捐款的一半以上,这其中加拿大就占七万多元,为各地捐款的第一位,居世界各地华侨之冠。为了对加拿大洪门致公堂支持祖国革命的爱国之举表示敬意,黄兴、赵声、胡汉民特致函维多利亚致公堂,指出:“尊处同志闻先变产以急应军需,热度之高,洵为海外所未有,同人等不胜感服” 。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洪门筹饷局成立时,孙中山对众人说过:“为准备这次武装起义,香港筹饷局急需大笔款项,请各位设法速筹。”当维多利亚洪门致公堂决定将楼宇抵押、以筹足军饷时,孙中山当即表示,一旦革命成功,革命政府必将出资把抵押楼宇赎回。辛亥革命后,1912年孙中山出任临时大总统时,为表彰海外洪门致公堂对革命的贡献,决定给加拿大洪门致公堂颁发旌义奖状,以示嘉奖。当时参加临时大总统庆典的加拿大华侨代表,是加拿大洪门致公堂机关报《大汉公报》主笔冯自由(庆典后任临时大总统孙中山的机要秘书),他扣压了孙中山给洪门致公堂的奖状,冯自由此不义之举,在当地洪门致公堂昆仲中造成很坏的影响。在一段时间里,加拿大的洪门致公堂昆仲对孙中山产生了误解,认为孙中山说话不算数,不讲洪门义气,对此事颇有微词。

辛亥革命后,由于国内政局的变化,当年孙中山许下的关于由革命政府出资赎回洪门致公堂楼宇的诺言,也随之成了泡影。国内的形势虽然变了,但作为华侨社团的加拿大洪门致公堂仍需要生存发展下去,而要作到这一点,必须有自己的活动地盘,这就需要赎回被抵押的楼宇。
1917年,洪门致公堂昆仲和社会热心人士发起一个自行筹款赎回楼宇倡议,得到广泛相应。但因各种原因,迟迟未能启动。1925年,洪门致公堂在征得邓肯(党近)和坎伯兰(坎巴伦)两埠洪门致公堂的同意下,决定以此两埠洪门致公堂基业作担保,发行公债券,动员洪门致公堂昆仲认购,得到广泛相应,短期间征得一笔款项。同年3月27日,由两埠洪门致公堂出面向原债主商妥,先交付两万四千五百八十八元八角五分,将抵押楼宇的注册权收回,由洪门致公堂实业会管理;剩下的五万多元债务,则分期偿还,这笔债务至到1941年1月才全部还清。正是这笔沉重的债务,致使加拿大洪门致公堂在八年抗战中无法与美国洪门致公堂的贡献相比,为祖国的抗战作出更多的经济支援。
众所周知,华侨素有爱国主义传统,而作为华侨团体之一的洪门致公堂,同样具有这一光荣传统。近百年来,华侨、洪门致公堂团体为祖国的完全独立和中华民族的振兴,作出过自己的贡献。在孙中山领导的历次反清革命斗争中,海外华侨和洪门致公堂团体从人力、物力、特别是财力方面,积极支持过每次的革命斗争。从上面列举的实例中,人们清楚地看到,在黄花岗一役中,加拿大的华侨特别是洪门致公堂的昆仲(旅居加拿大的华侨十有八九为洪门致公堂人士),做出过自己的贡献。
中国人旅居加拿大的时间并不长,从十九世纪五十年代末算起,只有半个多世纪。从人数上来看,1911年前后,旅加华侨只有两万七千人左右,大约只相当于当时旅美华侨的十分之一;论财富,加拿大的华侨和洪门致公堂昆仲并不比其他地方的华侨富有;论文化,他们绝大多数是未受过教育的文盲。但当革命急需援助之时,他们却慷慨解囊,不惜倾家荡产,抵押公产,为国捐输,充分表现出高度的爱国热情和献身精神。
民国政府成立后,担任南京留守的黄兴,念加拿大洪门致公堂对革命之功,特题赠“光复汉室”匾额予温哥华洪门致公堂,以为旌表。同时,为表彰《大汉公报》在宣传革命中的作用,特为该报题词:“振大汉之天声”。加拿大华侨和洪门致公堂昆仲这种爱国之心,报国之举,毁家纡难之精神,当流芳百世,万古铭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