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秘解》三十一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8:19:45
 《老子秘解》三十一章     毕敦一著
原文                        译文
夫佳兵,                    强大的军士武装,
不祥之器,                  可不是祥瑞之物,
物或恶之,                  万物无不厌恶至极,
故有道者不处。              所以有道者从不沾其边。
君子居则贵左,              道高者平居无事重在于左,
用兵则贵右。                待到有事之时则重在于右。
兵者,                      军士武装,
不祥之器,                  不是祥瑞之物,
非君子之器。                不是道高者常用之物。
不得已而用之,              万不得已才不得不用,
恬淡为上。                  既用也必以清静恬淡为好。
胜而不美,                  动武奏效也并非什么美事,
而美之者,                  如以为美事且行之不厌,
是乐杀人。                  那是乐于杀人并以之为快。
夫乐杀人者,                这种乐于杀人的人,
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      决不能治理好天下。
吉事尚左,                  吉庆之事重视左边,
凶事尚右;                  凶险之事重视右边;
偏将军居左,                偏将军居则在左边,
上将军居右。                上将军居则在右边。
言以丧礼处之。              以此表示对杀戮的忏悔。
杀人之众,                  杀人杀得太多
以悲哀泣之;                带来的后果是悲哀;
战胜,                      动武奏效,
以丧礼处之。                带来的后果是追思怀念。

内容浅说
本章继续前章,仍以兵言道。“佳兵不祥”、“胜而不美”、“乐杀人者不可得志于天下”等语,是老氏对为道者的再三衷告,宜为学者所谨记。然而,“兵者,不 得已而用之”,处其时不能不用,不用便不能令天机逆转。但,武火用则以“恬淡为上”,无为自然,不可现出有为之象,且切不要以胜为美。为道武火之用及其危 险性,俱已交代得清清楚楚,可见老氏教人用心之良深。
全文宜划为三个段落,第一段,前四言,武火性质;第二段,“君子居则贵左”至“不可以得志于天下”,武火用法;余为第三段,使用武火之后果。

注释秘解
1、第一段,武火性质。
佳兵,兵之能征善战者,喻比为道武火之强;不祥之器,不祥,不吉利,不吉祥。器,器物,工具,如谓“军队是国家的暴力工具”,喻言武火是为道的一种工具; 物,指道物。意即:武火使用得太多太强,绝没有什么好处,道物对之十分厌恶和反感,所以有道的人都离得远远的,从不沾它的边。
什么是武火?前已言及,武火就是有念虑、有作为。相反无念虑、无作为便是文火。也即一章所谓之“有欲”“无欲”。道物为什么不喜欢武火呢?因为武火意念重,意念重者神气必然大量耗损,神气即是道,道物遇之即失,故谓“物或恶之”。
所谓有道者,是指为道层次已达较高的为道者,因为此后全是文火,根本用不着武火了,故曰“有道者不处”。其前,武火虽用,为道有素者,也必使之如行文火一般。
2、第二段,行武火之法。
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君子,心神之比;居,平时无事之时;用兵,用火之时;左右者,隐言,非实为人之左右,不知道者竟不之疑,谬甚。但若在此言明其义,恐人皆难以相信,且于本文的理解并无大益,故仍如原文以左右言之。
意为:为道者,平居无事之时,则重在于左;待到有事用兵之时,则重在于右。贵者,侧重,并非一概如此。
此武火之要,是历代丹道之书所不见,不但参同、悟真未载,就是其它道书亦不曾有,即使有也是其说不一,难以认真。所以,老氏此说不仅填补了道家功法的一项空白,而且对于匡正异说也必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兵者,不得已而用之:世之有兵,就意味战争。然而,征战杀伐乃是不得不为之事。有叛不能不讨,有乱不可不平,备而防患,偶一为之亦属自然。但,绝不可擅尚 杀伐,动辄兵戎相见,实为兵家大忌。道之武火,亦是不得已而用之。所谓不得已者,是说该用之时,不能不用,不用则为失机而不可为道。但不可轻用,更不可非 其时而滥用。
道所谓该用之时者,即小周天采炼之时,不用武火则不能令先天气归根,亦不能使之上升下降为炼。其机一到,便行武火,一采一炼,采炼完毕,即去其武火而用文火温养,故曰“不得已而用之”,亦即五十七章“以奇用兵”之意。
恬淡为上:清净淡然即是恬淡,行武火不现出武火之象,清净淡然,亦即近似无为,方为最好。这是作者对行武火之法的第三个要点所作的具体表述。
胜而不美:行武火而得武火之效,谓之“胜”;而不美者,谓武火有其利,也有其弊,并非十全十美之事。为何?因为武火用得再好,也还是耗损神气,只不过相对少些而已。如果用得不得法,那就更糟了,神气不但大量耗掉,而且还有致疾生患之虞,故曰“胜而不美”。
而美之者,是乐杀人:美之者是行武火者只知其利,而不明其害,所以竟以之为常行之法,或者文武不辩,只知有武不知有文。行之不已,还以为十分有效,故曰之 为“乐杀人”。乐杀人者,喜欢或习惯于耗损神气,积习已深,至于不觉不改的地步。人,神气之代,因神气合一顺去能生人,故以人代之。
夫乐杀人者,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天下喻比人身;得志,谓在治身这件大事上志得意满。意即:以武火为常行之法,习惯于神气耗损的为道者,那绝不会在治身这件大事上志得意满的。这是作者对行武火之法所作的第四个要点的具体表述,也是向常行武火者提出的郑重告诫。
以上为行武火之法。
本段中,“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二言,为窜入之词,而非原文,故只录译而不释。见本文四附议部分。
3、第三段,行武火之后果。
杀人之众,以悲哀泣之:杀人之众者,是以武火为常行之法,行之不已,神气耗损不止。所以,后果很不好,这样的后果是悲哀的;泣,疑为“莅”之误。因“泣 之”与前之“悲哀”义同,重复无意义;又“泣之”与下句之“处之”不对,而“莅之”却可以与之成对;再,汉墓帛书甲乙二本俱为“立”,显为“莅”无疑。 莅,临义。“莅之”的是什么?莅之的是悲哀的后果,因为那些“人”死的太冤枉、太无意义。
战胜,以丧礼处之:不得已而用之的必行之武火,行之即有其效,故曰“战胜”。此火既有其利又有其弊,虽不大耗终有小耗,所以,后果也并非十全十美,对这样 的后果是应当追思怀念的。为何?因为战而胜之是以牺牲为代价换来的,那些牺牲者能不值得追思怀念之?丧礼,是对死者的纪念、缅怀形式,通过这个形式,牢记 胜利来之不易!处之,对待。丧礼与悲哀不同,丧礼为死得有意义,有意义的牺牲故举丧缅怀;悲哀则死得无意义,没有意义的牺牲故只有悲哀。
此处言明,行武火之法有两种,一者是前者常行滥行之法,其结果是“杀人之众”,白白死去,有害无利,所以悲哀;一者是后者时行必行之法,其结果是“战胜” 而不美,有利也有害,所以对那些为此而牺牲者,死得有价值,使人怀念。怀念,就是不要忘记牺牲者,因为没有他们的牺牲就没有今天,同时也由此告戒必须加以 谨慎,将牺牲即武火所造成的神气耗损,降低到最低程度。
本段实际就是这么两句话。此前之五言:“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均为窜入,而非原文,详见附议。

附议
第二段有二言,第三段有五言,共七言属于窜入之词而非原文,略述其理由如次:
“不祥之器”,与第一段重复,无任何新义,显系后人为“兵者”所作之注;
“非君子之器”,君子之义难明,何谓君子?原文“君子居则贵左”之君子,乃心神之代。而此之“君子”显然意义不同,老氏绝不能出此。与上言一样也是“兵者”之注。
此二言俱在第二段,居于兵者之下,所言实为“兵者”之性。而兵之性应属于第一段内容,却又在第二段用兵之法里重复出现,完全不符文章规律,明显是窜入此文者根本不知作者之本意所致。
“吉事尚左”四言,似为“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所引发,也是不明作者“左右”之隐义,又不知“君子”之借代而妄自附庸之语。也许窜入此文者并非有意加入以充正文,而传抄者不知,以致以讹传讹。
“言以丧礼处之”,与最后一句重复,也显系文外之言。此句在前四言之后,故似为该四言的概括结语,意思是,这两种左右之论是对用兵杀戮所表示的一种忏悔形式,与前四言一起,皆同本文内容格格不入。
以上七言三十三个字,均非原文无疑。从本文注释也可以看出,没有这七言,全文意思很完整,如若将这七言加进来,那时则文意变成混乱费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