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易道人解《老子》_再解《老子》“道可道”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7:08:28
《老子》之“猫论”——再解《老子》“道可道”章
  
  
  
  道可,道也。非恒,道也。
  
  名可,名也。非恒,名也。
  
  无,名万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
  
  故:恒无欲也,以观其渺。恒有欲也,以观其所徼
  
  两者,同出异名,同谓玄。之有玄,众眇之门。
  
  
  
  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之初,为了进行意识形态领域的拨乱反正、解放思想,提出“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的著名的“猫论”。其思想实质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在《老子》中,亦有此思想。之所以如此说,还要从《老子》“道可道”章的断句说起:
  
  
  
  道可,道也。非恒,道也。
  
  名可,名也。非恒,名也。
  
  世传本《老子》第一章第一句通常,而且也是极少引起争议的,断句为“道可道,非常道。”。帛书之本,比世传本多两个“也”字,“恒”代替了因避刘恒之讳的“常”,于文意无甚大碍,于是人们沿袭了对世传本的断句,断为“道可道也,非恒道也。”。这一断句似无可厚非,我在以前的注释中亦采纳此断句(参见我博客中关于“《老子》道经第一章”的注释)。只是在注释后摘录的与网友的讨论中曾提到“道可道非常道若断句为:“道可,道非,常道。”是否更有道中妙味?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之所以有此一说,是因为,在百度论坛中曾见网友提到道教中有此断法,但因语焉不详,未对出处提出更进一步的证据,故只作为一种启迪与感悟,虽觉其中妙味多与心灵相契,却又碍于固有之成见,仍从俗未变。但近日读董子竹先生的《老子我说——与南怀瑾商榷》,对此断句的来源提供了明确的资料“道教正一教太乙道昆仑宗的正式传人李一道长所传《道德经》断句为“道可,道非,常道。”,此断句是太乙派内部代代相传,口传心授的版本。太乙道归属正一教,正一教起自汉代的五斗米道的张道陵,张氏应是中国道教的最古老的创始者。李一道长口传心授的版本恐怕应是出自张氏的《道德经想尔注》(又称《老子想尔注》,只有残本存世)”。有了这一扎实的证据,使得我不得不从新审视以前对世传本的断句,进而从新思考对帛书的断句及其文意。新的断句在世传本可说具有颠覆性的影响,而在帛书,虽说文字上影响不大,但在意义理解上还是能够为我们提供相当全新的思考空间:
  
  首先,对于第二个“道”字,历来为诸多注家所关注,但近代所做解释的焦点总是于道究竟是否可以言说上,个人认为此谬远矣。绝大多数大家目前均以王弼本之“道可道,非常道”为准,而全然不顾帛书之“道可道也,非恒道也”。若以帛书(自然应以帛书)为准,再加之断为“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则何以得出“可以言说的道非常道”之解释?且本句第二个道字是否可做言说解,南怀谨先生在《老子他说》中提出道字做言说讲须到唐宋间方有此意,沈善增先生在《还吾老子》中亦顶此论且有深刻的考据,董子竹先生也训诂道:“先秦古汉语中“道”字只作名词使用,没有作动词“言”、“说”、“讲”的先例。将“道”作“言”、“说”、“讲”是从唐宋传奇、宝卷、弹词等等通俗文学开始的。”我深以为然。其实再翻阅一下《御注老子》,唐玄宗:“用可于物,故云可道;名生于用,故云可名。”;宋徽宗:“无始曰道,不可言,言而非也。”;明太祖:“上至天子,下至臣庶,若有志于行道者,当行过常人,所行之道,即非常道。”;清世祖:“上道字,乃制行之道;可道,行之也。”也只有宋徽宗解之为言说意,其后明、清祖亦不采此说,更不用说唐、玄宗了。唐、明、清三宗倒颇为一致的将其注为导、行之意。本来“道”、“导”便为一字,此便不足为怪了。此处若将“道”通“导”亦可通,且不改变对文意的理解。
  
  再来说说“恒”字。恒本有常意,亦有宇宙恒常不变的本体、本源之意(《易经》中既有“易有大恒”之说)。具体做何解,当结合具体语境而定。此处当作恒常不变理解。
  
  故而“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便可理解为:“道,当它被证明是符合实际需要的、适用的、可以指导我们的日常行为的时,它便是道。道是周流六虚、变动不居、并非是恒常不变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名,当我们对一个事物的命名能够适应我们为之命名而要达到的目的时,这一命名便可成立。对一个事物的命名,或者换个角度说,对一个字我们对它所赋予的含义,并不是恒常不变的。”
  
  
  
  无,名万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
  
  老子他老人家在第一句向我们解释了他对事物命名的原则之后,开始用他的原则对“有”、“无”两字命名了。此帛书与王本的差异一目了然但并不影响(至少在我现在想来)对句子的理解。改动恐怕更多是从修辞的角度考虑。后面的两个也字更加提示我们这是老子在对此后出现的“无”“有”两字下定义。
  
  
  
  “故:恒,无欲也,以观其渺。恒,有欲也,以观其所徼”
  
  老子完成的他对第一组,也是最重要的一组概念的命名之后,进一步告诉我们如何利用这组概念来进行对天地万物的探索。无欲即内心之无欲无求,也就是心灵的体验,有欲则内心的有所欲求,也就是科学的实证。此句解为:故而,宇宙的本体、本源,当我们利用心灵体验的方式来了解他时,我们可以探索至其精微渺妙。当我们用科学实证的方式来了解他时,我们可以知道他的作用的广大边界。(眇被通假为妙者居多,我以为通渺为宜)
  
  
  
  “两者,同出异名,同谓玄。之有玄,众眇之门。”
  
  从帛书。王本后句为“玄之又玄,众妙之门”之玄之又玄不知何解,若解为玄妙啊玄妙这书好象是屈原写的。一个玄加上另一个玄?不知两个玄是否是同一个玄。帛书甲本为“之有玄”,乙本确为“之又玄”。但乙本上句“恒,有欲也”做“恒,又欲也”,我猜测乙本中将日常之有无之“有”写作“又”,以示同老子定义为宇宙本源之“有”、“无”的区别。“之有玄”之“之”为这个的意思。同:《说文》“合会”,此处指“有”、“无”相互影响、共同作用,也就是正反两方面的否定之否定的关系(如果非要在哲学层面上有所界定的话)。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有”、“无”此两者同出异名,相互的共同作用合为一体就谓玄。有了“有”、“无”的相互共同作用即“玄”,其作用生生不息,则开启了世界本体、本源的精微渺妙的大门。
  
  
  
  至此可通解为:
  
  道,当它被证明是符合实际需要的、适用的、可以指导我们的日常行为的时,它便是道。道是周流六虚、变动不居、并非是恒常不变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名,当我们对一个事物的命名能够适应我们为之命名而要达到的目的时,这一命名便可成立。对一个事物的命名,或者换个角度说,对一个字我们对它所赋予的含义,并不是恒常不变的。
  
  按照上述的命名原则:无,名万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
  
  故而,有了上述对“有、无”的定义后,宇宙的本体、本源,当我们利用心灵体验的方式来了解他时,我们可以探索至其精微渺妙。当我们用科学实证的方式来了解他时,我们可以知道他的作用的广大边界。
  
  “有”、“无”此两者同出异名,相互共同作用(否定之否定?)合为一体就谓玄。有了“有”、“无”的相互共同作用即“玄”,其作用生生不息,则开启了世界本体、本源的精微渺妙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