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若干意见(3)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8:55:22
从2003年起,滩涂围垦在原补助政策不变的基础上,对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有余部分,经省复核验收合格的,可奖励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指标。

 


  19.加强海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舟山大陆连岛工程、温州洞头半岛工程等重大海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舟山大陆连岛工程纳入全省高速公路网络。加快海岛公路和交通码头改造,结合海堤、渔港建设,尽快实现5000人以上“一岛两码头”。加快海岛水源工程、大陆引水工程和海水淡化项目建设,5年内解决海岛饮用水困难问题。加快实施海岛电力联网工程和海岛农网改造,因地制宜进行火力、风力、潮汐能电源点建设。省计划、财政、交通、水利、电力等有关部门对海岛基础设施建设要予以政策倾斜,适当提高省投资比例和省级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涉海基础设施项目,列入“五大百亿”工程。


  20.加大对海岛地区的扶持力度。省财政在现有政策范围内对海岛县在资金安排上予以适当倾斜。支持海岛县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适当扩大海岛县的经济管理权限。继续实施“大岛建、小岛迁”政策,支持海岛县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无居民岛的保护与开发。


  21.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防灾减灾工作。全面实施全省海洋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加强杭州湾、舟山海域、象山港、三门湾、台州湾和乐清湾等重点海域的环境整治和修复,完善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实施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和海洋开发产生的污染物排放人海。加快建设一批休闲型和生态型人工鱼礁,放流增殖多种海洋生物和鱼类资源。加快建设海域空间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健全海洋气象、风暴潮、赤潮等海洋灾害的预警预报和防御决策系统,逐步完善沿海防潮工程和海上应急救助体系,提高防灾减灾、应对突发性海难和重大海洋污损事件的能力。今后5年,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专项用于海洋环境保护。


  七、进一步加强对海洋经济的领导


  22.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省海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全省海洋经济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项目的协调以及政策措施的督促落实。沿海市、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23.加大海洋经济投入。进一步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意见》(浙政发[2003]1号)精神,鼓励民间资金以及省外、境外资金参与海洋资源开发与保护。各级财政要继续加大对海洋经济的投入。省财政海洋渔业资金支出要进一步优化结构,突出重点,保持稳定。


  24.严格依法管理海洋。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加快港口管理、海洋环境保护、海域使用管理、无居民岛的保护与利用等地方性法规建设。切实加强渔船质量检验、渔业生产安全管理。加强长江三角洲地区海洋环境治理的区域协作,抓紧做好浙沪、浙闽线的海域勘界和省内海域勘界工作,全面实施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权证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加强海洋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海上执法管理,确保各项海洋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25.省有关部门和沿海市、县要根据本意见,抓紧研究制定实施办法。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若干意见(3)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若干意见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若干意见(2)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海洋经济强省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 找法网(Findlaw.cn... 中共浙江省淳安县委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 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2 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 2007年8月24日) 浙江海洋经济强省建设规划纲要3 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自主创新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 法意::法律法规 -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 浙江海洋经济强省建设规划纲要2 浙江海洋经济强省建设规划纲要5 浙江海洋经济强省建设规划纲要6 浙江海洋经济强省建设规划纲要7 浙江海洋经济强省建设规划纲要8 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的决定 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 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级纪委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 中共乐山市委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 浙江海洋经济强省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