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经济强省建设规划纲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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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进一步提高,海洋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得到优化,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优势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走出一条海洋经济与陆域经济联动发展的新路子。到2010年,基本达到海洋经济强省建设目标。到2020年,争取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省。

  2.2010年具体目标。

  ——进一步扩大海洋经济总量。海洋经济总产出超过5400亿元,海洋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10%.

  ——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海洋捕养结构,大力发展临港工业等海洋第二产业,积极拓展海洋服务业,重要海洋产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努力营造功能分工明确、特色优势显著的海洋经济区域发展新格局。

  ——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三大对接工程”建成,陆海基础设施互通共享,宁波、温州等中心城市对海岛的经济辐射能力显著提高,陆海经济联动初显成效。

  ——形成一批海洋经济强市、强县(市、区)。到2010年,全省形成若干个海洋经济总产出1000亿元以上的海洋经济强市和一批海洋经济总产出100亿元以上的海洋经济强县(市、区)。

  ——海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加强,海洋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按照海洋功能区划要求,力争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达到55%,主要河口、重点港湾、滨海旅游区等重要海域的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沿海地区建成有效的海洋防灾减灾体系。

  三、重点海洋产业发展

  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调整海洋产业结构,优化布局,扩大规模,注重效益,提高科技含量,实现持续快速发展。在陆海经济联动发展中,加快形成港口海运业、临港工业、海洋渔业、滨海旅游业、海洋新兴产业等优势产业,带动其他海洋产业的发展。

  (一)港口海运业。

  港口海运业的发展,要整合资源、优化布局、拓展功能、创新体制。根据国家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总体部署,开发大港口,建设大通道,发展大物流,加快形成以宁波—舟山深水港为枢纽,温州、嘉兴、台州港为骨干,各类中小港口相配套的沿海港口体系和现代物流系统,为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加快全省和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展服务。

  沿海各港口要从有利于发挥优势、有利于提升整体国际竞争力、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出发,处理好区域性与地方性、综合港与专业港的关系,以联合增优势,竞争促提高,创新求发展。国际集装箱转运功能要相对集中到宁波港,抓住机遇,加快建设,争取以一定规模和良好服务,与洋山港区形成合理分工、互济互补格局,共同构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集装箱运输系统;为长三角及沿江地区和全省服务的矿石、煤炭、原油、粮食等的水水中转要相对集中到舟山港与宁波港,共同构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大宗散货中转运输系统和长三角战略物资储备基地;宁波、温州、嘉兴、台州等沿海港口要在发挥为腹地经济发展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配套服务功能的同时,留出充足的深水岸线加快发展临港工业。重点抓好宁波、舟山两港整合,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通过金塘和六横两岛的合作联动开发以及管理体制的创新,加快推进两港一体化发展。沿海其他港口也要在发挥优势、明确分工的基础上,积极推动联合开发。

  进一步完善铁路、公路、内河航道、航空等连接港口和腹地的集疏运系统,加快改造、更新港口和船舶技术装备,提高港口海运业综合服务和整体管理水平。沿海港口及港口城市,是全省重要的物流中心,要转变港口发展理念,从过去单纯货物中转集散,向商品流、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的聚合扩散中心转型,向全方位的增值服务发展。按照建立现代物流系统的要求,加强港口海运与城市、区域物流配送网络的统一规划、资源整合和配套建设,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继续大力发展沿海运输、远洋运输和江海联运,加快省内海运业的优势整合,积极推动与上海及其他国内外海运企业之间的强强联合,以优势互补促进联合,以利益共享巩固联合,共同应对航运市场激烈的国际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