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老汉向法院院长发决斗书引法学界激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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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老汉向法院院长发决斗书引法学界激辩http://news.QQ.com  2009年01月07日14:4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我要评论(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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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率先报道的“湖南老汉彭北京向法院院长下决斗书”一事,激起社会强烈反响,被网友称为“2009年第一网事”。

 

4日晚,“决斗书事件”的当事方之一---郴州市中院通过湖南官方网站发表声明警告说,彭北京的决斗行为“属违法行为,如果他真的付诸‘决斗’行动则是一种犯罪行为。”5日,郴州市中院再次通过湖南官网刊出判决书,称法院在审理和执行过程中均是合法、合情、合理之举。

彭案的持续发酵,令法学界忧心忡忡。在一些法学学者看来,决斗书事件是中国法治进程中司法矛盾突出的必然后果,变成了一起标志性事件。昨日下午,北大、清华、人大和中国政法大学等四大名校的权威专家齐聚一堂,研讨“彭北京现象”及其给中国司法带来的深远影响。

在历时4个半小时的研讨中,多数专家认为,彭北京提出决斗请求虽不值得提倡,但确实是“被逼而为”。而郴州中院一直不回应彭北京提出的具体法律疑问,也令人生疑。

“决斗事件”或促成法院公开信息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何兵教授表示,彭北京向法官要求决斗,在他看来,彭北京所遭遇的司法不公,并不是像现在有些人所说的那样“只是极少数”。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学院院长展江教授把“决斗事件”比喻成一幕荒诞剧。在他看来,这次“决斗事件”,可以促成法院公开信息,但到现在为止,他认为郴州中级法院的信息公开还很不够。

针对“决斗是否违法”的问题,知名宪政学者、北大法学院教授王磊说:“下决斗书是公民表达的自由,并不违法。从长远来看,不仅没有损害中国法治,而且是对中国法治的促进和维护。因为这个决斗书让更多的法官意识到,以后判案要更加注意公正。”

《决斗书》敲响司法腐败警钟

有评论称:“不管郴州中院有多大的错,都应当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去纠正。即便彭北京有一万个理由,都不能向法官决斗……这份决斗书对中国司法的危害性在于,它表面上看是一个具体案件的当事人针对某几个法官的决斗,但实质上却是向整个司法权威提出挑战,如果这种现象蔓延,中国近十多年来努力建设的司法权威可能就会毁于一旦。”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认为,正是当前确实存在的司法腐败导致司法不公,造成许多冤假错案。“你认为彭北京不尊重法律,损害了司法权威,可那些收受贿赂,贪赃枉法的法律工作者尊重法律了吗?司法权威正是因为他们损失殆尽的。”

多名法学专家感叹,当前的司法腐败问题已经非常严重,决斗事件应当为我们敲响警钟,必须进行深入的司法改革。“过去是法官的法律素质不高造成错案,现在是一些法官把法律作为以权谋私的工具,通过收受贿赂或与官场勾结来胡乱判案,严重影响了司法的权威。”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研究所所长宋朝武说。

赋予检察院监督法院执行的权力

会上有人提出,现在司法腐败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执行腐败,最近几年出现的几个高级法院院长和最高法院副院长的腐败,都是由执行问题引发,而根据现在的《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并无权对民事案件的执行环节进行监督。

对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权威专家、人大教授陈桂明通过这次研讨会首次谨慎表达认为,检察院应当被赋予监督权以监督法院的执行。“虽然检察院不可能有太多精力参与执行的监督,但仍不能小看这种监督的作用,就跟民事抗诉一样,每年不过一、两万件,和总数800万件案件相比很少,但却形成了对法院的有效制约,防止司法腐败。”陈桂明说。

该研讨会主办方曾联系郴州市中院院长李晓龙,希望他和彭北京一同出席,但李称他即将被调往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任职,正在办理移交手续,如果没有湖南省高院的许可,他不方便出席。本报记者 郭晶晶 刘伟为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