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笑当哭人 茶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0:15:00
秋语呢喃编辑                                        秋语呢喃编辑

如果说中国的文明史有五千年,那么中国的娼妓史也就有了五千年。娼妓的历史是渊源流长的,甚至可以追溯到黄帝时代,传说黄帝御1200女而得道升天,这1200女并非良家女子,而是道教中的巫女。道教的经典中就有通过男女合气而延年益寿的房中术,比如《素女经》,最初的的娼妓就从宗教卖淫开始。
自从有了朝代,娼妓就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了。翻开古代历史,就会发现在夏代就已有“家妓”的记载,夏代最后一个暴君桀,就曾蓄女乐、倡优达三万人。上有好者,下必甚焉,于是王公大臣,皆蓄有数目不等的女乐或家妓,供自己玩弄取乐,还可作为礼物送给别人,诸侯之间,经常一送就是几十个。《尚书》伊训中就有这样一段文字:汤制官刑,儆于有位。曰敢有恒舞于宫,酣歌于室,时谓巫风。敢有殉于色货,恒于游畋,时谓淫风。看来,在商汤时,官员狎妓之风就已经很盛行。
说到娼妓,很多人就会自然的想到时下以卖淫为生的“鸡”,可是唐宋时期的娼妓,却与此没有多少关系。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字典是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该字典中有“倡”而无“娼”字。典中曰: “倡,乐也”意指从事歌舞的乐工艺人;最早的娼字是出现在南北朝,娼为倡优中的女性,而妓在魏晋时是美女的意思,于是就把“倡”称作“伎”或称作“女倡”、“女伎”,并且在到唐朝以后成为了青楼女子正式的称呼。
春秋战国时期,已开始出现妓院制度。齐桓公时,大臣管仲曾设“女闾七百”,闾就是巷口的门,“女闾七百”就是说街上住着七百家妓女。“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这已有点官方经营的色彩,即向妓院征税,充实国库。同时期的越国,将妓院设在独妇山。《越绝书》有征载:“独妇山者,勾践将伐吴,徙寡妇置山上,以为死士,未得专一也。后之说者,盖勾践所以游军士也。”就是将失去家庭的孤寡女子集中在独妇山上,用以招徕远离乡士的男子和单身军士,给他们提供消遣娱乐的场所。
秦汉以后。女乐逐渐地演变为乐户和教坊制度,妓女不仅出卖肉体,而且还要提供乐舞和文化娱乐。在唐代,妓女又有歌妓、乐妓、舞妓、饮妓之分。而在天子风流的游幸之地又置有“宫妓”,盛妆艳服,载歌载舞,更非是一般妓院可比。之后,随着经济中心的南移,江浙一带也逐渐繁盛起来,当时扬州歌台妓馆林立,夜时笙歌沸天,珠翠塞途。
而南宋时期的娼妓制度更是有增无减。马可.波罗在他的游记中对杭州妓女盛况作了如下描述:“她们浓装艳服,香气袭人,住在陈设华丽的住所,还有许多女仆跟随左右。这种女人拉客的手段高明,献媚卖俏,施展出千媚百态,去迎合各种嫖客的心理。游客只要一亲芳泽,就会陷入迷魂阵,弄得如痴如醉,销魂荡魄,流连忘返,沉湎于眠花宿柳的温柔乡中,真有乐不思蜀之叹……”
明清时代,妓院按其房屋、设备条件,妓女的年龄、容貌、妓艺等,分为四等。一等即“清吟小班”,院内陈设豪华,妓女年轻漂亮,擅长弹唱,并稍有文化,嫖客多为名流士绅、富商巨子或中上层军政人员。二等称为“茶室”,房内陈设就稍逊一等,妓女亦年轻漂亮,嫖客多为中等的工商业者、地主、中下级军官。三等称为“下处”,室内摆设较差,妓女年龄较大,长相一般,嫖客多为小经营者、店员、手艺人和跑单帮的生意人。四等妓院称为“老妈室”,是妓女中最悲惨的,房屋简陋,室内多土炕,妓女年龄皆大,长相不好,身价低廉。嫖客多为下层劳动者,如三轮车夫、煤矿工人、卖菜者等。
妓女的来源,有的是从贫穷人家买来的,有的是诱拐、绑架而来,有的则是富贵人家休弃的妾婢,她们无处可去,只好沦落风尘。
娼妓可分为军妓、家妓、官妓和私妓。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就有不同的集中表现,汉朝由于连年边塞烽火,娼妓就集中在军营;两晋南北朝时期是世家统治,掌权的大多是某个家族,所以家妓发达。唐宋元明国力强盛,威加四海,一派和平盛世景象,官妓也就空前繁荣;顺治、康熙废除官妓后,私妓萌生,大有星星燎原之势,在光绪时终于合法。合法的娼妓除了登记在册外,还要向国家交纳赋税,剩下的与老鸨分成,其实在老鸨的盘剥下,到娼妓手中的钱已寥寥无几。
但没有哪个女人生来就是愿意做娼妓的,在那个男尊女卑的历史时期,生而为女人已是不幸,更何况沦为妓女。但无论是哪种情况,一旦沦为倚门卖笑的行首,梦魇也就如影相随。一个人身上的烙印是无法消除的,尤其是从众人的心中,这个烙印就是娼妓这个称呼。


关闭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