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 场 开 发 意 向 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8 17:20:01
市 场 开 发 意 向 书
甲方: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
乙方:
因原启明北路老市场较小,满足不了市民的需要,并造成大量经营户占路为市。为了改善市民生活环境,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韶关市浈江区启明北路(东城酒店旁)新建农贸市场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同意负责以乙方名义办理韶关市浈江区启明北路(东城酒店旁)约5000M2地块的合法用地手续(附图),该土地使用性质为综合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权证等手续须在签定协议后一个月内办好交于乙方。乙方负责资金独立投资开发和经营该农贸市场,并支付该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以不高于 元/m2转让价格支付给国土部门获得该土地使用权。(该价格通过合法程序挂牌取得)
3、甲方须办理好该农贸市场的规划,立项等工作,并协助乙方办理规划及施工报建手续,争取减免报建过程中相关费用(市配套、人防等)以用办理国土、房产权证中给予优惠政策。
4、为支持该项目的顺利开发建设和经营,甲方同意派专人负责该项目,并发文双方派人成立该项目领导小组,协调各方面关系,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市场较好经营,并同意在新农贸市场建成使用时,关闭浈江北路老市场(原家私厂市场)以及木材厂市场,将其经营户整体搬迁到本市场内经营。
5、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须向甲方交纳覆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该市场开工建设后三日内退还乙方。
6、本协议一经签定,双方须认真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如有违约方则承担违约带来的损失和责任,并另行赔偿对方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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