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区柯克悬念故事集》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5:38:07
    第八个受害者
    我的车速差不多达到八十了,不过,公路长而平坦,使人感觉不出有那么快。    坐在旁边的是个红发孩子,正在听汽车里的收音机,两眼明亮,透着一丝狡黠和狂野。当新闻播放完毕时,他调低了音量。    他用手擦擦嘴角,说道:“到目前为止,他们已发现了七个受害者,”我点点头:“刚才我也在听。”我一只手放开驾驶盘,揉了揉颈背,长时间的高速驾驶,使我感到有些疲惫和紧张。    他看看我,狡黠地笑了一下:“你紧张什么?”    我的眼睛向他迅速地瞟了一下:“没有呀,我干嘛紧张?”    那孩子的嘴角一直挂着一丝狡黠的笑意:“爱蒙顿城周围五十公里道路,已全部设下路卡。”    “我也听到了。”    那孩子几乎格格地笑了出来:“对他们来说,他是太聪明了。”    我瞥了一眼放在他大腿上的布袋的拉链:“要到很远的地方去吗?”    他耸耸肩:“我不知道。”    那孩子的身高比普通人矮一些,属瘦削型,年纪约十七八岁,长着一副娃娃脸,也许实际年龄要大上四五岁。    他在长裤上揩了一下手:“你没考虑过他为什么要那么做吗?”    我的眼睛一直注视着前方的道路:“没有。”    他舔了舔嘴唇:“也许,他是被逼太甚了。他一生都在被逼迫之中,总是有人在命令他做什么,或不许做什么,若哪次被逼迫的太狠了,他就不顾一切了。”孩子说着,眼睛凝视着前方,“他爆发了,一个人能忍受的就那么多,然后就有倒媚的当出气筒。”    我放松脚上的油门。    他看看我,一脸的迷惑,“你减速做什么?”    “汽油不多了,”我说,“前面那个加油站是四十公里以来,我看见的第一家,可能还得跑上四十公里,才会有第二家。”    我驶离路面,停在三个加油机旁边,一位老年人绕到我的驾驶座位旁边。    那孩子打量着加油站。那是一幢小建筑,四周是一片麦田,门窗布满了灰尘,显得很脏,我看见里面墙上装有电话。    那孩子轻摇着脚:“那老人真磨蹭,我不喜欢等。”他看看老人掀开车头盖查看油箱,“这么老了干嘛还活着?他倒不如死掉还干净利落些。”    我点上一支烟:“我不赞同你的观点。”    孩子的视线收了回来,咧嘴笑着说道:“那儿有一部电话,你要不要给谁打电话?”我吐了口烟:“不要。”    当老人找钱给我的时候,那孩子转向窗口,问道:“先生,你有没有收音机?”    老人摇了摇头:“没有,我喜欢安静。”    那孩子咧开嘴笑了:“先生,你的想法很正确,安静的环境使人长寿。”    上路后,我把车速加到八十公里。    那孩子沉默一会儿,然后说:“要杀害七个人,可要点胆量。你使过枪没有?”    “我想差不多每个人都使过枪。”    他露着牙齿,嘴唇抽动了一下:“你有没有拿着枪对着人?”    我瞥了他一眼。    他两眼明亮:“有人怕你,那种感觉很好,当你手中有枪时,你不会觉得自己低人一等。”    “是的,”我说,“有了枪,你不再是个矮小的人。”    他的脸微微红了一下。    “只要有枪,你就是世界上最高的人。”    “杀人要有很大的胆量,”那个少年又说道,“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    “那些遇害的人当中,有一个是五岁的孩子,”我说,‘对这件事你有什么话说?“    他舔舔嘴唇:“那可能是个例外。”    我摇头:“没有人会那么想。”    他的两眼有一会儿似乎显得有些疑惑不定:“你想,他为什么要杀害一个孩子?”    我耸耸肩:“那很难说,他杀了一个人,另一个,又一个,也许过不了多久,所杀的人是谁,在他看来已没有什么不同了,男人、女人甚至孩子,统统都一样。”    少年点了点头:“那样一来,倒养成了一种嗜杀的习性。”    他沉默了五分钟:“他们永远逮不到他,他太聪明狡黠了。”    我凝视了他儿秒钟:“你怎么会这么认为?要知道全国人都在找他,每个人都知道他长的什么样子。”    少年挺了挺单薄的双肩:“也许他不在乎,他做了他必须做的。    现在他名声大噪了。“    我俩彼此沉默不语地行驶了一段路程,然后他扭了扭陷在座位中的下身,问道:“你在收音机里听过有关他的相貌描述没有?”    “当然听过,”我说,“上周以来一直在听。”    他好奇地看着我:“你不怕我就是那个人,你还让我搭便车?”    他的眼睛一直盯在我身上:“我的相貌符合收音机中的描述。”     “不错。”    路在我们前方延伸,两旁是空旷的平原,没有房屋,没有树木。    少年咯咯地笑了起来:“我看起来就像凶手,每个人都怕我,我就喜欢这样。”    “我希望你乐够了。”我冷冷他说。    “两天来,我在这条路上被警察逮捕了三次,我差不多和凶手一样有名了。”    “我知道,”我说,“我想你会更有名。我早就想到,我会在这条公路上找到你。”说着,我降低车速,问那个孩子:“我怎样?我也符合收音机里所描述的吗?”    那孩子嗤之以鼻地笑了一下:“不符,你的头发是褐色的,而那人是红色的,和我的发色一样。”    我微微一笑:“可是,我可以染啊!”    当那孩子知道将会发生什么事情时,睁大了惊恐的双眼。    他将成为警方正在追捕中的那个凶手枪下的第八个受害人。       逐       鹿
    天刚亮的时候,已能够看清入林的路了。    汉森离开木屋,大踏步走向他心爱的山谷,他心中有一个愿望,希望昨天的牡鹿还在那儿。    多年来,他的木屋壁炉上,他一直保留着一个位置,等候悬挂巨大的鹿头。    今天,他一定要抓住那头牡鹿。    他发誓:假如必要的话,要狩猎到天黑,他穿了厚厚的棉衣,完全可以抵御零下十度。里边的衬衫塞着两份三明治,口袋装着一个保温壶,里边盛着热茶;还有他的武器——左臂挎着的来福枪。    汉森迈着稳舰快速的步子,踏上厚厚的雪地。这地区他已经多年没有狩猎了。    他在一个低低的小丘顶上停步了。斜坡的尽头通向树林、一辆被雪花覆盖的老轿车孤零地躺在那里,它的轮子和窗户不知去向。    自孩提时代起,那部车就停在那儿。    有个春天,积雪融化后,老轿车就跟春草和山花一样,长了出采。    不论谁把轿车开到那儿,必定要穿过矮丛林和树林,老汉森先生在世时就曾说,只有醉得一塌糊涂的醉汉在没有月色的晚上,才会做那种事村民对老轿车议论纷纷。从非处理掉那部汽车不可的歹徒,推测到某位固执的陌生人,迷路后,疲倦地睡着,早晨醒来说声去他的,然后走开。    汉森信步下斜坡,然后突然停步。    那是三个灰色的早晨,除非是幻想在和他玩诡计;否则,怎么会有烟从汽车里升起呢?答案是肯定的,一定有人在汽车里面生火,那并不稀奇,猎人迷路,天色又黑,在破车过夜并非首次。以前还有人设想周到,在车顶上钻上一个洞,地板上挖几个洞,当作是壁炉的铁栅。    当汉森走近时,他看见了两个男子。他们不是猎人,都戴一顶皮毛帽,穿大衣和普通的皮鞋。一个畏缩在后座的一个角落,帽子盖住两眼;另一个弯身在将熄灭的火堆上烤火。    “嗨,你们好!”汉森大声招呼。    那个弯身烤火的抬头,眼神呆滞地注视着汉森。那人翻起的大衣领上,脸孔惨白而惟淬,红色头发,年龄可能不到汉森的一半。    虽然有火,但是破车里仍然寒冷彻骨。他知道,这孩子必须暖一下身,才能行走。
    虽然汉森身强力壮,但是他不想抱着一个和他一样高大的孩子下山。    他倒一杯热茶,伸手递过去,说:“慢慢喝,然后,我们再弄你下来走,你必须活动起来,让你的血液加速循环。你的朋友呢?”    那个孩子嗓着茶,双手紧紧地抱着杯子,低喃说:“死了!”    汉森拉开车门,想弄直那个缩成一团的人。不错,那人死了,僵直直地;但他的死不全是因为寒冷,他外套的胸部下,有一个洞,四周有一小圈褐色的污渍。    这时,汉森知道这两人是谁了。    昨晚,新闻播报该区一件稀有的事。北边二十里的镇上,有一家出售各式工具和电视机的五金行,遭到两个歹徒的抢劫,其中一个好像抢了八千元,正在逃走的时候,被一位下班的警察打中一枪。    汉森很显怀疑:他们怎么会到这个荒山野地之中?    他抬头,正看见那个孩子也在看他。    “你没有冻死算是幸运。”他说,让那孩子认为汉森不知道子弹洞的事。    汉森绕过汽车,拉开另一道车门,伸出手说,“走吧,你必须活动活动。”    他们在雪地上践踏了很久,一直到那孩子的脚能活动,汉森才让他自己来回单独拖曳着走。    他间:“你的脚怎样啦?”“一点感觉也没有。”    “脱下鞋子,袜子,”汉森看着他死白的皮肉,“我的天,你可真麻烦!”    他递给那孩子一把雪,“用雪轻轻揉搓,让脚恢复一些知觉。”    汽车上的尸首围着一条羊毛围巾,汉森把它解下,交给那孩子。    “有没有感觉?”    “还没有。那孩子摇了摇头。    汉森抛给他一条大手帕。“用手帕擦干你的脚,穿上你的鞋和袜子,把围巾裹在头上,盖住两耳。我们得离开这儿。你能不能走路?”    “可以。”“你叫什么名字?”“戈登。”    “好,戈登。我们现在出发,回头再找人来抬你的朋友。”    汉森用铲子铲些雪,盖住汽车上的火,尸体是不需要火的。    当他转过身来,一把手枪正好指在他的腹部。汉森大笑,“你想干什么”“脱掉那些暖和的衣服,然后走出这该死的林子。”    汉森拉开穿在身上的夹克拉链,“你要这衣服,我送给你,你以为你只需要暖和的衣服?”    他指着树林,“你要走哪一个方向?即使知道方向,你认为那双脚可以走多远?懂事些吧,戈登。你是城里长大的孩子,除非我带你出去,否则,你会死在这里。所以,你把枪拿开吧!”    “没这么快,老头!”戈登说,“我还没差劲到那地步,我会顺着你来的路出去。”    汉森咧嘴大笑:这小子可不愚蠢。    “什么使你认为我是从某个地方直接来的?他开始撒谎了,”我穿进穿出,寻找鹿迹。更何况,还有些小事你还没有计划到呢。“    他指了指正在飘落的雪花,“又开始下雪了,我的脚印能留多久?”    “我和你打个交道,”戈登说,“带我出去,我就不杀你。”    汉森拉起夹克的拉链,伸手去取他的来福枪。    “把它放下!戈登语气锋利得很。    汉森叹了口气,“瞧,戈登,这是熊出没的地区,遇到一条饥饿的熊,你那玩具枪可不济事。来福枪不能放在这儿,它可以救我们的命。”    戈登想了想,说:“那么,你卸下子弹,放进口袋。老头,假如有熊出现的话,这把玩具枪有足够的时间,让你重新上子弹。”    戈登的两脚可能被冻坏,可脑筋却没有问题。    汉森卸下子弹,说:“戈登,告诉你,我要走了。你要是跟着走,可以;你要从背后开枪,请。那样的话,明年春天,雪融化后,我们的尸体都会被找到。假如你没有向我开枪的话,我会带你平安出去。现在我就带你出去。但是我有一个条件,你要给我你们昨夜抢来的钱。”    戈登的嘴唇抿了起来。    “一位像你这样诚实的公民,不会想要偷来抢来的钱。你那个善意的心,应该乐意帮助我,对不对?你是怎么知道我们昨晚抢了钱?”    “收音机,还有什么别的?你可以走的路只有六条,我相信现在州警都设了路卡,我也可以送你到那儿,我们下山的时候,你可以略加思考。现在,关于钱的事怎样?”戈登挥挥枪,“上路,我跟你走。”    汉森便顺着自己依稀留下的脚印往前走。    戈登看来不像是因为喜欢而用枪,枪是他懂得随心所欲的唯一方法。    怪的是,戈登一直认为枪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然而,在这荒山野地,这个时刻里,枪不具有任何意义,它不具有任何威慑力。    假如他脱掉那些暖和衣物的话,自己也下不了山。戈登应该坚持需要暖和的羊皮帽子、夹克、手套、厚靴子,哪怕衣物不合他的身,他是比汉森更需要得多。    但是,一个城里的孩子比土生土长的汉森要惊恐慌乱,这使汉森看出,那孩子并不知道,寒冷会如何缓缓地吸干一个人的精力;也不知道,甚或领悟到,在这冰天雪地,身体健壮是如何占优势。    汉森比戈登大一倍,可是,到目前为止,每天做晨间的散步,他走一早晨的里数,要比戈登所走的多得多。    说句实话,汉森并不担心戈登的手枪;令他心烦的是,领这孩子下山,摆脱他,再回来的时间,那可是很关键的数小时,就没有时间狩猎那只公鹿了。再要看到一头像那样大的公鹿,会等到何年何月!    目前,在他眼中,那只公鹿比任何其他东西都重要。他叹口气,也许那笔钱可以弥补这一天整个的损失。    猛然,戈登放了一枪,子弹落在他跟前的雪地上,一些雪跳了起来,“你走得太快了,老头!”    本来就气恼他破坏计划,如今又来这一招,汉森火了,他转身站住,说:“小子,你再向我开一枪的话,我就把那只枪塞进你喉咙。    我让你留住枪,是因为我不喜欢从你手上取走。听见了吗?“    戈登想说什么,一看到汉森的脸色,只动了动嘴唇,什么也没说。他挥了挥枪,表示继续前进。    汉森心想,看来我必须缴下他的手枪;否则,一旦到他认为可以不必依靠我的时候,他就会开枪。他慢下步子,离开原来的路,绕到木屋的上面。    现在,雪开始认真地下了,他心里一阵揪痛,这一来,今年是猎不到那头公鹿了。    他领那孩子走了大约一小时,一颗倒地的树呈现在他眼前。    他踢掉一些雪,将来福枪倚在树干上,示意戈登坐下来休息。    “为什么要停下来?”戈登用枪对着他。    “老经验了,”汉森说,“走五十分钟,休息十分钟。你要走长路的话,那样就比较轻松。”    戈登不可能知道,其实木屋只在十分钟的路程外。    “你疯了!”戈登尖叫,“这么冷的天,我的脚都已僵了,又在下雪,你居然要休息?”    “孩子,坐下来,”汉森很冷静,“我手伸进里面的衬衫的时候,不要紧张。
    我里面有两个三明治,不是枪。“    汉森扔一份三明治给他,戈登一手接祝    “你说有两个,我两个都要。”    汉森微笑着,扔给他第二个三明治,然后掏出热水瓶,“你最好连这个也拿去。”    “你相当慷慨嘛,老头。”戈登撕开了三明治。    “那可不是免费的,你要付钱,应该是八千美金,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    戈登的嘴巴停住了。    “你真笨,老头。那笔钱我费好大力,怎么会轻易给你?”    “哼,虽然那样,你还是会给我的。要活命,那还是低价钱呢。    你们咋夜怎么上了那辆老爷车呢?“    “逃出那个镇后,在一个弯道处找到一个冷僻的地方,然后爬上一棵树,逗留在那儿,希望可以阻住一辆车;但是、好久才过来一辆车,差点碾死我。估计他们会去报警,所以我们抓着手电筒,逃入林子,想找个屋子过一夜。就这样。”    汉森笑了,“你以为你们在市郊呀?你不知道你们是多么幸运!这高山上没有人居住,我想你们是误打误撞,撞上那辆破汽车。”戈登喝完了茶。    “也是好事。斐克中弹了,快见上帝时,开始下雪,手电筒的电也差不多用光。我找到一些干柴,生个火。下一件事我所知道的,就是你来了。” 汉森摇了摇头。    “你知道你应该冻死,不是吗?你刚刚用完一个人一生中仅有的一次运气。”    “少说废话,”戈登摆了摆手,“走吧!”汉森纹丝不动。    “不付款之前我绝不走!”戈登打开了手枪的保护盖。    汉森举起了左手,“戈登,你玩过扑克牌没有?我握牌坐着,你才要掀牌,你想谁会赢?你开枪杀我,然后你在山中到处转,一直转到死亡;也许你的运气不错,能找到一条路,或一间房子。可是你那双糟糕的双脚呢,我估计顶多再能走数小时,然后你就成了一个真正该做截肢手术的患者了。另一方面呢,我可以领你到处转,一直到你冷得撑不住,两腿坏得向我讨饶,求我背你。等到那时候,我可以大大方方地取走钱,一走了之。我是宁愿你现在把钱交给我。那样我们两人可以一起平安下山。你想想看,你的双腿和生命不值八千元吗?”    “假如我给你钱,你能多快领我下山?,汉森耸耸肩,撒谎道:”也许一小时吧。“    戈登开枪打到汉森头顶上方的树枝上,震得雪花散落。    “我愿意再跟你走一小时,到那时如果我们还没下山的话,我就杀死你。假如你现在不走的话,我就在这儿杀你。因为我估计,我距你要带我去的地方,只有一小时路程。”    汉森叹口气,伸手去取来福枪,他觉得自己逼这孩子已经逼迫够了。    戈登虽然吃了食物,喝了热茶,但仍在半僵冻中,而且靠那双不灵活的脚磨磨蹭蹭地跟着跑,很可能已无忍耐力了。    他领戈登下了山坡,来到一道有辙迹的石砌矮墙,那条有辙迹的路像隧道一样,穿过树林。石墙只有膝盖高,但是墙那边的路面却很低。    这对汉森并无问题,他可以越过矮墙,轻松地跳下去。而肌肉寒冷,两脚冻僵的戈登则不那么轻松了;但,也无他途。    “下面会好走一些。”汉森告诉他。“我们走哪一边?”    汉森摇了摇头:“告诉你,没有钱,我只能领你到此地。”    戈登看了看左边,又看了看右边,团团飘落的雪花和树林,把他孤立在一块几平方米的世界里,矮墙和路继续延向看不见的地方,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告诉你,哪个方向是通向文明世界,哪个方向是通向死亡地带。    汉森刷去石墙上的雪花,坐了下来。“你准不准备谈生意?”    戈登眯起了双眼、“我准备宰你,你这贪心的老农夫!我可不让你任我在此地死亡,以便你独吞那笔钱。我现在应该宰掉你,自己冒险!”    “在你开枪之前,记住,如果你选错方向,你就死了。等你认为选错时,要再回头可就晚了。即使你知道正确的方向,你也不能保证,能持续多久。然后,州警来了,你就满意了。你需要的是一辆车,而我就有车。”    戈登全身发抖,一言不发。    “现在我要拿钱,”汉森语气锐利他说,“假如你到头弄得没有脚,或者死亡,钱对你何益?小子,你已经没有牌发了。你是叫牌?还是收牌认输?”    戈登再看看路的左右。    “这么说来,我是该收牌认输了,老农夫,”他慢慢他说,“你们诚实的公民都是一丘之貉,你们愿意用偷来的钱,但没有胆量出去抢。但当你碰上像我这样持枪而枪不管用的人的时候,你的手就伸出来了。”    他解开大衣,扔一包厚厚的褐色纸包给汉森。“你以为万一我给逮到时,我不会告诉警方,我把钱交给了你?”    “没有关系,他们不会相信你,我会说,你必定是在林中遗失,”汉森用手试试钱包,“这儿没有八千元。”但他并不失望,那数目打开始就是太高了。    “是没有,也许只有两千元。那家店的经理想诈保险公司,如此而已。”    “你不会是开玩笑吧?戈登,才两千元?”    那孩子摊开双手,“六千元的大钞,有好大一捆,老头,你看见我的大衣有哪儿鼓出来的没有?我全给你了,除了三四百元,我昨天用来引火。想不想抱怨?”    汉森大笑,“因为它能使你活命,所以那可能是廉价。”说着,把钱包塞进夹克里面。    “小子,你已经胜利了,已经给你自己多买了几个星期或几个月,或者不论多少日子,一直到你再惹麻烦,犯法。只要你付款请我带你出去,那么,把枪拿开,你不需它。”    他看到戈登把枪放进口袋,然后自己转身,跳到下面的路上。    他知道这孩子在打什么主意,他仍留着那把枪,等到明白路的方向时,再阻拦他,要回钱,把汉森留在山上。那孩子骗不了人,但是如果认为汉森可以骗的话,那么,他大错特错。    “决定下来吧!”他不耐烦地大叫。    戈登坐在墙上,两腿慢慢地挪过去,然后踌躇起来。    对一位冻得半僵,双腿麻木无知觉的人来说,这一跳可不容易。当他落地时,准会受伤。他臀部离开墙头,落到陡峭的土堆,滑进雪中,失去重心,双腿在身下弯曲。    当他平伏地面时,发觉汉森的膝盖顶在他的背部。汉森从他的口袋取出手枪,然后拉他站起来,指他上路。    五分钟后,戈登就在汉森的木屋里烤火。    半小时后,四个男人上山去抬斐克的尸首,而戈登裹在毛毯里,乘坐州警警车上医院。汉森驾自己的车跟随在后头。    戈登扭身回头看,他见到汉森,想起他说过,世上没有任何东西是免费的。    他以拇指,指一指汉森的汽车,对州警说,“你们知道,你们必须逮住后面的那老头,他收受赃款,逼我给钱,才肯领我下山。”    “算了吧,小子,”州警说,“我知道钱在汉森那儿,送你到医院后,他和我有得谈哩。”    “他要做什么,分给你一份?”    “你那样说会挨揍的,”州警一脸严肃,“虽然钱是汉森的,不过,他会把钱交出来的。”“他的?”戈登目瞪口呆。,    “是他的,昨夜你枪的店碰巧是他的,你那样做只是还给他钱而已。”    “那么,他必定是个笨蛋。他说假如我不把钱给他的话,他就任我留在那儿,一直到死亡。”    州警笑了,“就我了解汉森的老谋深算,我不怀疑,他会让你相信还有十里路可以跋涉,才肯推你进木屋。那也是为什么这一带玩扑克牌的人,来玩之前,一定要和他限定一个界限。你从不会知道他握的是什么牌。从那部老爷车到汉森的木屋,你们花费多长时间?”“大约一小时。”    “那正是我所推测的。从;日汽车到木屋,有好一段路。汉森带你抄捷径,那使你省却许多路程,使你的双脚稍稍难过几天,而不用痛苦很久。”    戈登记起,当他们很快到木屋时自己如何的诅骂汉森,心中又不免怀疑,为何老家伙不采取容易的方法,索性缴下他的枪,然后拿钱。    在他们后面另一部汽车里的汉森,轻轻地吹着口哨。他的狩猎计划落空了,大牡鹿今年也甭想了。    不过,当那孩子手中仍握着枪,而自己居然能说服他给钱,正像一场龙争虎斗的牌戏一样,他桌面上有一张黑桃A和一张老民没有什么好牌可撑,而对方手中真正握有好牌。    想到这一点,心中很开心,多年来没有这样开心过。    想到店里的经理,口哨突然停住了!八千美金!    那个过高水准生活的人,并没有因为通货膨胀而受影响。多年来,汉森明明知道他在捣鬼,可是会计师到现在还抓不到他贪污的真凭实据。当店铺被抢时,他看出一个混水摸鱼的方法,将保险箱的六千美金,纳入私囊。    假如任何人逮到戈登——汉森除外——那么,对失踪的六千美金,只有经理的话来对付戈登的辩白和别人的猜测。    当他们把孩子送到医院,他和州警就要去逮捕店铺经理。    这回他没有法子窃改账册。    汉森加快了速度,心中后悔失去猎那头大牡鹿的机会。    不过,也许经理所挪藏的钱是他的补偿,他的亲自出马,弥补了不能在壁炉上挂鹿头的遗憾。     最后的安眠
    在玛莎七十四岁生日的前一天,她收到了这个柜子。搬运工人在楼下走廊拆箱,费尽力气一阶一阶地往宽敞、弯曲的楼梯上抬。当他们抬柜子经过卧室门时,刮到了门柄,玛莎看到了,心中突然有一种颤动的感觉。    “把它靠到墙那边去。”她指挥着说,然后心不在焉地支开工人,独自打量这个柜子。很快她有了种神秘感和熟悉感。    当玛莎还是小孩的时候,她经常去看她姑妈。姑妈年龄不大就过世了。每次家庭聚会晚辈们都会谈论些关于姑妈的往事,姑妈三岁时被吉普赛人绑架;姑妈的恋人曾为她自杀;林中的一些野鸟常飞到她家里要面包屑吃。    玛莎清楚地记得她们见最后一面的那个早晨。姑妈怪怪地说:“玛莎,我会把那个有很多抽屉的柜子送给你。其他孩子经常好奇地打开抽屉来看,只有你尊重别人的东西,尊重别人的秘密那个柜干将来是你的。”    玛莎打量了一下柜子,陷入了沉思:自从看见这个柜子迄今大约有三十年了。
    它大约有一尺厚、四尺宽、五尺高。柜顶形状像是一幢欧式的古老房子,呈三面扇形,中间最高。整个柜子是污污的黑色,从龟裂的漆里可以看见金色的薄薄的花纹。柜子有二十四排抽屉,每排又有十五个,左下方是五个空阁平齐的抽屉,每个大小相同。右边有一个小门,上面刻有“闰年”字样。实际上,这个柜子做工粗糙,每个抽屉都用老式的木柄作把手。它正和玛莎记忆中的一模一样——每个抽屉代表一年中的一天,那个小门是闰年的二月二十九用的。    记得姑妈在世时,总是和这柜子打交道,当她打开一个抽屉取出里面的一张纸条时,总会庄重严肃地宣布:“看看我今天的运气怎么样。”    想到这里,玛莎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她知道每个抽屉都有一定次序,但是她不知道是该从元旦还是该从生日开始看抽屉里面的纸条。她曾记得那淡蓝色的纸条上面有细细的娟秀的字,但她从没有读过内容。    “玛莎小姐,你的晚报来了。苏珊娜说。苏珊娜是个半工半读的大学生,她和玛莎一起住,上午扶她坐进轮椅,晚上扶她上床休息。自从那次意外事故,近二十五年来,她雇佣过不少女孩。有些完全是交易,有的则感情不错,毕业后远走他处,多年来还一直给她写信。    “这个柜子看上去的确古怪。”苏珊娜无心他说道。    “它十分古老而且完全是手工做的。”玛莎回答说,语气中有点不高兴。    “哦,我的意思并不是说它不好,”苏珊娜忙解释说,“我的意思是说,这么小的抽屉你能装什么东西呢?我想连一副扑克也装不下,这是一种珠宝箱还是什么?”    “你不该打听这么多,”玛莎语气尖刻,她听到自己的声音里有姑妈的口气,“你应该尊重别人的东西。”
    “对不起,”苏珊娜委屈他说,“我以为抽屉是空的。”    “没什么,可能没什么东西。”玛莎的语气缓和了许多。那天晚上,她躺在床上发抖,黑暗的房间似乎充斥着一种浓浓的神秘色彩,像是雾从纱窗里筛落进来。
    从走廊里透过来的灯光抚在那黑黑的柜子上,若隐若现。    “胡扯,玛莎,”她暗骂自己,“你是个实际的不善幻想的女人。”    她在和一位年纪大却有地位的男人结婚前,是位私立学校的教师,教数学的。
    她对自己聪明的大脑、敏捷的思路颇以为做,怎么会迷信一件家具呢?她为刚才的想法羞愧,视它为愚蠢的迷信,姑妈生前把命运依附于它,是一种轻微性痴呆症。    “真的,玛莎,”第二天早上,她像往常一样提高嗓门哄自己,“经过这么多年后,可能柜子里什么也没有。”虽然如此,但一当苏珊娜把她安顿进轮椅里离开后,她便慢慢地、不自觉地把自己推到柜子前,用手上上下下抚摸那柜子,她逐个抽屉地摸,一连摸了几排,然后猛吸一口气喃喃地说:“让我看看里面有些什么。”    她伸手过去,拉出第一个抽屉,放在大腿上,有些意外地发现,里面确实装有一张小纸条。    她伸手过去,小心翼翼地打开皱折的字条。那是一张蓝色的纸,褪了色,而且纸质有点脆,墨水已褪成铁锈色,看来有些像干了的血色。娟秀的字,写道:从过去来的一则消息。没有标点,没有什么,就那么几个字。    看了几分钟后,玛莎重新叠好纸条轻轻地放回抽屉里。当她放回纸条时,她自言自语他说:“现在你看,玛莎,从过去来的一则消息、这柜子所含的就是那意思。”    那天下午,苏珊娜带来一封信,大大的厚厚的白信封,发信地址是一个律师事务所,封口的日期是二十五年前,收信人是“交给我的侄女玛莎,在她七十四岁生日那天”。信的内容是:亲爱的玛莎,我写这信的时候,与你读这信的时候,会有相当一段时间,而你读信时,我已不在人世。我知道人们背后会笑我,说我举止刁钻古怪;但是我能知道过去与未来,最近我立下遗嘱,把那个有很多抽屉的柜子送给你,在你七十四岁生日的前一天。姑妈卡伦玛莎觉得身上一冷,那么这是“过去来的消息”,而不是柜子本身,是一则来自姑妈的消息。    随后几天,玛莎视柜子为邪恶的东西,拒绝接近它。第四天,她再也忍不住了,她跳过两个抽屉,打开第四个,“一个美丽的孩子,浅黄色的头发”。    这句话她想了很久,她想不出她认识的小孩中有哪一个是浅黄色的头发。这些天她很少看到小孩了。午饭后,她睡了一觉直到苏珊娜把她喊醒。    “玛莎小姐?”她轻轻他说:“以前你常告诉我,如果有小孩想吃甜点心的话,带他们来见你。”    玛莎抬眼看见,一个可爱的小姑娘,长长的浅黄色的头发上戴着一顶小红帽。
    她惊异地想到纸条上的话:一个美丽的孩子,浅黄色的头发。小姑娘走后,她告诉自己,这纯粹是巧合,然而心中还是觉得不安。    每天玛莎都试图不去理会那黑黑的柜子,但是每天都被一种莫名的力量吸引着去打开一个抽屉。有一天,抽屉里的条子是“一位老朋友的祝福”。果然这一天她收到许多年前一位要好同事的来信。又一天抽屉的纸条是“一位年轻的客人”。结果下午有一位过去曾照顾过她的女孩带着六个月大的女儿一块来看她。    心中虽然还有些不情愿,但是玛莎开始相信柜子里的东西了。    夏去秋来,每张字条都像是拼图游戏中的一块图片,预言她的生活。柜子似乎逐渐变大而且越变越黑。虽然她一再告诉自己这个柜子不可能重述其过去预言她的未来。    有一天她打开一个有白瓷手把的抽屉,条子上写道:一桩欺骗和犯罪的回忆。
    她皱着眉读完,当她把纸条放回去时,里面有轻微的响声。她把抽屉再拉出来,仔细看里面,有一枚戒指,镶有一颗小小的蓝宝石。    她把戒指拿了出来试戴了一下,太校她拿着戒指翻来覆去地看,然后暗吃一惊认出了它。她的脸色顿时难看起来,并把那戒指放了回去。心中记起自己曾向姑妈坚决地否认,说自己没有拿她的戒指,实际上,她把戒指藏在衣柜的鞋盒子里。    玛莎迅速地关上抽屉,转动轮椅背对着柜子,浑身发抖,自言自语他说:“我不懂。”说着又转回去面对柜子说:“我不懂,她怎么知道的。”    几天以后,有一张字条这样写道:一次谎言,铸成终身大惜。    玛莎苦思冥想,想找到那可怕的谎言,但是始终没想起来,这时苏珊娜送来了午饭。    “嘿,”苏珊娜说时,眼睛向外瞧,“对面人家在挂国旗,今天是什么日子?”    玛莎猛地记了起来,今天是十一月十一,是休战日。许多年前姑妈的男友来邀她去镇上游行,此时玛莎正好在姑妈家玩,在门口碰到姑妈的男友,不知是心血来潮还是什么,就骗他说:“我的卡伦姑妈不在家,她和一位很帅的叔叔出去游行去了。”    第二天,姑妈的那位男友被发现死在树林里,是落马摔死的。    玛莎撒谎并无恶意只是想开个玩笑而已。当姑妈的那位男友的尸体被发现时,玛莎有点惊慌失措,但当没有人提起这件事时,她慢慢地就把这事给忘了。但是姑妈知道,姑妈早就知道了。    元月十四日的条子这样写道:一件只是方便的婚姻。玛莎知道这天是她的结婚纪念日,虽然二十五年前丈夫出意外之后她就守寡至今。她沉思着,那婚姻的确不是天设地造的一对,不过是一件很方便的婚姻,后来她知道丈夫有了外遇。    在二月十四日这天玛莎拉开有心型手把的抽屉,字条上写道:一份纯怨恨的礼物。不错,她记起来了,但是他是罪有应得。    她记得在丈夫的口袋里发现了一块有绣字而且是香气扑鼻的手帕,手帕上还有地址。她小心地洗好手帕,烫好,用一只心型、漂亮的盒于装了起来,里面还附有一把小型手枪,并且枪里装有子弹。    然后按地址寄了出去、并夹了一张卡片,卡片上模仿丈夫的笔迹写道:一切完了,我们被发现了。    以后的几个星期里、每当晚饭后他们默默地相对坐着的时候,她总是以欣赏的眼光看她的丈夫。他停止加班,然后夜复一夜地看一本书,脸总是板板的没有表情像带着面具一样,而玛莎则一针一针地绣花边。    三月里一个令人难受的晴天,条子上写道:一杯咖啡。看到这个条子,玛莎呼吸加快了,记得在她告诉丈夫有关二月十四日礼物的事后,她丈夫冷酷地宣布他要和她终止婚姻关系。她说这件事起初的目的是想警告他一下,不想事情到了这种地步。“你说的不是真的。”玛莎抗议。    “是真的,我会收拾几件东西搬到旅馆去住,”他说,“明天就去祝”第二天玛莎偷偷地溜进厨房,在厨师为她丈夫准备的保温瓶里放进许多安眠药。他的汽车在离家六里处出了事,玛莎接到消息时人还在楼上,因此没有人怀疑她。她原先是希望警察来抓她,但是相反,没有抓她,是她自己从楼上跌下来的。    在医院里住了几个月后,她出院了,但半身不遂,宽敞的房子,只有她一个人。她的经济条件不错,够她留下厨师和雇佣一位女大学生来照顾她。她看了许多书,单独玩一些游戏,并且继续做针线。    然而自从那个诡秘的柜子送来以后,她的整个心思都被它占据了。理论上她知道命运是不可能预先告知的。她常对着柜子说:“这纯粹是巧合。”然而,每天早晨醒来她总决心不打开抽屉,但最终无法抗拒那股神奇的力量。    一个三月的寒冷天她打开纸条读:“算账的日子。”玛莎坐在那儿凝视着一排排的抽屉,心烦意乱。只有几个抽屉没有打开。这时苏珊娜打断了她的思绪,“玛莎小姐,有你的信。”    又是一封律师事务所的信。她疲惫地打开,发现里面又有一封封了口的信。里面是这样说的:亲爱的玛莎:现在你总该知道,我早就知道许多事情。有些事我早就该说,但是想到你是个孩子,我就说不出口。    虽然如此,但现在我觉得应该伸张正义,我必须通知警察局。因此我写了一封信存在律师事务所,那封信将在你七十五岁生日那天投递,寄给警察局。我希望这一年当作你一生的回顾,愿上帝能原谅你的灵魂。    卡伦    附注:万一她死亡的话,此封信烧毁。    玛莎吓呆了,往事一幕一幕在脑海中放映,恐怖的记忆不停地刺激着她那脆弱的神经。玛莎寝食难安。她觉得整个脑子都乱哄哄的,卡伦的信里会写些什么?警察会相信卡伦的话吗?警方会起诉这么大年纪的人吗?她考虑着该如何处置那个讨厌的柜子,可以卖掉,可以烧毁。真希望哪天早晨睁开眼睛,它不在那儿。她在黑暗中对柜子说:“真希望你会消失。”    第二天早上,苏珊娜在帮玛莎穿衣服时对她说:“玛莎小姐,你今天的气色不好,你好像一夜没睡。”    “我很好。”玛莎说着,挺着胸看苏珊娜整理床铺,擦书架上的灰尘。苏珊娜走后,玛莎面对柜于,现在只剩下两个抽屉没有打开。“我决不会打开其中任何一个。”她发誓说。    九点过去,她把早报读了一遍又一遍。十点钟她读完书,到了十一点她投降了,她走上前打开倒数第二个抽屉,条子上写道:准备的日子。    玛莎皱了一下眉,然后苏珊娜过来帮她洗头。当苏珊娜换床单时她修自己的指甲,虽然指甲并不长,然后她还要苏珊娜换掉轮椅上的坐垫。    那天晚上,当她躺在床上时,她心中想还有什么要准备呢?她聆听着老爷钟的哺咯声,它敲了十下,十一下,然后是十一点十五分。到了十一点半时,她按了按床边的铃,苏珊娜匆忙跑了进来。    “怎么了?”她担心地问。    “我要穿衣服坐进椅子里,”玛莎说,语气很坚决。“我要穿蓝色的礼服。”    苏珊娜帮她穿上,扶她坐进椅子里,然后俯身在玛莎面前,关切地问:“玛莎小姐,你没有事吧?我意思是你似乎很烦躁,半夜这样起来打扮,有些……你一切都好吧!”“我很好,苏珊娜。”玛莎说,“你回房休息吧。”    “好,不过,把你这样留下我有点不放心。”她没有信心地把话停住,然后俯身在玛莎的脸颊上吻了一下。苏珊娜以前从来没有这样吻过玛莎。    玛莎哀抚着苏珊娜吻她的地方,聆听苏珊娜在走廊走路的声音和熄灯声音。然后缓缓地把轮椅推到柜子前。当她把手伸向最后一个抽屉时,老爷钟发出了沉闷的响声午夜十二点。    她对着柜子说:“我来了。”    她打开抽屉,里面放的不只是纸条,还有一小包东西,那是一条美丽的绣有字的手帕,里面裹有一把女人用的小手枪。她打开手帕,那是她好久以前见过的手帕。啊!以前她怎么没有注意到那上面的字正是卡伦,以前她怎么没有看到呢?    她想到当年自己写的卡片,但她没有看到。这个神秘的柜子对任何人都没有意义。原来那个辈分比自己高,年纪却差不多大的卡伦姑妈,竟是当年丈夫的情妇。    她取出纸条抓在手中,“我想她有最后的话要说。”她冷静地说,并且读最后的条子。    打开条子,轻轻拿在左手上,右手把手枪放在乳房下扣动扳机,字条飞落到地上。    放在第三百六十五个抽屉里的条子说:最后的安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