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冰:马招德卖官链(《财经》 200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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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招德卖官链

订阅《新世纪》  |  注册财新网 2003年6月27日,已经销声匿迹多时的原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马招德重新出现在了公众面前王晓冰

 

  三任工商局长前赴后继

  在金字塔顶端坐享其成的是权力最大的“批发商”,倒买倒卖拼命牟利的是层次不等的各色“中间商”和“掮客”,而最终为这一长长的链条买单的,则是海南的工商业者

  在人们面对各种形式的腐败似乎变得麻木的时候,发生在海南的一宗买官卖官案再度震动了公众的神经。横向比较的话,在这桩丑闻中,单个犯罪嫌疑人被确定的行贿受贿金额并不大,最多的不过90多万元,有的甚至不足10万元。然而此案的牵涉面之广却超出人们的想像,从省工商局长到副局长,再到县工商局局长甚至工商所所长。

  2003年6月27日,已经销声匿迹多时的原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马招德重新出现在了公众面前,不过,与往日坐在主席台上的意气风发不同,这一次马招德是站在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一向风度翩翩的马招德看上去消瘦而苍老。

  一个多月后的8月12日,还是在同一个地方,马招德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人民币10万元。法庭确认马收受原屯昌县工商局局长吴岩等18人的贿赂共计人民币81.6万元,美元1万元,港币2万元。

  实际上,早在2002年9月23日,马已因涉嫌受贿被“双规”。接替马招德主持工作的是时任海南省工商局副局长的郑先育。然而席不暇暖,郑很快也琅铛入狱。2003年8月2日,检察院以郑先育先后14次收受屯昌县工商局局长吴岩和原万宁市工商局局长叶东雄贿赂款9.2万元对其提请公诉。

  其时,最先被捕的叶东雄已于2003年7月22日在海南中院被提起公诉,而吴岩则仍在看守所中等待开庭。

  然而,这四起案件并不是海南省工商局事件的全部。一个不为公众所知的事实是,马的前任富荣武已于1999年携家逃往海外。虽然富案尚未进入司法程序,但在工商系统的议论中,富涉嫌巨额贪污。

  传说中富荣武逃跑的过程颇具戏剧性。富曾委托中间人转给前妻200万元,不料中途被现任妻子截下。中间人后来因害怕富追查出来危及其生命,就来到检察院寻求保护。富得知后立刻潜逃。

  从富荣武到马招德、郑先育,以及叶东雄、吴岩,前后三任省工商局长和两位县工商局长相继落马。这还没有将卷入案件的20多名涉嫌行贿者计算在内,这些人中的绝大部分也都在海南省各级工机构局担任领导职务。

  这一长串名单,不但揭开了海南省有史以来最大一桩丑闻,也组合成一个21世纪买官卖官的典型案例。从整个案件发生和暴露的整个过程中,人们可以清晰地看见金钱与欲望怎样将这些分散的个体组合成一个高效的销售网,不过,这里买卖的却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权力。在这个秘密的市场中,权力的大小决定着每个人的角色和收益,不同的官位也有着不同的市价行情。坐在金字塔顶端坐享其成的是权力最大的“批发商”,倒买倒卖拼命牟利的是层次不等的各色“中间商”和“掮客”,而最终为这一长长的链条买单的,则是海南的工商业者。

  定安小试牛刀

  任定安县委书记期间,马招德尝到了卖官的甜头

  在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这起丑闻中,第一个被公开审理的是省工商局长马招德,目前正在三亚监狱服刑。多方联系试图采访到这位惊人丑闻的主角,但监狱管理局的有关人士最终告知记者:“他不愿意见记者。”

  根据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马招德在担任海南省定安县委书记和海南省工商局长期间,先后收受属下和辖区企业的贿赂共计92万元左右。

  马最后被判处11年徒刑,已属从轻发落。海口市中院研究室主任郑兰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轻发落的主要原因是马招德并无明显的索贿情节,另外也考虑到他是侨属(其父是马来西亚华侨,被誉为“中国第一个橡胶无性系品种引种人”)。

  马招德1947年出生,1954年随母亲和弟弟一起回国,1968年从广东热带作物学校毕业后,历任立才农场场长、三亚市副市长、定安县委书记、省工商局局长。在2002年被捕之前,马的仕途即使说不上飞黄腾达,也是顺风顺水。在省局,马平时给人的印象是颇为随和。

  马招德在定安当县委书记时已深谙“为官之道”。上任之初不仅不带一兵一卒,也不带家属,平时穿着旧中山装、脚蹬布鞋、抽1.5元一包的宝岛香烟。其简朴清正的作风,一度赢得全县人民的赞许和信任,被誉为“当代焦裕禄”。

  然而,法庭的证据显示这不过是一种假象。在定安的两年间,马招德先后收受海南侨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王荣基等人的贿赂共计33.7万元,港币1万元。

  1998年,王荣基在马的帮助下拿到了定安县定城镇回龙路的工程,为表示感谢,王送了马招德4万元。不久,王又顺利拿到了定安县计划生育局的宿舍楼工程。此后海南华星房地产开发公司、海南江南开发公司也先后加入了送钱的行列。

  关于马招德的个人问题以及他的种种作为,在定安的民间有着许许多多的说法。据说,有一位老板为了拿到一个新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的投资权,用麻袋装着钱跟在马招德的屁股后面去豪赌,马招德只管赢钱,输的钱全部由那位老板出。最终这位老板赢得了这个大项目的投资权,而且还在马招德的特殊“照顾”下,从银行贷了一笔巨款用于项目建设。

  定安期间,也让马招德尝到了卖官的甜头。

  1999年10月底,定安县公安局交警中队原队长为解决其子陈星的工作问题,托人送了1万元给马招德,不久,陈星顺利调入公安局。1998年8月,在收受了许振侠5000元贿赂后,原来还是一名普通干警的许振侠一跃升为定安县公安局副局长。在此之前,定安县卫生局局长黄宝奎、定安县教育局局长王世广等为了争取留任或重用,也都曾给马送过1000元至6000元不等。不过,与担任省工商局长之后相比,这些只是小试牛刀。

  官位批发

  由于有求必应,给足钱就办事,马招德在海南甚至颇有口碑。“至少,他有价码,讲规矩,比吃人不吐骨头的戚火贵强多了。”

  1999年10月,马招德从定安调任海南省工商局局长,在52岁时终于当上了厅级干部,也因此成为了海南最大的官位批发商。

  这一阶段,成为马招德个人财富增长最快的时期。从2000年至2002年,马收受贿赂47.9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和1万港币。仅在工商系统,就有八个县市工商局长为求提拔向“局长大人”行贿,而海南全省也不过18个市县。

   1998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始在全国推行垂直管理的改革,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系统的人、财、物、事进行集中统一管理。改革原本是为了克服过去接受同级地市机关领导时,容易在执法中受地方保护主义干扰的问题,但客观上加大了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权力。已有过卖官经验的马招德看到了其中的机会。

  6月27日,在公诉人陈述完案情之后,马招德曾辩称,收钱都是出于私交。司法机关的调查也显示,绝大部分行贿情节都很相似,大多发生在元旦、春节或马招德的生日,不是在家里、就是在宴请的酒楼或是汽车里。马一般来者不拒,一一笑纳。不过事实上,无论在定安还是在省工商局,由于马在体系中至高无上的地位,人人都明了马的价值。他根本无需索贿。

  但是官场生意自有讲究。上任不久,马招德就放出风要把县市局由科级变成副处。一时间,工商系统人心大动。下手最早的是屯昌县工商局局长吴岩。

  2000年元旦,马招德一家正在三亚明日酒店吃饭。酒足饭饱刚放下筷子,吴岩及时赶到,当即掏钱付账。一行人按地方坐定之后吴岩便递过一个装了1万元的信封,称“要过年了,一点心意”。一个月,吴岩携全家来给马招德拜年,又封上了一个2万元的大信封。等到2001年春节前,吴和哥哥吴巍一起来到了三亚马的父母家。这次,吴岩明确提出了要求:“我在屯昌工作久了,请局长考虑能否换个位置。”吴岩带上了用报纸包的6万元。

  不过,换个位置并不容易。虽然吴已经费尽心力,但是直到2001年底仍没有听到动静。其间,吴还曾送过1万元提醒马招德。到了年底,正好马带队到屯昌检查工商体制改革情况。已经心急如焚的吴岩再次加大了筹码——下午两点多,吴拎着一只黑塑料袋进了马入住的明艳宾馆,里面是用报纸装着的10万元。

  吴岩后来交代说,第一次送1万,是试探,以后就心里有底了。如此前后六次一共送了21万元之后,吴岩终于如愿以偿。2002年3月21日,马招德主持召开了海南省工商局党组会议,决定任命吴为海口市工商局振东分局副局长。虽然是平级调动,但振东分局一年的收入比屯昌富得多。马招德还为吴留下了后话:“吴是有荣誉的干部(“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以后要继续培养。”

  据省纪检委的工作人员夏炎介绍,马招德受贿最初是由原万宁市工商局局长叶东雄供出(详见辅文《揭开万宁黑幕》)。庭审纪录显示,叶东雄前后五次送了马招德15.5万元,于2002年6月11日被任命为海口市保税区工商局负责人。

  此外,已经证实的受贿纪录还包括:

  2000年年底和2002年春节前后,收受原白沙县工商局局长符建明人民币2万元、美元1万元,符于2000年年底被任命为省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助理调研员(副处级);

  2001年至2002年3月,先后收受原琼海市工商局局长林明松人民币5万元,港币1万元,林于2002年3月21日被任命为省工商局经检总队副总队长。琼海市工商局副局长黄海生、黎招礼甚至证实,琼海市工商局经讨论决定由林明松向马招德行贿;

  2000春节前到2002年中秋节,三次收受原昌江县工商局局长吴剑雄行贿人民币2.3万元,吴于2001年11月20日被任命为洋浦工商局副局长(副处级),后又于2002年3月21日调任儋州市工商局局长;

  2002年春节前,收受原临高县工商局局长符发景贿赂人民币两万元,春节后,符被任命为洋浦工商局副局长(副处级);

  2001年春节至2002年春节,两次收受琼山市工商局局长赵世伟贿赂人民币6000元;

  2002年春节前,原澄迈县工商局局长王仕民通过马招德的司机陈斌将2000元送给马招德。

  由于有求必应,给足钱就办事,马招德在海南甚至颇有口碑。“至少,他有价码,讲规矩,比吃人不吐骨头的戚火贵强多了。”戚火贵为海南省东方市原市委书记兼人大常委会主任,因受贿近200万元及超过千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于2001年被判处死刑。

  在海南,这是一种普遍的看法。但是一言定升迁的“马局”也终有树倒猢狲散的时候。2002年7月5日,叶东雄一案东窗事发,海南省纪委决定组成“705”专案组,深入调查。在此前后,马招德先后将5万元和12万元退还叶东雄和吴岩,已于事无补。叶在贪污受贿问题暴露之后不久就供出了马招德的名字。

  辣手吴岩

  “我为上级抓兔子,你们得为我赶兔子”

  因调查工作尚未完全结束,吴岩一案目前还没有公开审理。但由于送钱最多,吴岩在马招德供出的行贿者名单中高居榜首。对此,吴岩任职10余年的屯昌县工商局的职工们并不感到意外,吴的一位老同事说,“已经公布的这些钱对于吴岩根本不算什么,他贪污受贿的数字至少在200万以上。”吴岩被捕的消息传出后,“工商局的职工和个体户们都说要买上几百块钱的鞭炮,就在工商局门口放。”

  据了解,吴岩1998年翻修重建了老屋,2001年他弟弟又在县城水泵厂的旁边盖了一幢五层的楼房,另外,吴在海口也有一处住房,知情人士透露说:“就在省总工会的后面。”

  在屯昌,吴岩的跑官术远近闻名。吴是琼海长坡镇人,上世纪80年代初顶替父亲的工作在屯昌县工商局里当了一名征收员,1985年提干当上了屯勤工商所的副所长。

  在很多老职工的印象中,吴岩年轻时工作积极卖力,但个人素质不高。已经退休的原工商局副局长高剑波回忆说,当年吴岩当所长时就因野蛮执法与驻扎当地的士兵发生纠纷,还打伤了人,一度逃跑。

  然而,凭着“一个晚上跑七个领导”的本事,吴岩还是在1990年8月当上了县工商局的副局长(那时工商系统还接受同级机关的领导)。1994年又被正式扶正。

  跑官必须有强大的经济后盾。屯昌是位于海口市以西一个人口约为50多万的穷僻小县,一年工商收入不过五六百万元,在全省的工商系统中排名比较靠后。这也是吴后来不惜血本“想挪个位置”的原因。但即使在这样一个小地方,吴岩仍然“生财有道”。原来按照规定,10%的已收款留给镇工商所掌握,吴一当上局长,就把这笔钱收回局里。

  财务统一管理还算师出有名,吴的其他举措就让职工们想不通了。工商制服按道理都是国家统一发放,吴上任后搞了个国家个人各负担一半。两套制服一套长袖一套短袖每人扣了450元工资,当时职工一个月的收入也不过五六百元。“什么衣服要900元呢?”原屯昌县工商局工会主席黎修鑫反问。

  1998年吴岩盖房子,基建材料统统不给钱,让企业记了账抵工商管理费。大搞基建也是吴岩捞钱的一个法宝。在吴岩任期中,屯昌县工商局先后贷款新建了两个市场,扩建了三个市场。1994年还兴建工商大楼,造价好几百万。1998年工商系统按总局精神实行管办分离,要把企业登记、公平交易等行政管理职能与培育兴建市场的职能分开,吴岩又借工商局卖市场之机当上了老板。知情人士透露说,这些市场卖的时候全是打白条,收入根本没有入账,其中水口市场和海信市场“都是吴自己拿走了”。吴的老婆内退后现在就在水口市场当会计。屯昌人都戏称县工商局是“吴家企业”。

  1998年工会主席黎修鑫曾经在“三讲”学习会上给吴岩公开提意见,“工商局是行政机关,不能办成企业。同在一片蓝天下,不能变成阳光照不到的角落。”两年后,黎与支持他的高剑波双双被强行内退。

  不过,吴岩最大的收入来源还是卖官。屯昌县14个乡镇工商所,吴任命了60多个正副所长,批准招聘了300多名临时工。这些人大多是在1996、1997年两年招进来的。

  屯昌县工商局副局长高剑波当年也是党组成员,但是在高印象中,进人问题吴岩从来不与党组讨论,往往是交代了人事股的人带着工商所的新所长交接完之后,才给其他人打声招呼。

  1995年,县里给工商局的编制是100多人,到2001年体改前夕已经变成了600多人。据说即使是进来当个临时工,也得花上3000、6000甚至1万元不等。工商所所长的价码就更高了。吴在家中设有功德箱,供工商所长们每月进贡,三个月不进贡就有被拿掉的危险。

  在这种情况下,工商所长们一上任则继续寻找机会自是题中应有之义。熟悉内情的人介绍说,捞钱的途径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提高个体工商户的管理费,不交就天天过来找茬。一般人惹不起,也不懂法律规定,只要不过于离谱,大多会认。再下来就是挪用公款。“几乎每任所长交接时都有这个问题,不追究就完了。”

  虽然买一个所长要好几万,以后还要月月进贡,但这并不影响买官者的积极性。“有的是人想当。要看时间长短,时间长就好,时间短就比较亏。本都没拿回来的情况也是有的。”

  对于自己扮演的角色和任务,吴很有自知之明。在局机关每年召开的工商所长会议上,吴曾多次强调:“我为上级抓兔子,你们得为我赶兔子。”

  “二道贩子”叶东雄

  “叶认钱不认人,亲戚也要给钱才能进。”

  同是县级工商局的局长,叶东雄的名气比吴岩要大得多。这很大程度上还是由于在海南工商系统的整桩丑闻中,叶东雄是第一个掉下来的烂苹果。马招德以及后来的吴岩、郑先育及其他四个县工商局长均由此案牵扯而出。

  从海口出发到万宁,大约需要两个小时左右的车程。万宁工商局一年的收入在最高时曾有1000多万元,近年来有所缩减,但仍有800多万元,在海南工商系统属于相当富裕的地方。

  叶东雄在万宁当过10余年镇领导,八年工商局长,从始至终,叶东雄对自己发迹的这片土地都留恋不已。还是第一次给马招德送钱时,叶东雄就表示了自己“不换地,只想解决副处待遇”的愿望。到2001年后因为告他的人实在太多,马招德劝他还是避一避去三亚,叶东雄又狠狠心送了5万元,这才一步到位调到了海口市保税区工商局任负责人,升成了副处。

  只有50万人口的万宁市,按编制市局干部职工应在300人以下,在叶东雄任下却膨胀到929人。经叶之手进来的人多达200人以上。万宁县工商系统的职工膨胀到办公室坐不下、要搞三班倒、每个人只能发半个月工资的程度。

  如此大面积的机构膨胀下面正是叶东雄行贿受贿的聚宝盆。在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起草的起诉书中,有关叶东雄受贿的说明长达五页、31条,共计人民币22.75万元。此外,叶东雄还以虚开发票等形式贪污公款47.86万元。万宁市下属的23个工商所没有给叶东雄送过钱的几乎凤毛麟角,每次行贿金额多则两三万,少则五千八千。

  不过,在万宁工商局的职工看来,实际的价码远比调查出的数字要高。有知情人士透露,在万宁,一般来说,要作为正式工人进到工商局大概一人要掏2万左右,当所长要3万~5万元,如果是收入高一点的工商所,数字就更高。据说有一位所长在调查中曾经向工作组承认调任万城时给叶送了8万元。

  万城是整个万宁县“最肥”的一个工商所,1997年12月的工商费、市场费计划任务完成统计表显示,万城以129.2万元在23个工商所排名第二,仅次于城北工商所的130万元。而城北工商所实际上是在1997年才从万城工商所中分出去的。

  叶东雄深知设租之道。叶在万宁期间,善于创造发明新职位。方圆三四平方公里的万城镇,人口仅4万人,原有两个工商所,叶上任后又增设两个;市局原有内设机构经济检查股,叶又设立经济检查队;还开全国先河,在乡镇工商所设正副指导员。

  工商系统原来没有管理车辆的职能,但是在万宁工商局却设有车管所,1997年一年的工商费和市场费合计68.2万元。

  叶也深知如何创造需求。原万城县工商所所长陈才伟因为没有给叶进贡,先是被调到一年工商收入只有20多万元的东沃工商所当副所长,后又被安排成副指导员,管思想政治工作,最后干脆撤销了职务。在前车之鉴下,想当所长的职工和力图保住所长职务的干部纷纷踏进了叶家的大门。

  万宁市工商局在万宁被人称为“叶家军”。叶的儿子叶强、儿媳符小燕、女婿黄军轩、妹妹叶东兰、弟弟叶东桂都在叶的庇护下先后进入工商局。叶强直至今天仍然担任兴隆工商所副所长。加上侄子、侄女、堂弟和其他远房亲戚,通过叶的关系进入工商局的亲属达21人。其中甚至还有两名十五六岁的少年。

  不过,据一位已经退休的万宁市工商局干部透露,“叶认钱不认人,亲戚也要给钱才能进。”只有在对待自己的情人的时候,叶东雄才会放松自己的金钱原则。

  出生于1975年的林春凤原来是万宁市万都大酒店的迎宾小姐,从1998年开始在城北工商所领取工资。但是城北工商所所长梁进雄在2001年到任之后的两年多,却从未看见林来公司上班。代替林春凤来领取工资的是叶东雄的司机刘德民。后来听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要下岗分流,叶又设法将林春凤进入工商局的时间改为1993年9月,如果以此推论,林在16岁就已进入工商局。

  大贪之下必有小蠹,在叶东雄治下,早在1997年,就不断有人反映万宁比较乱。1999年,万宁市财政局查出万宁工商局违反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截留坐支收费和罚没收入156.6万元,责成其自查自纠。2001年11月5日财政局又发文责成万宁工商局个体股等九个单位归还截留的预算外资金。

  2001年10月开始的省工商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为了矛盾爆发的导火索。在这次以人员分流、规范工商系统公务员体制为主的改革中,已严重超编,人数位列全国县级工商所之冠的万宁是整治的重灾区,大批老职工被迫下岗,由此开始了告发检举叶东雄的漫漫险路(详见辅文《揭开万宁黑幕》)。

  “我不怕你们告,你们越告我认识的官越大越多,官场越牢固。”叶曾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公然表示。叶的确有底气这么说。知情人士透露说,还在1998年,省纪检委收到的上告叶东雄的检举材料就已有一尺多高,但其后叶仍稳如泰山,甚至还悄然升迁。不过,叶最终没能逃脱。

  掮客黄小雄

  万宁工商局档案员所打的一张白条:“兹领到王亚新交来人民币两万元整,办理王铭洪工作单位手续。如不成如数退还。”

  几乎与叶东雄停职同时,万宁工商局档案员黄小雄也被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依法逮捕。2002年10月,万宁市人民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黄小雄有期徒刑10年,没收诈骗所得17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这是一起几乎没有引起媒体关注的案件,但实际上却是海南省工商系统丑闻的重要一环。在万宁,人们将黄小雄称为万宁工商局长的掮客,通俗一点说就是“经纪人”。

  万宁县法院的判决书称,被告人黄小雄自1997年起利用自己管理万宁市工商局档案工作之便,向外宣扬自己与工商局长的关系密切,以能办理他人进入工商局工作为由,先后多次骗取多人人民币23.65万元。

  表面上看,叶东雄似乎只是黄小雄招摇撞骗的一个幌子。但是万宁的很多工商职工却不相信两人的关系这么简单。在万宁,人所共知的一个事实是黄的后台就是叶东雄。

  黄小雄出生于1965年,中专文化程度。原东沃工商所副所长陈才伟质疑说:“黄小雄连党员都不是,凭什么在人事档案这样一个要害部门长期工作?”黄小雄还经常出入叶东雄家,在叶家非常随便,也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黄小雄还多次向行贿者拿出招工表,这也是万宁工商职工认为叶东雄不可能不知情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每张招工表都必须要由叶亲笔签名和盖章,很难做假。

  在万宁,很多人都知道黄好赌。万宁有一阵流行牌机(一种赌博工具),黄经常被人看见整晚都在打。也许正是因此,收了钱没有办成事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从1998年开始就一直有人向县工商局和县纪检委举报黄小雄。2001年又有一些工商局职工给万宁县检察院和公安局送去了黄的犯罪证据——在收取“办事费”时有黄小雄署名的一些承诺条。其中一张白条这样写道:

  “兹领到王亚新交来人民币两万元整,办理王铭洪工作单位手续。如不成如数退还。”

  一些职工说,黄小雄的劣迹1997年就已暴露,但几年来,叶东雄既不组织工商局人员调查处理,也从未向纪检部门、检察院、公安局反映情况,将其绳之以法。还继续让黄留在人事股管理档案。“这不是叶东雄唆使是什么,叶东雄到底从中得到多少好处?”

  即使在这样的铁证底下,黄小雄依然逍遥法外半年多。直至2002年下半年叶被停职前才正式批捕。

  谁来买单

  在屯昌,一个工商局临时工的月工资不过300元,低者甚至只有240元。为什么要花数千元乃至上万元买这样一个工作机会?

  从省局局长马招德到县工商局局长叶东雄、吴岩,再到众多牵涉在内的再下一级工商所所长、普通职工,海南省工商系统成就了一张高效的权力销售网。

  一个官位到底价值几何?在这个案例中,叶东雄和吴岩为了保住一个县工商局局长的帽子甚至进一步升到副处级,先后付出了15万元~20万元的代价。而一个镇工商所的所长要保住自己的位置就便宜多了,在海南万宁的行情是3万元左右,不过如果要到一个收入丰厚的工商所,价码则要涨至5万至8万元。如此一来,仅靠卖官已不能保证叶东雄和吴岩这些中间商的盈余。于是,更多的获利手段被创造出来。

  克扣职工工资是创利途径之一。在万宁和屯昌都曾发生克扣职工20%工资的情况。而且两地均欠缴职工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总额达五六百万元。屯昌县工商局副局长高剑波认为,这只是在一些效益不好的企业中才会出现的现象,即使在屯昌这样比较穷的县,工商局一年的收入也有500万元左右,支付职工工资并缴纳保险应该绰绰有余。

  在克扣职工工资之时,却大举招工,其中更有玄机。这是万宁和屯昌都不约而同地超编数百人的根源。而从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下文专门进行以分流为主的体制改革,也可以看到机构膨胀在全国工商系统的普遍程度。花一两万元买一个工商职工甚至临时工帽子者不乏其人,初看起来,这样做非常划不来——据记者了解,在屯昌,一个工商局临时工的月工资不过300元,低者甚至只有240元。为什么要花那么多钱买这样一个收入微薄的工作机会?更合理的回答是,权力被层层贩卖,每一层都要向上一层支付租金,并创造自己所在这一层的利润,到了底层,亦不可能例外。高层巨贪的汪洋恣肆,说到底,终究来自于底层涓涓细流的汇集。

  这个系统的全部成本及利润来自于谁?

  一般来说,工商系统的收费有三大块,一块是企业办理工商执照的各种登记费用,包括商标登记,是一次缴清;一块是在日常维护市场秩序时发生的罚没费用;还有一块就是对以自然人登记注册的个体户按月征收工商管理费。到了县乡一级的工商所,主要的收入来源就是向个体户征收工商管理费。于是行贿而来的工商所所长为了捞回成本,经常一上任就提高收费标准。下面的人因并不懂法,不知道合理的费率,无法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

  在万宁,经营者骂工商局是收费局。在一封举报信中这样写道:

  “万宁工商局长期忽视市场监管,以收代管、以收代罚、收费不按国家规定费率,有限责任公司也收费,未经营先收费。1996年借万城第二市场,贪污经营者电脑服务费12万元。经营者多次到工商局闹事。去年‘三个代表’学教活动民意测评,万宁市工商局被社会各界打差票不合格倒数第一。”

  这就是为买官卖官买单的人们的控诉。■

  新华社记者金敏对此文亦有贡献 http://archive.caing.com/chargeFullNews.jsp?id=100089183&time=2003-09-20&cl=110   

揭开万宁黑幕

订阅《新世纪》  |  注册财新网 三年后的今天,叶东雄及受贿的海南省工商局局长马招德虽然已经被绳之以法,然而对于陈才伟们来说事情并没有结束王晓冰

 

  2000年的一天,海南省万宁县东沃工商所副所长陈才伟一行四人来到万宁县纪检委,举报原万宁市工商局局长叶东雄贪污贿赂的问题,从此开始了长达三年的举报险路。

  ——20多名曾涉嫌行贿者至今仍在其位,而陈才伟与后来陆续加入举报行列的其他48名工商职工却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下岗九个多月。

  “从心里说,我们并不是非要告倒某个人,我们只想有碗饭吃。”参加举报的原万宁市工商局职工陈俊标表示。

  举报材料都到了叶东雄手里

  海南省工商系统的腐败链条首先是从万宁县工商局局长叶东雄手中断裂的,断裂的起因是2001年10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超编人员和财产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89号文)。

  文件称,根据国务院关于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本着“先清理、后上划”的原则,对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超编人员和财产进行清理,彻底实行市场办管脱钩,积极稳妥地在全系统实行公务员制度。文件对于清理的内容和方法也作出了具体的规定,简单地说,就是要将“四假”(假干部、假文凭、假招工、假工龄)人员彻底清理出去。

  文件下发之后,工商系统职工一时人心惶惶。因为总共有929名职工的万宁市工商局被认为是全国“最大”的县级工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王众孚曾经在大会上公开点名批评。而根据89号文附件中的规定,万宁市工商局的核定编制为218人。89号文下发后不久,万宁很快组建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正是叶东雄。

  2001年12月11日,万宁市工商局第一次张榜公布了在职人员清理情况,列出了115名“四假”人员,按规定要取消这些人参加公务员招考的资格。一些在工商系统工作了几十年的老职工认为,真实的数字应在200人以上,还有一些“假文凭”、“假工龄”、“假干部”没有被清理出来。

  比如说叶东雄的儿子叶强假造省人劳厅有关计划内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文件,以“国家干部”身份分配进工商局;叶的儿媳符小燕等人伪造工龄,其中假冒1993年进来的有66人,假冒1994年进来的有43人,假冒1995年进来的有19人。叶东雄的21名亲属及其他关系密切的“四假”人员均不在张榜公布的115名中。

  看到这种情况,以原东沃工商所副所长陈才伟为代表的一些老职工找工作组提意见,但是没有人接待他们。“都说做不了主。”一个星期后,工商局又公布了清理人员的第二榜,这一次清理人员从115名又变成了47名。到第三榜时,应清理人员已只剩下39名。

  陈才伟们选择了上访。早在2000年10月,陈才伟就曾向万宁市纪检委举报了叶东雄贪污腐败的罪行,但没有得到回音。到2001年一二月间,陈才伟等40多名万宁市工商局职工又将亲笔签名按手印的材料交到了海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和海南省工商局。然而除了省人大副主任林明玉作了批示以外,这些举报信仍然石沉大海。

  不久,全部举报材料都到了叶东雄的手里。叶的老婆对陈才伟说:“你告,我们什么材料都知道。”“你们告,将来考200分(满分)都不要。”叶东雄则更加嚣张:“你们在海南省告我10年都没用。”

  “省里没指望了”

   “这时我们知道,省里是没指望了。”陈才伟回忆说。但是叶的威胁却提醒了他。2002年4月的一天,连陈才伟在内10名党员聚在了万宁市一个茶室的包间里,一起商量搞了一份汇报材料,一式五份,寄到了北京。

  随后,新华社记者也闻讯来到万宁采写了内参。6月中旬,中央领导人在内参上作了批示。眼看形势日趋紧张,海南省工商局局长马招德2002年6月10日召开党组会,宣布将叶东雄调任海口保税区工商局任负责人。当时有人提出异议,但马招德表示:“经查,叶没什么问题。”

  6月23日,新的调查工作组一行50人再次来到了万宁,调查组组长是现在担任海南省工商局局长的李植明,当时还在海南省纪检委任职。

  在工作组到来之前,与叶东雄来往密切的万宁市工商局人事股档案员黄小雄已被公安局紧急抓捕。马招德虽感情况紧急,退还了叶东雄5万元,但已无力回天。工作组下来之后,对叶东雄的调查很快有了结论。2002年7月2日,调查组宣布叶东雄停职检查,7月5日,叶东雄被正式批捕。

  然而此时陈才伟已于2002年5月参加了公务员考试,一个月后公布的录取名单中果然找不到他的名字。陈才伟与他的妻子双双落榜,与陈一样命运的还有参加举报的40多名参加工作多年的老工商。令他们想不通的是,一些明明是应该清理出去的“四假人员”都摇身一变成了正式的国家公务员,而他们这些通过正当手续在工商部门工作多年的老职工反而要面对下岗的命运。

  陈才伟们多次找到工作组,要求解决清理“四假人员”的问题,重新招考公务员,但工作组负责人表示“无能为力”。

  在马招德案已审竣之后的2003年9月,一位省局的职工告诉来访的,马招德一案涉及的很多官员至今仍然没有受到任何党纪或法律处理,仍然一如往常在各种大小会上大谈廉政。据说,上面有精神要求不要再追究下去。

  第二天,在海南工商大厦的14层找到了正在开民主生活会议的现任海南省工商局局长李植明。李坦承,省里已经找他谈过话,要“保持班子团结,要保持队伍稳定,以前的事就不要再追究下去了”。虽然不清楚纪检部门的行动,但李肯定地表示除叶东雄、吴岩和原省工商局副局长郑先育以外的其他人都不会再追究其违纪违法责任,其中也包括已在马案的判决书中提到的其他四名县工商局局长。

   另一边,2003年1月,陈才伟等48人均先后收到了下岗通知。虽然他签订的劳动合同要到2004年才合同到期,但是工商局已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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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腐败溯源

订阅《新世纪》  |  注册财新网 一方面,工商管理机构行政审批及行政处罚权力上自由裁量权过大,尚未形成足够有效的监督,另一方面,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与机构本身的利益关系又紧密相连,在工商管理人员履职的过程中极易出现腐败现象石东

 

  发案频频

  海南省工商局原局长马招德涉嫌受贿和包养情妇东窗事发,被开除中共党籍和政府公职。随后,仅有18个市县的海南省就有八个市县的工商局负责人因马招德案被拉下马。

  而事实上,在海南工商局出现大面积腐败问题之前,全国亦有其他一些地方工商系统出现腐败问题。近几个月来,更是媒体曝光频频。

  ——深圳市工商局广告处户外广告登记室主任科员吕小雄,负责户外广告申请受理和户外广告联审的日常工作。在一年多的任职期内,吕先后54次收受办事企业和服务对象的钱物,折合人民币131588元,其中收受现金22笔计人民币74300元,收受购物卡30次面值计人民币49500元,收受摩托罗拉V60和V70手机各一部。此外,吕还经常接受办事企业和服务对象在高级酒楼的宴请。吕小雄“吃拿卡要”的方式有许多种,或者给脸色看,或者有意刁难,或者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一次性清楚告知理由,让企业多次往返,或者提出要先看申请广告场地以及不让企业申请上户外广告联审会等等。吕也因此被许多户外广告企业称为“小鬼难缠”。

  ——2003年5月,湖北十堰市工商局包括原局长、三名副局长在内共10人违纪违法受查处。据称这是十堰建市以来发生的最大一起“窝案”。在原十堰市工商局领导班子违法违纪案件中,共有六名县级干部、四名科级干部受到政纪法纪处分。该局局长曾庆满在任职期间,收受贿赂161700元人民币,收受礼金47900元,美金400元,纵容其子以招聘国家公务员为名进行敛财诈骗活动,并帮助其子推销酒、汽车和假烟等,价值达668000元。案发后,曾庆满被开除党籍,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该局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何立春和主任毛国应,因贪污、受贿数额巨大而被开除党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三名副局长因非法敛财受到党内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另有四名科级干部违法违纪受到党内撤职、留党察看和行政撤职、降职处分。

  ——同在7月,与马招德发案几乎同时,湖北省工商局原副局长陈六斤滥用审批权,帮助大量“黑车”变为“合法车”一事事发,陈六斤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没收财产2万元。而陈六斤案只是湖北省工商行业办走私车罚没证系列案件中的“首案”,此案还有21起“连案”。

  ……

  权力设租

  “一句话,就是权力设租。”提及工商系统出问题的原因,中国社会科学院规制与竞争研究中心主任张昕竹如是表示。

  在五花八门事涉工商系统腐败的案件中,人们可以很容易地找出这些案件中最基本的共同点——滥用权力。这种权力在具体的事件中,往往通过行政审批得以体现。深圳吕小雄案是通过在行政审批程序中“设坎”谋利,而湖北陈六斤案则是典型的滥用审批权。

  中国社科院规制与竞争研究中心主任张昕竹是直接参与过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专家之一。在国家行政机关经过两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之后,张昕竹发现,工商系统的行政审批改革,这两年进展并不是很大。“因为他们老强调要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一打这张牌,你就不太敢动他。你一说要减少行政审批,他就说这个市场乱了怎么办。”张昕竹说。

  但与此同时,人们公认在目前政府各部门中,工商局是实权比较大的几个部门之一,换言之,这一系统行政审批的含金量很高,审批行为对市场活动的影响非常大。在此背景下,机构本身设立行政审批的动机非常强,清理却非常难。

  目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行政职能包括几个部分:依法组织管理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依法组织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商标注册和商标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加强驰名商标的认证和保护;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等。

  从政府管制的角度上讲,张昕竹认为,这些职能实际上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事前监管,行政审批通常体现在这一部分。另一部分为事后监管,集中体现在打击垄断、传销等有损市场正常运转秩序的行为上。与这些职能相关,工商部门的行政收费项目则包括企业开业注册登记费、注册登记变更费、年检费、市场管理费、合同签证费等。

  长期以来,对工商部门的职责,很多老百姓印象最深的还是经办营业执照等事前监管项目。

  而现实中审办营业执照的难度之大,人们从各地工商局周边林立的代办执照公司及其火爆的生意中就可以想见。同样是办营业执照,为什么就非得代办公司经手?北京一家私营广告公司老板当年就是花了6000元钱托人办的执照,他告诉记者,关键是办照环节繁杂,办事人员刁难起来很容易,代办公司和工商局内部人头熟,好办事,虽然花点钱,但时间效率上都能够有所保证。而在这一过程中,在工商部门内部,极容易出现与代办机构串通,从办证环节谋利的现象。

  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些审批项目都是非设不可的吗?张昕竹并不这样看,他认为:“实际上,很多项目不设也没关系,另一方面,设了也并没有都管好。”在他看来,说穿了就是一句话——目前,工商机关的政府职能还没有真正转变过来,在其所属的行政审批项目中,哪些项目设立是市场中真正需要监管的,哪些项目设立多是为了寻租目的,界线目前并没有彻底分清楚。这样,实际上也就给予了工商部门公务人员、部门权力利益化的空间。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政府机构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张昕竹认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许可法的出台,可以在相当程度上限制工商部门的审批权力。但从另一个角度说,这种制度的改革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之所以要改,也是因为这些环节上存在的问题太多。

  另一个方面,对于一个为市场经济直接服务的部门来说,工商部门的行政职能应该从事前监管向事后监管发展,事前行业准入应由相应的行业监管部门,如银监会、电监会、信息产业部等机构完成,工商部门需要做的仅仅是备一下案。

  张昕竹认为,事后监管与事前监管不同,事前监管有较多的规章及程序制度来约束,而事后监管往往是一对一的行政执法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行政机关公务人员的自由裁量权甚至比事前监管环节更大,也就更容易出现问题。但这一环节中问题的解决,要从公务员素质及薪酬制度、政府权力监督等多方面入手。

  资金博弈

  与工商部门行政管理环节上自由裁量权过大相伴,目前这一部门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是导致机构容易出现问题的重要原因。

  据一位财政系统专事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公务员介绍,工商局行政收费项目极其庞杂,在同级局,工商局的行政性收费和行政处罚收入是比较多的。过去,这些钱基本上是由行政机关坐收坐支。在这种情况下,工商部门行政收费及行政处罚的积极性极高,而且,由于这部分资金收支一条线,由工商系统自己支配,实际也就回避掉了财政、社会、立法机构等方面的监督,极易出现问题。

  为此,1996年,国务院作出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要求这部分资金被行政机关收上来后,要进入银行财政专户,使用时由行政机关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1998年,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又出台了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实施细则,要求彻底将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与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支出完全分开。

  但据中央财经大学温来成博士介绍,对来自工商系统的预算处收入的管理虽然在逐渐增强,甚至已逐渐将一些预算外资金转入预算内管理,但在实际操作中,工商部门对这部分钱的使用上,还是有很大的决定权。温甚至认为,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如何使用实际上还是行政机关自己说了算。据宁夏财政厅一位公务员介绍,该自治区内工商系统存进财政专户的钱,原来基本上全部返还工商系统,现在财政想逐渐减小返还比例,但往往就变成了一个博弈的过程,如今,返还工商系统的预算外资金仍高达80%以上。此外,据海南省工商局一位干部介绍,该省行政处罚收入对工商系统也有相当比例的返还,因此,各级工商机构中,不少仍热衷于行政处罚和行政收费。

  由于收费和处罚与部门利益关系密切,实际在工商执法过程中,就很容易出现行政机关收费热情高涨的现象。例如此次案发时发现,海南有的县工商局擅自提高工商收费标准,或将原本一月一交的管理费要求全年一次性交齐。

  而当钱以预算外资金的形式返回行政机关时,往往又缺少必要的财务监督和社会监督,使用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温来成介绍说,在规定中,对于预算外资金使用,虽然要求年初要做预算,年底要做决算,但据他了解,很多地方都做不到。

  因此,温来成认为,预算外资金制度的存在,实际意味着国家财政预算没有统揽政府收支,为腐败提供了相应的基础。

  不仅仅是买一个就业机会

  透过海南工商局买卖官现象,人们发现,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工商系统内部实际还存在着相当数量的非干部编制人群,这部分人往往享有着与工商系统正式编制人员同样的执法权力。改革开放之初,各地由工商部门出面兴办市场的时候,由于人手紧张,便招进了大量编制外人员参与市场管理。

  在海南工商系统买卖官系列案中,县工商局局长到省工商局局长处买官,工商所所长再到县工商局局长处买官,而其他人则到工商局长或工商所长处买一个编制外或编制内的就业身份。在这样的体制中,用于买官的支出总会有一个最后的出处,当一些人最终通过金钱手段进入工商系统后,其所管理的工商业主就极有可能成为买官成本的最后承担者。

  同样的事情在全国其他地方也有发生。张成(化名)原是西北某县的普通工人,几年前借工商部门兴办市场之机当了市场专管员,在他管理的范围内,有工商个体户三四百户。按不同工商个体户营业额情况,一般张成要向每个个体户每月收取100元~200元不等的管理费用。但据张成透露,在这一环节中,个人能够取得私利的方法主要是两种,一种是低定工商户营业额,少征市场管理费,由工商业主私下给予一定的好处;另一种方法是在开据票据时做手脚,开“大头小尾”票,即开给工商户的单子上的费用高,而存底的单子上费用低。张成说,那几年通过这种方式拿黑钱,很简单也很便捷,管片户主多,经营情况好,每月收两三千元黑钱是件很容易的事情。而当地职工人均月收入仅在三四百元左右。市场专管员当了几年后,张成手里有了钱,个人身份也逐渐由编制外以工代干转为编制内正式干部,如今已是当地一家工商所的副所长。不过,据张成说,当地现在开始进行市场管理方面的改革,市场管理费直接进银行账户,超编人员进入市场服务中心,市场协管员从中收黑钱的机会已越来越小了。据记者了解,类似于张成所在地的这种制度改革,在全国一些地方还未开始。

  一方面,工商管理机构行政审批及行政处罚权力上自由裁量权过大,尚未形成足够有效的监督,另一方面,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与机构本身的利益关系又紧密相连,在工商管理人员履职的过程中极易出现腐败现象。工商管理系统近年来的案件,基本均可在此框架内得到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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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腐败现象要有经济学思考

订阅《新世纪》  |  注册财新网 很长时间,有一种看法,觉得腐败可恶需要适当曝光,但不能谈得过多,谈多了会影响公众信心。这种鸵鸟式的做法殊不可取。我们期待透明,愿意直面和剖析现实。惟此,方可寻求“补天之道”胡舒立

  近来反腐败案件曝光很多,这毫无疑问表明了反腐倡廉的力度在加大。本月曝光数起,最突出的,包括了深圳能源集团总经理劳德容案、海南工商局长马招德案、湖北证券前总裁陈浩武案、三峡证券前管理层案等,引起人们诸多思索。

  报道这类新闻有不同的办法,着眼于详实报道事实原委,提供案件发生的经济背景与体制背景,并分析腐败在相应经济领域发生的各种环节。我们相信,这种努力不仅符合新闻调查报道的基本原则,而且可以为腐败现象的经济学分析提供典型案例。这对于中国反腐败的整体战略安排与制度设计是有意义的。

  可能会有一种看法认为,腐败就是鲜廉寡耻、道德败坏,有多少玄机可以分析呢?关键还是对官员思想品质的教育和考察。还有些“反面教材”在编制时侧重从现象进行归纳,从个别而一般,总结出诸如“贪官多喜欢养情妇”、“贪欲膨胀铤而走险”之类的规律,试图给后人以警示。这些当然都是有道理的,思想教育、纪律检查由是显示出重要性。但与此同时,我们不应忽视、并应当特别看重经济学家所提供的分析。特别是因为中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而腐败的发生不可能不与改革的制度安排相关,经济学家在腐败研究方面的理论创新就有了更切近的现实指导意义。

  经济学家在认识问题时,有其特殊的视角、分析框架和分析工具。例如官员受贿的原因,经济学家就会提出,在具体情境下的需求和供给是如何形成的?贿赂价格是怎么确定的?再如腐败行为的后果,经济学家会思考,腐败对资源配置是什么影响?是促进配置还是制造稀缺?腐败会最终导致什么样的产出效应?又如反腐败机制设计,经济学在设问,微观约束更容易发挥作用,还是宏观环境更重要?如果两者并重,则重点各是什么?等等。很显然,这些分析都有利于更深入地认识现实问题。

  近年来,海外学术界和国际组织已经对腐败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而国内学术界最近在此领域也有高水准实证研究成果问世。现实中有更多的案例以比较全面立体的方式展示开来,有助于理论研究的深入,而理论又可成为认识现实和指导实践的工具。

  以经济学眼光观察腐败问题可以看到,从交通领域的卢万里到工商系统的马招德,从企业家劳德容到省委书记刘方仁,其滑入堕落深渊的路径有很大差别,一旦堕落之后的敛财模式也很不一样。仔细分析其过程,可以发现有“供方主导型腐败”,亦即所谓被拉下水的情形;也有“需方主导型腐败”,亦即有计划有预谋地索贿。供方主导的堕落敛财方式比较多样化,贿赂价格也不很确定;而需方主导的堕落已经出现了比较成熟的市场,价格也相对更高,与预期惩罚力度形成函数关系。

  经济部门的腐败与改革的进程相关,也是一个可以观察到的结论。例如交通领域“四位一体”的投资体系,以及工商管理系统自由裁量权过大的现实——这些已经被列为改革重点却推进困难的领域,正是腐败产生的土壤。在这里,改革迟滞的阻力来自旧体制的受益者,也就是学界早已指出的“中间利益集团”。多年来中国渐近式的改革造就了这样一批利益团体,他们不愿退回计划经济的老路,因为计划体制不能赋予他们寻租的机会;他们也不喜欢真正的市场体制,因为市场体制剥夺了他们寻租赖以存在的权力;他们更不喜欢透明度,担心光天化日无法掩盖贪赃枉法。这部分人主要存在于系统内,也表明改革不仅需要系统的自主也需要系统外的强制力,而且绝不能在渐进的口号下一再拖延,改革需要加速。

  现实还表明“好官激励”需要一种更有效率的机制,否则廉政就只能是表面文章。马招德、劳德容,还有四川交通厅长刘中山,这些人在经济丑闻曝光之前,都是廉政表率或先进人物,后来出现的反讽其实不必夸大,更需要思考的是微观机制设计。例如,学界已经讨论多年的企业家合理报酬、高薪养廉,究竟应当如何进行恰当安排呢?监督和惩罚的力度应当达到什么程度,才能在确保廉洁的意义上实现局部均衡呢?让人主动想做好官,不想、不敢也不能做坏官需要一种健全机制,现在就应当对此进行更积极的探索。

  很长时间,有一种看法,觉得腐败可恶需要适当曝光,但不能谈得过多,谈多了会影响公众信心。这种鸵鸟式的做法殊不可取。我们期待透明,愿意直面和剖析现实。惟此,方可寻求“补天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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