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取款案发回重审 许霆有望获保释回家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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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1月17日01:22金羊网-新快报评论4731条

省高院昨日下发的《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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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省高院昨发回重审
上周,对于许霆案是否发回重审,各大媒体纷纷作出各种猜测。昨日,记者从相关途径获得确凿消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把《刑事裁定书》发到许霆的辩护律师手中,而许霆的父亲许彩亮也经由律师拿到刑事裁定书,许霆案“发回重审”已成定局。
一审判决被撤销
许彩亮昨天早上从律师处获悉许霆案已“发回重审”的准确消息后表示,心里的大石终于落地。
记者了解到,省高院在《刑事裁定书》中认定:“原判决认定被告人许霆犯盗窃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9条第三款规定,裁定撤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发回市中院重新审判。撤消原一审对被告人许霆‘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追缴被告人许霆的违法所得175000元发还广州商业银行’的指控。”
完成程序需要1个月
记者向有关专家咨询后了解到,要完成发回重审的程序需要一个月。广州市中院收到省高院的刑事裁定书后,将重新组织合议庭、安排审判员,并将通知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院。而检察机关则要重新准备诉讼材料,会见当事人,并将新的诉讼材料提交法院。其后,代理律师才能去法院查阅材料,再次会见当事人,完成这些程序后法院才能确定开庭时间。
许霆有望获保释
记者昨日获悉,许霆将有望获短暂的“自由”,其辩护律师杨振平和吴义春以亲属担保的方式,向广州市中院递交了一份“取保候审申请书”,希望法院获准许霆外出,和家人团聚过春节,许霆的父亲许彩亮将作为担保人。“接下来就要看法院同不同意取保候审了,估计没那么快,但审理之前或会给答复。”许彩亮告诉记者。
对许霆有望获得取保候审,许父比任何人都更期待,“我也是今天(16日)才知道孩子可以保释的。”“您到广州来除了接受采访还有什么打算?”记者问。“多等几天吧,如果没消息,可能过几天就回老家。”据悉,自许霆2005年到广州打工后,已经有两年没回过老家了。
律师将重组材料
许霆案即将重审,对于辩护律师下一步将如何部署,辩护律师未向记者作任何透露,“许多材料都要重组,不过还要看看公诉人的材料有没有变化再决定。”不过他表示,关于许霆行为不符合构成盗窃罪要件中的“秘密窃取”以及ATM不属金融机构等建议在一审中都没有被采纳,这些都将被考虑重组,用于重审。“我们都想通过民事程序处理。”
专家观点
许霆案将如何发展?
许霆案正式发回重审,其后此案将如何发展?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系副教授黄娜认为,许霆案或许可以依照我国刑法第63条第二款的规定,特殊情况“特殊处理”,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黄娜表示,广东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目前到底是哪些环节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尚不得而知,但从该案来看,如果只是“差个三五万元”,对案件定性影响不大。黄娜称,许霆案要出现转机有以下几种可能:要么是许霆取款前其银行卡内余额超过17.5万元,则其无罪;少于17.5万元,则还是构成盗窃罪。要么就是经过核算其多取钱款在10万元以下,则可根据盗窃罪的相关司法解释及其在广东省的适用,以“数额巨大”来认定,相应获得轻判,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许霆案大事记:
●2006年4月21日案发,许霆在广州商业银行ATM上分171次取款17.5万元
●2006年4月24日中午,许霆逃离广州回老家,开始一年逃亡生涯
●2007年5月许霆在陕西落网
●2007年11月6日,广州市中院开始公审案件
●2007年12月初,许霆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2008年1月初,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2008年1月16日,广东省高院判许霆案发回重审
新快报记者 艾可 穆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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