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教育及服务网络第五期《电子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16 23:23:49

2010.2月 第五期《电子报》        社保,社保,我该怎样爱你才好?

 

 

·社保的尴尬

·这里上的保险,到其他地方就没了

·好政策的恐慌

·中国社保进程和外来工权益

·转保第一天 

·改革的开始

 

这一期我们关注的主题是社保。

之所以要提社保,是因为每到春节,就是很多外来工无奈失去社会保障的时候。而今年又因为新法出台,情况尤为特别。本期电子报旨在通过介绍跟外来工切身相关的社会保险的现实困境和历史变迁,如实反映新政策对这一群体的影响,从而探讨外来工权益如何更好得到保障这一深远而又迫切的问题。

 

社保的尴尬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是一种非商业保险,通过强制的方式,确保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能够有最基本的保障,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以及良性发展。同时,社会保险也是社会资源的二次分配,是社会公平趋向的一种体现。

对劳动者特别是外来工而言,由于在现实的社会结构中处于底层的地位,低廉的劳动报酬和恶劣的工作环境,使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十分脆弱。而社会保险是一种最基本的“救急箱”,在遇到如患病、工伤等突发变故的情况下,有能力保证身体的最大健康和生活的基本维持,并能够确保劳动者老有所养。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资料显示,截至2009年底,我国外来工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人数分别为2647万人、4335万人、1643万人、5580万人,参保比例正逐年提升。

在这五大类保险中,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险由企业和劳动者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承担。在部分地区,如《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中规定,外来工的失业保险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只需缴纳部分费用,就可以享受保险待遇,这对劳动者是十分有利的。

但是,在现实中,面对这种对自己有利的政策,外来工们却十分不领情。

在外来工密集的东莞市,2007年一年就有超过60万人次办理了退保手续,一天最多时退保现金流达30多万元;2008年,深圳市共有439.97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而退保人数竟然高达83万人。

每年临近春节,在珠三角,回家过年的外来工辞工退保成“潮”——有的地区外来工退保率高达95%以上。在很多社保局的退保窗口外,前来退保的外来工排起了长龙。                                                   

一方面是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力度不断加强。

      (排队等候退保的外来工)           一方面是受惠的外来工不支持,频繁退保,难以享受社会保险带来的好处。社保政策的背后,究竟存在什么制度缺陷和利益矛盾?

 

    

“这里上的保险,到其他地方就没了”

“原有的社保体系很大程度上是1990年代改革的产物,承担了为国企脱困的任务,包括养老、医疗等五大基本保险制度设计之初就没有考虑到诸如外出务工、人口老龄化等问题。”接近财政部的相关政策研究人士解释说。

在问题最突出的养老保险方面。参保时,个人按照工资的8%、企业按照个人工资的20%(部分地区是10%——12%)来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而到退休时,个人享受养老保险金待遇的条件是必须要累积买满15年(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买满10年)。

现实中,外来工的流动性决定了他们很难在一个地方工作15年以上,而由于社保基金不是全国统筹,即地方各自为政,社保账户不可以跨城市转移。也就是说,外来工们很难具备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险金的条件,养老保险的功能跟邮政储蓄没什么区别。既然没有多少用,还不如在辞工回家的时候退掉,拿回这些钱过年。

根据政策,退养老保险只能退个人缴纳的那一部分,企业缴纳的不能退,这意味着每年有大量的钱贡献给了地方社保。仅仅是2008年,深圳1100多万外来人口因为退保为深圳留下来的社保基金就高达10亿元,而深圳社保逐年已经累计将近900亿元的资金盈余! 这又反过来助长了地方追求当地小利益,对退保大开绿灯。如此一来,养老保险并未体现其功能。而广大外来工的保障也无从谈起。

2009年12月22日,国务院出台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此办法最重要的两点,就是在2010年1月1日起,社保可以跨省转移,但是不可以退。意思是,外来工如果从深圳转到苏州去打工,不能退出自己账户里的钱,而是可以将自己的养老保险账户也可以一起转过去,参保年限也可以累积。这样,买满15年的享受标准很容易就可以实现。

但是,这个只有十三条的文件公布之后,却在劳动力人口流动量大的城市迅速引发退保潮。据媒体报道,2009年12月31日,即新规定生效的前一天,深圳市有1.8万人退保(图片),这是深圳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退保潮”。由于退保人数众多,深圳社保个人服务中心加班办理退保,一直加班到晚上9点。

养老保险新办法本是一项利民举措,带来的却是意想不到的民间反应。这是为什么?

 

好政策的恐慌

新《办法》的第三条这样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

具体实施中,养老保险的转移是按照个人缴纳部分(即个人工资基数的8%)+部分企业缴纳金(个人工资基数的12%)。也就是说,新办法实施后,个人转移养老保险不但可以转移自己缴纳的全部金额,还可以转走大部分企业缴纳的资金。(饼状示意图)

拿一个外来工来讲,如果他在某厂参保1年,假设他每个月工资为1500,参保的时候自己每个月要缴纳1500×0.08(即8%)=120元,企业每个月要为他交1500×0.2(即20%)=300元。那么,如果他明年想到苏州打工,那么他就可以转移自己账户里全部的120×12个月=1440元,还可以转走企业为他交的1500×0.12(12%)×12个月=2160元。

但是,由于办法发布得太突然,政策公布之日离正式发布之日仅有10天左右,在来不及了解新养老保险的利弊的情况下,“不可以退保”无异于一刻重磅炸弹,将恐慌大面积传播。

据社保部门分析,退保的主要有3类人员:

一类是户口在农村的农民工,他们想着过年回家能多带一点钱回去;

第二类就是刚出来工作不久的年轻人,他们对新政策不了解,“老”对他们来说是一个非常遥远的概念,养老意识比较淡薄,觉得还是拿到钱实在,这类人占多数;

还有一类就是参保较晚、年龄较大的参保人,反正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跨过“累计参保15年”的门槛,就算将养老保险转回家乡也无法享受退休待遇,所以干脆退保。

 

中国社保进程和外来工权益

但是,真正的原因远非这么简单。在各地社保站,社保部门专门有针对宣传,告诉前来退保的人不退保的好处。但是这样做起不到任何效果。还有很多外来工在已经知道政策的情况下依然选择退保。这种行为已经不能用上述分析来解释了。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郑功成认为,发达地区出现的退保潮是农民工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不信任,如果他们相信养老金制度,就不会退保,正是基于对未来退休保障制度的不确定性,才使他们急于把个人账户中的钱拿到手。

如果从底层劳动者的角度再来看我国的社会保障史,会发现,我国的社保在对底层劳动者的保障上是逐步扩大的过程,但是就结果而言,社保做的还远远不够。

1952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中国的社会保险体系开始建立,保障对象是企业职工。广大农民未被纳入保障范围。
1984年,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进入到改革阶段。当以企业为单位的公费医疗制度日益成为企业的负担时,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了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尝试。此时的保障对象主要还是城镇企业职工。

1995年至今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变革的重要阶段。国务院成立了劳动社会保障部,逐步统一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自2003年以来,医疗保险制度开始向农村扩展。
经过几十年发展,中国逐步建立起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最大的缺陷就是没有考虑到进入21世纪以来大量的外来务工群体。

在社会保险实施过程中,外来工备受歧视。很多城市的外来工难以享受到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也按照户籍有不同的参保和享受的标准。养老保险更是分为三六九等,待遇最好的公务员,不用缴纳养老保险金,退休时却能拿到最高的退休金。依次而下的是事业单位、城镇企业职工,最后才是外来工。当外来工参保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本应发挥作用的社保部门却很难见到踪影。比如参保标准要以工人的实际工资为基数参保,而企业为了节省成本,很多时候只按当地的最低工资或者当地平均工资(低于劳动者实际工资)来参保,社保部门往往保持默认的态度。后果之一是,如果劳动者受工伤,他所能获得的赔偿将大打折扣。

种种政策和社保部门的做法,不但让为城市建设挥洒血汗的外来工难以得到保障,更寒了他们的心。新的社保政策现在最需要做的,就是用实际行动,暖回那些被寒了的心。

也正是基于此,除了采用转移解决外来工转保问题外,新办法第一次平等对待,无论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按照同一个标准转移。

 

转保第一天  

2010.1.1日,正式转保的第一天。同前一天的火爆相比,深圳各社保站已经恢复了正常秩序。这一天,全市有800多人办理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手续,过程十分顺利。

据深圳市社会保险负责人介绍,其实转保手续非常简便。转保人只要在这里本人填一个申请,带齐资料身份证、社保卡、单位的证明,到社保局这里办理,社保局会给他打印一个缴费凭证。到异地就业并参保后,拿着这个缴费凭证,就可以要求社保机构给他转。转保人不需要来回跑。

越来越多的外来工在了解新的转保办法后,对这一政策表示支持,很多外来工开始思考未来养老的问题。除了冷静之后的广泛支持之外,民间还有一些不满和担忧的声音。

今年21岁的小董来自山东,在福田一家电子厂工作了两年,她表示,自己还年轻,担心转保手续麻烦,还是比较希望能够退保。

“我还是想退,我们车间里好多人都还是想退,觉得这样子好像是一个强制性的一样,别人想转的可以呀,别人不想交的干嘛不让别人退呀。我也想过养老的问题,但很多人对这个有点不了解,感觉到那个时候又不知道是什么样子了,再说转又那么麻烦”

在有媒体的采访中,同样有一些外来工对此颇有抱怨。他们认为社保账户里的是自己的钱,为什么自己的钱就不能退了呢?!另一些人因为家庭需要用钱,社保账户的钱刚好可以拿来应急。

除了对“不能转保”一刀切的做法不满外,也有部分外来工觉得,这样一个跟自己息息相关的政策,就算是好意的,在决策的时候也应该听取打工这个群体的意见。

在对新政策不乐观的人看来,虽然新办法承诺将尽快解决企业养老保险跟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对接问题,但对准备回家务农的外来工来说,需要等待不说,转保之后未来的待遇会是什么样,谁也不敢打包票。

另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就算是能转保,也不一定好转。虽然新办法规定只要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如果提交转保申请,就必须要在45天内转移完毕。但是转保背后的各地方社保利益关系盘根错节,如果社保机构没有转保的动力,转移过程肯定远不会那么容易。

 

改革的开始

从《办法》的决策到出台,我们看到其中存在诸多问题。决策部门缺乏事前沟通,未能充分尊重和听取民间意愿,解决方式过于简单粗鲁,政策实施中外来工权利选择空间过小。但是,客观来讲,新养老保险办法是一次有意义的尝试。

它解决了长期困扰外来工们的一大难题,保证了劳动者老有所养,也打破了无处不在的城乡二元制的观念。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长期饱受歧视和忽视的广大外来工群体的权益终于开始被正视。在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中,任何人的权利都应该被尊重。

在办法出台之后,我们看到了作为“被政策”的一方,也开始积极参与对政策的呼吁倡导。在一项调查中,有82.1%的人希望“尽快出台配套细则,避免地方政府相互推诿”;74.5%的人认为应避免在工作地缴得多、退休后领取少的情况;53.9的人表示应对养老保险转入地特别多的地方有所补偿;49.7%的人建议,重视宣传,使公众尽快了解政策内容和具体办法。

调查显示,81.5%的人希望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保电子平台;78.8%的人期待医保也能实现异地转移接续。

好消息是,社会保障部计划在2010年出台医疗保险的异地转移政策。

我们期待,全面而有力的社会保障体系能够尽早建立。只有这样,劳动价值才是真正地被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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