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 天然气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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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天然气销售

发布日期:2008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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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天然气销售收入构成分两部分:天然气的销售款和天然气的管输费。那么相应的涉税问题是:气款销售应按13%交纳增值税,而管输费应按3%交纳营业税,我的理解对吗?请指教,谢谢。

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因此,从事天然气生产销售的企业销售天然气同时收取管输费应一并缴纳增值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

2008/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