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选举制度改革对政党格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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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选举制度改革对政党格局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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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2005年“5·14国代”选举后,于6月7日通过了“宪法修正案”。“修宪”的内容主要包括:“立委”席次减半,改采“单一选区两票制”;“总统”“副总统”弹劾案交由“大法官会议”审理;“宪法修正案”以及“领土变更”改为“公民投票”复决。“立委”选举制度的改革势必会对台湾未来政党政治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一、选举制度对政党制度的影响
  
  选举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将“选票转化为议席的有关法制规定”,是政党政治竞技场的主要游戏规则,尤其是选举方式、投票性质及议席分配等规定,往往会通过影响候选人的参选动机、竞选方式、选举策略、选民的投票行为,进而形塑出不同类型的政党体系。法国著名政治学者杜弗杰在其《政党概论》中就归纳出与政党体系与选举制度关系的三个原则:1、比例代表制趋向形成一个多数目、严格的、独立的和稳定的政党体系(狂热运动者除外);2、绝对多数两轮投票制趋向形成一个多数目的、松散的、依赖性的和相对稳定的政党体系;3、一轮投票多数选举制趋向形成一个两元的、具有独立大党交替的政党体系。当然,影响政党制度的形成还有宗教、阶级、文化、族群、语言和地域等因素,但这些“先天性”因素很难改变,而“后天性”因素——选举制度则较容易被操纵。
  如在法国第四共和时期,由于采取比例代表制,而造成国民议会中小党林立的局面,短短12年间就更换了25届内阁,每届内阁的平均寿命不到半年。为了让政权能够稳定,法国于1958年始改革选举制度,采用两轮决选制,即第一轮投票后,如果有候选人获得过半数的选票,则候选人获胜,否则就要进行第二轮投票,第二轮投票是在第一轮投票中获得最高票的两位候选人间进行角逐。第一轮投票各政党的得票率往往是第二阶段投票中政党间联合及协商的筹码。为了能在第二轮投票中以相对多数获胜,“意识形态相近的,政党合作便日益密切;意识形态差异较大者,为了选票不断合纵连横,也易缩短意识形态距离”③选举制度改革后,法国国会有效政党的平均数目由原来第四共和的4.9个(最低为4.2个,最高为5.9个),减少为第五共和的3.3个(最低为1.7个,最高为4.6个),政党数目虽仍然很多,但受两轮决选制的影响,逐渐形成了稳定的两大联盟。
  德国魏玛共和国时期国会也是党派林立、内阁更迭非常频繁,在魏玛共和的14年里,总共更换了21个内阁。著名学者赫马斯(Ferdimand A.Hermen)在《民主与无政府》一书中指出,比例代表制导致德国魏玛共和国的败亡,并促使希特勒的兴起,所以比例代表制是德国民主政治崩溃的主要因素。于是德国在1949年改革选举制度,规定60%的众院议员由单一选区相对多数决的方式产生,另外40%则是按政党比例代表制产生。此外,“为了有效抑制小党,限令只有在单一选区获得一席,或在一邦获得5%的选票的政党,方可获得分配席次”,⑥改革后的第一届众议院选举,有11个政党在国会中拥有席位。1957年又把政党门槛提高为单一选区三席,或在政党名单中获得全国5%以上选票,于是有效政党的数目逐渐减少。在1957—1983年的选举中,只有3个政党能在国会中拥有席次,1983一1987年维持5个,1990-1998年则是6个。可见,德国所实行的这种“联立式混合制”实现了其政党体系由原来极端多党制向“两大党一小党的温和多党制”的转变。
  日本于1994年也效仿德国的混合制进行选举制度改革,将原来的“中选区单记不可让渡投票制”改为“并立式混合制”。在原来实施的中选区单记不可让渡投票制下,日本的政党体系呈现一党优势,虽然有效政党数目为3.1个(1945—1980年),但并不属于典型的多党制。因为从1955年保守派合并成立自民党后,国会一直都是自民党一党执政的局面,且都能维持过半席位。这种选举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日本黑金政治、派系林立、选风败坏等不良现象,特别是自民党在1988年爆发瑞克鲁特丑闻案,“如何改革日本政治,并防止政治人物腐化”的议题成为日本政治中最主要的争议点。而在“并立式混合制”的形塑下,联合政府成为政府组成的最主要形式。同时,在德国混合制的基础上,日本又采用了“重复候补制度”,这就相对减弱了“杜弗杰法则”所谓单一选区相对多数决容易造成两党制的效力。所以从1996年选举结果来看,自民党在小选区虽只得到38.6%的选票,却在国会中拥有56.3%的席次率,共产党得票率12.6%,却只有两席。结果就变成“自民党只要联合一个小政党就能获得稳定的多数,基本上仍是一党独大”。
  2005年5月14日,台湾“任务型国代”选举结束。这次“任务型国代”的主要任务是对6月7日的“宪法修正案”进行表决,“修宪”的内容主要包括:“立委”席次减半,改采单一选区两票制;“总统”“副总统”弹劾案交由“大法官会议”审理;“宪法修正案”以及“领土变更”改为“公民投票”复决。在岛内两大党国民党和民进党的积极推动下,“修宪案”顺利通过。这样,台湾的下一次“立委”选举将按照新的选举制度实施。这一选举制度的改革会对台湾的政党格局产生深远影响。
  
  二、单一选区两票制对台湾政党格局的影响
  
  在此之前,台湾“立法院”选举采用的是复数选区单记非让渡投票制,其特色在于:一是有利于小党存在,二是具有相当程度的比例代表性。但同时它也与台湾“立法院”的诸多诟病,如问政能力差、议事效率不高等密切相关。
  与日本相仿,台湾这次“立委”选举改革也是将复数选区变为单一选区,意图构建两党制的政治生态。之所以从选区改革入手有其理论基础,依据“杜弗杰法则”,单一选区多数决制下只有得票最高的人才能当选,而选举自有的“机械性因素”时常会让第三党代表性不足,议席率低于得票率,所以当原本支持第三党的选民了解到他们将选票都给第三党形同浪费时,会自动进行“策略性投票”,将选票转移到他们原本不支持的两大党中较不讨厌的一方,以防止他们最讨厌的一方当选,即所谓的“心理性因素”。在“机械性因素”和“心理性因素”共同作用下,选票会集中于两个主要候选人,从而易于形成两党制。将“杜弗杰法则”运用于台湾岛内,实行单一选区后,类似于亲民党、台联党、新党等这样的小党的生存空间会被大大压缩,国民党和民进党两大党则会更加稳固其主要政党的地位。首先,从2001年和2004年台湾“立委”选举的结果可以看出,亲民党、台联党的“立委”选举得票率在逐渐下降,尤其是新党实质已经泡沫化。将来“立委”数目减半、“立法院”113席精英少数化趋势的发展,泛蓝、泛绿整合的面向会进一步扩大,而一些政治人物为延续其政治生命,“西瓜傍大边”的效应也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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