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亲属拆迁株连干部背离政治常识(新京报 2010-1-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4:50:54

亲属拆迁株连干部背离政治常识

2010-01-02    来源:新京报       【共 0 条评论】 【浏览5PV】

 ■ 社论

 日前,山东聊城东昌府区将40多名公职人员的饭碗,与这些人在柳园街道陈庄村亲属的房子挂上了钩,声称这些亲属如不能在元旦前“做通工作”,同意拆迁,相关公职人员将被免职,“不用来上班”。有关区领导在回答质疑时,竟声称“政府做的事就是合理合法”。

 明眼人一望即知,这件事仅从表面上看,就已经有两处明显违反常识。

 首先是“株连”。

 且不说这个拆迁项目是否真的“合理合法”,那40多名饭碗岌岌可危的公职人员,并无一人在拆迁范围内有住房,拆迁所涉及的,仅是其亲属的房子,他们既无义务去说服亲属,更无劝人拆房未遂,就得自己砸饭碗的道理。

 封建社会的确存在株连之法,如秦代规定“谋反者夷三族”,唐代推至“九族”,明成祖杀方孝孺,又加上朋友,成为“十族”;自秦汉推行保甲制,也规定一人逃避征兵、缴税或服役,全保甲都要“连坐”,这项制度直到国民政府时期仍在采用。

 但即使在封建时代,人们也尖锐批评这种做法,并提出了“罪人不孥”的主张。北周时曾制订法律,规定一家有人盗窃,盗窃者及其邻居十家全部斩首,政治家苏绰就指出“盗尚不可尽诛,况邻居乎”,迫使皇帝废除了这道苛法。进入近现代,株连这种野蛮制度,早已被社会唾弃,“一人做事一人当”已是妇孺皆知的常识。

 然而,东昌府区的领导一意孤行地推行株连做法,不管是真不懂,还是装不懂,背后的驱动因素,恐怕都脱不了一个“利”字。

 其次是“政府无过错”说。

 只有在封建帝王时代,才会有人鼓吹“只有臣错无主错”,但就算在封建帝王时代,一些开明的帝王也会下“罪己诏”,坦率承认施政中的错误。至于当代社会,就更不存在无过错的政府———改革开放之初,中共中央就通过《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承认了党和政府在某些特定历史阶段的过失、错误,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也曾为“十年改革忽视教育”而公开承认错误,此后的历任领导人,也时有为某些政策性失误而检讨的。“政府做的事”不一定都合理合法,这早已成为政治常识。

 东昌府区的领导说出“政府做的事就是合理合法”这种反常识的话,并以这种反常识的理论为依据,去做更反常识的事,岂不是荒唐到家?

 在2009年里,这类反常识行为并不鲜见,如质问记者“为党说话还是为老百姓说话”、为“钓鱼执法”粉饰回护、在彭宇案中“按常理”判决乐于助人者败诉等。这些反常识行为接二连三发人深省。如果这些真的是常识普及的问题,那么在新的一年里,普及政治常识还任重道远;如果这些并不仅仅是常识普及的问题,而涉及更深层次的利益问题,就更需要追根溯源。毕竟,常识不可违,民心不可背。

 希望在新的一年里,类似的反常识行为,能少些更少些,直至于无。http://comment.bjnews.com.cn/2010/0102/17590.shtml 

亲属不拆迁 干部遭株连

山东聊城40余公职人员亲属未签拆迁协议,被通知将“开除”

类别:国内新闻 作者:新京报 原创 浏览量:68  发布时间:2010-01-02 手机看新闻
版次:AA14 版名:国内 稿源: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山东聊城东昌府区政府采用“株连”公职人员的手段,促使村民签订拆迁协议。与陈庄村有关的40余名公职人员,因亲属没有签订拆迁协议而遭政府通知要“开除公职”。

    “做不通工作不用来上班”

    资料显示,陈庄村位于聊城市近郊,现有村民400多户2000余人,村面积近1000亩,宅基地600余处,房屋2340余间。据村民拍摄的拆迁公告显示,该拆迁项目并未注明用途及名称,村民代理律师介绍,据其了解,项目为商品房开发。

    陈庄村一组组长陈甲亮一直不敢接听他内弟的电话。陈甲亮称,他这位在东昌府区信访局任副局长的内弟逯洪元,自几天前在区里开会回来,就不断地打电话求他赶快签协议。

    前天上午,逯洪元在电话中称,区长孙孟来在会上向各部门领导宣布,所有在陈庄村有亲戚的公职人员,如在元旦之前还不能“做通工作”,完不成拆迁,将被开除公职。逯洪元表示,前天早上又接到区长电话,说如果陈甲亮今天仍不签协议,逯将被免职,“不用再来上班了”。

    据村民徐洪栋介绍,全村有40余人在公办企事业单位任职,均接到与逯洪元同样的通知。

    拆迁项目无合法手续

    据村民代理人、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助理律师张建徽提供的录音显示,该拆迁项目并无合法手续。历次下发的拆迁公告与补偿办法的文书,也无盖章。

    据录音显示,东昌府区郭姓副区长、李姓副区长等多位官员均称该项目“合理合法”,却始终拿不出相关文件,在与律师的交涉过程中,郭先是称“先拆完再办手续”,随后又称:“政府做的事就是合理合法”。

    陈甲亮称,郭曾多次对其说如“妨碍拆迁工程”“让你蹲监狱”。

    村民介绍,村广播每天从早上8点到下午6点不停地播放动员通知,要求村民配合拆迁工作,并称拆迁手续已到位,已有99%的村民签了拆迁协议,并劝村民认清形势,不要对多要拆迁补偿抱有任何幻想,“政府下了很大决心,陈庄村建设决不因任何人的阻挠而停止。”

http://gcontent.nddaily.com/6/ad/6ad4174eba19ecb5/Blog/377/37aa9d.html 
社论:亲属拆迁株连干部背离政治常识(新京报 2010-1-2) 山东聊城:亲属不拆迁 干部遭株连(新京报 2010-1-1) 熊培云:“权力通吃”下的“拆迁株连”(新京报 2008-1-13) 秋风:紧急叫停“株连式拆迁”(新京报 2008-7-5) 新京报社论:宁可土地闲置,不要非法拆迁 社论:代课教师超低工资背离法治原则(新京报 2005-11-4) 新京报社论: 以法律的名义向野蛮拆迁说“不” 社论:“本溪干部选拔风波”能否刺痛制度神经(新京报 2008-5-3) 社论:撤销驻京办,会不会“名亡实存”(新京报 2010-1-25) 社论:2008:从个体的权利与命运出发(新京报 2008-1-2) 社论:2009,怀着希望前行(新京报 2009-1-1) 阜阳官员强拆致人死获刑 开暴力拆迁问责先河(新京报 2010-6-1) 涂超华:江西丰城拆迁株连调查(中国青年报 2008-1-10) 深局处级干部可公费按摩(新京报 2009-2-28) 社论:选举权是一切民主权利的“母权”(新京报 2010-3-9) 新京报社论:如何“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2010年全国两会--人民网 社论:向逝者致哀,向生者致敬(新京报 2010-4-21) 社论:上海胶州路上的鲜花在诉说什么?(新京报 2010-11-22) 社论:世遗保护不能变成一场“拆建游戏”(新京报 2007-12-2) 社论:灾区冰雪非美景 他人愁时君莫舞(新京报 2008-2-13) 社论:“虎照事件”完全可以进入“问责”程序(新京报 2008-2-22) 社论:公路收费乱象不能再持续下去了(新京报 2008-2-28) 社论:关注李瑞背后的那一群孩子(新京报 2009-2-20) 社论:“躲猫猫”的深层追问才刚刚开始(新京报 2009-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