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教育发展战略研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6:38:23

教育发展战略研究自上世纪80年代兴起至今,研究内容不断深化、研究方法不断更新、研究范围不断拓宽,为党和国家制定教育政策、规划教育发展、支持教育决策不断提供依据,受到教育界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与倚重,已经发展成为教育科学中一个十分活跃的研究领域。近年来,党中央提出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与社会发展,不断强调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方针。这给教育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也为教育科学研究提供了崭新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重新审视当前教育发展的战略地位、战略重点、战略布局和战略措施,回答为什么发展教育、发展什么样的教育、怎样发展教育等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在此基础上不断提出指导教育改革发展的新目标和新方略,把教育发展战略研究进一步推向深入。

  一、强化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优先发展教育,是改革开放以来全党全社会一个极其重要的认识成果,也是以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二、三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一以贯之、与时俱进的战略思路。早在1988年,邓小平就语重心长地说:“我们要千方百计,在别的方面忍耐一些,甚至于牺牲一点速度,也要把教育问题解决好。”这段话已经蕴含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思想。1992年,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正式提出优先发展教育的战略任务,指出:“科技进步、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从根本上说取决于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培养大批人才。我们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这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根本大计。”此后,在党的历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都反复强调这一点。十五大报告指出:“培养同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数以亿计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发挥我国巨大人力资源的优势,关系二十一世纪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要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十六大报告进一步指出:“教育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必须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党的十七大在重申十六大报告有关教育发展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把优先发展教育同“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这一新的更高要求紧密联系起来,集中反映了党中央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全局、加快教育发展与人力资源开发的坚定信心。

“教育优先发展”既是一项重要战略任务,也是一个内涵丰富的科学命题。从学理上说,“教育优先发展”是回答的是教育外部规律问题,解决的是教育发展战略地位问题。教育发展战略研究工作的任务,就是要认真分析和准确把握我国现阶段教育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形势与任务、成绩与经验、问题与根源,进一步论证教育优先发展的必要性与可能性,从理论上阐述清楚我国现阶段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重要意义。在我国,人均自然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潜在优势是人力资源,必须切实把经济增长方式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集中更多的精力和财力,把人口大国建设成为人力资源强国。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是把我国巨大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途径。教育科研工作者的重要任务,就是要根据当前形势的迫切要求,把“优先发展教育”这一命题转化为教育发展的战略目标和决策方案,转化成能为公众理解和接受的知识和理念,通过这些工作提高政府部门及全社会对教育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在社会各个领域、各个阶层寻求更大范围的共识与理解,增强优先发展教育的社会意识与强劲动力,

  二、突出教育改善民生的战略重点

教育是以培养人才和改善国民素质来体现其社会价值的。因此,其服务面向和发展重点要随着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的转移而转移。教育发展战略研究要敏锐地把握这一点,才能牢牢掌握教育发展的方向,明确教育发展的重点。在我国,关于教育隶属关系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从隶属于政治建设,到隶属于文化建设,再到今天从隶属于社会建设这样一个发展过程。不同的隶属关系决定了教育的不同性质,也决定了它的服务面向和工作重点。这一线索可以通过党的历次代表大会关于教育问题的论述中梳理出来。这一认识过程可大致分为三个阶段:(1)强调教育的政治属性阶段(党的七大至十一大)。我党对教育工作性质的系统论述,始于1945年召开的第七次党代会。会上,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论述中国共产党的建国纲领时明确指出:“中国国民文化和国民教育的宗旨,应当是新民主主义的;就是说,中国应当建立自己的民族的、科学的、人民大众的新文化和新教育。”这一论述确立了新中国教育的新民主主义政治属性,也奠定了我国早期“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方针的理论基础。在此后的历次党代会上,都把教育作为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理论阐述和统一部署。(2)强调教育的文化属性阶段(党的十二大至十六大)。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地放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一指导思想,及时把党的工作重点放在了经济建设上。相应的,党对教育属性的认识也从政治范畴转移到了文化范畴。党的十二大报告把教育工作放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之下的“文化建设”范畴进行部署,指出:“文化建设指的是教育、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卫生体育、图书馆、博物馆等各项文化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知识水平的提高,它既是建设物质文明的重要条件,也是提高人民群众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的重要条件。”在此后,党的历届代表大会的报告中都辟有“文化建设”的专章,把教育事业纳入其中进行阐述,并把它与文化事业合并在一起统一部署。(3)强调教育的社会属性阶段(党的十七大)。党的十七大报告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建设”的概念,明确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社会建设具体包括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社会管理等六个方面。教育回归社会建设事业,不仅解决了新的历史条件下教育的属性问题,而且明确了今后一个阶段教育的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

社会建设的重点是改善民生,发展教育的重点同样是改善民生。因此,教育发展战略研究必须关注民生问题,促进民生改善。在这里,“民生”一词与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有一定渊源关系,但又有本质区别。“民生”是一个古老的话题,《左传》中就有“民生在勤,勤则不匮”的论述,自古以来我国都是把“民生”与“国计”相提并论,民生问题与国家和民族发展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孙中山先生在领导辛亥革命时系统地提出了“三民主义”,其中民生主义强调“振兴实业”和“平均地权”,而“振兴实业”的主要办法,就是开风气、育人才、兴大利、厚民生。其“兴大利以厚民生”的富民思想,强烈反映了当时新兴资产阶级的人本主义理想。但这一理想在旧中国并未得到实现,即使在新中国,民生也是一个长期被忽略的问题。尤其是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加快,但教育医疗、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等社会事业,并没有随着经济增长而同步发展。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尤其是城乡居民之间,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着严重的不均等现象。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切实把改善民生摆在重要地位。十七大报告吸收了孙中山先生民生主义富国强民的合理思想内核,又根据新的历史条件进行了发展,突出强调了社会公平、正义、共享的发展理念,将全面改善民生、国民共享发展成果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目标指向,这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重要理念的具体体现。教育是促进经济增长、矫正各种不公平现象的基础条件,调控教育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途径。因此,教育发展战略研究的重点应放在调整国家教育公共政策价值取向上。在研究和制定教育公共政策时,要优先考虑到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民族差距、性别差距、阶层差距等重要因素,使不同家庭背景、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性别的学生在“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两个基本方面享有公平的教育。

  三、构筑教育协调发展的战略布局

全面、协调、可持续,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也是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教育发展战略研究的重要任务,就是紧紧扭住教育体系内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互动规律,通过调节各要素之间的比例关系,形成对外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对内不同区域教育、城乡教育、各级各类教育协同发展的战略布局。

第一,促进不同区域间教育协调发展。我国幅员辽阔,区域差异十分鲜明,因此分区规划、分类指导是促进区域教育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区域”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实际上,我国关于区域的划分就曾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早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在制定经济发展规划时就曾采用沿海、内地的“两分法”;到60年代中后期,鉴于当时的国际形势,我国经济布局是按三线、二线、一线的“三分法”部署的;“七五”期间,我国开始实行东、中、西三大经济地带的“三分法”;进入新世纪之后,党中央先后提出并支持“西部大开发”、“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地区崛起”,因而形成了当前“四大板块”的区划格局。依托“四大板块”,十七大提出:“要继续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这应当成为指导区域间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总体纲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按照“欠发达地区”、“中等发达地区”和“发达地区”进行区划,其大致格局相当于传统的东、中、西三大经济地带“三分法”。在此基础上,《纲要》分别提出“欠发达地区与全国教育平均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中等发达地区教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发达地区初步实现教育现代化”等分类区划要求,并且在“两基”、初中毛入学率、青壮年文盲率、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等方面提出了部分量化指标。目前,要深化教育发展战略研究,尤其是在区域教育发展战略研究方面实现两个方面的突破:一是根据十七大提出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重新思考教育区域发展总体规划;二是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区域教育发展战略布局进一步明晰化,分别提出不同区域各自的功能定位,制定相应的区域教育政策导向,建立和完善区域间教育协调发展的机制,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在区域间、城乡间协调发展。

第二,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层级结构是教育体系的基本组织形式和比例关系。在一个国家的教育体系中,如果各级各类学校比例关系协调、衔接关系科学,这个教育体系就是完善的、高效的。相反,如果比例失调、衔接不畅,就会影响整个国家教育体系的功能发挥。比如,曾有一些发展中国家为了积累本国的人力资本,单纯追求高等教育规模,不顾本国教育结构的合理性与协调性,用减少基础教育投入的方法发展高等教育,结果导致本国高校毕业生大量流向国外,造成教育资源的大量浪费。不仅没有促进本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反而造成教育结构的严重失调。在我国,为调整和优化教育结构,国家相继采取院系大调整、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促进高等教育大众化等措施,对我国教育结构进行动态调整。其中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最终形成了今天我国教育体系的基本面貌。“十一五”期间,我国确立了“普及、发展、提高”的指导方针,这一方针在《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得到了集中体现。从《纲要》确定的教育发展目标看,与2005年相比,到2010年,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毛入学率将从95%提高到98%,提高3个百分点;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从1600万人增加到2100万人,增加50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将从21%提高到25%,提高4个百分点。这一格局正如温家宝总理反复强调的那样:教育优先发展的总体布局,是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根据这一布局,当前教育发展战略研究工作的重要任务,就是抓住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大好时机,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担负起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大力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抓住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时机,推动职业教育机构转变办学思想、办学模式和发展思路;抓住国家大力推行高等教育质量提高工程的有利时机,推动高等学校切实提高教育质量,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质量观,建立新的课程与教材体系、考试评价制度,形成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模式。

四、统筹教育发展方略的价值取向

统筹兼顾,是我们党长期执政中一条行之有效的重要经验,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保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方法。早在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讲话中,针对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我国政治生活中广泛存在的人民内部矛盾,提出了著名的“统筹兼顾、适当安排”思想,指出:“这里所说的统筹兼顾,是指对于六亿人口的统筹兼顾。我们作计划、办事、想问题,都要从我国有六亿人口这—点出发,千万不要忘记这一点。”1979年3月,邓小平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中更进一步指出:“我们必须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来调节各种利益的相互关系。如果相反,违反集体利益而追求个人利益,违反整体利益而追求局部利益,违反长远利益而追求暂时利益,那末,结果势必两头都受损失。”12这些论述都揭示了统筹兼顾的重要方法论意义。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成分、经济利益、社会生活方式、社会组织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呈现出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关系复杂化的态势。同时,我们还面对社会建设与管理相对滞后,劳动保障体制不够健全,人民内部利益矛盾日益复杂化等问题。对此,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五个统筹”: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13这一论断拓展了统筹兼顾方针的对象和范围,并发展成为科学发展观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当前指导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

    教育发展战略研究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必须学会使用统筹兼顾这一重要的思想方法。一方面,我们在谋划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时,要通盘考虑各个方面的要求,坚持统筹教育的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统筹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和区域之间教育的协调发展,统筹教育的发展、改革与稳定,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要求我们在制定具体的教育发展政策措施时,必须兼顾各个方面的具体利益和要求,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具体说,现阶段应当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一是处理好加强宏观管理与落实学校办学权利的关系,继续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中央、省、市(地)、县、乡各级人民政府对教育的管理责任,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律地位,完善学校法人制度,建立健全办学规范、管理有序、监督有效、保障安全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二是处理好教育经费公共财政投入与社会投入的关系。对于义务教育,要强化各级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并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逐步完善中央和地方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于高等教育,一方面要完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另一方面要增加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形成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互补充的高等教育投入格局。三是处理好教育立法与教育执法的关系。一方面,要继续完善教育法规体系,使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法可依,使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运用法律、规划、拨款、标准、信息服务等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另一方面要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完善监督机制,切实解决社会关心的突出问题。当前,要重点解决好的问题包括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公办高中收费政策的规范问题、高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管理问题等。四是处理好统筹管理与社会参与的关系。各级政府要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考核领导政绩的重要指标,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到实处。同时,要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和办法支持学校建设、参与学校管理,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教育发展与改革的局面。(张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