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波:保护未成年人,我们没有资格旁观(南方都市报 2009-4-30)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1:55:16
保护未成年人,我们没有资格旁观
日期:[2009年4月30日]  版次:[AA47]  版名:[个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1  条

  无限杂思之刘洪波专栏 

  未成年少女遭受性侵犯,或者未成年少女卖淫,这两种现象,任何一种都足以被称为一个社会的丑闻。 

  越来越多的报道,显示对未成年少女实施性犯罪已经不是个别,而是新的色情风尚。通过各种手段将未成年少女纳入卖淫网络,则成为未成年少女不断扩大受害的渠道。 

  仅仅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被报道以来,我已经读到浙江、福建、广东等地的类似报道。浙江临海市摧毁一卖淫窝点,市人大代表王宗兴、市气象局副局长池全胜涉嫌嫖幼。浙江丽水碧湖中学十余名女生被强奸,实施强奸者涉及商人、村干部和公务人员。福建厦门人罗某嫖宿多名女初中学生被逮捕。广东雷州市政协委员、小学教师戴澈涉嫌强奸班上学生,当地还刚刚审结一起小学校长强奸12名女学生的案件。 

  在这些案件中,施害者有教师、校长,有商人、官员。学校与社会,都可能成为未成年少女的猎场;权力与金钱,都在参与对未成年少女的猎捕。至于受害者,则分布于中小学校,其中既有被逼就范,也有“主动投入”,有的还成为犯罪的参加者,从中既可以看到灵肉的摧残,也可以看到精神的诱拐。 

  至今为止,色情业仍然是一个违法领域。而“小姐”的称号早已臭了街;卖淫嫖娼一直被列为打击的对象,社会的色情趣味却发展到了奸幼的水平,“坐台”、“出台”的术语已经成了社会化的口语,它甚至出现在未成年少女的词汇表中。 

  到过很多座城市,夜空差不多都飘荡着暧昧和声色的味道,从街边小店到豪华会所,都不乏满足肉体与感官的场所。以色生存,既是一部分女子的生存状态,也是部分女子在社会中的上升通道,妓女、二奶或者“情妇”,就在我们的周围。社会实际上已经规训了女性,以色示人不再是耻辱而被描述为女性的本质。性与情、肉与灵的分离基本完成,性欲满足变成一种即景活动。这一点既得到学理证明,也已经完成了科普过程。而生活的贫困,或者幸福生活的向往,则成为催促她们中的一部分人迅速上道的隐形鞭子。化妆品、整形术、透视装也好,职业与收入等级也好,影视作品和嫁入豪门的报道也好,在在所见,不过醒目地或者暗示性地安排了女性的位置。女性的相对物不是男性,而是男人,人的基本意思是一个男子,而女子的首要意义在于展现“性”。 

  这是一个隐喻,也是一个现实的结构。隐喻使你不知不觉地接受了一些道理,并且内化为自我的信则,使这些道理显得天然合理,例如关于男人与女性的设喻。而现实的结构是一种命令,它让你呆在一个位置上,按照这个位置的要求去行事。你可以接受自己是以色示人,这是隐喻产生的心理效应;你在生存或者幸福的框架之内会以色侍人,这是结构规定的一种结果。这样,事情就变得水到渠成。 

  而现在可以看到的是,当“以色示人”和“以色侍人”的安排生效之后,那些已在安排之中的人不再稀缺,以嫖客的眼光来说,那是肮脏的,他们需要“干净”,“学生妹比卖淫女干净”,于是未成年人、中小学生变成了他们的猎物。这是色情的新时尚、新趣味。 

  肉欲主义的时尚和趣味,扯下靠隐喻来说服、以结构作规定的温和路线,直接进入到犯罪领域,它也会对未成年少女进行精神的诱拐,但更主要的还是对其肉体和意志进行直接的强暴。猎取“干净肉体”以魇肮脏成为一种新的色情时尚,未成年少女变成了成人的凌辱对象。 

  无以复加的丑闻,无以复加的悲剧。“牺牲一代妇女”是无耻的,但将未成年少女纳入色情轨道的趣味更加无耻,无耻到禽兽一级的水平。这种人伦之外的丑恶,将未成年人当作“干净肉体”来围猎的恶行,哪个社会能够容忍? 

  要么冷酷得像一只禽兽,要么去保护未成年人,我们无处中立,也没有资格旁观。(作者系媒体从业者)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9-04/30/content_7764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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