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松有案引发司法系统大改革 “两高”官员来源呈多元化趋势(南方都市报 20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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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之 看时局
“两高”官员来源呈多元化趋势
既有王胜俊等资深政法干部又有曹建明等法学专家,90余位大法官大检察官中近20位具有教授头衔
从去年全国“两会”至今,以肖扬和贾春旺退休、王胜俊和曹建明履新为标志,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层陆续进行人事调整,凸显政法高官来源多元化这一趋势,值得关注。
黄松有:落马的最高司法官员
最受关注的是十七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法委秘书长王胜俊接替肖扬掌舵最高法院,成为新中国最高法院历史上第9位、第12任院长。他目前还兼任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一职。
另一值得关注的是,原副院长黄松有因重大违法违纪被免职,他是最高法院历史上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受到查处的第一个大法官,他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因涉嫌贪腐而被免职最高级别的司法官员。
此外,2008年4月,上海市纪委原书记沈德咏升任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他也是目前最高法院唯一的一级大法官(中国另外一位一级大法官是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苏勇)。早在十年前,沈德咏已是二级大法官,最高法院副院长。2006年12月,他以中央纪委常委身份“空降”深陷社保案漩涡的上海,任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到陈良宇案判决生效,沈德咏在上海停留了17个月。
任副院长近10年之久的姜兴长,在去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根据我国宪法第65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姜兴长稍后即卸任最高法院相关职务。
2003年从副院长任上退下的刘家琛,去年又从审委会委员位上退下;64岁的中央纪委驻最高法院原纪检组长、审委会委员李玉成,亦因年龄原因退休;而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庭)原庭长、59岁的蒋志培,去年成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聘任教授。
曾任最高检察院反贪总局局长的张建南,去年8月接替退休的李玉成,出任中央纪委驻最高法院纪检组组长,年底又被任命为审委会委员。
与张建南同被任命为最高法院审委会委员的,还有最高法院政治部原副主任刘贵祥和司法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卫彦明,其中刘贵祥还任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今年54岁的政治部主任李克,最近亦被免去审委会委员和审判员职务。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自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免去最高法院审判员6人,新任命11人。
“检法交流”得到进一步深化
最受关注的是曹建明接替贾春旺出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94年,曹建明在中南海怀仁堂为政治局主讲中共中央法制讲座第一讲《国际商贸法律制度及关贸总协定》,由此被媒体冠之“中南海讲师”之称;1999年由华东政法学院院长升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被认为是“学者从政”的典型。
长期在法院系统工作的曹建明执掌最高检察院之后,曾有专家分析认为,这证明近年来“检法交流”得到进一步深化。
检委会原副部级专职委员戴玉忠,因当选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于去年8月卸任。与戴同时卸任检委会委员的还有张建南,后转任中央纪委驻最高法院纪检组组长。
几乎与此同时,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莫文秀出任中央纪委驻最高检察院纪检组组长、最高检察院党组成员;其前任石生龙此前调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书记。
去年10月,最高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厅长陈连福、监所检察厅厅长白泉民、刑事申诉检察厅厅长王晋、铁路运输检察厅厅长阎敏才、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陈国庆等五人,被任命为最高检察院检委会委员。
此外,最高检察院检察员这一年中被免去7人,新任命4人。
许多大法官大检察官有教授头衔
盘点“两高”人事变局不难发现,近年来政法系统高官来源日益多元化:既有王胜俊等资深政法干部,又有曹建明等法学专家、教授。
去年落马的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凭借《司法解释权:理论逻辑与制度建构》获得第二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曾引发不大不小的争论。此外,黄还是清华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和国家法官学院的兼职教授。
除曹建明、蒋志培外,据南方都市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在我国的90余位大法官、大检察官中,具有教授头衔者近20位,如沈德咏、刘家琛、张军、万鄂湘、江必新、苏泽林、奚晓明、熊选国、王秀红、景汉朝、张文显、公丕祥以及王振川、孙谦、姜建初、姜伟、戴玉忠等。
最高人民法院对黄松有案的反应
◎在机关各部门开展司法廉洁大讨论
◎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制定《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
◎开展巡视工作
◎在审判执行等部门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
◎制定“五个严禁”的规定
◎修订《人民法院纪律处分条例》
本报两会记者组 陈宝成 发自北京
黄松有案引发司法系统大改革
●最高法院副院长沈德咏称该案仍在调查,是出台“五个严禁”等措施的直接背景
●沈德咏还称最高法院组织司法小组应对奶粉事件,随时会依法受理赔偿诉讼案
昨天,中央纪委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沈德咏在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时透露,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案调查仍在进行,该案是最高法院出台“五个严禁”规定的直接背景。
违反“五个严禁”,全国法院已查处139人
据沈德咏介绍,目前黄松有案件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去年10月15日,黄松有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中央纪委审查。经最高法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于去年10月28日免去了黄松有职务。
“五个严禁”(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是最高法院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五项措施。沈德咏称,直接背景是因为黄松有案发:“黄松有事件的发生,在最高法院机关和全国法院系统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做出这个决定不是用来看的,是要认真贯彻实施,约束法官的司法行为,也包括业外的行为。”据沈德咏介绍,从1月8日发布“五个严禁”规定到2月底,全国四级法院查处涉嫌“五个严禁”规定的已超过130人,其中正在接受调查的95人,已做出处理的44人;在这44人中移送司法机关2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调离审判执行岗位3人。
最高法院机关两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据沈德咏介绍,黄松有案发后,最高法院党组抓住这一反面典型,在机关各部门开展司法廉洁大讨论,要求机关各部门查找容易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最高法院机关有两个工作人员因涉嫌违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
此外,最高法院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开展巡视工作,在审判执行等部门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制定了“五个严禁”的规定,修订了《人民法院纪律处分条例》。
“所以我们感到从长远来看,还是要靠制度管事、管人、管物,加强制度建设这一块是一个重点,”沈德咏强调,“特别是要通过有效的制度来规范司法行为。”
金融危机:去年民商事案件升15%
“金融危机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在司法领域已经有明显反映。”据沈德咏介绍,全国法院司法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民商事案件总体上升了15%,案件总数达550万件,涉及诉讼标的额8000亿元。
“案件结构也能反映一些新形势和特点,”沈德咏列举了五方面特点:东部沿海地区法院受理的金融案件有大幅上升的趋势;买卖合同纠纷主动违约比例增大;劳动争议案件增幅达到95%,主要发生在东南沿海;企业改制遗留问题逐步暴露;市场竞争力相对较弱的中小企业以及自主创新能力较弱的劳动密集型、资源消耗型和出口依赖型的企业被诉现象突出,如房地产业、纺织业、机械制造业、出口加工业。
最高法院组织司法小组应对奶粉事件
针对网友关注的三鹿奶粉事件,沈德咏用了“牵涉面比较广”、“后果比较严重”、“影响比较恶劣”三个短语。他还透露,事件发生后,最高法院关注的是事件造成的损害后果可能会引发一系列民事、行政、刑事法律问题,在比较早的时间就组织了司法应对小组,对事件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应对意见和措施。
沈德咏透露,最高法院依据法律和我国实际,就有关方面提出的民事赔偿方案,对赔偿的范围、标准、资金筹集渠道及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等问题从法律层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奶粉事件民事诉讼大门或将开启
沈德咏表示:“处理这一重大社会公共事件,总的原则是责任企业主动承担赔偿责任,行业协会发挥积极作用,政府协调督促落实对困难患儿家庭救助工作,法院依法受理赔偿的诉讼。”
沈德咏透露,受害的30万婴幼儿中,95%以上已接受企业赔偿。针对少数没有接受赔偿的患儿家长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沈德咏称“法院已做好工作准备,随时会依法受理赔偿的诉讼案件。”这是自2008年9月初“三鹿奶粉”事件曝光后,五个月来法院首次对民事赔偿诉讼问题有公开回应。
本报两会记者组 陈宝成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