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蕾:“两高”:在个案监督与司法权威之间(南方周末 20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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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在个案监督与司法权威之间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赵蕾 发自北京 2010-03-17 20:56:06 来源:南方周末

今年“两高”报告的通过波澜不惊,反对票为近三年来最低。最高法系统内人士说,无论是履行向人大负责的宪法职责,还是避免反对票过多的现实窘境,“两高”必须竭尽全力,让代表满意。但同时,这并不意味着代表的意见会绝对成为他们工作的指挥棒。

3月17日,最高院前副院长黄松有因贪污受贿被终审判处无期徒刑。 (CFP/图)

全员应战

“坐在那里(大会堂)和在电视前听不一样,还是有和最高法院荣辱与共的感觉。”

和去年不同,没有“躲猫猫”和“黄松有”的巨大声浪,今年“两高”报告的通过波澜不惊。据统计,今年“两高”反对票创近三年来最低。

外界很难想象,当人民大会堂显示屏即将出现那几组数字之前,坐在二楼的“两高”工作人员,究竟是怎样的一番心情。一位亲历过这种时刻的检察系统人士说,那种忐忑不安凝神屏息的感觉,就像在等待奥运申办城市的揭晓。

每年春天,“两高”都要经历这样一个胆战心惊的时刻。不管他们在过去一年做过何种努力,人大代表在投票器上的轻轻一按,就可能让很多努力付之东流。

从1990年代中后期超过40%的反对票,到去年法学专家梁慧星不留情面地给最高法报告打不及格——最高法系统内人士说,无论是履行向人大负责的宪法职责,还是避免反对票过多的现实窘境,“两高”必须竭尽全力,让代表满意。

两会期间,“两高”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几乎都被动员起来。

因为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类型、诉讼进程各有不同,光是最高法院,就有立案庭、民事四个庭、刑事五个庭、行政庭、赔偿办、审监庭、执行局等庭室人员投入其中。最高检每年投入两会相关工作的也有上百人。他们出现在两会的各个场所听取代表意见:人民大会堂、代表驻地、审议现场。

一位工作人员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上会者都有一份指南,上面写着去年社会热点案件的进展情况和官方口径。一旦被代表委员问到,上会人员可以照此作答。如果案件是在两会期间爆出,情况就变得不好控制。去年两会期间,云南“躲猫猫”事发,一度让相关部门乱了方寸。

除了热点案件,这份指南上还有代表过问案件的详细目录:哪个团,哪个代表,哪个案子,现在到什么诉讼阶段,一目了然。

黑龙江团的代表迟夙生还没到北京,最高法院立案庭的法官已经打了几通电话,想向她解释她关注的个案进展情况。3月2日,迟夙生刚入住代表驻地,立案二庭副庭长曹巍带着两名承办法官后脚就到,和她谈了将近一个小时。

“他们的工作确实做得很细。”迟夙生说,看得出三位法官仔细地研究了案情,并且尽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寻找解决办法,“这个案子无法改判,建议考虑另行起诉。”

两高领导作报告的前两天,最高法院民庭的法官特意赶到北京饭店香港团的驻地,跟代表罗范淑芬沟通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的调研情况。

去年罗范淑芬曾向最高法院建议,法院应该受理因环境污染提起公益诉讼。“当时他们通知我参加调研,我在香港时间排不开,他们这次过来把调研情况告诉我。”罗范淑芬说。

按要求,法检两长作报告那天,处级以上干部必须到大会堂二楼旁听。最高法院的一位处级干部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坐在那里和在电视前听不一样,“还是有和最高法院荣辱与共的感觉。”

关键一役

有代表对个案不满,直接说如果投票日之前不跟他解释清楚,他就直接投反对票,还会动员周围的代表一起投。

最关键的工作在“两高”报告审议会上。最高法院一位多次参加过两会相关工作的人士告诉记者,头几个发言的代表直接关系到讨论的基调,进而可能影响其他代表的投票意向。

今年两会,最高法院原副院长姜兴长参加重庆团的审议,他的发言是:“希望人大批准,并希望以较高的赞成票通过。如果有这样的结果,就能调动法官检察官和其他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就能在国际上更好地树立国家良好的法律形象。”

代表团团长的发言至关重要。团长一般由省委书记担当,他们通常是两高报告形成后被第一批征求意见的人,春节前就看过报告。到了北京后,他们也是两高机关报力邀专访的对象。今年审议两高报告当天,天津市委书记张高丽说他完全同意两高报告的新闻被中国法院网挂在前几条的位置。

从2002年开始,省级法检两长半数左右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对没有当选的,经全国人大研究,每年也要作为列席听会人员参加两会。据检察日报旗下杂志《方圆法治》报道,在那之前,两高曾向中央建议,让省一级法检两长作为人大代表参加两会。中央对两高的建议非常重视,要求两高与各省市区进行沟通,最后促成了目前的格局。

最高检政治部主任张建军说,代表往往是结合他们对当地检察院工作的了解感受来审议最高检报告,对一些个案的质疑也往往涉及当地的检察工作。省级检察长参会,可以保证每个代表团都有检察长和其他代表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及时释疑解惑。

在审议现场的还有两高派出的现场记录员。除了记录,他们的另一任务是,从代表们纷繁的意见中,甄别出发言者的情绪,及时跟领导汇报,以确定哪些代表需要进一步沟通释疑。两高人员对审议会上代表意见的反馈之快,令代表于沛惊叹不已:“我上午刚提了个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下午高法的同志就来了。”

一位最高检的官员告诉记者,有一次他到湖南团听会,一位连续三届当选的老代表情绪激动,猛批两高报告:“我都当了这么多届代表了,根本不见中国法治建设有什么进步!”言词非常犀利。

这位官员随即将这个情况报告了最高检的领导,得到领导指示:下午必须到他房间去谈一谈。这位官员跑到老代表的房间,跟他谈了一下午。临走时,老代表问:“我知道了,你来是让我别投反对票吧?”

类似的尴尬时有发生。比如,“有代表见两高的同志来了,一下递过来好几封材料,你说接不接呢?”一位今年上会的两高人士说。人大有相关规定,要求代表递交材料,必须通过组织程序。但是,“人家都递过来了,不接哪行啊!”

据透露,有一年,河南团有一个代表一口气递了几十个案件,令接待人员目瞪口呆。根据历年的情况,代表们现场提交的案件总数,少则几十件,多则百余件。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最高法院人士告诉记者,他碰到过这样的情况,有代表对个案不满,直接说如果投票日之前不跟他解释清楚,他就直接投反对票,还会动员周围的代表一起投。“一直到投票前夜,有时还在做解释工作。”这位人士说,代表关注的案件有时在县市一级法院,最高法院会连夜电召案子的承办法官,询问案情的进展,必要时承办法官会赶来北京,当面向代表解释。

持久战

每个月最高法院都会统计代表过问案件的办结率,把办理进度制成表格,一方面便于比较,另一方面意在催促承办法官加紧办理。

清理代表关注的案件,实际上从去年10月份已经开始。这意味着,两会一役半年前早就打响。

当时,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指示,要求对那些代表关注的案件,必须在12月20日办结;如果确实不能办结,要跟代表做解释工作。王胜俊要求,解释工作一定要落实到责任人,必要时庭领导要亲自出面做工作,仍有问题要及时报告分管院领导。

据一位内部人士透露,两会前民二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人大代表关注多年的借款担保纠纷,涉及金额四亿多元人民币。这个再及时不过的好消息,迅速在最高法院机关内传播,令其他手中有人大代表案子的法官感到些许压力。

据南方周末记者了解,最高法院对于人大代表过问的案件,有普通案件和重点案件之分,至于具体划分标准,没有得到确切的说法。每个月最高法院都会统计代表过问案件的办结率,把办理进度制成表格,一方面便于比较,另一方面意在催促承办法官加紧办理。

去年,最高法院办公厅还新设了人民监督办公室,专门跟踪代表过问的案件。一位最高检人士告诉记者,最高检也有类似的统计,办理人大代表过问的案件已经成为他们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两高”内部都有代表联络处,负责和代表的日常联系。两高领导到某省出差,总要跟当地的全国人大代表座谈,这几年渐成惯例。

“两高”对人大代表的重视,传递给下级的法检机关。某市中级法院的法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上级法院希望他们能多联络当地的全国人大代表,举办活动时最好能把他们都请来。

据这位法官介绍,基层和中级法院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工作同样细致。哪些代表对法院工作情绪比较大,在他们院党组都有清单:一开始称他们为“对法院工作比较关注的代表”,后来觉得这个提法不妥,又改为“重点代表”,还是觉得不当,最后称之为“部分代表”。院党组成员内部有分工,每个人重点对应一到两个“部分代表”,每年总要登门拜访。

在寻求和代表进行沟通的方式上,最高检内部有特邀咨询员、特约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多个头衔设置。其中,特约监督员专门从代表和委员中选任。一年中最重要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两会前最高检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特约监督员都受邀出席。

2004年,最高检机关报《检察日报》新辟“声音周刊”,登载代表的建议、故事,表达他们的心声。

种种方式客观上促成了代表委员们对检察院工作的了解。特约监督员刘宪秋说,因为参与了检察院的工作,让他更多地了解检察院的职责。“民事检察很难开展,必要时我会出来为检察院做主。”

异化了的监督?

“两高”内部人士均表示,人大代表关注的案子,人大代表本身是当事人的占很大比例。这部分案子的当事人多数是企业家代表,多涉民商事纠纷。

政协委员蔡继明戏称“两高”是一对“难兄难弟”。在整个社会对司法不满的现状下,无论它们有多大难处做了多少工作,总有代表难以理解。“有时无论如何处理,对方就是不满意。”有两高内部人士表示,在处理代表本身是当事人的案件时,更加左右为难。“两高”内部人士均透露,进入“两高”司法程序的、人大代表关注的案子,人大代表本身是当事人的占很大比例。这部分案子的当事人多数是企业家代表,多涉民商事纠纷。

南方周末记者从有关渠道发现,截至去年9月底,最高法院办理的250多件代表交办案件中,除了百余件在立案庭,民庭和执行局办理的案件居多,刑事案件不到十起。

人大代表迟夙生说,作为律师,她会尽量避免向两高交办自己代理的案件。不过,她对代表自己是当事人的案件表示理解:“代表上哪儿找那么多案件去?很多时候也就是自己碰到的,觉得不公就提了。”

事实上,2007年开始实施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没有赋予人大常委会搞“个案监督”的权力,但是人大代表递交的个案材料,还是源源不断地向“两高”涌来。

上述法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最高法院不可能因为当事人是人大代表而法外开恩。

要不要投票

“两高不应该去迎合代表的某些要求,而是要从正面去树立司法的权威。”

1990年代中期,两高报告处于通不过的危险边缘时,“两高”曾提议对于“两高”报告能否只报告、审议,而不交付表决。学者们纷纷从宪法出发,认为“两高”与国务院不同,后者必须向人大报告工作,宪法对于“两高”没有这样的规定。

去年两会大批高法报告的法律学者梁慧星,也曾提出人大代表不对“两高”报告投票。他的理由之一是,如果真的通不过怎么办,法律没有相关的规定。

要不要票决,“两高”内部也有不同意见。有人认为应该珍惜这个机会,“你看农业部有机会上去做报告吗?”这恰恰是当年“两高”争取向人大作报告的初衷:希望获得和国务院同等的政治地位。

也有人认为讨论这个问题毫无意义:“如果真通不过,大不了院长别当了,但这可能吗?”

有观察人士认为,“两高”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被代表的反对票所挟持。不过,这种说法遭到部分“两高”内部人士的否认。他们认为,“两高”近年来越来越重视民意重视代表的意见,并不意味着代表的意见绝对成为他们工作的指挥棒。

现实的趋势是,“两高”会在可见的一段时间里,将继续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在贵州团参加审议“两高”报告时谈道,“要使接受人大监督成为各级法院和广大法官的司法理念和自觉行动。”

法律学者蔡定剑也赞成在目前条件下,“两高”报告交付表决有其必要性。“两高不应该去迎合代表的某些要求,而是要从正面去树立司法的权威。”

梁慧星现在也改变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在司法人员徇私枉法严重的现状下,一年一度的票决或许能发挥些作用。政协委员蔡继明告诉记者,政协委员们希望对“两高”报告有投票权,“我们宁愿多开一天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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