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五比五争”活动的意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2:42:24
关于在全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五比五争”活动的意见
新闻作者:管理员
中共叶县县委         叶县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五比五争”活动的意见
(2005年7月 19 日)
为了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工作,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县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五比五争”活动,即,比协作服务,争做支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比稳定发展,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乡(镇);比团结合作,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比文明守法,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家庭;比互助友爱,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五比五争”活动的意义、目的和指导思想
(一)意义
我县是平顶山市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县,是典型的少数民族“大分散、小聚居”地区,民族工作任务繁重。全县共有29个少数民族成份,计1.7万多人,分布在全县各个乡(镇)。其中,回族1.1万余人,主要集中在马庄、常村、旧县、龙泉等9个乡(镇);满族3000多人,主要分布在常村、夏李、保安、辛店等乡镇;蒙古族近3000人,主要分布在廉村、仙台、田庄、龚店等乡(镇)。多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民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由于受地域、自然条件及历史原因等因素的影响,个别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还不快,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潜在问题依然存在。因此,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意义及其长期性、艰巨性、群众性,全面正确地分析全县民族宗教工作现状,正视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扎扎实实地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二)目的
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五比五争”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全民的民族团结意识,形成县抓乡(镇)、乡(镇)抓村、村抓农户及有关单位、业务对口帮扶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一支善于做民族团结工作的好队伍,创造一个民族团结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三)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新世纪、新时期民族工作的主题,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为主线,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责任制,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抓住宣传教育、民族团结、发展经济这三个环节,建立正确处理民族关系的长效机制,努力开创全县民族工作新局面。
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五比五争”活动的范围、对象和标准
此次活动的范围、对象主要是:少数民族聚居较为集中的乡(镇)、村及少数民族家庭,与少数民族居住相邻乡(镇)、村、农户,县直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相关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其他乡(镇)、村和部门也要做好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增强民族团结意识,积极搞好活动的配合工作。
“五比五争”活动的主要标准为:
(一)支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标准
1、有一个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好班子。制定有民族团结工作责任制,责任明确、措施完善、成效突出;
2、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加快发展。每年都有支持、帮助少数民族加快发展的新举措;
3、在资金、技术、政策、人力等方面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乡(镇)、村、组的支持力度;
4、在促进对少数民族及民族乡(镇)、村、组的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方面成绩显著。
(二)民族团结进步乡(镇)标准
1、有一个坚决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团结合作,会做、善做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好班子;有一套符合当地实际的争创方案,把“五比五争”活动列入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民族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主动参加民族方面的重大活动;帮助民族团结促进会在理顺民族情绪、化解民族矛盾、发展民族经济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有比较完善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目标责任制,杜绝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械斗事件;
3、建立健全处理突发性事件的长效机制。保证人员、经费、措施三到位。对发生的纠纷事件能迅速赶赴现场协调解决;
4、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广泛普及。建立学习教育制度,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列入乡(镇)党委中心组和机关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广大群众真正明了汉族和少数民族谁也离不开  谁,各民族相互尊重、相互团结,共同维护法律尊严;
5、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把发展经济、扶持少数民族村和少数民族群众致富作为落实民族政策的大事来抓,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整体素质和致富能力,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村的公益事业,促进民族经济快速增长。
(三)民族团结进步村标准
1、有一个群众拥护的好班子,尤其是有一个会做、善做少数民族群众思想工作,在少数民族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威信,有管理和处理民族问题能力和办法的村党支部书记;
2、有一支善做、会做民族团结工作的骨干队伍。“民族团结促进会”、清真寺管理委员会等组织作用发挥得好;及时排查不安定因素,没有发生影响民族团结等的事件;对外地传入的民族纠纷等事件,教育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声援、不串联、不参与;
3、有一个发展民族经济的好思路。把广大群众的思想引导到发展经济、勤劳致富上来;
4、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做到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人员、经费、措施三落实,建立健全处理突发性事件的长效机制。党群、干群关系融洽;
5、坚持不懈地对少数民族群众进行民族美德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教规教义的教育,创造一个民族大团结、互敬互爱、互帮互学、齐心协力、共谋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民族团结进步家庭标准
1、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家庭成员学法知法守法,能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解决争端;
2、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和村规民约,不参于、不支持、不串联、不声援各种上访、信访和殴斗事件,维护社会大局的稳定;
3、家庭和睦,尊老爱幼,邻里关系融洽,家庭成员道德风尚良好;
4、积极学习现代科技知识,依靠勤劳致富和合法经营致富;
5、乐善好施,热爱社会公益事业。
(五)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标准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有全面正确的理解;
2、政治素质高,具有正确的民族观,能够时刻与政府保持一致,品德高尚,与少数民族关系融洽;
3、热心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积极开展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从民族团结大局出发,善于沟通各方关系;学法知法懂法,依法办事,在协调、调解民族间矛盾、纠纷中能够坚持以政策和法律为依据,得到各族干群的拥护和信任,在各族干群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4、积极帮助、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经济、勤劳致富;
5、能够团结各方面的人士,在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发展经济等方面做出比较突出的贡献。
三、有关要求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把开展“五比五争”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效果。坚持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副职具体抓。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都要结合实际,成立 “五比五争”活动领导小组 。要经常了解和听取民族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列入党政年度工作目标,签订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人,强化监督检查。对于没有列入党政年度工作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对于不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工作流于形式,以至引发影响民族团结进步问题的,给予一票否决。
(二)、精心组织,广泛发动,确保“五比五争”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取得实效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采取党委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党员学习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联席会和乡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学习会、村民族宗教工作管理小组学习会等形式,组织乡、村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全国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徐光春、支树平等省委领导关于学习推广荥阳“三比三争”活动的指示精神。同时,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伊协、“民促会”成员、多民族友好乡村议事会、阿訇、乡佬、清真寺寺管会成员、少数民族聚居村及周边汉族村的各族群众进行学习。
在此基础上,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五比五争”活动要求,组织开展适合本地民族团结工作实际、群众喜闻乐见的民族团结进步争创活动,并把争创活动纳入长效工作机制,为促进我县的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大局稳定作出贡献。
(三)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从今年起,全县每年召开一次“五比五争”表彰会,重点表彰在“五比五争”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广泛宣传他们的典型事迹,用身边的典型人和事教育身边的人,塑造民族形象,弘扬民族美德,在全社会树立民族团结进步的正气。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在每季度末将开展“五比五争”活动的工作小结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在全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五比五争”活动的意见 关于在全县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学用年”活动的实施细则 山西:在大学生村干部中开展“五比五争”主题实践活动 关于在干部职工中开展"双学双转"活动的意见 漯河市关于在全市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 关于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 关于在全市开展“亲情助廉、友情促廉、社会倡廉”活动的意见 关于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 关于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段开展“小专题研究”活动的意见 通过开展“五比活动”,打造一支“五知五会”的专业队伍 关于开展“增强制度意识、争做执行表率”教育活动的意见 关于开展“我为西藏‘十二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的公告 泰州廉政网---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向王瑛同志学习活动的意见 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 议 关于开展2009年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的指导意见函 关于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样本) 中共平遥县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 关于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3(样本) 关于开展争创“五个好”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的意见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调结构、稳增长,共产党员站排头”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 关于下发《关于在全县各族妇女群众中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中央外宣办举行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情况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