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的指导意见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8:24:57
发布时间:2009-05-22  10:42:36
各市健康教育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9年5月31日是第22个世界无烟日,今年无烟日的主题是“烟草健康警示”,口号是“图形警示揭露烟害真相”。为加强烟草危害健康宣传,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 省健康教育所就开展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及控烟履约相关业务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广泛宣传《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结合今年世界无烟日“烟草健康警示”的主题和控烟履约工作,省爱卫办、省健康教育所印制了宣传画、折页下发各市,用于开展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继续开展中小学生“拒绝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的新一代”签名等多种活动。
二、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卫妇社发〔2009〕48号)精神,指导医疗卫生机构、中小学、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辽宁省无吸烟医疗卫生机构”、“辽宁省无吸烟单位”创建活动,巩固成果、扩大无吸烟单位数量,在三级甲等综合医疗机构开设“戒烟门诊”,提供戒烟指导和服务。
三、结合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配合大众媒体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宣传。执行中央补助地方烟草控制项目的地区,按照项目工作方案,认真开展相关监测及干预活动。
四、各市应在6月15日前将各种宣传活动、中小学生签名活动总结(照片)报省健康教育所。
联系人:李跃进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6号 邮编:110005
联系电话:024-23394819-8018  传真:024-23389478
电子信箱:lnjkjys@163.com
附件:1、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
2、“烟草健康警示”宣传画、折页使用方法及回执
3、第二十二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宣传提纲
4、图形警示揭露烟害真相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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