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对参加邓铁梅、苗可秀等人组织领导的东北抗日民众自卫军人员优抚待遇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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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对参加邓铁梅、苗可秀等人组织领导的东北抗日民众自卫军人员优抚待遇问题的批复

 

                  (87)辽民优字66号

 

丹东市民政局:

    你局丹民优字(1987)58号请示收悉。关于参加邓铁梅、苗可秀等人组织领导的“东北抗日民众自卫军”人员的优抚待遇问题,现答复如下:

    东北抗日民众自卫军是抗日义勇军的一支重要武装力量。这支部队在对日伪作战中牺牲或致残官兵的褒恤问题仍按民政部民(1985)优41号文件规定办理 。对于他们中无固定工作或在乡生活确有困难者,可参照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发给生活困难补助。对于这些人员的确认,基本同意你们的意见。由于时间久远,难以得到直接证明的,可由地方史志部门或参加过这支队伍的人员以及可以说明情况的当地群众出具证明,由村、乡审查,报县区批准即可。

 

 

                           1987年8月18日

1987年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对参加邓铁梅、苗可秀等人组织领导的东北抗日民众自卫军人员优抚待遇问题的批复》 2007年辽宁省民政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 2005年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金社会化发放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6年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发放优抚对象服务手册工作的通知》 2007年辽宁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2006年辽宁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优抚经费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0年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实施重点优抚对象档案数字化管理的通知》 2005年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残疾军人配制残疾辅助器械暂行规定的通知》 2007年辽宁省民政厅等3部门《关于做好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1985年辽宁省民政厅、省军区司令部、政治部、公安厅、劳动局、粮食局、财政厅转发《关于安置特等、一等革命残废军人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7年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省直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 2006年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如何确定享受定期定量补助待遇的在乡复员军人遗属条件的复函》 1995年辽宁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调整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定期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2003年辽宁省民政厅等4部门《关于2003年冬季进藏兵优待问题的通知》 1992年辽宁省民政厅、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参战伤残民兵民工医疗问题的通知 2005年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评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4年辽宁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城市优抚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收养人员生活费标准和城市社会救济标准的通知 2005辽宁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提高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2005年辽宁省民政厅《关于为在乡抗日老战士审核发放“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章”的通知》 1981年民政部优抚司《关于在对越自卫还击战中负伤的退伍军人要求评残发证问题的复函》 2001年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光荣院管理服务暂行规定》的通知 2001年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光荣院管理服务暂行规定》的通知 2008年辽宁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落实和调整孤老在乡复员军人、孤老烈属和在乡复员军人中的残疾军人生活补助的通知》 1980年民政部《关于参加对越自卫还击战伤残战士退伍后伤口复发治疗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