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海建:“新闻寻租”拷问媒体公信力(中国经济时报 2004-11-25)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00:49:03
“新闻寻租”拷问媒体公信力
11月24日《中国新闻周刊》披露了这样一份晚报新闻勒索路线图:出于创收的冲动,自2003年以来《鄂东晚报》内部达成以曝光当事方丑闻的方式强拉广告的默契,形成了一条报社领导——记者——受要挟单位的“媒体腐败食物链”。 作为大众传播工具,媒体掌握有话语权,这种权力是基于公民知情权基础上的公权力。当这种神圣的作为公权力的话语权被某些媒体从业者换成“广告费”、“集体小金库”乃至“打压同城竞争伙伴的武器”,这种新闻界丑陋的寻租行为就蜕变了媒体的本意。《鄂东晚报》只是一个标志,笔者以为,在市场经济下媒体如何保持独立话语权是媒体生态建设的核心。 “新闻寻租”由来已久,从湖南娄底日报的原政法部副主任伍新勇的案发落马到繁峙矿难报道中11个记者的涉案被查,都折射出中国新闻界的一个侧面。作为大众传播的工具,所有媒体报道的信息,都不属于任何个人和机构,而是属于公众。媒体有选择权,但选择的标准只能是公众需要。“有偿新闻”和“有偿非新闻”使得一些新闻沦为谄媚的广告,一些违法犯罪作奸犯科的丑行从原本应当实行舆论监督的媒体中淡出、消失,作奸犯科者甚至挟私打击竞争伙伴。 公共权力的掌握者具有通过交易而谋取个人利益的可能,如果不能受到有效的约束,公共权力随时都在寻找“寻租”的机会。用批评报道换取广告收入和发行量,在一些媒体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尽管1991年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制订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等,但我国目前的实体法中缺乏有关杜绝新闻寻租的现成条文。由于一般不会受到法律处罚,新闻从业者在寻租时往往无所顾忌。所以,对于这个灰色地带,法律应该给出一个明确说法。 新闻寻租的实质是对新闻报道权的滥用,权力滥用的目的是谋取不正当的经济、政治利益。在寻租理论中,寻租是以信息不对称和监督不力为基础的。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新闻界也完全可能在炫目的光环后面运用权钱交易。公信力是媒体的生命,要从根本上遏止新闻寻租行为,法律是不能缺席的。 新闻界的自律制度建设也是迫切的。英伦岛上爆出凯利案后,BBC拟议建立机制对记者信息来源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这体现了一种自律。我国由于没有成立相关的组织和机构、没有具体制度作保障,没有形成监督机制,新闻职业道德规范毫无可操作性,新闻道德建设最后只是停留在呼唤的层面。因此,借鉴比如美国的媒介监督组织FAIR和加拿大Media Watch的经验,加大职业共同体自律的力度,便是迫在眉睫的了。 (邓海建) 中国经济时报 2004年11月25日
 
http://www.china.com.cn/chinese/OP-c/712937.htm
http://www.cet.com.cn/20041125/WENHUA/20041125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