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公信力为何频遭公众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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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公信力为何频遭公众质疑 时间:2010-03-20 19:49:00  作者:;  来源:

  ● 杨  咏
  这些年我国传媒业发展迅速,已经进入了一个“传媒社会”的新时代;但我们也不难发现,随着新闻竞争的不断加剧,新闻职业道德水准有所下降,新闻行业管理呈现“滞后”状态,由此带来诸多问题:虚假新闻屡禁不止,新闻误读屡屡发生,新闻表述不准确更是比比皆是,以致新闻的可信度急剧滑坡,媒体的公信力频频遭到公众的质疑。
  
  虚假报道 
  有人说:“虚假报道正在葬送媒体的未来。”此话一语中的。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真实性是新闻规律的客观要求。不难想见,如果新闻虚假失实,那它为受众提供的就是“新闻废品”,新闻纸无疑成为“新闻废纸”。因为它断送的是媒体赖以生存立足的可信度,当然也就丧失了新闻的功能和作用,直接危害了媒体自身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提升新闻的可信度已经成为媒体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
  应该说,笔者所在的镇江日报社没有发生过故意制造虚假新闻的事件,但转载中出现的虚假新闻不可忽视,它同样影响报纸的可信度和公信力。2005年5月,镇江日报国际新闻版在头条位置刊发了《俄贝加尔湖水有望引入中国 中俄双方目前就相关事宜进行协商》。这是一篇从网上转载的稿件,当时就有读者质疑:引贝加尔湖的水到中国,千里迢迢“北水南调”,有这个可能吗?果不其然,水利部新闻发言人专门出面澄清:绝无此事。结果报道此事的相关“新闻”被业界评为当年十大假新闻之一。
  出了这样的差错,究其原因,首先是信息来源出了问题,网络新闻固然快捷,但网上信息鱼龙混杂,真假难辨,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其次是编辑在选用稿件时缺乏较强的新闻判别力,未能起到过滤和把关的作用。
  因此,编辑上网选稿应当慎之又慎,这不仅需要编辑具有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而且还需要编辑在知识、经验和理性思考上具有一定的职业水准,这样才能从这些“新闻”的字里行间甄别出真伪,从而把虚假新闻拒之于版面之外。
  让我们感到欣慰的是,虚假新闻已经引起有关部门更进一步的重视。2009年4月,新闻出版总署对京华时报等6家报纸刊载严重虚假失实报道发出通报批评。另据新华社北京2009年11月27日电:“新修订的《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公布。”笔者认为,对于媒体来说:准则决不能成为挂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的“摆设”。
 
  新闻误读 
  随着新闻竞争的加剧,彰显报纸优势的新闻解读应运而生,特别是国家有关教育、医疗、就业等与百姓生活紧密相关的政策刚一出台,许多报纸的新闻解读便会及时跟进,既关注了当前社会的热门话题,又让读者清楚地了解到党委政府正在做什么和怎么做,把服务中心与贴近民生有机地结合了起来。
  应该说,新闻解读、政策解读对于宣传政策、吸引读者、拓展报道的广度和挖掘新闻的深度,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新闻解读作为一个全新的新闻品种,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尤其是不同的编辑记者在对新闻事实、新闻价值的认知和判别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甚至有的编辑记者“以己昏昏、使人昭昭”,出现了误读、误判、误登,于是,一些新闻误读、政策误读与新闻解读相伴相生,并屡屡见诸报端。读者的眼睛是雪亮的,失信于民便不可避免。
  当然,新闻误读与虚假新闻还是有区别的,当然也有联系。联系就是:新闻本身都存在失真的成分;区别则在于:虚假新闻往往无中生有、捏造事实,而新闻误读大多没有主观故意,它的主要问题是“误”,与故意制假的虚假新闻有着本质的不同。即使如此,我们仍然应该严肃对待、高度重视,因为新闻误读也严重地损害了新闻的可信度和媒体的公信力。
  2009年9月4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工作的通知》,不少媒体“及时地”进行了“新闻解读”、“政策解读”:部分高校明年取消公费研究生。一时间,舆情汹涌。
  正当受众还沉浸在“取消公费研究生”的讨论中时,新华社10月3日发出通稿《教育部:所谓取消公费研究生报道是误读》。通稿称: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日一些媒体关于部分学校“取消公费研究生”的报道造成了误解,教育部并未出台相关规定。这位负责人还指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工作的通知》,在培养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中,并无“取消公费研究生”或研究生招生不分“计划内、计划外”的任何规定。
  同样的新闻误读还出现在公务员是否实施绩效工资的报道上。2009年11月12日,央行发布了《2009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很多媒体先后刊出“新闻解读”:“央行建议完善公务员薪酬管理 实施绩效工资”。4天后的11月16日,光明日报则刊发了《热点关注:公务员实施绩效工资系误读》。
  这些新闻误读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一些颇感困惑的受众将矛头对准了媒体:这不是在“忽悠”人吗?
  显然,媒体特别是纸质媒体,要提升可信度、增强公信力,必须在发挥新闻解读释疑解惑作用的同时,认认真真地解决好新闻误读混淆视听的问题。
 
  语焉不详、表述不准确 
  翻看各级各类报纸,我们不难发现一些语焉不详、似是而非、表述不准确的新闻语言:有的用“最近”、“前不久”、“长期以来”等词语,来取代新闻发生的确切时间;有的用“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获得了广大读者的一致好评”等句子,夸大新闻事实,也有的用“据市民张先生介绍”或“一位50多岁的老太告诉记者”等模糊虚无的表述;甚至有的新闻根本就没有时间和地点……如此这般,难免让读者心生疑窦:真的假的?
  新闻表述原本就应当准确、冷静和客观,避免笼统、空洞和含糊,既不能躲躲藏藏闪烁其词,更不能随心所欲夸大其词。只有这样,才能给人真实可信的感觉。
  镇江日报2009年曾经刊登过这样一篇新闻:“本报发布某某大赛启动的消息后,这两天报名电话响个不停,市民纷纷踊跃报名参赛。截至昨天下午,参赛节目已达15个。”既然这两天报名电话响个不停,市民纷纷踊跃报名参赛,怎么参赛节目只有区区15个?更何况这两天电话铃声“响个不停”既不现实也不可能。
  2009年9月18日出版的《镇江广播电视周刊》,用大半版的篇幅刊登了《郭德纲趣说历史的那些事儿》:一名恐怖分子在寄邮件炸弹时没付足邮资,邮件被退回,而他忘了那是炸弹,于是在拆信时自己被炸成了碎片。虽是“趣说”,但毕竟说的是“历史”,读者完全有理由怀疑:这篇稿件语焉不详,既无时间又无地点,世上真有这么笨且记性这么差的恐怖分子吗?
  准确与严谨是新闻表述的客观要求。其实,这是人所共知的新闻常识,但是偏偏我们没有做好。而“做好”的关键就是要缩小这种“知”与“行”的落差,尽力化“知”为“行”,努力减少新闻表述的随意性,真正把准确性落实到新闻采编的全过程。
  综上所述,在媒体公信力频遭质疑的当下,提升新闻的可信度可以说是刻不容缓。
  媒体要坚持有公信力的传播,必须牢固地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杜绝虚假新闻的体制和机制,提高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水准,始终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和准确性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够取信于民,才能够赢得受众的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