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十九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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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十九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解   毕敦一著
原文                                    译文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    断绝圣智贤名有利神气百倍;
绝仁弃义,民复孝慈;    断绝闻见情识神气相亲不离;
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断绝利欲奸巧神气不再变坏。
此三者以为文,不足,    这三条只是表面远非它的实质,
故令有所属:                  故而应追寻其本根:
见素抱朴,                   目见心想要少之又少最单纯不过, 
少私寡欲,                   名利好恶要少之又少最清纯不过,
绝学无忧。                   断绝一切知见无念无想无虑无忧。


内容浅说
本章专言,为道者必须遵守的为道原则,即,绝弃圣智、仁义、巧利等一切世事,眼不见,耳不闻,心不思虑,不使有一知半见,要有无牵无挂、无虑无忧的心境。不如此,不谓之为道,更不能成道。这就是该章的宗旨所在。
全章可划分前后两个部分,前三句六言为前部分,言为道原则的外象;余为后部分,言为道原则的内部实质。


注秘解释
1、绝圣弃智,民利百倍。
绝、弃,彻底断、离之义;圣,智慧、能力、名誉最高,非指具体的圣人而言;智,很有知识,很有智慧。圣智,如圣人那样的智慧能力。
民,喻比人身神气;利,便利,有利。民利,即是方便于民,有利于民义。
句意为:断绝对圣人之类能力智慧的追求,就会百倍地有利于神气积累。因为使自己达到高智慧高能力的过程,不是轻而易举的,必须付出很大的努力,脑力的、体力的大量能量消耗。而伴随能量消耗的同时就是大量道物的耗损。如果断绝之,不去追求高智慧高能力,那么自然就不会有那些道物被消耗掉了,这样对神气的积累很有好处,故曰:“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百倍,喻其对民、对神气之利多多。
为何能量消耗同时道物也随之消耗呢?简要的说,道物是能量物质的转化者和传输者,没有道物,能量再多也不会被需要者所利用。所以能量的消耗过程必须有道物的参与,道物参与之后,能量被需要者利用了,完成了这个使命,它自身随之也就由道物变成了非道物,失去了道物的应有作用,故曰耗损。人身内外一切活动,生理的、机械的,脑力的、体力的,意识的、非意识的等等,每动都必须能量,因而每动也都必须道物,这就是道物所以为生命不可或缺的根本原因。


2、绝仁弃义,民复孝慈。
仁、义,前言“大道废,有仁义”,仁义为后天神气之代。绝仁弃义,即是断绝后天神气之用。
而对于人,后天神气之用无非闻见情识。闻见者,后天所得,外界一切信息,知识、经验的由来,都是耳闻目见等感官感知的结果;情识者,人所必具,喜、怒、哀、乐、爱、恶、欲,记忆、思维、辨认和判断,知识、经验的积累,无不都是识神之能。因后天神气,来自于先天神气,故谓之仁与义。先天神气不分,后天神气两分,神为仁为阴,气为义为阳。无闻无见,无爱无欲,神气日益积累,后天识神愈是不现,则先天神气愈多,因此“民复孝慈”。孝慈者,喻言先天神气相亲相恋、合一不离。


3、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巧、利,施行奇谋诡计曰巧,贪图利益好处、珠宝财货曰利。
盗贼,民之变坏、变劣者,曰“盗”、曰“贼”。此为道物自先天变为后天之比。后天为日用之道,时时掠捋、盗伐人身,故曰“盗贼”。
句义即:断绝搞奇谋诡计和对利益好处的贪图,身中神气就不会变坏。(落为后天而耗损)其理与前类同。
以上三句,总的示教于为道者,不管是小到蝇头之利,还是大到成圣成贤,都要一概绝之弃之,不可钻营于其中,更不可躬行于其道。这样,才会有利于精气神的不断积累,减少神气的外耗,使神气返回先天而相亲相恋。这三条是外象的为道原则,为前部分。


4、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
三者,上述三条;文,文饰,外表、外貌;不足,不够,不到深度,未抓住实质;有所属,应当归属的根本,如树之枝从属于干,干从属于根,有追根溯源义。
意即,这三条只是外表,外在现象,还不是根本。如要寻其根本的话,则应当是……。


5、后三句。
见素抱朴,素,恬淡无饰,原色原貌;朴,斑驳未雕,原质原形;见者,目之视;抱者,心之专。意为:目之所见,心之所想,要少之又少,最单纯不过。素、朴者,为最先最原始之无为自然之貌,故译为少为单纯。喻示为道者,不贪恋繁华荣观,不沉迷欲色声情。
少私寡欲,如上,译之为对名利好恶之类欲私,要少之又少,最清纯不过。
二句俱未言绝者,因为道者之初,相当时间内,闻、见、私、欲不能尽无故。身要保,命须存,衣、食、住、行无一可缺,如何言绝?
绝学无忧,学,并非单指学习、学问,而是泛指所有闻见感知而言,皆从外而入;忧,非单指悲戚、愁苦,而是泛指所有欲情好恶而言,俱自内而出。故译为弃绝所有知见,无念无想,无虑无忧。实际即为外想不入,内想不出之义。
本书后文有“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句,其所益所损者,亦即闻见情识,“损之又损而至于无为”,就是达到“绝学无忧”这个目标了。因为若不能绝学无忧,闻见情识尚多,道物外耗不能止,浩浩而失,道物则不聚,即使已聚也将复散,故而无成。广成子教黄帝语“多知为败”,其理同此。
此三句,从深层意义上言明为道原则,故可谓是抓住了根本。本章从上至下,是由表及里的过程,上下参研,相互对照,将能加深对为道原则的理解和认识。
清黄元吉先生《乐育堂语录》云:“故炼心之学,先以宝精裕气为始。戒色欲以固精,寡言语以养气,节饮食,薄滋味,闲思杂虑不关吾人身性命之微者,皆当却之勿前,防之惟恐不力。如此,后天精气一生,而先天精气自有依傍焉”。却之、防之皆弃、绝之谓,同本章意思甚合。


附注
本章最后一句“绝学无忧”,原为《河上公章句》二十章的第一句,使本章比河文多一句,后文比河文少一句。此改动乃依据近版通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