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我心中的宪法大纲》 - 李毅先生 - 雅典学园法律博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0:29:20

批判《我心中的宪法大纲》

 

 

 

 

                      我心中的宪法大纲草案

 

序言:我们中国人,本着自由、平等、民主、正义、仁爱的精神,为了人民幸福、国家安全和世界和平而制定本宪法。

批判:胡说八道。

建议:中国建国,夏商周算起,5000多年。自秦始皇统一后,百代尚行秦政法,领先世界2000多年。毛泽东承前启后建立新中国60多年,中国总值重回世界第一指日可待。为了中国的统一和延续制定本法。

 

第一条:人们在宪政国家里的权利自由如下:选举权、言论、出版、思想自由、迁徙自由、通讯自由等。

批判:胡说八道。

建议:中国公民有义务和权力。中国公民有爱国的义务,有为中国的统一和延续服务的义务,包括在战时服兵役的义务。中国公民有消灭汉奸卖国贼的权利,有消灭分裂分子的权利,有推翻卖国政府的革命权利,有推翻无能政府、腐败政府的革命权利,有享受与中国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养老保障、失业救济、最低贫困救济)的权利,有享受免费小学初中教育、高中教育(2025年)、学前教育(2035年)的权利,有自由迁徙的权利(2015年),在无害于中国的统一和延续、无害于其他中国公民的前提下,将逐步享有选举权、言论、出版、思想自由、通讯自由等权利。


第二条:为了捍卫实现上述人民权力,人们组成有限服务政府和人大代表大会等国家机构。

批判:胡说八道。

建议:有效保卫中国的延续和统一、有效保障中国公民合法权力的政府,为合法政府。不能有效保卫中国的延续和统一、不能有效保障公民合法权力的政府,为非法政府。中国人民有推翻非法政府的革命权力。


第三条:人们和国家应致力于保护自然环境,提高人民福利,捍卫国家安全,保障人民主权,维护世界和平。

批判:乱七八糟。

建议:取消。


第四条:国家机构选举产生,其运作公开、透明,预算民主,定编定员。低税收,高效率。

批判:乱七八糟。

建议:为有效保卫中国的统一和延续,为有效保障中国公民的权力,为了击败内外敌人,中国政府有收税权力,有监督、调节市场的权力,有对外对内宣战的权力,有保密的权力。在不危及国家利益的前提下,要公开、透明。


第五条:国家政治允许政党竞争,组党自由,办报自由,结社自由。

批判:胡说八道。

建议:由于中国政府无能、腐败、卖国,1840年到1949年,中国百年国耻,至今中国人均产值只有美日欧发达社会的十几分之一,中国至今是个贫穷的发展中国家。纵观当今世界,任何发展中国家,如果国家政治允许政党竞争、组党自由、办报自由、结社自由,政治经济发展或则溃败、或则缓慢,无一例外,更有前苏联、前南斯拉夫全面崩溃的教训。因此,为了中国的延续和统一,为了有利于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至少在10至15年之内,中国不能搞政党竞争、组党自由、办报自由、结社自由。10到15年之后,在中国逐步推行政党竞争、组党自由、办报自由、结社自由时,也必须为中国的统一和延续服务,为保证中国公民享受社会保障权力和义务教育权力服务。


第六条:保障人民利益:劳动权、休息权、获得帮助权,公正审判权。教科文卫是公民权益政府义务。

批判:乱七八糟。

建议:取消。


第七条:经济民主管理,进步成果全社会分享,走跟自然协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土地私有。

批判:胡说八道。

建议:中国土地、矿产、水源缺乏,不能私有,为全体中国公民公有。使用权可以出租。国家认为需要时,可以随时收回,比如最近用3500亿人民币买回山西所有小煤矿。


第八条:人民军队属于人民,永远为人民服务,只服从国家利益和人民公意。

批判:胡说八道。

建议:1840年到1949年,中国政府无能、腐败、卖国的集中表现,是中国军队屡战屡败,特别是在鸦片战争、甲午战争、九一八事变这三大战争中失败,百年国耻。打败这三大战争,都不是实力问题,都是思想意识形态问题。新中国之所以能复兴中国,一个重要原因,是毛泽东在三湾改编中把支部建在连上,逐步恢复了中国军队的战斗力,直至在抗美援朝战争中,洗刷了百年国耻。将来在中国逐步推行政党竞争、组党自由、办报自由、结社自由时,绝不可以降低三湾改编之后建立起来的中国军队战斗力,否则,政党竞争、组党自由、办报自由、结社自由必须在中国缓行。


第九条:国家机关组成:人大立法,政府行政,司法独立,

批判:胡说八道。

建议:在无关中国的统一和延续、无关中国经济在世界经济的竞争能力、无关中国公民的社会保障、义务教育的非重大问题上,人大立法,政府行政,司法独立。在关乎中国的统一和延续、关乎中国经济在世界经济的竞争能力、关乎中国公民的社会保障、义务教育的重大问题上,要议行合一,要集中力量办大事,权力不许分立。


第十条:民族平等,民族自治,宗教信仰自由,

建议:



发表时间: 2010-03-20  浏览次数: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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