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树集团“7000万国资案”调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5:23:11
南方网讯 一个小小的地方罐头厂成长为食品饮料行业的明星,这不能不算一个奇迹。对海南来说,这更是一种骄傲,尤其经过地产泡沫的阴影之后,椰树集团成为海南两家最大、最有影响力的全国知名品牌之一,其负有的历史使命更让人侧目。
相比目前正在进行的庞大的改制上市计划、宏伟的再造饮料王国的蓝图,争论五年的椰树集团“7000万国有资产流失案”似乎并不值一提,尤其在整个海南国有企业改制的规划重新启动之后。然而,五年来,该案就像长在椰树身上的一个毒瘤、一个附体鬼魅,一直纠缠不清,尽管有关方面已有定论。
我们的疑虑是:就像讨论不休企业家的“原罪”问题,企业早期经营中的问题会不会成为他们二次起飞中的绊脚石,会不会成为他们的滑铁卢?更重要的是,他们能不能避免这样的故事重演。
7月2日,海口。
由于白天下了一场暴雨,夏夜的海口在海风的吹拂下反而透着丝丝清爽。
柯兰亭来到本刊记者下榻的鸿运大酒店时,已是深夜11点钟。这比他预约的时间晚了整整半个小时。
“我们开车兜了几个大圈,担心有人盯稍。”陪他前来的柯兰亭的弟弟有点不好意思地解释道。陪他前来的还有他的儿子。如此小心,据说是因为万一有意外情况发生时好有个照应。
这使原本公开的采访突然变得神秘起来。
柯坚持主动来到记者住处,目的是向记者最后阐述他本人关于椰树集团“7000万元商标纸印刷费”意见。
其实,这事在海口市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柯兰亭与椰树集团为此持续“交手”已近5年,该案就像长在椰树集团身上的一个毒瘤,一个附体的鬼魅,时刻困扰、折磨着它。不仅仅是因为该案曾经惊动中央,更因为柯兰亭的“不依不饶”。
最近,双方正为柯兰亭遭椰树集团辞退一事进行劳动仲裁。椰树集团“7000万国有资产流失案”并没有画上句号。多年的旧怨又闹到了台前,而《今日东方》三个月的调查采访也到了最后的阶段。
举报人:柯兰亭
链接:“上访行为”
蔡陶的看法:作为一个公民,他有上访的权力,对他反映问题,我们表示欢迎,但柯兰亭有时候喜欢歪曲事实,我们没说过的话,他也说我们说过,这就不对了。
柯兰亭的说辞:外界对我的说法,由他们去说。我相信正义在我这边,公理自在人心。自己是在反腐败,并将斗争到底。
椰树的表态:柯兰亭是在谋取自己的利益。
对话:
《今日东方》:您花了5年的时间和大量的精力来处理这件事情。如果这件事情不能给您带来利益,您会坚持吗?
柯兰亭:当时我在投资处工作,反映问题是我的职责。
《今日东方》:我的问题是,如果这件事情不能给您带来利益,您会坚持5年吗?
柯兰亭(犹豫了很久):应该不会。
旧怨始于1999年柯兰亭的一纸报告:《算一算 椰树集团流失了7000万》。
1999年在椰树集团投资处工作的柯兰亭发现,椰树集团每年几亿张椰子汁商标纸承接单位是广东国叶集团公司“代理”,再转包给广东顺德市包装装潢印刷厂(以下简称顺德印刷厂)印制。1993年每张承印价格是0.088元,到1998年价格下调为0.079元。但根据柯兰亭的了解,广东、北海、海口几家印刷厂报价每张不过0.07元,湛江美捷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美捷)报价更是200万张为0.055元/张。也就是每张几分钱的生意,柯兰亭自己却为椰树集团算出了一笔庞大的经济账:由于价格的差异,椰树集团从1994年到1998年,罐装椰子汁招贴纸一项成本投资就多开支7246.8万元。
这还不是柯兰亭所反映问题的全部。
柯兰亭进一步提出,海南、湛江、佛山三家现代化装备印刷厂与顺德包装装璜印刷厂对比,装备、技术力量、印刷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都比后者强。天然椰子汁招贴纸的材料、油墨、复合操作,主要依靠先进的设备和技术管理就可生产,并不存在任何“高超技术”或“保密材料”,天然椰子汁招贴纸的原材料广东省内印刷厂家购进价格基本一样。他同时认为,湛江美捷印务公司的报价合情合理,而国叶公司价格过高,椰树集团的投资与两个印刷厂相互竞争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另外,国叶公司是一家中介公司,没有印刷能力,椰树集团委托一个没有印刷能力的中介公司承办转包给私营印刷厂印刷,严重违反国务院《印刷行业管理规定》。
椰树集团主管人员为什么不选择印刷能力强、质量好、价格合理的大型印刷企业加工印刷?由于椰树集团属于国有企业,柯兰亭认为,“如果继续下去,国家和企业将会是一个大损失。”后来,柯更提出希望追究椰树集团有关领导人的责任,包括因失职渎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和有关人员收取好处费的责任等。
柯兰亭告诉《今日东方》,自己向椰树集团提交报告由此引来了一系列麻烦。最令其难忘的是被人追杀。
1999年3月4日下午2点,柯兰亭回椰树集团向预约好的集团党委副书记吴多英提供证据,刚到办公楼门前,突然从后面赶来四个持刀歹徒向他猛砍一气,随后跑回等待他们的一辆“出租车”,很快消失在茫茫人海中,柯则被闻讯赶来的干部职工送到医院抢救。此次柯身上有刀伤12处,缝合100多针,右手血管全部被砍断,至今仍未康复。
柯兰亭脱下衣服让记者看他身上的累累刀伤。柯兰亭边脱衣服边说自己是海口市的“名人”,“在记者面前光着膀子的形象很不好意思”。柯兰亭曾获“全国食品优秀企业家”、“中国包装行业先进工作者”、“海南省大特区青年建设者”、“海口市十大杰出青年”等称号,现为海南省包装技术协会常务副会长、全国包装设计委员、第五届海口市青年联合会副主席、海口市青年画家协会主席。
但是柯兰亭最为得意的作品之一却是椰子汁的外包装设计。该设计于1998年2月14日获国家专利局“外观设计专利证书”(设计人柯兰亭、王光兴,专利号:ZL9731283.5),并在1991年获得国家专利局颁发的“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青年报》曾以《柯兰亭:用艺术为企业招财进宝》为题作过专门报道,并称海口罐头厂(即后来的椰树集团)的发展,有一个说法便是“王光兴的改革、郑子龙的发明、柯兰亭的包装”。王光兴是椰树集团董事长,创始人。
案发后,海南省及海口市有关领导非常重视,当时的市委余副书记责令市公安局新华分局限期破案。但时至今日,案件仍未侦破,也未有证据表明柯兰亭的被砍与椰树集团有关。
柯兰亭随后进行了一系列的上访,乃至上访到了国务院、中央纪委、监察厅等中央有关部门;中央及省级领导也曾多次做出批示,表示重视此事,希望有关方面查清柯所反映的问题。在近五年的上方过程中,柯兰亭曾多次试图自杀,以此表明自己的决心。
调查人:蔡陶
柯兰亭的行动自然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1999年4月初,海口市纪委监察局收到海南省信访局转来柯兰亭写给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的举报信后,立即成立调查组,由蔡陶常委直接指挥调查。调查组一方面对椰树集团从事经办商标纸有关人员谈话,收集有关证据,另一方面则分赴湛江、广州、佛山、顺德等地进行调查取证,同时也找了承接公司负责人谈话。经历两个月调查取证,1999年6月14日,调查组出具了调查报告。
蔡陶声称,海口市纪委至今仍坚持两点看法:就当时的价格来说,国叶公司的价格偏高,但对于是否流失了7000万元的问题,由于缺乏事实根据,难以认定。
在海口市纪委、监察局调查组于1999年6月14日上报的《关于天然椰子汁纸塑复合商标纸有关问题的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中,经过当时对湛江美捷等印刷单位的调查发现,“这些厂家都有比顺德更先进更齐全的印刷设备,但印刷质量如何,因为厂家没有同样的产品,我们无从比较,仅从价格来比较,很明显广东国叶公司的价格是高了。”(详见图表二所示)
不过,在海口市纪委于2002年5月上报给海南省纪委的一份《关于办理柯兰亭信访问题的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情况报告》)上,记者看到,“任何一种新产品出现的时候,它的价值和价格都有很大的差别,作为新产品时,价格相对来就高,随着产品的普及,它的价格和价值才逐渐统一。纸塑复合商标纸1993年在市场上使用的并不多,它的价格高也是必然的。”
柯兰亭对此反驳说,纸塑复合商标纸在当时已经不是新产品,许多厂家都可印制,相关专业书籍可以印证;其他厂家不同时期印制的纸塑复合商标纸也可印证,其中包括后来湛江美捷印制的天然椰子汁商标纸样板。不过,各种产品的质量却有高有低。
湛江和顺德印制的“椰树牌”天然椰子汁纸塑符合商标纸的质量问题及价格的高低一直是双方争论的焦点之一。2000年5月16日,海口市监察局委托国家印刷装璜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检验中心)进行检验,检验分为五个大项,其中商品条码和耐光色牢度检验结果基本一致;在套印误差方面,湛江印制的优于顺德印制的;在光泽度方面,顺德印制的优于湛江印制的;在外观光面,尽管某些方面两家检验结果一致,但湛江印制的网纹有明显变形和残缺,并且没有防伪图案,而顺德印制的有防伪图案。“总的看来,顺德厂印制的纸塑复合商标纸稍好于湛江印制的纸塑复合商标纸。”
蔡陶认为,由于检验中心不肯向调查组提供这种质量差异带来的价格差异情况,顺德厂印制的纸塑复合商标纸稍好于湛江印制的纸塑复合商标纸,质量相差一点点,是否会带来每张两分多钱的差价,他也不好做判断。
至为关键的“7000万元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情况报告》认为,就该商标纸价格与各厂家的报价比较,价格是高了些,但由于受市场经济规律的制约,报告认为柯兰亭反映该商标纸承印过程损失7000多万元的问题缺乏根据,“柯兰亭仅以数字相比较,则推出损失7000万元的问题缺乏根据,难以认定。”
而对于柯兰亭反映椰树集团有关人员收受好处费的问题,蔡陶告诉《今日东方》,当时调查的时候,也特意将此作为调查重点,并要求调查人员重点关注国叶公司的往来帐目。但由于条件所限,国叶公司又在广东,调查起来很不方便,“调查人员并没有看到国叶公司的核心帐目,没有搞到深层次的问题”。在调查过程中,均未发现有关人员拿回扣或是好处费的问题。此前纪委出具的所有相关文件也认为“均未发现有关人员拿回扣或是好处费的问题”。
不过,柯兰亭认为未发现并不等于没有,并认为以当时的条件,两个月的时间不可能做出彻底调查,要求将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并追究椰树集团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当《今日东方》就柯兰亭此方的意见询问蔡陶时,蔡陶表示,纪委的意见是“到现在没有发现(有关人员拿回扣或是好处费的问题)”。而按照纪委的工作规则,在没有发现有关违法违纪的情况下,可以做为“信访了结”进行结案处理,可以不向司法机关移交。《情况报告》指出,“在调查过程中,均未发现有关人员拿回扣或是好处费的问题,因此未构成违法违纪,也就不存在追究责任的问题。”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国叶公司和海口罐头厂(椰树前身)7100应付账款又成了新的疑点。
由于纪委《调查报告》曾有记载,“据调查,海口罐头厂(注:即后来的椰树集团)所需的椰子汁商标纸,从1993年9月至1998年12月一共使用了3204674800张,共付款197361540元。”柯兰亭据此认为,按照当时的价格,“实付款应是2.68亿多元,还有7100万元未付给对方。这是隐藏犯罪问题。”
蔡陶在就此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对于这7000多万元未付款,应该分两种情况来看。如果椰树集团与国叶公司已经结帐,国叶公司已经给了2.68多亿元的发票,“那问题就大了”;如果双方没有结帐,从法律上来说,这7000多万元属于椰树集团应付给国叶公司的欠款,属于债权范围,其所有权仍属于椰树集团,并不存在违法问题。
蔡陶表示,由于这个问题是在纪委结案后柯兰亭提出来的,当时并未就此问题进行调查。“如果当时柯兰亭举报了这个情况或我们发现了这个问题,我们一定会查下去,搞清楚为什么没有付的原因。但柯兰亭反映的时候我们已经结案。”
第三者:潘兆明
柯兰亭除了认为椰树集团商标纸价格过高外,另一个核心问题便是通过“中介公司”承揽业务属于“非法行为”。
1992年初,广东番禺荣达实业有限公司经理潘兆明找到海口罐头厂的有关领导,要求承印天然椰子汁商标纸,经过双方协商、洽谈,海口罐头厂让潘兆明按照要求试制天然椰子汁商标纸。
1993年9月29日,潘兆明试制出了符合罐头厂技术要求的新的天然椰子汁纸塑复合商标纸后,代表番禺荣达实业有限公司与罐头厂签定了第一份供货合同。
据记者查证,从1993年9月至1998年12月,天然椰子汁纸塑复合商标纸价格每张从开始的0.088元降到0.079元。这些价格的确定是由罐头厂审计科审定的。据当时审计科科长王赐林说,定这个价他们没做过市场调查,当时只有国叶一家能印这种商标纸,只是根据他的报价就定为0.088元了。后来在罐头厂的要求下,价格才不断下调。
《调查报告》指出,“海口市椰树集团在天然椰子汁商标纸的更新过程中,没有广泛深入调查研究,没有公开地招标,特别是在确定价格的时候,没有做市场调查,不了解这种商标纸的价格,没有像椰树集团所规定的那样做到'货比三家',只是认为这种商标纸是广东唯一的、高科技的商标纸,因而在价格问题上出现了随意性和垄断性,因此柯兰亭同志反映此商标纸价格过高是有道理的。尤其是1998年后,这种商标纸到处都可以印刷,像海南的永光彩印公司、海南平大印务公司,都有比顺德更先进、更齐全的设备,也先后向椰树集团报了价,而且所报的价格比椰树集团现行价低得多,在这种情况下,椰树集团仍没有很好的去反思,去调查研究,妥善地处理好价格问题,这样做是很不妥的,不利于降低产品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潘兆明的公司本身没有印刷设备、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也没有经营印刷业务资格,相当于“皮包公司”。后来潘兆明找到自己的老客户顺德包装装璜印刷厂(后改名为顺德诚信实业有限公司,为乡镇企业)经理何显勋,双方经协商,何代表顺德包装装璜印刷厂、潘代表广东亚太贸易有限公司于1992年6月6日签订了《合作开发“椰树牌”商标纸协议书》,协议内容主要是,顺德印刷厂负责研制、生产和生产技术改造,亚太公司则负责配合顺德印刷厂生产,并补充顺德印刷厂生产设备不足部分,双方共同承担研制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利润按照6:4分成,顺德印刷厂占60%,亚太公司占40%。
“这相当于每张商标纸潘兆明的公司便赚了三分钱,一年算下来,潘兆明自然赚了不少。”从事过多年纪检工作的蔡陶对此深有感触。
椰子汁商标纸业务由番禺荣达公司承接,为什么后来变成广东国叶公司了呢?据了解,潘兆明原为番禺荣达实业有限公司经理,所以以此公司名义与海口罐头厂发生业务,同时他又是广东亚太公司经理,1994年,潘兆明就将该业务过渡给亚太公司。潘兆明当了广州新技术开发区荣达实业有限公司经理后,1995年12月又将此业务过渡给该公司,1997年1月起,潘兆明又把业务带到了国叶公司。《调查报告》指出,椰子汁商标纸是由潘兆明所领导的公司同海口罐头厂签署合同、履行合同,而商标纸的印刷自始至终都是顺德包装装璜印刷厂印刷。潘兆明与顺德包装装璜印刷厂的关系只是合作关系。
对于这个复杂的业务承包关系(详见图表三所示),柯兰亭认为,无论潘兆明将业务怎样过渡,所从事的均是“中介业务”,其所属公司既没有相关的印刷设备、也没有从事印刷业务,更重要的是,其公司没有承接此项业务的资质,属于“非法行为”。
《调查报告》同样指出,印刷行业属于特殊行业,必须有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才能从事印刷业务。1997年5月1日国家颁布生效的《印刷业务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印刷经营许可制度,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印刷经营活动。”“设立包装装璜印刷品印刷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包装装璜印刷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取得包装装璜印刷品印刷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证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后,持包装装璜印刷品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向工商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印制包装装璜印刷品。”该调查报告强调指出,“广东国叶公司不符合上述印刷管理条例规定,因而1997年5月1日后,国叶公司不具备有承揽印刷商标纸业务的资格。”
《情况报告》也认为,广东国叶公司不具备承揽印刷商标纸的资格,并要求椰树集团就其合作问题依据法规进行整改。
椰树集团对此起初持不同看法,并向海口市纪委提交了《关于椰树牌椰子汁纸塑复合招纸买卖合同合法性的咨询结果》,材料表明,椰树集团向海南、海口两级工商局的同志咨询(这个咨询材料没有得到工商局的认可),认为椰子汁招纸是买卖合同(实际是承印关系,而不是买卖关系),得出的结论是:这个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因而一直没有就调查报告提出的建议进行整改。
1999年12月15日,海口市纪委书记李鸿儒、蔡陶常委亲自找椰树集团有关领导谈话,椰树集团也表示接受整改意见。2000年6月2日,椰树集团党委向市纪委监察局递交了《关于椰汁招纸有关问题整改报告》,表示对招纸合同进行重新审视,清楚地认识到,国叶公司没有特种行业许可证和包装装璜印刷品许可证,1997年5月份后,已经失去直接承揽招纸印刷业务的资格。但考虑到顺德诚信公司(原顺德包装装璜印刷厂)印刷的招纸质量上乘,售后服务好,终止与国叶公司的合同,直接与顺德厂家签定承印合同。价格也由原来的0.079元/张降到了0.073元/张。
椰树党委副书记:吴之海
柯兰亭的行动,自然给椰树集团带来了不小的影响,也成为椰树集团党委副书记吴之海最头痛的问题。
军人出身的吴之海进入椰树集团不久,便负责处理柯兰亭问题。几年下来,对于事情的前前后后,吴之海说起来如数家珍。不过,面对记者的采访,吴之海有个原则,不要记者录音,一切以政府相关材料及中共椰树集团委员会《关于对柯兰亭告状材料所涉及到的几个主要问题的说明》(以下简称《椰树集团说明》)为准。
对于柯兰亭提出的“损失7000万元”一事,椰树集团认为“结论缺乏科学依据,是无源之水,无稽之谈”,并为此举出了四大理由:国内首创的专利产品,价格上不能比;质量不同的产品、价格上不能同比;不同时期的产品,价格不能同比;成本结构不同的产品,价格不能同比。
《椰树集团说明》指出,“同质同价是商品交换的一般法则,既然在1999年以前没有任何厂家能生产或生产出与椰树使用的椰汁招纸同等质量的商标纸,价格上自然无从比较高低。'算一算 椰树流失7000万'的结论缺乏科学依据,是无源之水,无稽之谈。”
对此,蔡陶则认为,不同产品价格应该有所不同,但并非不能比较,物价部门应该有相应的办法对价格高低做出判断。不过既然没有做出这种价格判断,椰树集团的说法太过绝对。他认为,调查之前的价格高低纪委无法判断,纪委现在的态度仍然是当时的价格有所偏高,但对于是否流失7000万元缺乏事实根据,无法判断。
对于柯兰亭被砍伤而怀疑与告状有关,并认为是椰树集团个别领导雇佣歹徒所为,椰树同样认为是缺乏事实根据,并表示,“只有等案件侦破,真相大白后才能清楚。现在案件尚未侦破,柯就一口咬定是集团个别领导雇佣歹徒所为,我们认为,此结论下得为时过早,未必与事实相符。”《椰树集团说明》还指出,情杀或因其在外做生意因利益纷争引起的仇杀的可能性也不能完全排除。
至于柯兰亭对椰树集团商标纸印刷费一事现在仍紧追不放的原因,椰树集团认为是其在谋取自己的利益。
《椰树集团说明》显示,柯兰亭在举报椰树集团商标纸印刷费之前,曾三次要求椰树集团给他特级功臣住房(300平米)、股份和小轿车。尽管椰树集团承认柯兰亭为椰树集团发展做出过贡献,但其成绩经企管处点子科审核后,还远未达到条件,柯的要求被拒绝,随后便出现了柯兰亭上告事件。
随着事态的发展,特别是柯兰亭多次要“自绝抗议”,给有关方面造成了一定压力。据椰树集团材料介绍,为减轻省市领导的压力和麻烦,从顾全大局的角度考虑,破例同意把柯兰亭的功臣住房从120平方米提高到150平方米,破例给其20多万元股份和价值29.6万元的马自达626小轿车。
据椰树集团材料称,尽管这些“奖励”已经兑现,但柯兰亭进一步要求公司领导给他提供一个施展才华的机会和舞台,暗示想当集团“大官”(集团副总裁或副书记),欲主管矿泉水公司或“软包装”,由于目的没有达到,柯兰亭便继续进行着他的上访生活,并继续以“自绝抗议”来谋求自己的利益。
椰树改制
关于海南省椰树集团产权改制的艰难,总裁王光兴有着自己的体会:“改革了17年,被告状了17年”。
一走进椰树集团办公大楼,一抬头就能看见一段邓小平的话:“中国的习惯势力很大,公开反对改革的人不多,但是涉及到个人利益就站出来反对了。中国古代的关云长过五关斩六将,我们改革,可能不止过五关,我们要坚定不移地把改革搞下去。”
王光兴以“铁腕”著称。王初中文化,毕业于海口市很有名气的华侨中学。据椰树集团的员工介绍,60岁的王光兴精力充沛,每天坚持游两次泳,王还喜欢打乒乓球,热爱各种乐器。
1986年1月,当时椰树集团的前身--海口罐头厂连续5年亏损,仅差两万元就亏空了全部资产。王光兴临危受命,被海口市政府派任罐头厂厂长。
王光兴上任不久烧的第一把火,险些点着了自己。1987年3月,由于缺电缺材料,有500名工人要停工两个多月,王光兴宣布只发50%工资,这激怒了500名工人,拳头大的石头砸破玻璃打进办公室。骂着脏话的人成群结队地涌进办公室。王光兴每天上班和下班,都要七拐八弯地绕道,躲开漫骂和围攻,以防不测。
类似这样的事情很多。椰树改革和改制的历史,也是一部告状的历史。椰树集团党委副书记吴之海说,现在王光兴总裁要拿出1/4的时间应付各种告状。影响最大的是,柯兰亭五年上访。
同时,让人非议的还有:王光兴一身二任,既是集团董事局主席,又是党委书记,总厂的副厂长均由王光兴聘任;而且,王光兴还把儿子王雄姿、女儿王英姿和其他亲戚安排在重要岗位上。本刊记者原本想就此事求证王光兴,但椰树方面的答复是“总裁去香港出差了,无法接受采访”。
10年改制不彻底
1994年,椰树集团被国务院定为“全国百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开始了几乎长达10年的产权改制。
改制的思路来自于一次不起眼的摸索。1989年,王光兴决定扭转公司车队连年亏损的状况,搞了一个内部股份合作制试点:员工投资入股50%,厂方贷款出资50%,使员工既是劳动者又是股东,把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结合起来。税后利润提取20%作为公积金和公益金,所余总额的30%为员工持股分红,70%上缴厂方。
这一改革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员工从关心自身利益出发空前地关心车队的经营效益,爱护车队的共同财产,当年就扭亏为盈,而且以后年年盈利,成为厂里员工收入最高的一个部门。
“员工持股”的思路,贯穿于椰树集团改制的整个过程中。1994年,国务院确定椰树集团试点单位。1995年,经过半年多的酝酿,确定了椰树集团总体改革方案和发展目标: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长期发展的动力问题,真正实现“资产主体股份化”,“投资主体多元化”,“产权主体人格化”,“经营主体能人化”,逐步把椰树集团发展成为产业多元化、产权明晰化、经营国际化、组织集团化,管理科学化的特大型跨地区企业集团。
在实施产权多元化的总体改革目标中,他们在成立海南椰树员工持股会基础上,制定了分三步走的总体措施。
第一步,对新组建的一些企业,采用集团公司和员工持股会甚至是民营企业共同发起兴建企业。1995年,由员工持股80%,集团持股20%,共同发起设立椰树果酱食品有限公司;1995年底,由员工持股会、椰树集团和台湾依信企业有限公司三家共同发起,出资建立海口椰宝食品有限公司。
第二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集团原有的一些企业进行分类,逐个进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改组。1997年,由员工持股会控股80%,椰树集团参股20%,设立海南椰树制罐工业有限公司。1998年,由员工持股会控股60%,椰树集团参股40%,设立了海南椰汁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完成了椰子汁分厂改制工作。此外,由四分厂员工与三家代理商共同出资成立喜仕佳公司;由持股会和两个自然人股东成立物业有限公司。
按照当时的设计思路,还有第三步: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把国有资产重组上市,成为上市公司。但王光兴一直没能把这一步迈出来。这次产权改制半途而废。
1999年,椰树集团请来了海南体制改革研究院(现在名为海南省改革与发展研究院)的专家,设计出另一套改制方案。
海南省改革与发展研究院企业所副所长赵雄飞告诉《今日东方》,总体方案的最初思路是:把一个纯国有企业改造成为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在改造后的公司中,员工持股会占大头,占80%,另外保留20%的国有股。
此后,海南省改革与发展研究院邀请包括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清泰在内的许多专家,开了3次论证会。
一些专家提出,按照十五届四中全会的精神,饮料不属于国家控制的行业,属于一般竞争性领域,没有必要保留20%的国有股。
于是,总体方案的思路调整为:国有股100%退出。其中员工持股会占80%,由此前完成改制的二级公司(一个是制罐公司,一个是椰汁公司)各占10%。
方案修改完毕,向政府汇报。海口市政府原则上同意总的股权设置,但在一些具体问题中提出了不同看法。比如“椰树”商标怎么作价?可否列入国有资产?
椰树集团认为,“椰树”商标是王光兴带领技术骨干发明的,在树立这个商标的过程中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如果作为国有资产卖给员工是不太合理的。另外,如果作价,仅“椰树”商标至少值几个亿--员工持股会没有这个购买能力。
当时,椰树集团提出这样一个想法:“椰树”商标不作为国有资产评估,5年内,由改制后的椰树集团有偿使用,每年支付一定使用费;5年后,商标无偿地转让给员工持股会。
结果,椰树改制却因为这些细节问题被耽搁了下来。
在国有企业改制问题上,海南省落在了很多省份的后面。发达省份的做法一般是“靓女先嫁”,首先从效益比较好的国有企业改起。海南省则是“丑女先嫁”,对那些经营困难甚至濒临破产的国有企业进行了改制,好企业政府舍不得放,惟恐改制以后抓不住。
王光兴的“天花板”
10年中不彻底的产权改革,没有改变椰树集团的国企味道。过去10年,国内饮料行业的发展让人大跌眼镜。外资、民营饮料攻城掠地势不可挡。1990年代初期,“椰树”被称为“抗衡洋水”的两个国产名牌之一。另一个是“健力宝”,总经理李经纬是去年中国企业界的悲情人物,因贪污问题而落马。
现任创维集团彩电事业部总裁的张学斌先生,曾经担任椰树集团总经理长达6年,2001年跳槽到了创维集团。张学斌把矛头对准了体制:“椰树让我认识到,一个老的国营企业,往往有一种惰性,小富即安的思想很严重,没有一个长远的规划和目标;第二个问题是由于国营体制所造成的,很多的想法不能够实施,甚至和企业高层沟通都存在一定难度,这对我来说是一种痛苦。明明看准是好项目,但是没有能把握机会,这是最令我痛心的,有很多的事情和项目我都很看好,极力支持,但是最后由于种种原因都放弃了。”
其实,张的痛苦也正是王光兴在带领椰树继续发展而无法突破的“天花板”之一。 今年两会期间,在接受北京一家媒体采访时,王光兴讲到了体制弊端:一是改制和未改制企业并存的这种双轨体制的弊端,束缚了企业的发展;二是没有及时实行决策层和经营层分离,造成老的退不下来,新的接上不去,缺乏一个智力超人、有闯劲、懂营销、严管理的年轻化的领导班子;三是“铁饭碗”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难以形成“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压力机制。
王光兴的第二个“天花板”就是自己的年龄,毕竟他已经60岁了,岁月不饶人,以致于有人开始悄悄议论他的退休问题。今年春节后不久,邯钢集团前任董事长刘汉章曾经来过一次椰树集团,和王光兴会了面。据一位椰树办公室人员讲,退休之后刘汉章的晚景凄凉,每月退休金2000多元,只有一间房子,车子也没有了。
正在这个时候,湖南友谊阿波罗股份有限公司采取MBO方式改制后,国内MBO风起云涌。掌控椰树集团的王光兴,似乎看到了一种希望,时常在各种场合表达“希望椰树改制的步伐加快”的想法。令王光兴始料不及的是,MBO被国家紧急叫停。
椰树究竟何去何从,已经成了王光兴的一块“心病”。
年底前完成改制
椰树集团办公大楼门口的一副对联,隐约透露出改制的气象。上联是:改革股权分散,向五种能人集中,形成跳楼机制;下联是:稳定压倒一切,精减冗员降成本,提高竞争实力。据说,椰树集团大门上的对联一年一换,都是由王光兴亲自写出来,内容是企业在新一年要干的最重要的事情。难道椰树改制又重新被提上了日程?
没错。根据《今日东方》了解,今年6月,海口市政府起草了一个文件,《全面加快海口市国企改革的若干意见》,海口市的国有企业改革要全面加快。该文件提出,以椰树集团为重点,在2003年底之前,椰树、椰岛、罗牛山、泰华酒店等四家国有企业的改制一定要完成。在2005年之前,海口市处于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要全部退出。这是一个彻底的“双退”:国有资本在竞争性领域退出,国有企业职工身份转变,退出国有序列。
王光兴终于吃了一颗“定心丸”。
此前,由于分歧很多,海南省改革与发展研究院设计的椰树集团改制总体方案没有能够实施。之后,椰树集团、海口市政府的官员,到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等地考察了一圈国企改制的情况。据说,这次考察对官员们震动很大:那些省份的国有企业改制已经基本完成了,而海南国有企业占GDP的比重还在60%左右。海口市决定加快步伐。
对椰树集团领导层来说,最大的启发是,发达省份的国有企业改制有一个新趋势,就是改制后,企业主要经营者要持大股。更激进的意见甚至是,国有企业改制后,主要经营者还要控股。考察归来,椰树集团又对方案做了调整,加大经营管理者的股权比重。
椰树集团党委副书记吴之海告诉《今日东方》,海口市政府特别成立了一个“椰树集团改制领导小组”,由市委秘书长挂帅,包括国资委、经委等职能部门的官员联合组成。
赵雄飞先生认为,这个小组主要是起协调作用,因为国有企业改制要涉及到大大小小的20多个部门。“我觉得这个工作班子非常有必要,而且权威一定要大。一定要市长组建说话才有分量。光是哪个职能部门组建这个领导小组是没有用的。”
改制的思路,与以往发生的案例大同小异:椰树最大的“能人”,王光兴可以通过员工持股会,买下“椰树”;而且,不一定要把企业的资产全部都买下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改制过程中,企业的不良资产和非经营资产(比如托儿所,医院,学校)可以进行剥离,不良资产进行核销。剩下的资产,还要扣除员工安置费(包括裁员补偿,置换身份补偿)。
按照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规定,员工和管理者购买国有资产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就是通常所说的“打折”。打折之后,才是员工持股会需要掏钱购买的部分。
过去的17年,告状和举报信让王光兴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贪污腐败”和“国有资产流失”可不是一项简单的罪名,许多国有企业改革明星人物都在这些问题上栽了跟头,20多年来,善始善终的国有企业改革明星更是寥若晨星。王光兴10多年来屹立不倒,成为一棵常青树,已然堪称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