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平:记者何以“联合执法”(南方周末 20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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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情余理】记者何以“联合执法”

作者: 长平 2010-03-31 22:58:47 来源:南方周末

“联合执法”的副作用更加明显,那就是让媒体模糊了立场,记者丧失了新闻判断

无牌司机当街暴打女记者,而且打人者郭某还任职于房地产公司,不出所料地,这个消息引起了网民的愤怒,郭某遭到人肉搜索。然而,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了,一些网民很快倒戈,纷纷谴责任职于贵州电视台的女记者卢某,甚至欣赏起郭某的拳脚功夫来。

故事开始于贵阳街头,卢记者正在和交警“联合执法”,与开无牌车且逆行于单行道的郭某迎头撞上。交警罚款,记者发问,这一切似乎都顺理成章。然而郭某突然出手,打乱了一个既定的秩序,成为真正的新闻。

卢某被送进医院治疗,而郭某则被警方拘留十日。打人当然是不对的,理当受到处罚。网民对于施暴者的称赞,也让人不得不警惕民粹主义的躁动。然而,就此事件中,媒体的角色尤其值得反思。

网民们整理出卢记者的提问,发现她不止一次问郭某,是否觉得给贵阳市丢脸?正是这个问题激怒了郭某,也刺激了网民。由此出发,网民们提出了一连串的质问:卢记者的提问是否得当?贵州电视台的报道是否客观公正?交警是否有权公布交通违章者的个人信息?事发路段是否有交通标志?其中最有分量的问题是:记者是否有权和交警联合执法?

我对卢记者充满同情,因为我认为她不仅是郭某拳脚的承受者,更是“联合执法”的受害者。在正常的状态中,一个人开车违章,接受交警的处罚,无论是他本人还是旁观者,大概都不会去想是否给整个城市丢脸。卢记者问出这句话来,不仅表明她进入了采访状态,而且思维方式受到了权力话语的影响。

假如真的想要找出交通违章的原因,那么记者应该关注的是司机个体,从某个人的心理和处境中,或者能够找出一些共同的特征。但是权力话语不是个人主义的而是集体主义的,不是具体的而是抽象的,不是探求的而是审问的,所以卢记者才会想出这么一个问题来“采访”当事人。

为什么我说这本来是一个既定的秩序呢?因为像这样的“联合执法”,违章、罚款、曝光,几乎都是事先写好的剧本,角色定位清晰,表现效果可期。这其实算不上什么新闻,只是一种宣传计划。这种宣传的正面价值,就是教化司机不要违章驾驶。不过,这种宣传已经进行了很多年,很多城市的交通状况并未根本好转,可见它的作用也算不了什么。这种宣传的副作用更加明显,那就是让媒体模糊了立场,记者丧失了新闻判断。

工商、税务、警察……媒体与执法部门“联合执法”不可谓不多。在这些行动中,记者成为权力机构的一部分。媒体上总是看到执法检查,但是人们不明白为什么商品质量总是难以保障。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记者甘当权力机构的宣传员角色之后,媒体监督的力度自然就减弱了,甚至成为权力失误的辩护者。我曾经了解到,在一些城市,每一次“严打”时,警方都会把一些已经拘留的人放出去,让他们乖乖地“干坏事”,然后在记者的镜头下一举把他们“抓获归案”。我诧异于从来没有媒体揭发这种事情,更诧异于很多当事记者并不觉得这才是新闻。

媒体的职能之一,就是监督权力。因此,媒体应该谨慎对待这种“联合执法”,否则就可能造成对执法权和采访权的双重滥用,自然也就会成为民众情绪的宣泄对象。女司机郭某殴打女记者卢某,在一些网民眼里,这是民众忍无可忍时对于滥权者的暴力反抗。这个想象也许有点过度,但是并非全无道理。

(作者为媒体人) http://www.infzm.com/content/43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