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选拔制度(对最年轻的市长、局长等的思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4:05:14
今年2月初,山东新泰市新考选提拔6名副局长、1名法院副院长,这7人中有6人是80后,最年轻的只有23岁。新泰市的做法引发社会热议,大家认为其中必有猫腻。 其实网友对王然的质疑,已经被逐一澄清,现在并没有过硬的证据。但王然还是陷入和“最年轻市长”周森峰一样的困境:明明没有证据,却依然背负着质疑。这些质疑是凭什么呢?…… 凭年轻?谁规定年轻人不能做官?按照我国选拔干部的法规,对于县级市的副局长(乡科级副职),并无年龄要求,那么23岁的王然在年龄上当然有资格来做这个副局长 

凭程序?人家的程序也没问题

根据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 ,晋升乡科级副职必须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但是对于“公开选拔”,《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特别指出:可以放宽条件,晋升乡科级副职任科员级职务满一年即可。王然07年考上公务员(参见《2007年全市(新泰)考选公务员总成绩登记表》),到去年工作满2年,去掉一年试用期,任科员级职务已满一年,符合条件,依据公开选拔考试中笔试面试成绩,顺理成章被选拔为副局长。 

凭官员子弟?王然的父母是农民。何况官员子弟就不能做官?

王然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自己的父母都是农民。就算她有什么亲戚是官员,问题是官员子弟就不能做官了吗?河南省固始县在2008年全县公开选配的12名乡镇长大多是当地官员亲属,记者采访了多名干部群众,他们多数对此表示理解,同时也认为领导干部亲属不是不能当干部,他们熟知的许多人勤勤恳恳,受到老百姓交口称赞。辽宁本溪选拔团干部有3为干部子女,其中一位就反问:难道领导干部的子女就不能成才吗?难道一定得是工农子弟才正常吗? 

就凭选拔制度的缺陷

中国现行的三种干部选拔制度

归纳起来,三种选拔制度就是民主推荐(表决)、上级(考察)任命、考试。现在选拔干部,或者是只用上级任命,或者兼而有之。最近几次被质疑的选拔:新泰市用了考试+考察的方式。而河南固始用的是大杂烩,既有民主推荐,也有面试,也有兼具民主表决和上级任命性质的县常委会投票。而辽宁本溪用了“双推双考”,也是兼具三种形式。

由上可见,中国的干部选拔制度非常灵活,想要违反程序也难。那些被质疑的选拔,在程序上其实很容易自圆其说。

三种制度各有缺陷

民主推荐(表决),缺陷在于并不是让人民群众来当选民,而是圈定一个范围,符合资格的人才能投票。比如河南固始这次“充分发扬民主”的公推大会,推选人限定为县处级干部、正科级实职干部、县人大和政协常委、县纪委常委、老干部代表近300人。上级(考察)任命的缺陷就不用说了,完全是上级说了算。考试的缺陷在于笔试面试都可能有舞弊。 

选拔制度的缺陷,使任何选拔结果都是可疑的

选拔制度的缺陷,使得选拔结果带上“原罪”。任何选拔结果都是可疑的,因为我们凭什么相信一个有瑕疵的选拔得出的结果是公正的呢?周森锋和王然的父母自然是农民,但谁能保证没有其他“贵人”相助?在任何结果皆可疑的情况下,小概率的结果自然更容易被质疑,这就是“80后青官”被屡屡围观的原因。 

唯有改革选拔制度,方能解王然之困

中国历史上的两种选拔制度

一为察举征辟制(即推荐考察制);一为科举制。这两种制度都有缺陷,察举征辟制由于推荐和考察都掌握在权力者手中,豪门巨室的子弟被选中的机会极高。于是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非管家子弟则费尽力气去托请权门,出现了“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的怪现象。

科举制要稍微强一些,然而也是弊端丛生。诸如考试内容的陈腐、参考资格与考试规则并非绝对公平,更严重的是舞弊成风。明末时从皇帝到社会上就已对“制科之弊”怨声不绝 

现行选拔制度仍有历史之弊

正因为科举制失去人心,清末在诸法未变之前先废科举,但是去旧未立新,结果造成吏治更为混乱。一直延续到现在,形成“察举征辟”色彩浓厚、身份与“关系”背景强烈的我国现行选拔制度。近年来,倡导公开选拔(考试选拔),但恐怕也难逃“制科之弊”。我们依旧未走出历史泥沼。 

学习现代官员选拔制度

现代官员选拔制度,实行政务官与事务官分途:政务官(掌权者)直接或间接由选举产生;事务官(办事者)多由考试录用,按业绩或年资晋升。“美国19岁当市长”之类的新闻频频爆出,但也没见有人去质疑,因为他就是你自己选出来的,还质疑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