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新农村建设向城市延伸--新农村--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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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决定了我们应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广泛借鉴世界各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经验,不断完善新农村建设的思路和做法。韩国从1970年开始开展新村运动,并于1974年将新村运动向城市的各个领域延伸,走出了一条城乡协调发展的现代化之路,其做法和经验为我们提供了有益启示。
在城市广泛开展新村运动
建设新农村,绝非把农民留在农村搞现代化。如果大多数人口滞留在农村,农村和农业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发展,农民生活也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富裕农民必须减少农民,将农村富余劳动力顺利转移到城市是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韩国新村运动之所以取得成功,除了着力改善农民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关键是快速稳妥地向城市转移了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1970年韩国新村运动开始时,农业人口的比重高达50%,到1975年急剧下降为37.15%,到1985年又下降为20.19%,现在为7%。也就是说,韩国仅用了约30年的时间,就完成了发达国家上百年甚至几个世纪才完成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过程,而且没有出现严重的失业问题和社会动荡。这其中的原因何在呢?
在城市及其工厂、学校等广泛开展新村运动,是韩国顺利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使农民较快融入现代城市社会的重要原因。韩国新村运动从1974年开始进入城市,在工厂、学校等各个领域普遍开展。新村运动本来是解决农村问题的,为什么会进入城市乃至全国各个领域呢?因为随着新村运动的深入开展,大批农民离开农村进入城市就业、谋生,这是工业化、城市化的一种必然现象,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由此必然给农民自身以及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很多问题,需要通过在城市及其各个单位开展新村运动加以解决。
城市的新村运动从精神秩序、行动秩序和环境秩序这三大秩序建设开始,避免了农民进城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精神秩序建设,是指通过强化邻里之间的和睦意识和继承传统伦理的忠孝思想等内容增强整体意识;行动秩序建设,是指强调遵守道路秩序、公共道德等;环境秩序建设,是指注重搞好自己家和单位门前的卫生、整理街道环境、绿化城市等。在工作单位开展新村运动,旨在使员工确立正确的价值观,在社会上贡献一份力量;通过整理单位环境,使员工产生整体意识,推动单位发展。工厂的新村运动打出了“把员工当作一家人,把工厂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的口号,开展“第二家庭”运动,促进劳资双方同心协力,降低成本、改善品质、节约资源,改善工作环境,增加福利设施,共同创造幸福生活。学校的新村运动致力于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功能,教育所有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未来的社会主人――学习和具备新村运动所倡导的自强自立精神。城市新村运动的开展,造就了大批道德和文化素质较高的城市居民,解决了进城农民遇到的一些问题,避免了农民进城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以及可能给城市以及工厂、学校等带来的问题。这样,农民进城不但没有引起严重的社会问题,反而使城乡更加文明和谐、社会更加奋发向上。
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城市网络群带建设,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空间。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韩国实行以城市为中心、以集聚效益为目的的经济区域综合发展战略。在经济、技术和交通设施比较发达的汉城(今首尔)―釜山铁路沿线的中心城市,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出口创汇产业,带动农村劳动力源源不断地进入城市就业;70年代,随着工业化程度的迅速提高,形成了以釜山为中心的东南沿海经济发展区,为进一步吸纳农村劳动力创造了巨大空间;到了80年代和90年代,韩国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和知识密集型产业转型,但实行的仍然是以城市为核心的区域(西海岸和东南沿海)经济增长模式。后来,大城市人口又向周边小城镇分散,形成了多个城乡一体化的城市网络群带。这种以城市为中心的城乡一体化的城市网络群带建设,大大加快了农村人口转移进程。
国民素质迅速提高,为农村富余劳动力顺利转移创造了必要条件。韩国战后多数年份教育经费的增长率超过经济增长率,文盲率从1945年的78%下降到1990年的3.7%。国民素质迅速提高,为农村富余劳动力顺利转移到城市创造了必要条件。
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快速平稳顺畅转移
韩国新村运动的经验启示我们: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方针,特别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我国农村人口基数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任务十分繁重。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把工业化、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需要采取多方面的综合性措施,其中特别应在以下两个方面着力:
发展以大中城市为中心的城乡一体化的城镇网络群带,为大量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创造条件。“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这有着深刻的内涵。从我国国情出发,推进城镇化应重视发展小城镇,但又不能片面、孤立地发展小城镇,而必须走以大带小、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道路。从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来说,实践证明,我国农村人口并没有大量转移到小城镇。2001年,全国小城镇吸纳的农村劳动力占转移总量的8.7%,而大中城市所占比例高达51.1%。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城市规模扩大具有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而且发展较好的小城镇往往位于沿海发达地区大中城市周边。这也在一定意义上印证了韩国城乡一体化的城市网络群带建设的经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形成了三大城镇化网络群:一是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二是以广州、深圳等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地区;三是以北京和天津等为中心的环渤海地区。这三大城镇网络群,吸纳了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继续以大、中城市为中心,带动小城市和城镇协调发展,形成更多的城乡一体化的城镇网络群带,应该成为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渠道。
将新农村建设延伸到城市,让农民工和谐入“市”。韩国在城市开展的新村运动,不仅解决了进城农民自身及其给城市可能带来的各种问题,而且协调了城乡、工农关系。这启示我们,将新农村建设延伸到城市,让农民工和谐入“市”,是建设新农村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近些年来,随着进入城市的农民工越来越多,农民工与城市的接触越来越深,他们自身的不适应以及与此相关的城市建设和管理问题日益显现,从而使新农村建设由农村延伸到城市显得越来越必要。当前,在城市开展新农村建设,首先,应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输入地与输出地之间的组织联系和信息沟通,提高为农民工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其次,进一步深化改革,在统筹城乡就业、社会保障、学校教育等方面进行体制创新。第三,进一步增强和完善城市功能,缓解与农民工相关的市政管理、社会秩序、公共道德等方面的压力和矛盾。第四,加强宣传和教育培训,提高农民工的文明素质和就业技能,转变城市居民观念,使全体社会成员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共建和谐社会。
《人民日报》 (2007-06-08 第15版)
(责任编辑:徐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