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要少搞样板工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09:34:26
2006年的一号文件,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已正式发布。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这一文件,中央已经在省部级领导干部中作了为期一周的专题研讨。其中,有一个重要提醒尤其需要引起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这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能搞一刀切,不能强求一律。各地要少搞一些所谓的样板工程,因为样板工程虽然具有某种典型性,但不具备普遍性,难以推广。
这一提醒,点中了我们行政惯性中的软肋。树典型,搞样板工程,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是我们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思维定式和工作法宝,这种思维定式和行为惯性,曾经在“农业学大寨”和“八个样板戏”盛行的年代被推到了极致。而在“农业学大寨”的口号下,“以粮为纲、其他砍光”的结果,则是粮食生产不但没有取得大的突破,反倒是粮食和其他农副产品都出现了严重的全面短缺,都要实行限制性的定量供应。而“八个样板戏”则更是令文艺界万马齐喑。
这并不是说树典型、搞样板工程就一无是处。作为一种重要的工作方法,树典型、搞样板工程自有其现实的合理性一面。例如,在条件相同,资源环境禀赋相近的地方,在产业规范要求一致的行业和领域,先进的典型和样板的示范借鉴意义是不可否认的。但若把典型和样板作用无限夸大,则极有可能走向反面,甚至造成巨大损失和灾难性的苦果。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是个历史性的进程。农村和农业的落后局面是历史形成的。当前,我们国家有60多万个行政村、300多万个自然村,各地的情况差别很大。要想彻底改造农村的面貌,不是一朝一夕之功,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是与现代化建设相一致的漫长过程,需要几十年,有的地方甚至需要上百年。面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任务,必须做好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准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依靠农民自主创新,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建设美好家园。尊重农民的意愿,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激发农民自主创业的潜能,既应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也是新农村建设的动力之源。而一切形式主义和表面文章,是万万搞不得的,也是不可能行得通的。
今年中央支农投入达3397亿元 高出上年422亿元
今年是新农村建设的开局之年,中央财政支农投入达到3397亿元,比去年增加了422亿元,新增投入在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的同时,拓宽了农民增收的渠道。
据央视新闻联播消息,今年全国数万个村庄在中央支农资金的帮助下改善了基础设施,拓宽了增收渠道。今年中央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投资达到310多亿元,比“十五”期间年均水平高出近60亿元,有20个省份的省级
支农资金也比上年增长了20%以上。
消息称,在各项支农投入的帮助下,今年全国有2000万饮水困难的农村人口喝上了安全水,250万农户用上了农村沼气。
同时今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亿元,在全国10000个村开展了培训工作,全年培训农民达350万人。
最低保障制度覆盖农村最暖人心
23日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了一系列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利好”消息,而最为抢眼的,当属明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岁末年终,这个句子,无疑最暖人心。
由于历史原因和客观因素的制约,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还处在完善阶段,目前已经建立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保证了绝大多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离退休职工和困难居民家庭的基本生活。但占我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村人口仍然未纳入社保范围。
统计显示,我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达6000多万人,约占农村人口的6%。而且,随着城市化进程、家庭小型化以及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拥入城市,农村老年比例更加突出,单纯依靠家庭养老、土地养老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既影响到千百万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生存,也成为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因素。
无论是城市困难群体,还是农村困难农民,在市场竞争中都处于劣势,单纯依靠市场经济本身解决不了生活困难,而且,困难群众的生活困难往往与就业困难、看病困难、上学困难、住房困难等交织在一起,难上加难,必须依靠政府的救济和社会的扶持,使他们生活有帮助、生产有扶持、教育有保障。对于农村困难群体来说,最低保障制度是“雪中送炭”,是促进农村和谐的“助推器”。
农村和谐对于社会和谐具有重大意义。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隔仅两个多月,中央又作出明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决策,充分彰显了党和政府统筹城乡发展的坚定决心和“以人为本”的和谐思路。
中国提出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中国政府在23日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首次明确提出,将积极探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根据会议透露的信息,明年中国政府除提出将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外,特别要求明年要继续增加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引人瞩目的一句话是:“积极探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中国政府还表示,鼓励已建立制度的地区完善制度,支持未建立制度的地区建立制度。此前,中国财政部长金人庆表示,明年中央财政将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在更多地区推广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这是继前不久《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后,中国政府首次明确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有专家认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收入难以维持最基本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济制度。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消除城乡差别、实现农民国民待遇的重要举措。它将有效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权益,缓和改革中的社会矛盾,同时也是尽快建立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关键所在。
从1997年开始,中国部分有条件的省市逐步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广东、浙江等经济发达省市相继出台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以法律形式将农民纳入社会保障的范围。目前全国有2000多个县级行政机构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对象985万人,约占农村贫困人口总数的42%。2005年底,中国共有2862个县级行政机构。
据中国国务院扶贫办公室公布的数字,按照中国人均年收入低于人民币683元的贫困标准,2005年底,中国还有2365万农村贫困人口,比2001年减少了562万。中国近年来每年用于扶贫的资金大约有400亿元。
中国的农业正在处于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的关键时期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2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指出,中国农业和农村正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农业正处于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的关键时期。
会议指出,促进农村社会和谐,首先要发展农村生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首要任务是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现代农业总的思路和目标是: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为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一)切实加大对现代农业建设的投入力度;(二)务必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粮食生产;(三)加快构筑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四)着力提高现代农业的设施装备水平;(五)不断强化现代农业的科技和人才支撑;(六)大力加强现代农业的市场体系建设。
会议强调,发展现代农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建设现代农业的过程,就是改造传统农业、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过程,就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无论是东部地区还是中西部地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都可以有所作为,都要从当地实际出发,从最有利于农民、最需要解决、最有条件解决的问题着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既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又要防止一刀切、搞单一模式;既要科学规划、立足长远,又要防止脱离实际、急于求成,确保现代农业建设取得实效,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会议总结2006年农业和农村工作,深入分析当前形势,着重研究了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全面部署了2007年农业和农村工作。
会议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讨论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了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