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两种公车改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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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两种公车改革模式
文章来自:  时间:2006-05-30



      目前在江苏各地实施的车改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货币化”;二是“反租倒包”。“货币化”模式主要在无锡、苏州等发达地区实行———乡镇一律取消公务用车,所有干部交通费随工资发放。无锡市明确镇党委书记、镇长每月补贴额度一般不超过2500元,其他职务依次递减,具体标准由各市(区)确定。锡山区实行交通费包干的人员,不再报支无锡市区(江阴、宜兴除外)范围内的任何交通费用。实行车改后。镇党委、政府组织的较大活动用车、处理突发重大事件用车等,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可按规定报支。而对于不实行包干的一般干部,在本镇范围内的公务活动可发放每月50元至80元的交通补贴,出镇公务交通则按照原有规定审核报支。江苏省一些地区还采取了“准货币化”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对镇领导干部公务交通费用不发现金,而以乘车券形式。这种模式在盐城东台市实行以来,取得了良好效果。“反租倒包”的特点是,对乡镇公车全部进行拍卖,驾驶员则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然后以市场运作方式招标租用车辆,满足公务用车的需要。淮安市楚州区把现有公车出售给个个,明晰车辆产权归私人所有,变“公车”为“私车”;同时,政府与购买者签订合同,按年付给购买者车辆的使用权。合同规定,所租用的车辆只能为乡镇公务服务,不得经营其他业务。楚州区将公务用车出售给驾驶员。公务人员执行公务用车时采取派车单制。由乘车人填写派车单,写明出车事由、起止地点、行驶里程,经分管领导批准,驾驶员凭派车单方可出车。针对政府对车辆租金中不含汽油费并对驾驶员有一定里程奖励的特点,在对车辆进行租用时,就对租用车辆的现有里程数进行登记和铅封,防止驾驶员多报油费、多领里程奖励现象的发生。
  (摘自《上海后勤》2005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