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纵横谈之十一:强国之路第三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00:34:09
 改革纵横谈之十一 强国之路第三篇

开明专制,末法之世当用重典

        引子:       “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们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因为只有驯服了他们,把他们关起来,才不会害人。我现在就是在笼子里向你们讲话”。

       ——乔治 • W • 布什

       一、开明专制
       二、为了实现民主,必须要先下山,然后再上山
       三、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也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并最终实现宪政
       四、从西方列强藏富于民、以法治国来看中国法制化的必要性和可以选择的道路
       五、从经济学的角度试论当前主流经济学家的缺失
       六、开明专制,末法之世当用重典


       一、开明专制
             89 年那一场**风波,中央非常果决的动用军事力量迅速的平息了一场可能到来的大范围的风暴。当时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先生说:现在的中国就需要“开明专制”,并肯定中央那时的行动是正确的。我非常认同李光耀的观点:现在的中国就是真正的需要开明专制。开明是指政治态度要开明,放开社会舆论的管制,让全体国民来监督ZF,专制并不是指法西斯和封建专制,而是指要建立起强有力的中央ZF,中央ZF要集权,避免架空中央的局面出现,这样才能做到政令顺畅,并使中央的政策能够被不折不扣的执行。

       改革开放前,中国是一个中央集权制国家;改革开放后,中央不断放宽管制、下放权力,民营经济得到一定发展。但是,地方ZF的权力迅速扩张,它们不但掌握政治、司法大权,还掌握了社会经济,ZF掌握了绝大部分财富和经济命脉。任何社会力量都无法与 ZF相比,也就没有力量制约ZF的公权力的恶性膨胀,腐败也就越发严重。地方ZF日益坐大,中央的控制日渐失灵,“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中央政策得不到执行,机构精简进行了很多次,但总是越减越多,目前中国的官民比例已经达到1:18。没有社会力量能够与地方ZF匹敌,也就没有力量制约它们,这就导致了机构恶性膨胀,各个以谋取私利为目的的所谓部门利益急剧扩张,行政费用以超过经济发展速度的速度增加,腐败空前;巧立名目,不断敲诈工商业者和普通民众,民营企业生存环境日趋恶化,失业率居高不下,贫富分化不断加剧。整个社会在不断走向官僚资本主义。
              最高统治者考虑更多的是政权的稳定、国家的长治久安;而越往基层的ZF,考虑更多的是小集团利益。基层ZF的腐败就尤为严重。在现阶段的中国,中央ZF和地方ZF的较量,决定了国家的治乱。前者占了上风,国家就会走向治;后者占了上风,国家就会走向动乱与分裂。

       二、为了实现民主,必须要先下山,然后再上山

       解决中国目前的政治问题的关键不是民主与专制的问题,而是中央ZF与地方ZF角力的问题,因为民主实质上是力量对比均衡的产物。除了中央ZF,社会上还没有任何其它力量能够与地方ZF较量、与之均衡,这时候主张民主不过是纸上谈兵。当前的中国要想有一个能够稳定、发展的环境,就必须大大削弱地方ZF的势力,加强中央对地方ZF的控制能力,实行中央集权制。
       中国目前要搞民主,会出现什么情况呢?自由和民主的结果,将是中央ZF的权威和控制力极大地削弱,而中国绝大部分财富掌握在地方ZF和中央各部委、国有企业、国有银行手中,权贵资本将会更疯狂的攫取国民的财富,贫富分化、失业迅速加剧,中国将迅速的彻底拉美化并走向分裂和动乱。        现阶段不是说实行民主老百姓就能获得财富和权力,中国现在的现实是财富是按权力来分配,权力都掌握在各个地方ZF和既得利益集团手中。掌权的是地方官僚、官僚资本、跨国公司、司法系统、黑社会,国有银行。如果现阶段实行民主,绝大多数中小民营资本也获得不到权力;普通老百姓不但获得不到权力,而且将更加贫困化。中央ZF的削弱,将使腐败更加严重。社会状况急剧恶化,将导致社会动乱。现在社会中的财产分布相当集中,贫富分化太严重,占绝大多数的穷人没有力量与富人抗衡,哪里会有民主?        民主在山顶上,我们现在必须要先下山,然后再上山,才能达到我们所要的民主的目标。
       所以,首先要加强中央集权,加强中央的调控力,中央必须收回司法权,建立独立于地方ZF的司法系统。不再受制于地方ZF。其次,由中央政府推动尽快完善公平的法制,加强法制化建设,建立严刑峻法,真正实现以法制国。再次,在法制化逐步完善的同时,经济上民营化,使国家所有制经济转化为民营经济。创造一个相对廉洁的环境,使民营经济能够得到发展,同时促进就业,加快农业人口向非农业转化。第四,在法制化逐步完善的同时,要充许新闻自由,允许私人办报、建立电台、建立出版社,有了新闻自由,就会形成强大的监督力量,使腐败大大收敛。
       以上四点是有先后主次之分的,在没有加强中央集权和基本完成法制化建设之前大跃进式的民营化,只会导致权贵资本控制中国,贫富分化更严重。所以中央的集权和法制化是民营化的前提和基础,因为法制化只能靠强势的中央ZF来推动。中国的社会现状是金字塔式的结构,社会财富和权力集中于少数的权贵阶层,广大底层国民被边缘化、贫困化。西方实行民主议会的国家社会状况是橄榄状,中产阶级占社会的多数,绝对的富人和贫困人口在两头占少数,而中产阶级占社会的多数、广开民智和法制化就是民主化的最重要的社会基础。所以,最主要的是按照先法制化、再民营化的改革顺序使中产阶级成为社会的主体,同时放开舆论监督、广开民智,这才具有了民主的基础。否则,空喊民主而不知道民主之所依只能是一事无成!

       英国、法国十二、三世纪商品经济的发展使王权不断强化,十五世纪实行中央集权制,使资本主义经济得到顺利发展,这才有了十八世纪的民主革命。德国的强大也是靠俾斯麦的铁血政策,实现国家统一、中央集权和法制化后才实现的;法国和德国的法制化是在拿破伦和俾斯麦当政时开始完善的。拿破伦法典奠定了现代法国法制化的根基,揭开了世界法制化崭新的一页,拿破伦法典的历史作用远远超过了拿破伦的赫赫战功,所以拿破伦的影响和功绩不仅是历史的,更是世界的。没有这一步法制化过程,就不可能有今天强大、民主的法国和德国。台湾没有蒋经国的集权统治,也不会迅速的实现工业化。如果意识不到这点,没有法制化就迅速的实现民主,结果只能是现在的菲律宾,菲律宾是全盘引进西方民主、议会、选举制的国家,可民主的一个基本前提法制化他却没有导入。

       三、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也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并最终实现宪政
               1986年邓公就指出 “我们提出改革时,就包括政治体制的改革,现在经济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体会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难于惯彻”,“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因为首先遇到人的障碍。事情要人来做,你提倡放权,他那里收权,你有什么办法?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的改革”。二十年过去了,历史证明了邓公的论断是何等的正确。因为我们没有改革政治体制、没有随着经济的改革完善法制化建设,现在经济体制的改革没有得到保障,正在越来越深的陷入权贵资本主义的泥沼。
       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应是实现以法制国、实现宪政。从西方宪政国家的宪政理念出发,我们可以对我们国家的目前政治环境作出一个大概的比较,西方宪政国家的公民崇尚“主权在民”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而我国的绝大多数公民崇尚官本位主义。这种官本位主义的理念又与中国古代皇帝的绝对权威和儒家文化占据我国的绝对统治地位有关,那么我国要从官本位主义非宪政理念向“主权在民”宪政理念的方向变迁是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如果统治中国近二千年的是韩非子的法家思想而不是孔子的儒家思想,那么今天的中国肯定会比现在强盛很多。西方宪政国家的 ZF是选民的ZF,所有的ZF是公民的,而我国的ZF是上级任命的ZF,所有的公民是ZF的,这表明西方宪政国家的公民和ZF的关系是独立和平等的,则我国的公民与ZF的关系是依附和不对等的。更加不同的是西方宪政国家的ZF是对选民负责,而我国的ZF是下级ZF对上级ZF负责。从以上这些主要的比较分析的差异来看,我国的政治文明的确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但未来的世界发展潮流又迫使我们不得不在这条充满着艰难的道路上勇往直前。         四、从西方列强藏富于民、以法治国来看中国法制化的必要性和可以选择的道路
             从18世纪中期至19世纪中期的近100年间是欧洲工业革命时期。整个工业革命时期,欧洲是历尽劫难,在民营化和市场化的理念下,类同于今天中国的“大欺小,强欺弱”的现象层出不穷。我们股市今天已经发生的和正在发生的,在英、法、美等国都曾经经历过。在1721年到1723年之间在法国发生了股市崩盘,叫做法国密西西比泡沫,英国的叫做英国南海泡沫。18世纪的英法欧洲股市也存在官商勾结、内幕交易、操纵股价,以及借银行钱炒股的本质。我们今天在C国股市上看到的不法事情,在当时都发生过。欧洲三次金融危机之后,英国法国ZF无计可施的情况下关掉股市,法国由于很多公司向银行借钱炒股票,所以法国ZF禁止银行这个词禁止了150年之久。
              在欧洲股市崩盘后若干年后的1776年,一位伟大的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 出版了一部经济学史上划时代的巨著《国富论》。《国富论》除了讲了自由市场经济的重要作用外,另外一个重心就是讲了如何让一个国家富强:为了能够使国家富强必须让信托责任控制这个国家,实现还权于民、藏富于民,而不是为权贵阶级所控制,这是这本书的精华所在。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就必须建立相应的一个新的法制系统来规范社会秩序,而不是为权贵阶级所控制。英法等国ZF研究并接受了这一思想,并把这个民间的思想成为主导国家政策发展的方向。这才有了我们今天看到的欧洲列强。
            《美国证券交易法》的第二章描述了和1720年的英、法的《泡沫法案》中一模一样的现象,就是官商勾结、操纵股价、内幕交易,把股价炒得很高,而导致了1929年美国股市大崩盘。总市值由当时的890亿美金跌到了150亿美金,可以说是美国帝国主义的末路。            从19世纪末期到20世纪40年代的半个世纪时间是整个美国法治化完成的时代。整个工程非常浩大,就根本目的就是化解劳资冲突,规范经济个体的市场行为,避免权贵资本持强凌弱。美国1890年制定了《反托拉斯法》。《反托拉斯法》就是反信托基金。因为美国大家族实际上是很多信托基金的持有者,也就是既得利益集团。《反托拉斯法》实际上是反信托基金法,也就是反大家族和权贵阶层法。美国罗斯福ZF面对1929年的大股灾,制定了《美国证券交易法》。这部法律就体现了“一个国家要长治久安,必定要以民为本”,更具体地说必须要藏富于民的核心思想。为了达到藏富于民的目标,美国以宪法而非一般的联邦法赋予证监会执法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美国证监会为了保护中小股民,它可以调查任何人和任何物,其执法权力几乎是无限制的。为了达到保护股市、保护中小股民的目的,美国的证券法几乎达到了苛刻的地步,其中有一条叫 辨方举证。什么叫做辨方举证?人是假设无罪的,除非你证明他有罪,这成为了任何一个国家刑法判案的标准,这是我们所理解的法学常识,但是美国证券交易法是不一样的,当证监会监控到你有操纵股市的嫌疑后,就向你发传票,你除非证明你清白,不然就是有罪, 你如何证明?(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再去看看纪录片大国崛起中讲述美国崛起的第11集《危局新政》,相信你对于我说的这段会有更深的理解)。
             另一个案例是《萨班斯-奥克斯莱法案》。90年代美国爆发安然丑闻——这个曾是美国第七大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而宣告破产,成为美国当时最大的破产案。加上其后的世界通信公司会计丑闻事件,彻底打击了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美国《萨班斯-奥克斯莱法案》紧急出台,该法第一句话即为:“遵守证券法律以提高公司披露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保护投资者及其他目的。” 美国总统布什称该法案是“罗斯福时代以来,有关美国商业实践的影响最为深远的改革”。美国上市企业也抱怨,严苛的财务管理制度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成本,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美国股市的健康发展。
             早期的美国也是一个信用缺失的国家,类似于中国的今天骗子横行。100多年前的美国市场处处充满活力和商机。美国市场上圈地热潮、淘金热潮等一浪高过一浪。冒险家们的发财故事吸引着更多的欧洲冒险家纷至沓来。在后来者眼里,北美大陆上多的是机会、资源,缺的是资金。于是,北美人带着一个个项目的蓝图跑到欧洲去,到伦敦、到巴黎,去介绍他们的项目。同样狂热的欧洲富豪把钱大笔地投入。很快,这个链条就变成了一个用纸片换钞票的骗子游戏。骗子的行为很快就被看穿,欧洲富豪们不愿再掏钱,真正的开发者也拿不到资金。这时,花旗银行等一批银行站了出来。他们在美国对开发商的计划进行审核,然后出具一个担保函。有了这些银行的担保,真正的开发商又获得了他们需要的资金。开发商要通过花旗银行的调查,就要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信守承诺。真正想做大、做强的企业也逐渐明白:只有诚信经营,才能得到投资商的青睐。这样现代信用体系由此诞生。信用体系要发挥作用,必须要有严密的法律基础做支撑。以美国为例子:美国信用管理的相关法律有《公平信用报告法》、《平等信用机会法》、《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公平信用结账法》、《诚实租借法》等16项法律,这些法律构成了国家信用体系正常运转的法律环境。与信用调查密不可分的是信息的公开,否则信用调查无从展开。为此,美国颁布了《信息自由法》、《联邦咨询委员会法》、《阳光下的联邦政府法》、《美国国家安全法》、《统一商业秘密法》、《隐私权法》。这一系列的法律条文,一方面保证了与信用信息有关的信息披露的公开、透明,另一方面又在法律上理清了公开曝光的信息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秘密的关系以及区别。从而使信用调查机构合法地获得大量的信用信息,同时为将来予以批露铺平了道路。
                在当今的新加坡,其国土面积才几百平方公里,不到上海的十分之一,人口不到500万,相当于上海的四分之一强,但是其国民生产总值是却比上海高出近百亿美元,产生这一巨大差距的原因是什么?首先应该是新加坡有全世界最健全的法制,关于诚信方面的立法,新加坡的规定是很多中国人根本无法理解或者根本无法接受的,例如欠帐不还者首先要入穷籍,另外就是不能身穿华丽衣衫,不得进行高档消费,否则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一年牢狱之灾。新加坡被称为花园城市,然而很少有人知道新加坡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对青少年犯罪执行鞭刑的国家,鞭子打到腿上后留下的疤痕会跟随受刑者一生!!
               对当前的中国来说,现在最缺少的正是这样的法律,只有使用这样的法律才能重塑国企高管和职业经理人的信托责任。才能构建健康的股市。这样才不会出现琼民源、银广夏、蓝田股份、科龙电器、华源股份等一批又一批的财务造假企业,也不会有这样大胆的房地产企业。法制化建设是最重要的,因为当法制化建设形成以后才能够形成一套制度化的游戏规则。而这个游戏规则是用来规范ZF及每一个个人的行为的。只有在每一个都被规范了以后,才不会形成大欺小、强欺弱的现象。只有在游戏规则建立起来以后,中产阶级才能够兴起,等中产阶级真正的兴起以后才有真正的民主、自由。以孙中山先生为代表的,伟大的革命先驱们所孜孜追求终生的自由和民主仅仅是法制化和公平的规则建立起来后的结果,而不是强国的根。所以,如果想从混乱一步跳到民主、自由,而忽略世界强国所经历的法制化建设的话呢,所带给中国的下场就是菲律宾,菲律宾是美国前殖民地,他在1958年的时候是亚洲的强权。他继承了美国所有的制度,包括议会、民主选举,可民主的一个基本前提法制化他却没有导入。看看今天的菲律宾是什么样子?
             所以,只有强有力懂得游戏规则的中央ZF,只有完善严刑峻法和体制来监管市场的ZF,只有以民为本、实行藏富于民政策的ZF,才能保证我们的经济健康稳定地发展,才能保证我们的国家的长治久安。        五、从经济学的角度试论当前主流经济学家的缺失
              英国伟大的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1776年出版了一部经济学史上划时代的巨著《国富论》,亚当.斯密在这部巨著中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论点:国家应该采取自由市场的经济模式、让看不见的手来调控经济,并最终实现国富民强。因此亚当.斯密和其后的李嘉图等人被称为古典自由主义学派。在18、19世纪,英国及其他资本主义列强的当政者以工业革命为基础,并采用这一经济思想发展经济,促进了各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在19世纪中期后,这种完全依靠市场供求这只看不见的手并缺少必要的监管的经济发展模式产生的弊端,越来越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与此相对应的,美国ZF在50年代通过各种方法提倡新自由主义学派。而这个学派两位最伟大的经济学家分别获得了经济学诺贝尔奖,其代表人物是芝加哥学派的弗里得曼和哈耶克,他们两人都是芝加哥大学教授。他们提出了一个伟大的理念,就是只有自由竞争经济才是最好的,社会主义国家通过计划经济所达成的财富重分配的制度是他们所反对的。
             国内当前的一些主流经济学家被称为新自由主义学派,他们在国内高歌猛进的推广的就是美国新自由主义学派其中的一部分思想:实行彻底的自由市场经济、全面的民营化。其实,美国的新自由主义学派在提倡自由竞争经济的同时,也提出了法制化和严刑峻法的监管是自由市场经济必不可缺的一部分,这也是新自由主义和古典自由主义学派的重要区别之一。同时,从新自由主义学派思想产生的现实环境来看,美国ZF从19世纪末开始,已经进行了法治化建设,自由经济已经完全处于法治化的约束之下。这些法律不仅规范了经济体的行为,也规范了ZF的行为(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再去看看纪录片大国崛起中讲述美国崛起的第11集《危局新政》,相信你对于我说的这段会有更深的理解)。因此社会的每一个个体,包括ZF的行为都是在一个法治化的游戏规则下进行。在这个游戏规则下,经济的个体能够充分的发挥创造力,创造财富。经济个体所创造的财富也不会是掠夺别人的财富,掠夺劳工而得的。因为有法治化的社会秩序。国内新自由主义学派没有看清楚这段历史的事实,没有考虑到这个前提,没有审视过当今中国的现实环境,就盲目的引进了新自由主义学派的思想,准确的说是导入了这个学派思想的一部分。由于中国没有像美国一样的法治化建设,因此才会导致权贵资本洗劫中国。         六、开明专制,末法之世当用重典
             所以,现在的中国急需的是加强中央集权,削弱地方势力,建立强势的中央ZF。然后由中央ZF主导进行全面的法制化和公平的体制的建设,并最终实施宪政。在法制化建设的同时,放开舆论,充许自由开放的思想交流,要充许新闻自由,允许私人办报、建立出版社。有了新闻自由,就会形成强大的监督力量,使腐败大大收敛,来监督ZF和规范ZF的运作;有了自由开放的思想交流,才会实现思想的复兴和民智的开化,而这些都是民主的前提和基础。当法制化建设形成以后才能够形成一套制度化的公平的游戏规则,而这套法制和规则是浸润了自由、平等、公正、博爱的思想的法制和规则。这个游戏规则是用来规范ZF及每一个个人的行为的。只有在每一个社会主体都被规范了以后,才不会形成大欺小、强欺弱的现象。这时候才能做到公平,这个公平并不表示要平均化,这个公平是一个初始条件的平等,这个公平是每个人都有同样的机会,也就是要公平以人为本的公平。
              所以,当最终的严刑峻法建立起来后,也就是公平的游戏规则建立起来以后,再进行全面的民营化,这样才能实现藏富于民,这样中产阶级才能够兴起,同时这个过程也是一个广开民智、思想复兴的历程。等中产阶级真正的兴起以后才有真正的民主和自由。这时候才会真正的实现国富民强,真正的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附注:本篇中我所说的民主是重心落在议会制、全民普选的狭义的民主概念,我所说的现阶段不应导入民主,也是指这个概念的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