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二轮调控中的房产税开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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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二轮调控中的房产税开征

2010-09-30 12:06:00  来源:天涯论坛   一语成谶_扬州    我要收藏
  文/ 一语成谶(扬州)
  “金九银十”,房地产价量双涨本是常事,属于市场正常波动的范畴。在信贷收紧的情况下,短暂的需求爆发毕竟掀不起什么大浪。但是,一日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心态下,所谓“二轮调控”在四季度来临前横空出世。
此番调控,并没有什么新意。提高首套房首付,停发三套房以上贷款,严禁消费类贷款进入房市,外地购房禁令在全国推广,都相当于此前政策的延续和重申。对于预期和呼声较高的“双率”——存款准备金率和利率,并没有相应跟进措施。至于加快房产税试点,并逐步扩大到全国,仍然只具有吓阻意味,保留了足够的弹性空间。这说明,中央政府对房地产业的调控投鼠忌器,既想抵制投资性需求,又想保证房地产业的稳定增长。
  当物业税的法理基础和现实可行性被各方否定后,房产税作为物业税的“变种”成为中央政府保持调控“核威慑”的最后底牌。本文重点说说房产税及房产税可能带来的影响。
  ——房产税不是新生事物。这一税种设定于国务院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房产税针对营业性用房设定。《条例》第五条对免纳房产税的房产有五条界定,其中第4条为,“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也就是说,只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产征房产税。自用营业性房产按计税余值(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征收,出租房产按租金收入征税。
  ——试点空转子虚乌有。许多媒体曾报道,上海等城市的房产税的方案已经上报中央。但《中国证券报》的最新报道表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外统一口径是“目前没有公布任何关于上海运行房产税的消息、计划和时间表”。
——起征点说纯属无稽。许多人认为,房产税应当只对“多军”征收。其实,所谓“首套免征”、“70平方米起征点”都站不住脚,都是阿Q式的想当然。拥有三套60平方住房的人和只拥有一套豪宅的人,应该给谁免税?买北京五环外130平方住房的人和买一环内60平方住房的人谁更应该交税?中国的情况千差万别,这些矛盾的存在会让政策制定者纠结终生。可以预见,即使最终会出台针对普通商品房的房产税,但这一税种也会是普税,就是说,哪怕你只有一个平方的房产产权,你都得交税。如果是普税,那么其税率一定不可能高。
  ——开征房产税不可能降房价。房产税或物业税替代土地财政是一个大趋势,这一点不容怀疑。但是房产税可以降房价却值得商榷,当房产税成为地方政府主要的税源时,房价的高低将直接决定地方税收的多少。房价越高,地方政府收到的税将越多,地方政府还有谁会愿意打压房价?
综上,房产税与民间“空军”的想象差距很大,目前还只停留在口号上,近两年出台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但作为二轮房市调控的“噱头”,其“药引”的作用却超过了收缩信贷这味“主药”的作用,政府的意图已经达到。展望后市,笔者仍坚持在《九月价涨,虚惊一场》一文中的看法,只要坚持现有的信贷收缩政策,无论开发商执行怎样的价格策略,楼市成交量都不足以支撑房市的新一轮涨价潮,当前,楼市大涨大降的可能性很小。但是,随着国际政经环境的恶化、中国通胀的进一步深化,中国经济掉头向下,面临滞胀危机的风险加大。如果明年上半年经济景气指数持续下降,下半年存在放开信贷的可能性,毕竟房地产业集投资与消费于一身,在困境中对中国经济意义重大。放开信贷之日,又将是投机盛宴开启之时,放开的决策当慎之又慎。
  201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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