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统治集团的纷争与人民的反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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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统治集团的纷争与人民的反抗(二)

二、理学的提倡与西学的传入

(一)理学的提倡

康熙帝面对着清朝内部的重重矛盾,在他的晚年越来越着意研究程朱理学(道学),从中寻求维护封建统治的权术。康熙帝自幼即学习汉文化,研读经史。亲政后任用儒臣,实行汉制,目的仍在于争取汉人地主阶级的支持,以巩固清朝的统治,并未把汉儒的理学作为执政的指导思想。“三藩”反清战争时,儒臣魏象枢谏阻用兵,力主招抚,康熙帝弃而不用。台湾郑氏降服后,理学名臣李光地建策弃地不守,康熙帝仍采施琅策统治台湾。噶尔丹之乱,李光地谏奏,依《易》经卜卦,出兵不利。康熙帝平乱后,说:“汝辈汉人说予向征噶尔旦(丹)时,不必如此穷黩。”“噶尔旦边衅一动,兵疲于奔命,民穷于转饷,欲休养生息,得乎?所以予不惮亲征,去此大害。今而后庶可言休养生息四字”(《榕村语录续集》卷十八)。噶尔丹败亡后,各地战事大体平定,康熙帝转而整饬内政,日益倡用程朱理学。

    一六九七年,法国传教士白晋向法皇路易十四报告说:“康熙皇帝是儒教的教主,这个资格加强了这位皇帝的权威。”(《康熙皇帝》)一七一一年时,康熙帝曾自称:“朕御极五十年,听政之暇,勤览书籍。凡四书、五经、通鉴、性理等书,俱经研究。”康熙帝在一七○一年以后的二十年间,更加致力于理学的研讨。一七一三年,康熙帝命熊赐履、李光地等编辑《朱子全书》,并亲自撰序言,说“非先王之法不可用,非先生(指朱熹)之道不可为。反之身心,求之经史,手不释卷。数十年来,方得宋儒之实据。”又说:“朕读其书,察其理,非此不能知天人相与之奥,非此不能治万邦于衽席,非此不能仁心仁政施于天下,非此不能内外为一家。”李光地曾说:“朱子之意与皇上同,皇上近来大信朱子之言。”(《榕村语录续集》卷七)一七一七年,康熙帝并为新编《性理精义》一书撰序。康熙帝非常自觉地以程朱理学作为治天下的统治思想,依用熊赐履、李光地、张伯行等儒臣,极力提倡理学,以稳定清王朝的统治秩序。

    标榜“仁政” 康熙帝亲政后的三、四十年间,不断严惩贪污,奖励廉吏清官,以维护其统治。康熙帝曾说:“治天下以惩贪奖廉为要。”又说:“朕恨贪污之吏,更过于噶尔丹。此后澄清吏治,如图平噶尔丹,则善矣。”(《圣祖实录》卷一八三)康熙帝亲政初期,确曾出现过一些著名的清官,但以后的官场逐渐腐败,贪墨风行。康熙帝力言“澄清吏治”,也正证明吏治之不清。平噶尔丹后,康熙帝标榜仁心仁政,变惩贪为宽政,以图稳定政局。张鹏翮以清廉著称,对下甚严。康熙帝对他说:“从来大儒持身接物当如光风霁月。尔平日亦讲理学,乃一味苛刻严厉,岂所谓光风霁月乎?况大臣受朝廷委任,必需为国为民,事事皆有实济。若徒饮食菲薄,自表廉洁,于国事何济耶?”康熙帝甚至公然允许官吏贪取。一七○九年九月,对河南巡抚鹿佑说:“所谓廉吏者,亦非一文不取之谓。若纤毫无所资给,则居官日用及家人胥役,何以为生?如州县官只取一分火耗,此外不取,便称好官。其实系贪黩无忌者,自当参处。若一概从苛纠摘,则属吏不胜参矣。”(《圣祖实录》卷二三九)康熙帝晚年标榜仁政,放纵官吏贪剥,其实是对不胜参的官吏们的妥协。提倡宽政的结果,吏治更加败坏了。

    控驭臣下 程朱理学把封建的政治学说哲学化,一个显著的特点是不仅论述统治的理,并且还论述被统治的理,告诫人们自觉地去接受统治。自称“得宋儒之实据”的康熙帝,确已理解到这个奥秘,并着意加以利用。他曾对进讲的儒臣说:“向来进讲,但切君身。此后当兼寓训勉臣下之意,庶使诸臣皆有所警省。”(《圣祖实录》卷一一一)又说:“使果系道学之人,惟当以忠诚为本。岂有在人主之前作一等语,退后又别作一等语者乎?”(《圣祖实录》卷一六三)他告诫那些自称信奉理学的汉大臣说:“大凡人臣事君之道,公而忘私乃为正理,且理学诸书中,亦不过辨别公私二字。事君者果能以公胜私,于治天下何难?若挟其私心,则天下必不能治。”(《圣祖实录》卷二五六)汉人大臣力图以程朱理学影响康熙帝,以维护地主阶级的封建统治。康熙帝则以理学为武器,要求汉人臣僚对皇帝无私地忠诚。

    统治社会 程朱理学的社会、政治学说以封建纲常为主要内容。君臣、父子、夫妇称为三纲。不仅把政权家族化,也还把每个家族政权化,在血缘关系上建立起统治与被统治的准则,从而维护整个的社会秩序。康熙帝遵从理学的准则,一再下诏褒扬各地的孝子节妇,标榜“以孝治天下”。一七一三年,康熙帝诏谕大学士宣扬孝弟,说“倘天下皆知孝弟为重,此诚移风易俗之本,礼乐道德之根。”(《圣祖实录》卷二五四)一七一八年,又对臣下说:“朕临御天下垂六十年,仰惟祖宗付托之重,知天子以安海内为孝。”“夫人皆知孝行之为先,则臣节必砥,此即经学之本也。”(《圣祖实录》卷二七八)皇帝行孝即要统治海内。臣民行孝,即要服从皇帝的统治,在家孝父,在朝忠君。这就是所谓的“以孝治天下”。一七○六年颁布的圣谕十六条(见前)是康熙帝实行理学政治的纲领,也是“教化”臣民的条规。十六条通行晓谕满洲八旗并直隶各省督抚,转行府州县乡村广大居民。每月朔望日,各地村庄都要向村民讲解十六条,以推行“教化”。清朝此后的历代皇帝,奉康熙圣谕十六条为祖宗之法,影响极大。

    宋代理学至朱熹而渐完备,宋理宗时始被尊为官方学说,但南宋不久即告灭亡。元仁宗、文宗曾先后提倡理学,举行科举考试,表彰孝子节妇。但元朝的统治随即衰落,理学并未能在政治思想上占据统治地位。明初再度倡行理学,万历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商人的兴起,理学在社会上已不再能控制人们的思想和言行。康熙帝倡行理学用以指导政治,并在社会上大力宣扬,深入到各地农村。理学的伦常说教,经康熙帝提倡而普及于全国,影响是深远的。

(二)西学的传入与传教士的禁逐

康熙帝自即位以来,不仅随汉人儒臣学习儒家经书,也还从西方传教士学习天文历算等自然科学知识。这在历代皇帝中是极为罕见的。但是,西方天主教在中国的传播,又不能不和理学的倡用形成严重的矛盾。

    早在明朝万历年间,意大利耶稣会士利玛窦等来到中国,带来西方著述和工艺品。利玛窦留居北京,曾得到明神宗的赏识。据统计,明万历至清顺治时,翻译出版的西方宗教和科学技术书籍,多达一百五十余种。晚明士大夫研习西学,一时成为风气。明礼部侍郎徐光启与德国耶稣会士汤若望等依西法改订历法,编成《崇祯历书》,未及颁行而明朝复亡。顺治元年(一六四四年)五月,汤若望上书多尔衮,请用新历,称天主教“以劝人忠君孝亲贞廉守法为务。”次年清朝正式废明大统历,改用汤若望等编制的时宪历。汤若望得到清廷的信用,一六五三年为通政使,加号“通玄教师”。江南徽州官生杨光先自称“素以理学自信”、著《辟邪论》,又上“正国体疏”,指责天主教是“无父无君”、“五伦俱废”的邪教,西洋之学是“左道之学”,并控告汤若望“暗窃正朔,惑众谋反。”顺治帝不予审理。一六六四年(康熙三年),杨光先再次上疏,指控汤若望“邀结天下人心,叛形已成”。辅政大臣逮汤若望入狱,废时宪历,复用明大统历。次年,命杨光先为钦天监正,杨的好友吴明为监副。杨光先又著书,题为《不得已》,攻击西学,称“宁可使中夏无好历法,不可使中夏有西洋人。”汤若望出狱后病死。

    康熙帝亲政后,康熙六年(一六六八年)十二月,比利时传教士南怀仁上疏,指责吴明所制康熙八年历种种差误。康熙帝传谕:“历法关系重大”,“应以合天象为主。”命大臣图海、李、索额图、明珠等二十八人同往观象台测验。一六六九年二月,在观象台观测星象测量日影以校定历法。杨光先托故不行,由吴明与南怀仁应对。观测结果,“南怀仁所言逐款皆符,吴明所言逐款皆错。”(《圣祖实录》卷二八)康熙帝决定复用时宪历,任南怀仁为钦天监副(一六七三年升为监正)。杨光先从宽免死。

    历法的考辨促使年轻的康熙帝发愤学习西方科学知识。他后来自称:“朕思己不知,焉能断人之是非?因自愤而学焉。”(《庭训格言》)康熙帝在经筵学习儒学的同时,延聘南怀仁和葡萄牙人徐日升,意大利人闵完我等轮番进讲自然科学。每天约二、三小时,先后持续十余年之久。据说,他曾先后学习天文、数学、地理、医药、音乐、绘画以及欧洲哲学、拉丁语文等知识,都能粗通大意。南怀仁在一六七四年制成大型天文仪器,置于观象台,被授任太常寺卿。

    康熙帝对西方天主教传教士日益信用,南怀仁请求罗马教廷增派传教士来华。一六八七年,法国传教士张诚、白晋等五人来到北京。一六九○年,清朝派出使团去尼布楚与俄国举行谈判。张诚、徐日升等曾被任为使团译员,在谈判中奔走于双方之间。西方传教士进而参予了清朝的外交活动。一六九三年,白晋受命为清朝皇帝的钦差,去欧洲延聘人才。一六九八年白晋返回北京,随同前来者有巴多明等十余人。

    西方传教士得到清朝皇帝的信用,天主教也随之在清朝各地日益广泛的传播。一六六九年任用南怀仁时,原曾晓谕直隶各省禁止立堂入教。但事实上各地天主教势力在不断发展。一六九一年,浙江巡抚张鹏翮曾重申康熙八年上谕,禁止浙江各地传习天主教。传教士通过信教的大臣佟国纲等向康熙帝请求弛禁。一六九二年,康熙帝传谕“各处天主堂仍照旧存留。凡进香供奉之人,不必禁止。”(《奉教正褒》)康熙帝取消禁令,天主教迅速发展,遍及十五省。据一七一○年统计,全国教徒多达三十余万人。

    天主教的教义和理学的伦常说教尖锐对立。明末,耶稣会士利玛窦来华传教,援引天主教义傅会理学的伦常,允许教徒祭天、祭祖和祭孔。利玛窦身着中国儒士冠服,被称为“西儒”。清初,汤若望、南怀仁、白晋等传教也都遵从利玛窦的方式,称为“利玛窦规矩”。一六九二年弛禁后,天主教势力日益强大。以西班牙传教士为主的天主教托钵修会之一的多明我会,联合圣方济会,坚持宣传上帝是至高无上的唯一主宰,攻击耶稣会允许中国教徒祭天、祭祖、祭孔,是对教义的背弃。双方都上书罗马教皇,相互指责,被称为“礼仪之争”。一七○四年,新任教皇克罗门十世决断:中国教徒祭天、祭祖、祭孔,实属异端,应予禁止。铎罗携带禁止异端的谕令前来中国。康熙帝传谕:“慎无扰乱中国”;来华的西人必须“谨守法度”,劝铎罗返回。铎罗行抵南京,竟然擅自公布教皇谕令,要求传教士和中国教徒“一体遵照勿违”。康熙帝怒其抗旨,将铎罗押送澳门。

    教皇的禁令也自然要在汉人臣僚中引起强烈的反应。一七○六年,康熙帝对理学名臣李光地、熊赐履等说:“汝等知西洋人渐渐作怪乎?将孔夫子亦骂了。予所以好待他者,不过是用其技艺耳。历算之学果然好。你们通是读书人,见外面地方官与知道理者,可俱道朕意。”(《榕村语录续集》卷六)次年三月,康熙帝断然传谕各国传教士:“自今以后,若不遵利玛窦规矩,断不准在中国住,必逐回去”(《康熙帝与罗马使节关系文书》)。

    康熙时期,欧洲各国已先后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向外殖民。各国传教士来华,以传教为主要任务,传播西方科学技术只是辅助的手段,同时也不能不在政治上为本国政府的殖民利益服务。康熙帝企图使传教士服膺于理学的封建伦常,而单纯地“用其技艺”,这当然不能不在思想上和政治上与教廷发生严重的冲突。一七一八年,罗马教皇克罗门十一世正式公布了禁止异端的禁令。一七二二年,罗马教廷派遣教士嘉乐携带“禁约”来中国见康熙帝。“禁约”规定,在中国之西洋人和中国天主教徒,不许用“天”字,不许祭孔子、祭祖宗,不许依中国规矩留牌位在家,如不遵守,依天主教规处罚。康熙帝接见嘉乐,驳斥说:“尔教王条约与中国道理大相悖戾”,“只可禁得西洋人,中国人非尔教王所可禁也。”并明确宣布此后禁止天主教在中国流行,传教之人除会技艺之人留用外,其余均回西洋。嘉乐被斥离去。康熙帝随令广东等地禁止天主教。传教士陆续离华返国。

理学战胜天主教,更加巩固了其思想统治的地位。

三、吏治败坏与人民的反抗

(一)吏治的败坏

康熙帝提倡理学,标榜仁政,对官吏的贪风由宽容演为妥协,吏治日益败坏。康熙帝曾公然提出,廉吏并非一文不取,火耗取一分即是好官,实际上是公开准许官吏加派火耗营私。所谓“火耗”即税户向官府交纳税银,额外加成,归州县官吏私有,并向上司馈送。加火耗既属合法,其他各种名目的加派也层出不穷。一六八四年山西地方加派的火耗,一两即加至三、四钱(《圣祖实录》卷一二二)。一六九七年,御史荆元实奏报说:“盖言州县居官一月不派费,则不能安其位,犹之京官赁房一月不出租,则不能安其居也”。(《皇清奏议》卷二十三)一七○一年,御史李发甲详细地陈奏说:“一官入省,省费有派,夫马有派,贽见有派,中伙长随跟役有派。上官一饭,封赍四两、六两不等。上官一席,封赏十二至二十四两不等。而又捏为公务,押令某府州县捐银若干,或百金或三、四百金,或一、二千金。又且上官之父母生辰有公祝之礼,生子生孙有三朝满月之礼。至于平日之生辰礼节,定为常规,无足论矣。”“每岁民间正项钱粮一两,有派至三两、四两、五、六两以至十两”,“而于朝廷正供之外,辄加至三倍、四倍、五、六倍,以至十倍不止。”(《皇清奏议》卷二十三)大官对小官,小官对小民,层层刻剥,最后都加到广大农民的身上。一七○二年,湖南巡抚赵申乔奏报湖南地方情形说:“计每岁科派有较正供额赋增至数倍者”,“百姓穷蹙不支,多致流离转徙”(《圣祖实录》卷二一一)。

    康熙帝晚年实行宽政,甚至对于证据确凿的重大贪污案件,也任意宽纵,与早期严惩贪污,形成鲜明的对比。一七一○年,御史参劾户部堂官希福纳等侵贪户部内仓银六十四万余两,参予贪污的官吏多达一百数十人。康熙帝说“朕反复思之,终夜不寐,若将伊等审问,获罪之人甚多矣”(《圣祖实录》卷二四二)。经九卿复议,只将希福纳革职,其余官员勒限赔完,免其议处。次年三月,康熙帝对大学士等大臣说:“治天下之道,以宽为本”,“夫官之清廉,只可论其大者。今张鹏翮居官甚清,在山东兖州为官时,亦曾受人规例。张伯行居官亦清,但其刻书甚多。刻一部书,非千金不得,此皆从何处来者?此等处亦不必究。两淮盐差官员送人礼物,朕非不知,亦不追求”(《圣祖实录》卷二四五)。

康熙帝宽纵官吏贪剥,虽然得以使各级官员上下相安,与广大人民间的矛盾,却日益激化了。

(二)人民的反抗

清朝在大规模战争过后,封建经济逐渐恢复,农民群众遭受地主阶级的压榨也日益深重,出现大批的破产流民。官吏的肆意加派,更使广大农民饥寒交迫,不断举行各种形式的反抗斗争。

    杭州反加派斗争——一七○七年六月间,浙江巡抚加派公费,下属州县,拟每亩加三。这年又值大旱,歉收,百姓数千人到巡抚门前抗议,督抚被迫出告示安民(《文献丛编·王鸿绪密缮小折》)。十一月间,太仓州北门外永乐庵地方,有大批群众,头裹红布,竖立旗帜聚集。官兵出动镇压,群众散走(《李煦奏折》)。

    江浙抢米斗争——杭州的斗争,影响到江浙两省。一七○八年,户部尚书王鸿绪奏报江浙情形说:“近因官法废弛,又有不轨之徒在内煽惑,遂有市井奸民,倡率饥民吵闹官府,打劫富家,一呼而集遂致数百人,官府一时无法”。江宁因粜卖官米刻剥居民,群众聚集抢米铺三四十家。王鸿绪说:“其余江浙之各府州县在在有之。至各府州县之村镇奸民,聚众以米贵为名,抄抢富家者,尤不可胜数。”(《文献丛编·王鸿绪密缮小折》)。

    泉州抢米斗争——一七一一年时,福建泉州府永春、德化两县联界地带贫民以陈五显等四人为首,聚集至二千余人抢夺富户米粮,抗拒官兵。陈五显等在各处张示揭帖说:屡次捐免钱粮,地方官员不曾施及百姓,“故我等穷民窘于衣食,不得已而为此。若各处富户不将屯积米石粜卖,我等必抢夺。”康熙帝得报,也不能不承认:“伊等原非盗贼,因年岁歉收乏食,不得已行之耳”(《圣祖实录》卷二四六)。官兵大举出动,对抢米的贫民残酷镇压,斩杀八十余名,逮捕一百四十五名。负伤逃走者甚众。

    雩都抗租赋斗争——一七一三年,江西雩都县佃户丘兰秀、陈万余、丁介卿等率众要求“除赋捐租”,围攻地主赵唐伯的田庄。当地广东人马天祥等在各处响应,聚众千人。地主赵唐伯向县衙报告。官兵逮捕四十余人入狱监禁。陈万余等率众据守禾丰。十一月间,官兵前来镇压,陈万余率众作战,失败被擒,被斩首牺牲。次年,官府又将狱中三十余人处死。

兴国抗租斗争——一七一三年时,江西兴国县也暴发了佃户抗租的斗争。兴国县衣锦乡佃户李鼎三率领当地佃户和闽、广迁来的农民,共约数千人,向县官要求“田骨田皮许退不许批”,并勒石为例(同治《兴国县志》)。斗争获得胜利,反抗的佃户即组织“会馆”,进行长期的抗租斗争。每年秋收,倡议“七收、八收”,即将二成或三成交租。田主如按原来高额收租,佃户即聚集起来,夺回多收地租收入会馆。当地农民以“会馆”为斗争的组织和基地,坚持抗租达十三年之久。至雍正时才被官府勒令将会馆焚拆。

    宜阳反加派斗争——一七一六年,河南宜阳县的农民群众进行了反加派的斗争。河南巡抚李锡传令八府所属州县加派田赋,每亩地私派银四厘,又借故科派马捐。群众二千余人在亢等率领下起而反抗,将宜阳知县擒捕。官兵前来镇压,抢回知县。亢等声言:“皇上因李锡居官甚劣,已取进京。若李锡伏诛,我等情愿引颈受刑。”康熙帝谕:“李锡居官固属不堪,但此贼不尽拿获,断乎不可。”即派刑部尚书等乘驿急往当地,“严加查获详审,一面于彼处正法,一面奏闻。”(《圣祖实录》卷二七三)亢抗拒官兵失败,自缢死。其他领导者十五人被清朝处斩,十五人处绞。二十四人流放到三姓等地做奴隶。

    无锡人民斗争——康熙末年(具体年代不详),江苏无锡县人民因县令李牧残酷成性,草菅人命,村民数百人啸聚山中反抗。村民刘三公布李牧残酷杀人数十事。李牧派捕役下乡擒拿,刘三率兵抵抗,逃匿后被捕。黄印《锡金识小录》记载说:“刘自知必死,讯时辞色侃侃,历数其恶(指李牧)。备受极刑,终不委靡乞哀,下于狱,瘐死狱中。”

    如上所举,一七○七年以来,各地人民的反抗斗争连绵不断。虽然这些斗争都还限于局部地区,规模也很小,但它不断地冲击着清朝的统治,显示着康熙末年社会矛盾在日趋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