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政的昏乱与人民的反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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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朝政的昏乱与人民的反抗(三)

(四)矿税征解改制

矿监税使派出后的约十年间,为皇室掠取了巨大的财富。但面对着此仆彼起的民众的反抗,神宗也终于不得不做出退让和妥协,对原来的掠夺方法做一些改变。一六五年以后,陆续对有关制度作了如下的改动。

停矿——一六五年十二月,神宗诏谕户、工二部:朕以频年天象示警,心常兢惕,责己省衍,不遑宁处……其开矿抽税,原为济助大工,不忍加派小民,采征天地自然之利。今开矿年久,各差内外官俱奏出砂微细,朕念得不偿费,都着停免。若有现在矿银,就着矿差内外官员一并解进,驰驿回京,原衙门应役。凡有矿洞,悉令各该地方官封闭培筑,不许私自擅开,务完地脉灵气。(《神宗实录》卷四一六)

分税——即将榷税所得,分成两份,一归宫廷内库,一归户、工二部主管的国库。诏谕说:其各省直税课,俱着本处有司照旧征,解税监一半,并土产解进内库,以济进赐供应之用,一半解送该部(按指户、工二部),以助各项工费之资,有余以济京边之用。(《神宗实录》卷四一六)

分解——分税后,税务征收统由地方官府掌理,税银的解送,进内库者由税监负责,进国库者由地方官府掌管。《明史·李汝华传》记:三十三年十二月诏四方税务尽领于有司,以其半输税监,进内府,半输户部。独江西潘相(税监)勒有司悉由己输。汝华极论相违诏。帝竟如相议,且准行之四方。据此,送内库和国库的税收仍由税监输送。税务征收在江西地区也仍由税监管理。但在全国范围内,地方有司统征税收,已作为一种制度规定,从而消减了税使横征的弊病。

限制委官——各地中使随带的委官和役使人员,仗势横行,为害甚大。一六五年十二月的诏书中明确指出:其各处奏带员役,只着押解催钱粮,行文差用,不许私设关津,指称委官,容令地方棍徒,肆行攘夺,致民生不安,商旅不行,反亏国家正课。(《神宗实录》卷四一六)

减税——一六五年以后,一些省区的税额有所减轻。如一六六年二月,山东巡抚黄克缵要求将山东六府之税由六万两减至五万五千两,获准实行。一六一四年三月,神宗谕:各省额进税课,准以每年所征三分,量减一分……其二分照旧征收分解进用,接济急需。(《神宗实录》卷五一八)这是一次遍及全国的大幅度减税。

留用——一六五年以后,各地准留税银用于赈济灾荒。一六八年准留仪真税银,一六九年准留北直、河南、山陕税银。一六一年准留福建四川税银,以赈灾荒。一六一七年,江西水灾,准留二监额税银二万两赈济。次年,以广东水涝灾伤,准将四十五年解部税银留赈。应解税银,也间或准当地留用于军费。一六九年,辽东税银准留充本镇饷,一六一九年,以天津、通州、江西、四川、广西一年税银尽充军费。

停遣中使——矿监税使亡故或撤回北京之后,不再派遣太监接替,其原管事宜交附近税监代管。矿监税使虽然尚未全部撤离,有此规定,即可逐渐减少。

神宗对矿税制度作了上述的改革,中使权限受到限制,有助于增加国家的税收,减轻民众的危害。但中使继续留在各地,仍可恃势虐民,依然是一大祸害。

二、官僚倾轧与朋党之争

万历二十年(一五九二年)以来,明王朝面临边境内外的多次战争,神宗亲揽大权而又怠于听政,耽于搜括靡费,朝中阁部科道诸臣,相互结纳又相互攻讦,形成一片混战。明末有人评论说:其始天子静摄,听臣工群类之自战而不为之理,所谓鼠斗穴中,将勇者胜耳。故其时其血玄黄,时胜时败(《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十六引明末国子祭酒倪元璐语)。臣僚互斗,胜败无准,因为他们之间多是权力之争或意气之争,进而党同伐异,结为朋党,并无多少原则性的是非可言。矿监税使之为害,曾遭到朝官们近乎一致的反对,少有争议。他们的争端,并非关系国计民生的大政,而往往是凭借细事,小题大作,以至无事生非。臣僚间相互攻击又相互报复,朝政日益陷于昏乱之中。

明太祖时即立有官员考察制度。初为三年,后改十年一考。孝宗弘治十四年(一五一年),定为六年一考。武宗正德四年己巳年(一五九年)起,规定巳年与亥年为考察之年。朝廷京官的考察,简称为京察,又称内计。外官考察称为外察,又称外计。朝官四品以上京察后,或升或黜,由皇帝亲自裁决。神宗怠于政事,对官员的升黜,不免为廷臣言论所左右,或者任情用事,轻易裁处。臣僚乘机徇私毁誉,平时积累的恩怨都在京察中暴露出来。相互对立的官员,则在京察中,结援同党,与对手一决胜负。万历二十一年(一五九三年)癸巳京察以后的四次京察,大都演为群臣的大搏斗,一批又一批的大臣被罢免,一再掀起轩然大波。

(一)阁部之争与癸巳京察

明制,吏部居六部之首,掌理官员选授封勋考课,直接向皇帝负责,权位特重。内阁诸臣以尚书衔兼殿阁大学士,协理朝政,与前朝宰相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不领铨选(《万历野获编》卷七)。万历以前,阁臣兼领吏部,只是偶然出现的特例。神宗以冲年即位,张居正独揽朝政,吏部遂受命于内阁首辅。张居正死后,神宗亲政,削弱内阁,但吏部尚书杨巍遇事仍请命于阁臣。万历十八年(一五九年)户部尚书宋改任吏部,遂力求摆脱内阁的控制,恢复吏部的权位。《明史·传》说他绝请寄,奖廉抑贪,罪黠吏百余人,于执政(内阁)一无所关白。《明史·陆光祖传》说:时部权为内阁所夺,力矫之。次年,宋卒于官。继任吏部尚书陆光祖继承其志,对首辅申时行不予理会。旧例,吏部尚书与阁臣在途中相遇,不避让。以后内阁权重,吏部尚书须引避。陆光祖据理力争,遂又恢复旧例,以提高吏部的地位。万历二十年(一五九二年),原南京吏部尚书继任京师吏部。《明史·传》说:自宋及光祖为政,权始归部,至,守益坚。首辅申时行于万历十九年三月致仕,继任首辅王家屏也于一年后致仕。原以礼部右侍郎引归的张位被起用入阁。二十一年(一五九三年)正月,阁臣王锡爵归省还朝,继为首辅。内阁大学士共三人:王、张与赵志皋(万历十九年九月以礼部尚书入阁)。《明史·张位传》说:时黜陟权尽还吏部,政府(内阁)不得侵挠,位深憾之。张位建议把原来由吏部廷推大臣,改为九卿各举一人类奏,由皇帝裁用。得神宗诏准。内阁与吏部的权力之争,仍在继续。

这年(癸巳年)三月,实行京察。例由吏部尚书孙主持其事。吏部考功郎中赵南星、左都御史李世达协理。这次京察,史称秉公澄汰无所徇私。孙的外甥吏部文选郎吕胤昌、赵南星的姻亲都给事中王三余,均被斥黜。阁臣赵志皋之弟也在被贬斥的官员之中。许多由阁臣任用的私人,也因不称职而被黜。前此的京察,对官员的去留,先告知阁臣,再上奏皇帝。孙、赵南星等有意矫正此事,为吏部夺权,不经内阁,直接将察疏上奏神宗。首辅王锡爵原想有所庇护,察疏已上,无以为计。

明制,京察之后,言官仍可纠弹没有被察议的官员,称为拾遗。言官劾论吏部稽勋司员外郎虞淳熙、兵部职方郎中杨于庭、主事袁黄,孙为虞、杨说解,只黜袁黄。刑科给事中刘道隆迎合内阁,遂上疏劾奏吏部非体。孙回奏说:臣不忍以功为罪。若知其无罪,以科道之言而去之,昧心欺君,臣不能为。神宗怒孙不引罪自责,罚俸三月。内阁遂拟旨切责吏部专权结党。孙愤而上疏自辩,说:今以留二庶僚为专权,则无往非专矣。以留二京职为结党,则无往非党矣。(《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十六)辞官乞休。礼部署员外郎事陈泰来上长篇奏疏,说他历官四任,目睹四次京察,都没有像今春这样旁咨博采,实称情,邪陷尽屏,贪墨必汰。他在疏中直接揭露阁部之争,说:今除奸祛蠹之功未偿,而以怜才为过。割情捐爱之义不称而以品评为私。科臣或有独见,阁臣得无微指耶?又说吏部权归内阁,始自高拱兼摄(代领)部事和张居正专擅国政。今借拾遗处分,将来必挈权以阿阁臣而后为不专权,必植党以附阁臣而后为不结党(《神宗实录》卷二五八)。神宗将陈泰来降级,发往极边。孙罢免,赵南星削籍。吏科都给事中史孟麟也称病归里。礼部郎中于孔兼、主事顾允成、国子助教薛敷教等上疏申救,被指为朋谋乱政,各降三级,调外任。被言官弹劾的虞淳熙、杨于庭,罢职削籍。

此次争论中,首辅王锡爵也上疏乞休,神宗手诏慰留,说:朕因新春积火上升,两目疼痛。卿可即出,待朕火愈,召卿面商国事。(《神宗实录》卷二五八)神宗将国事委付内阁,以王锡爵为首的阁臣在癸巳京察中获得全胜,进而追究吏部官员。

吏部右侍郎赵用贤素与王锡爵不和。孙罢免后数月,赵用贤也被罢免。起因只是他的女儿出生三月时曾许配吴家,其后又退婚改嫁蒋氏。这原来只是家庭细事,却成为朝臣互攻的依据。吴家控讼赵用贤论财逐婿。赵用贤上疏自辩。王锡爵疏议宜听用贤引疾,遂被免职归里。户部郎中杨应宿力诋赵用贤,仍请治罪。都御史李世达力陈赵用贤无罪,杨应宿谄谀,遭到杨应宿等的反击。癸巳京察中,李世达协助孙,已为阁臣所不满。至此,获准致仕,吏部行人司行人(官名)高攀龙上疏指杨应宿谄谀阁臣。杨应宿上疏反击高攀龙。高攀龙又上疏说,大臣则孙、李世达、赵用贤罢去,小臣则赵南星、陈泰来、顾允成、于孔兼等贬斥,为(皇上)圣德累不小。神宗将杨应宿、高攀龙俱贬官外调。

次年(一五九四年)五月,王锡爵引疾致仕。廷推阁臣。吏部尚书陈有年推举被神宗罢免的前任首辅王家屏。神宗不纳,以礼部尚书、国史副总裁陈于陛与原任南京礼部尚书、国史副总裁沈一贯二人入阁。陈有年因请致仕。参预此事的吏部文选司郎中顾宪成也被削籍归里。都察院左都御史孙丕扬继任吏部尚书。

(二)阁臣相攻与乙巳京察

一六五年(万历三十三年)乙巳京察上距癸巳已十二年。中经一五九九年(万历二十七年)己亥京察,似无多争斗。乙巳京察又成为历年积怨的大爆发。一五九四年十月,陈、沈二人入阁后,赵志皋为首辅,次为张位,合共四人。一五九六年十二月,陈于陛病死。一五九八年六月,张位落职闲住。十月,赵志皋养病家居。阁臣实际只有沈一贯一人。这种情形延续达三年之久,沈一贯独专内阁,为前此所少见。沈一贯原籍浙江鄞县,在任期间,浙江籍的官员多附丽门下,一时被指为浙党。一六一年九月,赵志皋病死,沈一贯正式继任首辅,势须增选阁臣。神宗对大臣素来心存疑虑,更虑阁臣植党,因而不用在任官员,而在家居或已罢的人员中选用。河南归德人沈鲤,嘉靖时进士,神宗为太子时,曾任太子东宫讲官,即位后,为左赞善,累进礼部尚书。一五八八年,因与首辅申时行不和,被劾辞官,家居十余年,已六十一岁。被召以原官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入阁。继沈鲤为礼部尚书的朱赓,浙江山阴人,万历初年,曾以侍读为神宗侍讲官。任礼部尚书的次年,即以母丧去官家居,也被召以故官兼东阁大学士入阁。沈鲤为人耿直,遇事秉正不挠,颇有威望,因是神宗幼时的讲官,也颇受神宗的礼重。沈一贯长期专擅朝政,得神宗倚信,深虑沈鲤入阁夺其权位,多有戒备。沈鲤以师保老臣自居,对沈一贯也不肯屈从。沈一贯在朝有浙党旧臣为依恃,沈鲤则结纳礼部侍郎郭正域、左都御史温纯等人相助。二沈之间,渐形对立。一六三年四月,楚王案起,两沈集团展开了公开的角斗。

楚恭王朱英(朱元璋第六子楚昭王朱桢之后)生前有废疾,隆庆五年死,宫人胡氏双生遗腹二子,华奎、华壁。万历八年(一五八年),华奎嗣楚王位,华壁封宣化王。一六三年六月,有楚王府宗人中尉朱华上疏告状,说华奎本是异姓之子,不当立。华奎向沈一贯行贿,使通政使沈子木,将此疏压置,不予上奏。但不久之后,华奎劾宗人之疏奏上。神宗令部院看议。郭正域以侍郎署礼部事,主张敕抚按公勘,沈一贯提出亲王不当勘,但当体访。神宗采郭正域议,敕下公勘;华奎又向郭正域行贿,请求不再追究,并称事后将以馈赠沈一贯者赠郭。郭正域严辞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