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法委副书记王宝刚在全省创建“平安家庭”暨基层维权维稳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20:44:47

同志们:
  在辽宁省上下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力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精心谋划“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大好形势下,省“平安家庭”创建领导小组召开这次会议,总结一年来的“平安家庭”创建和基层维权维稳工作经验,部署明年工作任务,这对于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综治委、全国妇联关于深化“平安家庭”创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系列部署,推动我省“平安家庭”创建和妇女维权工作进一步创新发展,促进我省社会和谐稳定,加快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就进一步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和基层维权维稳工作深入开展强调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平安家庭”创建和基层维权维稳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当前,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省经济增长持续保持“两个不低于”,位居全国前列,经济发展、社会安定、政通人和的良好局面得到进一步巩固。但是,按照时代发展的要求,特别是按照十七届五中全会的要求,我们还应该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把握新形势、新发展对做好维权维稳工作的新要求。
  首先,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加强社会建设对维权维稳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十二五”期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随着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进一步凸显,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为此,中央将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提到了突出重要的位置,把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贯穿于社会管理之中,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社会管理体制。在这样的形势下,各级“平安家庭”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重点在基层,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推进社会建设的总体部署,积极争取更多的资源与条件,不断拓展和完善自身的服务能力,真正把暖人心、聚人心、稳人心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做到群众身边。
    其次,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推进民生问题解决对维权维稳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十二五”期间,党和国家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应该看到,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还存在着不少群众利益问题,特别是男女不平等的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如,劳动权益领域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依然存在;财产权益领域土地承包、调整、征用补偿、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中,妇女平等享受村民待遇的权利在一些地方被剥夺;政治权利领域高层女性同龄退休政策在一些地方没有得到执行,基层妇女参与公共事物决策与管理的比例较低。只有重视群众的利益、维护群众的尊严、疏导群众的情绪,多做让群众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的实事,才能真正培养起理性平和、自尊自信、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因此,各级“平安家庭”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把为党和政府分忧与为广大群众解难统一起来,尤其要维护好广大妇女群众的基本权益,从源头上推进民生问题的解决。
  再次,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我省在加快全面振兴道路上还面临着不少困难。特别是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还存在许多突出问题:一是社会矛盾纠纷总量偏大。去年全省信访总量65万多件次,占全国信访总量7%左右,长期存在的深层次、体制性、结构性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各类矛盾不断凸显;二是社会管理难度加大。社会治安压力进一步增加,刑事案件总量仍高位运行,“民转刑”案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对特殊人群、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的理念和方式还滞后于新形势的要求;三是妇女儿童在整个社会中还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女性就业与再就业压力突出;非国有制企业和非正规就业领域女工特殊劳动保护落实不平衡;特困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状况亟需改善;婚姻家庭领域两性平等出现新动向,家庭暴力问题仍然存在,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四是我们自身还存在基层基础薄弱,队伍能力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这些都给我们的实际工作提出了新挑战和新要求。在这种形势下,切实加强基层维权维稳、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作为最基础的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组织,妇女问题是社会问题,关系千家万户。通过深化“平安家庭”创建,可以把社会管理延伸到每个家庭。以家庭为基础,传播平安理念,能够最大限度地把群众组织起来,架起家庭平安与社会平安间的桥梁;以家庭为纽带,连接家庭成员与社会,能够最大范围地实施社会管理与服务,进而推动平安建设,增强群众安全感,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以家庭为主体,能够最大广度地调动起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更加有效的引导广大家庭成员增强法制意识,正确对待身边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尊重妇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学会正确运用民主权利,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以主人翁的姿态自觉维护和共同营造平安稳定的大环境。同时,加强基层维权维稳工作,能使工作关口前移,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民生服务送到群众的身边,夯实社会稳定的基础,从根本上加强社会管理。因此,进一步做好基层维权维稳和“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意义重大、非同寻常。胡锦涛总书记曾提出:“要把妇联组织建设成党开展群众工作的坚强阵地、妇女群众的温暖之家”。这对我们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妇女工作具有普遍指导意义。我们都有责任将各级妇联组织建设成为为党维护稳定的坚强阵地,满足广大群众要求的温暖之家。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各级综治办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统一思想,从维护社会稳定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高度,不断强化做好基层维权维稳和“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更好的履行职责,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明确职责,推动“平安家庭”创建和基层维权维稳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按照中央和省委提出的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牢牢把握千家万户和广大妇女既是工作对象,又是参与主体的鲜明特点,进一步凝聚全省家庭和妇女之力,突出重点,推动维权维稳和“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实现创新发展。要在五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第一,要着力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各级综治部门和妇联组织要立足于解决老问题,化解新矛盾,指导基层积极开展经常性排查,在“事要解决,就地化解上下功夫。要充分依托各级信访大厅,推动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共同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妇女儿童诉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实践表明,一些重大“民转刑”案件,特别是命案往往是由于一些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和婚恋问题引发的,这些社会矛盾从家庭入手就可以早发现、早化解。我们要注重发挥基层综治工作中心、工作站和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的作用,通过基层工作网络和队伍加强排查和信息预警,及时发现各种矛盾和纠纷的苗头,超前介入,开展有针对性的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把矛盾化解在形成之初,把各种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在化解矛盾纠纷中,要注意充分发挥巾帼志愿者、妇女骨干的作用,走进千家万户,了解社情民意,掌握不稳定因素,以群教群,以群帮群,把民间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结合起来,形成化解矛盾的合力。特别要加强妇女儿童的司法保护和社会保障,采取各种有力措施,解决妇女儿童权益的突出问题。对各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坚决打击,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第二,要着力加大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力度。通过建立流动留守妇女儿童平安之家,签订平安家庭承诺书等形式,动员和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参与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要探索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机制,保障其合法权益;要加强留守妇女儿童帮扶,解决她们的实际困难;要从家庭入手,加强家庭教育,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要做好刑事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使其融入社会,防止重新犯罪;加强妇女儿童的民生服务,解民忧,惠民生,聚民心,使广大妇女和家庭成为平安建设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第三,要着力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要把普法宣传教育,提升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法律素质作为“平安家庭”创建和基层维权维稳的经常性工作,尤其是在“六五”普法宣传教育中强化措施,送法进村、进社区,进家庭,引导群众学法律、讲权力、尽义务、负责任,不断提高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社会稳定。要把法律知识和安全知识渗透到家庭教育中去,针对未成年人成长中的突出问题,开展家庭法制教育,引导青少年,特别是服刑劳教人员子女、闲散、吸毒、网恋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树立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预防青少年犯罪,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第四,要着力加大预防各种违法犯罪和灾害发生工作力度。要充分发挥群众工作的优势,从每家每户的安全抓起,组织广大家庭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增强每个家庭成员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常识,防止各种家庭安全事故发生,预防各种违法犯罪。同时,要引导群众关心社区、村屯安全,参与治安防范的各项活动,形成互防互联的群众性治安防控格局,着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为家庭平安幸福、全省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五,要着力加大弘扬良好道德风尚工作力度。要把“平安家庭”创建与“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创评结合起来。广泛宣传“平安家庭”创评标准,动员和引领广大家庭参与“平安家庭”、“和谐家庭”创评,树立一批“平安家庭”、“和谐家庭”示范户。通过道德教育、文明评选、群众文化体育等各种人们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群众参与性的活动,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倡导男女平等、民主友爱的家庭风气,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树立尊老爱幼、明理诚信、团结互助、爱心奉献的社会风尚,引导广大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知荣辱、树新风、保稳定、促和谐。
  三、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平安家庭”创建和基层维权维稳工作取得实效
  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推进基层维权维稳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科学管理,规范运作,确保“平安家庭”创建和基层维权维稳工作取得实效。各级 “平安家庭”创建领导小组要努力做到“四个强化”: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责任。各级综治委要注重发挥“平安家庭”创建在全省平安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在综治“五加一”工作体系中对平安家庭创建领导小组的工作加以强化,保证“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进大局,入主流。各级综治办和妇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平安家庭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将承担平安职责与开展业务工作相结合,结合本部门特点,找准切入点,发挥优势,主动参与,互相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创建工作的持久合力。
  二是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强化规范化建设。“平安家庭”创建不是一个临时性活动,而是促进社会平安和谐的一项长期性工作,必须建立并不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科学管理,规范运作。要进一步完善领导责任制,量化目标任务。真正做到层层有目标、家家有责任,人人抓落实。要进一步完善跟踪督察机制,对维权维稳工作和平安家庭创建开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加以指导,推进落实。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估机制,细化标准,严格要求,加强对基层的考核评估,促进各项目标的落实。
  三是健全工作网络,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维权维稳和“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是工作落到实处的根本保证。要按照全国妇联要求,以260个综治和维权服务示范工作站为样板,按照统一标准和模式,依托现有的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村、社区综治工作站普遍建立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构筑起基层维权维稳和平安家庭创建的坚实网络,并不断完善这些站点的管理和服务功能,鼓励基层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增强基层的活力,打牢平安建设的基础。要探索运用社会工作的方式和项目化的运作,把“平安家庭”创建与维权维稳、服务家庭、服务社区的各种公益活动有机结合,拓展工作领域和效果,增强活动吸引力和参与度。
  四是提升能力,强化工作队伍建设。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善做群众工作,勇于探索创新,乐于无私奉献的专兼职工作队伍和志愿者队伍。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和法治理念教育,增强队伍整体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促进工作队伍掌握面向家庭、面向群众开展工作的方法和技巧,发挥好志愿者在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作用,提升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要转变作风,深入家庭,走进妇女儿童,扎扎实实的开展工作,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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