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好一把手重在“权为民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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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好一把手重在“权为民所控”大江网 2009-09-29 08:21

  孙金栋

  各级党政组织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是永恒的议题、关注的热点。而对权力的监督,关键在于他们手中权之得、之失由谁说了算。

  9月28日,中央党校廉政建设研讨班学员、纪检干部李杰在和人民网友交谈时提到,权必须为民所控,有授权就要有收权,所以要健全策划罢免的机制。(9月28日人民网)

  笔者觉得,权为民所控,点中了对一把手监督的要害。当年解放区的人民政权,是“一切权力归农会”,农会可以有权任用他们信任的人,也可以随时罢免他们不再信任的人。因此,保持了人民政权始终掌握在人民信任的人手里。

  我们现在实行的人代会和党代会制度,就是为了保障“权为民所控”。随着人民民主和党内民主程度不断扩大,人民为主体和党员为主体的一把手选择、罢免制度就越健全和完善,为政者就更能亲自体验到民众、民意、民权的力量。

  “权为民所控”涉及到人代表、党代会制度的改革,笔者认为,必须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为指导,采用人民民主和党内民主的方法,持续走改革创新之路。

  减少“官代表”,增加“民代表”,让一把手亲身感受到“权为民所授”。代表构成中有必要增加普通群众代表和普遍党员代表比例,减少各级“官代表”。官代表当久了,受既得利益影响和束缚,就有可能脱离人民,走入官官相亲、官官相护的窠臼。能否将现有一把手产生程序,改行政一把手候选人组织推荐制、党委一把手组织分工制,为人大代表、党代表直接推荐、差额直选制。可否试行授予非代表对主要官员拥有联名推荐权,凡达到非代表人员数量推荐的候选人,同样可以进入主要领导竞选名单。

  打破一把手行政信息的神秘感,真正实行阳光政务、阳光党务。人们发现,那些身边的普通官员摇身走上一把手岗位之后,立即披上了神秘的面纱。他们的许多信息处于国家秘密状态,就连无线、有线通讯号码都处于神秘状态,保守这些“国家秘密”,就无法实行阳光政务、阳光党务。其实,地方党政一把手行政的信息,许多并不涉及到国家机密,披露之后并不危及到国家安全,是他们人为地扩大了信息的保密范围。事实说明,大量的腐败行为,是在信息保密圈内暗箱操作。国家保密机构有必要甄别、缩少保密范围,使党的主要领导干部权利行使在阳光之下。对社会公众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应该得到充分尊重,不得总是以保密搪塞。

  健全一把手罢免机制,变主要由组织罢免为人代会、党代会罢免。权为民所控,代表议事机构有权授权,同样要有权收权。人大代表、党代表改为常设制,就改变了“一选定终身”,改变了代表有权授权无权收权的状况。代表在规定比例有联名罢免一把手的权力,未经代表议事机构法定程序的罢免为无效决议。这样做,就把一把手的生杀大权交给代表人民、代表党员的人代会、党代会。本人不同意中央政法委“越级上访不利于解决问题”的说法,对事关一把手腐败行为的上访,不可能限制在同级信访机构,只能越级上访,对省部级一把手的上访可以直至中央。否则,不仅“不利于解决问题”,很有可能遭受打击报复,危及信访者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