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金刚经》的感悟 (依仁山人空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7:05:07

 

《金刚经》是佛教宏观思想的简洁综述。

《金刚经》全称《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熟读此经,领悟此经真谛就能脱离三界修成金刚不坏之身,故名“金刚经”。

释尊教诲“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 “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就是至高无上的平等觉悟之心。这里有三层意思,一,这是佛的最高境界;二,众生平等;三,对人生的彻悟。学佛者就要照此去实行,照此去降伏凡心。

《共产党宣言》说“只有解放全人类,无产阶级才能解放自己。”这着眼的是全人类,是无产阶级自己。与地藏菩萨“地狱不空,誓不成佛”有着相同的气概。然而释尊着眼的是众生,不仅是人类,更是世间的一切生灵,这是人和一切生命的平等。

“解放”就要斗争(包括武装斗争)甚至杀戮;释尊则是完全和平的,是重在内心的彻悟,用彻悟之心去行。

就众生平等一点而言,结构主义者与此相通。

“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菩萨就必须从虚幻的现象中解脱出来,看透事物虚假的表象,认清世间万物虚无的本质。“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能从表象中解脱出来,就可见佛。“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离一切相即名诸佛。”

“法无所住”就是脱离了一切表象的本质行为,不把布施看作布施的行为,是内心深处的彻悟,脱离了事物的具像,成了完全抽象的意念和思想内蕴。能如此,那么“福德亦复如是不可思量。”布施如此,福德也如此。唯有如此才可能“不可思量”(无量)。

佛法不是一成不变的章句、规程、仪式,佛法是心的彻悟,是心灵的空灵洁净。“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法尚不取,法之外的东西(非法)就更无所取了。释尊之教如渡船,渡向彻悟的彼岸。“知我说法如筏喻者”。

佛法无定法,“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这是不拘于具体事物的超越,是俯瞰世界、人生、宇宙、历史的高度。

“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人生在世,只要有所贪恋,有所执著,内心自然不能平静,就不可能空灵洁净。

学佛读经,关键在于理解领悟释尊的思维,读经多少不是根本所在。“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而此福德,胜前福德。”“为他人说,其福甚多”。多少是相对的具体事物,本质在于彻悟。理解领悟后再能为他人说,就是弘扬佛法。弘扬佛法就是走向普度众生,自然福德无量。

释尊之言,蕴涵两点:

一是自身对佛法的理解和领悟,二是佛法的弘扬。能如此就是第一等最高贵的佛弟子。“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

学佛和弘法二者不可偏废,是不可分割的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

一切贪恋、欲念全是虚幻的,所以“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要达到超脱的心境和境界,就得站到宏观的宇宙、历史、人生的高度来看待现世的生命。

天何言哉!大道无言!这和老子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是相通的,故“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释尊偈云:

“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

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思维还停留在事物的形式和表象(色、音声),那是无法见如来的。“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

思维模式还没有脱离表象的世界,视如来为有形之物,“凡夫之人贪著其事”那表明还未达到空灵洁净的境界。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

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这是《金刚经》的归结,是金刚经的核心所在。

“如梦幻泡影,如露如电”就是站到宏观的宇宙、历史、人生的高度来看待、认识、洞悉现世一切的大彻大悟。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三日